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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管理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23-04-17

[推荐]施工管理个人工作总结范文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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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管理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篇1

在上半年的工作中,前期主要是负责路基三队的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以及施工中的安全工作,七月份调任路基一队的现场管理工作,路基一队撤场后,公司领导委派我接手路基一队K1+100—K1+960段的路基施工,现就将20xx年上半年的工作情况做一下总结:

路基三队的现场负责:

路基三队主要是施工安谷互通区内的C、D、F、H匝道的施工。项目领导考虑到路基三队的施工能力不足,让我主要负责路基三队的施工进度和质量工作。路基三队前期施工中,放开口、清表,我都要亲历亲为的为施工队服务。作为现场的负责人,主要是管理和服务好外委施工队伍。首先,在管理上,要严格控制填筑厚度、粒径并及时进行压实度的检验,做好质量检测记录,严格执行质检程序,把好质量关。负责重要工序或隐蔽工程,全过程进行旁站检查并留存影像资料。同时配合监理工程师做好各道工序的质量检查工作。其次,要想施工队所想,做施工队所做,特别是做好重点部位的技术交底和技术跟踪指导,确保施工方案更加合理,杜绝施工中的资源浪费。做到在施工中有求必应,做好施工队的强力后盾。

路基一队的现场负责:

由于路基一队的施工进度迟迟上不来,考虑到路基三队的施工已经上了正轨,路基一队的还缺少施工管理人员,项目领导让接手路基一队,刚接触这项工作,感觉很不应手,我还要重新熟悉图纸,看地形结构,技术要求,填方,挖方,那有涵洞,那有桥,都记在心里,到现场再核对,做到熟记于心。在负责路基一队一个月的时间里,我积累了路基施工许多经验,同时路基一队的撤场,让我也接触了路基结算的全部过程,并积累今后和外委队伍合作的经验。

施工队的负责:

从施工队的人员组建,施工驻地的选择,房租的谈判,以及施工设备的进场,和设备老板一项一项的谈合同。作为施工队队长之职,深知自己的责任重大,在各个方面都要想周全,为公司创造效益,为施工队人员创造好的收益,真正的把单价承包搞上去,让施工队的每个人能够齐心协力的完成这段工程,为公司交上一份完美的答卷。

在下半年的施工中,我会积极搞好施工队的管理,搞好施工管理工作向管理要效益,团结施工队成员。抓好施工队段落内的施工生产工作,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让施工队的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不辜负领导对我的信任,尽自己所能完成每一项工作。

施工管理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篇2

《物业管理条例》于20xx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的物业管理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新时期。《条例》的颁布对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深远意义,明确了物业管理活动中各相关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职责,为物业管理活动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对比《条例》实施前后,物业管理行业产生的根本性转变,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明确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职责。

业主大会是为实现对物业的自我管理,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合法权益,为了便于多个业主形成共同意志,保障物业管理活动的顺利开展而组成的自治组织,是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最高权利机构,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同事项做出决定,享有对物业管理公共事物的决策权。《条例》颁布前由于缺乏对业主委员会的有效制约和监督机制,民主协商和平衡机制不能够充分体现。

在不少住宅区,业主大会只是名义上的权力机构,业主委员会实际上集决策和执行的职能于一身,少数业主控制物业管理的决定权,个别成员甚至把个人利益凌驾于业主共同利益之上,损害其他业主利益或业主共同利益,导致矛盾产生。因此,《条例》确立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并存,业主大会决策、业主委员会执行的制度。

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可以在业主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就某些物业管理事项作出决定,但重大的决定必须经业主大会2/3业主同意才能作出。与以往相比较明确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业主大会决策程序;给业主委员会定位并明确其职责;约束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确定了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之间的关系。从而建立了业主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分离的管理模式。维护了大多数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物业管理活动的健康发展。

二、规范了物业管理收费。

物业管理费的收取,多年以来一直是困绕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的问题之一,主要表现在一是收费难度大。少数业主受传统的福利性管理影响较深,不愿交管理费;还有一些业主将购房作为一种投资,仅仅为了增值长期闲置,给物业费的收取带来困难。

二是收费行为不规范。虽然国家计委、建设部早于1996年2月就颁发了《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作了明确规定。但是有些物业管理企业忽视业主的合法权益,巧立名目,多收费,少服务,服务质量与收费标准不相符,由此造成了很多的纠纷。《条例》的颁布实施,使物业服务收费维护了物业企业和业主双方的权益。物业服务收费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条例》从满足不同类型的服务需求出发,完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引导物业管理企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遵循管理服务收费的定价原则、定价方式和价格构成;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制定住宅的收费指导价,方便消费者根据自己的消费水平选择确定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与《条例》颁布前比较一是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定;

二是充分考虑不同类型、性质、特点的物业,不同的服务对象以及业主对物业服务的需求也不同,其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标准也不相同。

三是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以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质量的高低,确定不同的收费标准;同时,针对业主不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影响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的问题《条例》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公司交纳。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一规定保障了物业管理企业的正常活动,维护了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三、规范了前期物业管理,明确建、管责任。

相当一部分物业企业是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派生出来的,割不断的“母、子”关系,使物业管理的市场化运作程度不够,物业管理企业在经营和运作上受到制约,缺少独立性和经营自主性,影响专业化水平的提高;有些开发项目在规划设计、施工阶段遗留下较多的问题,有的工程质量低劣,有的配套设施不完善,有的开发单位在销售商品房时虚假承诺,如绿化率、配套设施、各种优惠、高承诺的物业管理等等。使得物业管理企业承担了本应由开发商承担的一部分责任,造成物业管理先天不足,给后续的管理工作带来重大困难。当住宅出现质量问题或住区环境问题时,由于建设和管理职责不清,一些开发商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互相推诿,权责不清,会产生很多的混淆,使问题难以解决。

为了加强开发建设与物业管理的衔接,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监督《条例》规定,建设单位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与业管理企业做好物业承接验收工作并及时移交有关资料;建设单位应当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中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处分。建设单位应当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同时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条例》制定了一系列的处罚措施,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不移交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有关材料的,对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予以通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从而改变了物业管理的委托制为聘任制,打破了谁开发、谁管理的垄断局面,明确了开发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的责、权、利,减少物业管理矛盾和纠纷,促进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的形成。

四、施行了职业资格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稳定的增长,人们居住的硬件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这些硬件问题基本解决后,自然会对居住服务、居住环境等软件方面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这就对现有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意识和管理水平提出了新的挑战。但在现实中受传统观念的束缚,思维定势的局限,人们对物业管理却没有全面的认识,对物业管理企业没有准确的定位,很多人都认为物业管理是一个低技术、劳动密集型行业,物业管理的主要内容无非是保洁、保安、绿化、房屋维修等,是一个技术含量不高的行业,不需要高素质的人才。

也正是受这些认识左右,在许多小区还保留着房管所那个年代管理员的遗风,物业管理从业人员普遍学历低、年纪大、缺少服务意识,没有把企业放在市场经济中,位子颠倒,摆不正与业主的关系,依然用计划经济的传统管理方式,总把自己放在管理者的位子,缺乏对广大业主全心全意的服务意识,意识不到责任感、紧迫性危机感;只注重管理,甚至说一不二,缺乏“用户至上,用户就是上帝”的服务观念和平等对待业主的原则;在管理服务内容上,只是“扫扫地、看看门、收收费”等,缺乏“精益求精”和为用户提供多方面的、综合性的服务精神。实际上,物业管理不是传统的单纯的维修管理,而是一种文化,一种精神文明,一种舒适、文明、安全的环境建设。物业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行业,需要高学历、高素质的人才,需要网络等先进科技,也需要现代化的企业管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互联网技术、通讯技术等高新科技的迅速发展,物业的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只有熟悉社会、经济的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现代化的信息收集技术,能及时把握市场动态,熟悉各行业基本办事流程及日常设施维修养护技能,拥有掌握管理技术和硬件技术的专业人员,具有先进的物业管理工具及设备,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措施及工作程序的物业管理企业,才有能力提供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

在物业管理中引入诸多高新科技的设施设备,已经是大势所趋。如果物业管理人员服务意识差、管理水平低,观念不及时更新,这样的企业在今后市场竞争中将不可避免的被淘汰出局。行业要发展需要技术进步和人员素质的提高,因此,《条例》对推动物业管理技术进步,提高技术含量和管理服务水平,加强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管理,都有详细的规定,国家鼓励物业管理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建立物业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贯彻中央部署,规范发展物业管理行业的需要。当前,我国物业管理行业尚处在起步阶段,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素质亟待提高。物业管理企业是一种以较少资本而管理庞大资产的企业,根据物业管理行业这一特殊性,决定了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只有具备扎实的物业管理知识和良好的实践经验,具备较强的经营能力,才能保证物业的正常使用并使物业保值、增值,才能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并提高企业的自身效益。而且,物业的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这就要求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及时掌握新技术、新方法。

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既能吸引优秀人才进入物业管理行业,也能给在职人员带来压力,促进他们不断更新知识和增强技能,有利于建设一支懂经营、善管理、精业务、守道德的专业人员队伍,推动物业管理的技术进步,提高技术含量和服务水平,推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五、施行了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制度,规范物业管理市场。

物业管理企业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是一种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实质上是对业主共同事务进行管理的一种活动,带有公共的性质。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企业要依照全体业主的授权,以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物业管理企业具有与业主长时间保持密切联系的特点,企业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业主的生活环境和工作质量。目前,部分物业管理企业是从原房管部门或单位后勤管理部门转制而来,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没有确立,物业管理的服务特性被淡化。部分物业管理企业,过度追求利润,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收费与服务不符。一些物业管理公司对于所管理的物业徒有虚名,有的虽然也成立了公司挂牌经营,但仅仅是一种翻牌公司,与原来的房管所毫无两样,办事拖拉,业务素质差,不仅妨碍住户正常的生活和不利于延长物业的.使用寿命,而且也影响了物业管理公司的声誉和发展前途。因此,有必要物业管理企业建立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为了有利于整顿和规范物业管理市场,实行企业资质审批制度。《条例》对物业管理企业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条件作出了严格的限制,要求物业管理企业不仅要具备法人资格,还要具备相应的资质资格,条例规定,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规范了企业行为、有效解决群众投诉从而保证了物业管理的服务质量,净化了物业管理市场,使物业管理行业踏上良性发展的轨道。

六、明确了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大会与社区关系。

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它的职能大都带有社会公共性。业主大会是业主们由于共同财产关系而形成的共同利益群体,它的职能主要是民事性的,它与社区委员会在性质、职能、权利基础等多个方面,都存在着根本性的差异,但是业主、业主大会要维护好自己的权益,离不开当地居委会的指导和帮助。物业管理企业,是具有物业管理资质,并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接受业主大会的委托依照《物业服务合同》进行专业化管理,实行有偿服务的企业。业主大会是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自治组织,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大会之间是互相依存、相互作用,缺一不可的关系,是在物业管理专业化管理与业主自制管理相结合的高度同一。

他们之间的关系是选择与被选择、服务与被服务、聘任与被聘任的关系。物业管理企业服务的好坏在社区建设,尤其在社区服务业的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业主大会、社区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在根本目标上是一致的,都是为了给业主创造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以往由于缺乏对社区委员会的认识,理不顺相互关系,造成诸多物业管理活动中矛盾。因此,《条例》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监督。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要努力创建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良性互动的新机制,就要求物业管理企业、社区委员会、业主大会共同努力,只有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共进,以物业管理服务推动社区服务发展,才能创造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现代化居住环境。

七、明确了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与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关系。

长久以来由于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的垄断地位,往往把服务与收费无偿地转嫁给了物业管理企业,造成了由物业管理企业来代收代缴费用的不合理现象。而代收代缴费用的过程中,又存在着总表与分表的误差等因素造成的费用负担。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物业管理企业自然通过提高收费标准的方法,让用户承担。但物业管理企业的这种提高收费标准的做法又违反了国家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属于乱收费的范畴。

这样就使得这些费用没有办法落实,成为物业管理企业的额外负担。事实上,业主和供水、供电、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作为合同的当事人,业主和供水、供电、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来行使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义务。从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的性质看,作为商品的提供者,应该按照商品的市场规律直接提供服务与收费。向业主收取相应的费用是供水、供电、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物业管理企业并不是合同的当事人,没有义务向上述单位支付这些费用,也没有权利向业主收取这些费用。费用收不上来就只能由物业管理企业垫交,此前许多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的纠纷都与此有关。如果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均向每一个业主收费,会导致交易成本增高,对当事人双方均无益处。而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企业作为管理服务人,对物业及业主的情况较这些单位更熟悉。

如果由物业管理企业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的委托,代其向业主收取相关费用,可以节省当事人的时间和金钱,提高办事效率。因此,为了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针对目前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由物业管理企业代收代缴费用的不合理混乱现象,《条例》按照市场规律做出了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收费的不得向业主收取额外费用。这意味着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燃气公司、供暖公司跟物业管理企业是一个平等的企业关系了,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保障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八、建立住房维修资金制度。

住房制度改革前,城市居民住房由政府或单位统一建设,住房产权属政府或单位所有。住房维修养护责任由政府或单位承担,居民仅支付极少的租金。由于回收的租金不能够维持房屋的维修,不足部分费用只能由政府或单位负担。政府和单位背负上了维修费补贴的沉重包袱。

同时,维修资金缺乏,大量公房得不到及时保养和修缮,不少住房因年久失修而成为危房,危及住户的居住安全。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取消了福利住房分配制度,房屋的权属发生了根本性质的改变。新建商品房由个人出资购买,产权归个人所有,原有公有住房也通过房改的办法,将产权出售给个人。随着房屋权属逐步向个人化转变,住房产权多元化格局逐渐形成,居民个人拥有住宅的比例越来越高,住房的维修管理责任相应由国家或单位承担转移到由居民个人来承担。因此,建设部和财政部1998年11月联合印发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213号)规定商品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都应当建立维修基金。但是,有的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将业主的专项维修资金挪做它用,使住宅区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不能及时进行,侵害了业主的权益,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

同时,由于长期受传统公有住房管理模式的影响,有的业主对专项维修资金认识不足,不愿意交纳专项维修资金,错误的认为这无形中增加了其购房费用,把维修资金和购房费用同等对待;有的业主认为,既然交纳了物业管理费,住宅区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就应该由物业管理企业来承担。实际上,购房款是一次性交纳的购买房屋产权的费用,物业管理费是用于住宅区的日常管理的费用,而专项维修资金才是由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费用。因此《条例》规定,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同时规定: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针对专项维修资金挪用的问题《条例》规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物业管理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建立,有利于物业的保值、增值;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更有利于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施工管理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篇3

档案是“留史存真”的载体、再现历史的文献,也是信息的载体。经济越发展,社会越进步,人们对档案信息的需求就越大,要求也越高。加入WTO后,我国中央银行的档案管理工作面临着继承和发展创新的问题。当前中央银行的档案管理存在着为自身服务多、开发利用不够、主动服务少等局限性,因为中央银行的监管对象是金融机构,服务对象也是金融机构和公众,其发展方向就是要面向金融机构和公众,加强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一、人民银行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来人民银行的档案管理工作进步很大,已达到省特级的标准。随着人民银行职能的不断演变,现行档案管理存在三大缺陷:

一是仅为自身服务。中央银行的职能包括执行货币政策、金融监管和金融服务,其各项工作的对象是各类银行和信用社,服务的对象则包括所有的客户,所以档案管理也必须与工作和服务的对象挂钩,不能只局限于本单位,要面向所有金融机构和广大公众。因此人民银行的档案管理必须要体现其个性化特点,改变只为自身服务的局限性。

二是开发利用不够。只是对原始文件进行分类、整理、装订和入库保管,有针对性地进行开发利用少,档案编研侧重于编史修志,相对而言,在直接为经济建设和金融监管服务方面则显得比较滞后。编研材料太少,也没有根据工作发展增加编研材料,如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的资料、一定时期的金融运行情况分析、金融机构有关收费的规定等。

三是主动服务少。当前人民银行主动为金融机构和客户提供服务的内容太少,除了定期向金融机构发布金融运行情况分析和每次利率调整对外发布外,只是根据金融机构需要什么,凭介绍信和领导批示进行被动查询,采取的是“看门守摊,你查我找”的封闭、半封闭的服务方式,对于应该主动为金融机构和客户提供哪些服务不明确,主动服务甚少,系统服务少。为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我们必须正确处理好档案工作的继承与创新发展的关系,努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推进档案工作创新服务。

二、人民银行档案管理改进措施探讨

(一)由单一的实体管理转变为实体管理与信息管理并举。人民银行的档案管理是金融监管体系的组成部分之一,是非现场监管的重要内容。档案利用需求有两个层次,除了利用原始的档案资料外,还要求利用档案编研资料。继续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等工作,在此基础上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把档案由实体管理提升到信息管理的高度。

1、完整的档案资料是做好档案信息开发的前提和基础,档案信息开发可以促进档案资料整理的规范化和深入细致。例如将统计部门提供的各类数据进行汇编,形成各种《数据汇编》,并与历史上的同期进行比较,写出分析材料,供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参考;又如将利率变动与利率管理方面的文件、将对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和金融机构准入与搬迁批复的文件汇总成《文件汇编》等,这些经过加工的档案产品具有系统性、实用性,成为指导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据,减少了利用档案过程中的盲目性。同时在对这些档案资料进行加工的过程中可以及时发现哪些数据、文件存在遗失、没有归档、受潮受损等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补救,有效的避免现行档案管理中个别历史文件、资料不齐全而长期无人发现等弊端。

2、人民银行档案编研工作应该做到“四性”。档案编研资料是档案信息的主要载体,因其提供的档案信息内容丰富系统,使用范围广泛,查阅时间节省而越来越受到档案利用者的推崇,因此档案编研工作应向正规化、程序化发展,具体而言就是编研材料必须具有超前性、竞争性、服务性和精品性,这样的档案信息产品才能“适销对路”,才能为经济金融工作提供全方位服务。

超前性要求档案管理者熟悉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和经济金融基础理论知识,具有综合分析能力。如根据近来中山市商品房建设的情况、金融机构住房地产等情况,经综合分析写出“供应过剩与需求无法满足”这份编研材料,提出了商品房结构性问题引发的滞销风险将会转嫁到银行身上。这份报告正好是行领导和金融机构所需要的,对商品房开发和信贷风险进行了分析和预测,对抑制商品房的盲目过热开发起到了超前的预警作用。

——竞争性就是人民银行的档案编研工作必须适应经济金融工作的要求,围绕本单位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紧跟经济金融工作的发展方向,具有使用价值。如档案部门全面收集中山市钱币学会筹建的有关资料和成立的章程、活动内容、学术论文、图片等资料,虽然大部分资料不是文件,但这些资料的归档和整理开发对研究钱币历史、货币现状、钱币市场的发展趋向等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服务性就是要将复杂的凌乱的资料归类整理,使之具有规律性,便于查找和利用。例如,为加强对我市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与退出、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金融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等有关事项的管理而成立了金融机构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对金融监管重大事项进行集体领导、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期间形成了大量的签报、背景材料、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有关决定事项的发文等资料,对这些资料进行整理汇编,形成《人行中山中支金融机构管理委员会》编研材料,便于查找和对类似问题进行对比分析,对金融监管工作的开展具有实质性意义。

——精品性就是编研材料对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本单位领导的决策具有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不仅仅从形式上进行简单地分类和整理,必须进行理论上的提炼和升华,有理论指导作用。例如,为强化金融监管、防化金融风险、整顿金融秩序、维护金融安全,促进中山市经济金融健康发展,人民银行积极开展中山金融安全区的创建工作,制定了《创建中山金融安全区纲要》,定期对辖区银行体系安全度、辖区金融运行环境安全度和辖区金融安全度进行监测评估,将金融机构报送的有关数据、资料整理综合,形成数字汇编、文字编研材料和中山金融安全变化情况图表,对金融监管部门及时掌握辖区金融机构经营状况、风险状况等有重要指导作用。

施工管理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篇4

为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制度,三溪镇中心学校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xx〕70号)及其《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xx〕87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粤人发〔20xx〕275号);《广东省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粤人社发〔20xx〕105号);《乐昌市事业单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乐府办[20xx]132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进行教师岗位设置聘用,现已完成了岗位设置及首次聘用呈报工作。

我校共设岗位总量80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80个,占岗位总量的100%,主体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100%。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为教师系列,设置岗位8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100%。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名称

专业技术岗位共设80个。其中,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9个,(1)副高级岗位9个,(中学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7个;岗位名称为中学副高级教师;小学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个,岗位名称为小学副高级)。分别为,五级岗位1个(中学部),六级岗位4个(中学部3个,小学部1个),七级岗位4个(中学部3个,小学部1个)。中级岗位41个,其中,中学部14个,岗位名称为中学一级教师。八级岗位4个,九级岗位6个,十级岗位4个;小学部27个,岗位名称为小学高级教师。八级岗位8个,九级岗位11个,十级岗位8个。初级岗位30个,其中初中部10个,岗位名称为中学二级教师,十一级岗位5个,十二级岗位5个。小学部20个,岗位名称为小学一级教师,十一级10个,十二级10个。

现聘用专业技术岗位67人。其中中学29人,中级(十级)9人,中学初级(十二级)19人,普工1人;小学38人,中级(十级)31人,初级(十二级)5人,员级(十三级)2人。

下面是我校在实施工作中的总结。

在开展此项工作之始,我们就深知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事关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因此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本单位的工作任务,确保我校首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一)成立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暨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满祥 职务 校长、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罗绪雄 职务 副校长

成 员:罗仁发 职务 中学部教务主任

何 建 职务 小学部教导主任

朱桂忠 职务 中学部总务主任

江赴安 职务 小学部总务主任

何长发 职务 工会主席

李恪亮 职务 中学部教务副主任

(二)加强学习与宣传。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文件,广泛宣传改革政策,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求各级领导小组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谐的原则,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公示工作,杜绝暗箱操作行为,切实保障了教职工的知情权,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严格按照规定制定《三溪中心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在制订这项方案的时候,我们通过教职工代表商议制定设置、聘用方案,在广泛听取教职工和参照其他兄弟学校方案的基础上集体讨论通过。同时进行民主测评。

(四)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严格控制结构比例

严格执行政策规定,是确保实施工作成功完成的基本保证。中心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和市人事劳动保障局的要求,严格控制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设置。

(五)全体教师民主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和谐的原则,按照各职级各级岗位编制数,严格进行首次聘用。对聘用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将聘用岗位名称和数量、职责任务和具体任职条件及拟聘人员名单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六)岗位聘用

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准的岗位总数、结构比例和量高等级限额内具体设备各类各级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具任职条件,按岗位要求现有人员中进行公开聘用。

回顾此次聘任工作,由于首次实施,聘任方案还不是很完善,通过具体落实,发现不足,相信在今后的聘任工作中会不断改革、创新、使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不断深入。

施工管理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篇5

在这两个月的施工员工作中,我认真学习一个市政施工员应有的职责,团结同事,虚心向同事及领导学习专业知识,认真及时做好领导布置的每一项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和设计要求对现场进行施工管理。施工放样测量的过程中,务必做到准确,细心,按图施工,以扎实的技术面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不断向前辈们学习,增长自己的实际施工经验。每天下班前,认真记录好当天的施工日记。确实完成领导交付的工作,和工地同事之间能够通力合作,关系相处融洽而和睦。工地领导和同事不断给我帮助和指导,促进了我工作的成熟性。配合项目负责人积极地完成各项工作;积极学习新知识、技能,注重自身发展和进步。

在这两个月的工作中,我深深体会到有一个和谐、共进的团队是非常重要的,有一个积极向上、大气磅礴的公司和领导是员工前进的动力。公司给了我这样一个发挥的舞台,我就要珍惜这次机会,为公司的发展竭尽全力。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希望自己能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恳请领导予以批准。 申请人 xx—x

作为公司的实习技术员,在经过自己的努力和领导的支持,经过一定时间的磨练终于到了转正的时刻,如何写好转正自我鉴定呢?请看以下的技术员转正自我鉴定资料,

身为建筑公司的一员,有机会能在这样的条件下学习和锻炼,感到无比的自豪,这种环境和外部的条件给了我们一种自信和荣耀,但更多的是对我们的今后工作的鞭策,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时刻要以企业的形象来约束自己,我们所有的言行要符合特级企业的标准,逐步培养自身的个人素质和修养,才能无愧于领导的信任和培养。通过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找出工作中的不足,以便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同时还需要多看书,认真学习好规范规程及有关文件资料,掌握好专业知识,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加强工作责任感,及时做好个人的各项工作。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与学习当中,我将不断的总结与反省,不断地鞭策自己并充实能量,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与业务水平,以适应时代和企业的发展,与公司共同进步、共同成长。

施工管理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篇6

很多同事总结这么多年现场管理工作中所出现的问题,不管问题最终造成的后果的表现形式是什么,但根本上来说,都和质量有关系。所有质量问题,恰恰也都和现场施工管理有直接关联。我们每一个人都非常注重工程材料质量问题,非常注重工程施工质量问题,也非常注重工程设计质量问题。这些问题,大家一开始都会将它们挂在嘴上,记在纸上,放在心里。没有用。因为,在日常现场施工管理中,我们管理着管理着,就将它们管理没有了。有些人认为:材料差一点没关系;不会对结构安全有太大影响的改动也没关系;施工中马虎一点也没要紧;设计中,只要符合什么什么要求了就不要紧,出了什么问题反正现场可以发现可以按现场实际要求重新来做。工程结束后,有些问题可能短时间不会暴露,有些问题,立即就会成为我们顺利实现利润的最大障碍。比如漏雨,比如材料被供货商偷梁换柱,比如因质量导致的安全事故。。。。。。等等。这些是谁的责任?如何解决?作为现场施工人员,责无旁贷。但为什么这些问题却能多多少少在任何一个工地上出现呢?还是那么句话,我们最初最重视的东西,做着做着,我们就忽略了它的存在和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