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培训总结(精品二十篇)_食品药品培训总结
发布时间:2018-12-02食品药品培训总结(精品二十篇)。
◉ 食品药品培训总结
今年,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全面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科学监管理念,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保障基本药物质量安全,提升监管队伍能力,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我局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结合本局实际, 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的任务和重点,领导班子注重和强调把工作做实做细,不搞花架子,使各项工作得到扎实而有效的落实。今年来,我局共出动了监督检查人次2317次,监督检查了餐饮服务单位、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1486家次;查处餐饮服务、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7起,涉及物品总值13.79万元,其中,立案6起,已结案4起,法定期限结案率为100%,完成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上报101例。现将今年主要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机关作风、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为全面完成食品药品监管任务提供强有力保障。
(一)以开展“绩效攻坚年”活动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加强监督,强化干部作风、机关效能建设。按照市委、政府的布置安排,扎实开展“绩效攻坚年”活动,推动全局干部职工“三改三增”,即:改变观念,增强信心;改进作风,增强责任;改善方法,增强实效,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和政治保障。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了“绩效攻坚年”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会,按照市委、政府的要求,制定20__年单位绩效考评指标,并按照考评指标要求将任务分解到各股室、个人。在食品药品监管机制改革后,注意调查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形成新思路,努力解决由于在机构改革过程中人、财、物没有到位产生的各种困难。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在教育,强在监督。党风廉政建设是依法监管,公正执法的坚强保证。今年来,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和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责任制,全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着力推进监管惩防体制建设。加强监督,领导以身作则,在抓好自身廉洁的同时,抓好干部廉洁自律监督工作。
1.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我局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战略性任务来抓,全面实行了“一岗双责”责任制。今年初,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到股室、到个人;健全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列入了干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
2.严格执行各项廉政制度,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今年来,我局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局长与每个干部职工签订廉政责任书,完善了干部廉政档案;纪检组长对立案案件办结后的廉政问题开展回访工作,发出及收回的回访件5件,回访率占应回访案件的100%,回访结果是没有任何干部职工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存在不廉洁现象;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和行政过错追究制度;在办公场所显眼位置设置了群众监督投诉箱,公开了投诉举报电话,畅通了群众监督举报渠道。
3.坚持廉政谈话制度,筑牢干部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始终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干部进行集体教育谈话,局长、纪检组长在每周一次的干部职工会议上,经常结合工作中有可能出现的不良苗头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廉政集体教育谈话,有效地防止了不良倾向的发生。今年来,没有向我局反映、投诉干部职工不廉洁的现象。
4.做好上级转办信件、信访件、群众举报投诉件的查办工作。今年来,群众举报投诉件7件,已全部办结,并按要求对办理情况进行反馈,投诉人对办理情况非常满意。
二、切实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监管职能,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全面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1.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一是在元旦、春节重大节日,召开城区大中型餐饮企业、旅游景点饭店、年夜饭接待饭店工作会议,并与企业签订责任书,并组织重点对旅游景点、年夜饭饭店的检查,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二是开展学校、幼儿园食堂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市的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消除餐饮安全隐患,确保师生饮食安全。三是严厉打击餐饮经营使用“地沟油”行为,对重点单位进行检查,严厉打击食用油购进渠道不明,使用“地沟油”违法行为。四是全力以赴做好重大会议的监督,确保人大、政协“两会”等会议餐饮安全。对“两会”定点接待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落实了责任。在“两会”召开期间,派专人进驻饭店进行全程监督,确保了“两会”期间的餐饮安全。五是做好高考、中考期间学校食堂饮食安全保 障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在高考期间派驻监督人员进驻高考考点食堂,全程进行监督。高考期间,全市无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在中考期间,派出监督执法人员对全市的中学食堂进行了全面检查。六是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北政办发201151号)的布置安排,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执法人员对
全市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进行整顿检查。共监督检查餐饮服务业550家次,共出动人员1540人次,责令整改1100多家次。对严重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立案1件,罚款1500元。七是开展进行了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抽检送检,对全市餐饮企业进行监督抽检,共抽检单位9个,抽验送检食品原料、产品14个。八是积极开展对保健食品的广告监测工作,到6月止,已监测的保健食品广告9起。
2.探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科学监管方式,全力防控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
第一,为了摸清我市餐饮服务经营现状,对违法违规经营进行整顿,加强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组织下发了相关工作文件,组织各镇政府、街道办开展对餐饮服务经营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撑握了全市餐饮服务基本情况,建立了数据库,为下一步全面开展监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开展餐饮示范店建设工作。为更好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证申办和为申办人提供筹建样板,在城区、新圩镇、隆盛镇、六靖镇开展了餐饮服务示范店工作,在这四个区域选择建立各类餐饮服务经营示范店至少1个。
第三,布置开展创建一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工作。在城区选择二环南路建设餐饮服务示范一条街活动。通过示范店、示范街的建设,以点带面带动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提高。
3.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准入,做好《餐饮服务业许可证》的发放工作。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许可证》发放的有关规定,今年来指导办证380家,符合条件发证13家,符合条件发证率100%。
(二)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着力抓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职责是保障国家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生产稳定、供应充足、使用合理、质量安全。基本药物用药人群广、用量大,一旦发生质量安全问题,造成的影响及后果将十分严重。上半年,基本药物质量安全检查结合在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进行,确保了基本药物质量安全,保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进行。
2.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
(1)我市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国有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1367家,共检查936家次。其中,生产企业6家,检查了6家次;批发企业2家,检查了2家次;零售企业410家,检查423家次,每家监督检查达一次以上;医院35家,检查35家次;卫生所室、诊所916家,检查470家次。
(2)强化药品源头监督,对市恒科药业、神通药业、金达医用氧气厂实行了定人定厂挂点联系制度,监督企业按gmp规范生产。
(3)加强对药品流通监管。加大对gsp规范经营的监管,加大对处方药的销售监管,积极开展了驻店药师和药学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今年来,对违反gsp规范经营、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发出警告31份。
(4)配合市局科学安排,做好药品快速检验车日常监督抽查药品工作,到6月,已抽检药品240个批次,抽检单位240个。
(5)加大对违法经营使用假劣药品的查处打击力度,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今年来,已查处经营使用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6起,其中立案5起,已结案3起,结案率达100%,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100%,涉案金额13.79万元。所查处的案件无上诉、无复议。
3.抓好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
(1)开展了打击工业氧冒充医用氧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工作
开展打击工业氧冒充医用氧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对全市5家市直医疗机构、23家乡镇卫生院、4家民营医院进行检查,经检查,未发现医疗机构使用过工业氧气,对检查单位发现购进医用氧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指正,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报。
(2)开展了对医疗机构使用分子筛制氧设备进行专项检查
对我市医疗机构使用分子筛制氧设备进行专项检查,我局联合市卫生局对全市乡镇以上医疗机构进行检查,经检查,医疗机构未使用过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生产的氧气,所使用的氧气为直接从合法的药品生产企业购进。
(3)开展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专项检查
从20_年_月_日开始至_日,开展了对我市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出动了检查车辆15车次,检查人员40人次,共检查了药品生产企业3家次、药品经营企业278家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4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7家次。并将检查结果及时上报。
(4)开展了对市人用疫苗专项整治行动的专项检查
根据《市人用疫苗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至20_年_月_日止,我局共计检查镇卫生院23个,市直医疗卫生机构2个,民营医院2个,其他经营使用单位50个,对所有资格使用疫苗的单位进行了全部检查,检查率达100%,移交案件1件。检查中,对发现存在有不按温湿度储存的、温湿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规范的、不遵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未及时索证索票或手续不完整等行为的单位,提出了整改;对市镇陵城卫生院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从已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广西健一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城北分公司购进人用狂犬病疫苗等四个批次的疫苗。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的违法购进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移交市卫生局处理。
(5)积极做好群众举报案件、上级交办件以及外地协查案件的处理工作。今年来,已接受群众举报、投诉违法经营药品案5件,均能在规定时限内处理办结,并能及时做好处理情况的反馈答复。
4.继续深入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机制,提高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成效。继续健全和完善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表格和记录台帐,农村药品以市阳光药业和市、广东信宜等各大批发企业药品配送为主,已深入到全市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我市到目前挂牌成立了11个农村药品配送站,建立了配送站的工作制度和工作台帐及药品配送数据库,规范了配送业务,药品配送率达100%。药品监督网络我市已建立县、乡、村三级管理网络,全市22个乡镇成立了药品监督协管站,监督网络覆盖率达100%。同时,强化对协管员的管理,建立了各项工作制度,并统一制作上墙。继续加强对协管员培训工作,以集中培训与现场带教培训相结合,执法人员到哪个乡镇,就邀请当地协管员参加,并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培训,今年来,已带教培训协管员29人次。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在保障农村药品供应和监督中日益发挥重大作用。
5.完成了个体药店连锁化改造和换发证工作。去年,是我市大部分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到期的一年,按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要求,个体工商户要进行连锁化改造或企业化改造或只能经营乙类非处方药,方可继续经营药店,从去年下半年到今年初,在局领导下和支持下,在其他股室配合下,市场股人员积极进行动员布置,做好安排,顺利完成了这项工作,共换证药店332家,其中连锁门店305家,企业类性质药店26家,乙类非处方药药店1家。
6.受理零售药店gsp认证再认证申请材料和对县以下零售药店进行了gsp再认证。完成了4家县以上零售药店gsp再认证申请材料的初审工作,完成了2家县以下零售药店gsp再认证申请材料的审查和再认证工作。
7.继续做好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工作。到目前,已达标通过验收的医疗机构药房848家。其中,乡镇卫生院以上30家和5家民营医院,已全面完成规范药房建设工作并通过验收,覆盖率达100%;村卫生所、个体诊所已完成并通过达标验收813家,覆盖率达88.76%。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加强对医疗机构执行规范药房管理制度的检查,发出整改通知书401份。
(三)不断加强新闻宣传力度。
上半年,投稿到县以上新闻宣传媒体的报道有21篇(条),参加各类宣传日活动5次,印制发放宣传资料15000多份,悬挂横幅标语21条,张贴宣传标语200多条。通过以会代训等形式,宣传法律法规,增强相对管理人依法经营的意识。上半年,针对主要工作职责召开了三个重要会议和举办一个培训班:全市餐饮服务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监测工作会议;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由各镇政府、街道办、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班。
◉ 食品药品培训总结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规范》和古浪县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为更好地建立和落实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制度,保证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得力,协调配合。为此,工商所与食品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一、经营者在经营食品时,必须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规范经营,优质服务。
二、经营者在经营食品时,必须证照齐全。
三、经营者必须按有关规定建立进销货台账、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质量承诺制度、协议准入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退市制度。
四、经营者不准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不准销售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不准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失效、变质的食品;不准销售无产品名称、厂名、厂址和未标明食品主要成分含量的食品;不准销售未标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的食品;不准对销售的食品进行虚假广告和误导宣传的活动。
五、经营者对所售食品质量实行质量“三包”。
六、经营者必须积极支持配合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的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
七、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XXX工商所(盖章) 经营者(签名):
◉ 食品药品培训总结
食品药品工作计划 篇1<\/p>
我们在认真总结基本工作经验,巩固近年来开展专项整治及成功创建上海市食品安全示范街、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镇活动成果的基础上,以“深化、规范、提高”为工作主题,以“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有序可控”为工作目标,不断完善管理机制、推进重点工作、提升监管效能,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车墩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整体提升。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网络建设
进一步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和完善安全监管体系。一是根据区食安办下发的全年工作方案,拟定本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立方案、机构职责,建立、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镇食安委的牵头作用,强化食品生产企业、流通领域和餐饮单位安全监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合作。二是强化“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村(居)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探索成立食品药品社区监管志愿者队伍为补充,形成重心下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模式,继续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基层单位的目标考核范畴,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向纵深发展。三是建立健全食品经营户动态信息,每月进行信息上报、核报,及时掌握本辖区内有证户、无证户、注销户、歇业户、备案户的基本情况,做到上下联动,情况清楚,登记完整,内容正确。
二、各方联动,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行为,巩固和扩大食品安全示范镇示范效应,结合区食药监局下发的《松江区无证餐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今年全镇将专门制定整治无证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专项整治工作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疏堵结合”为实施原则,坚持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取缔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以“坚决遏制增量、有效解决存量、确保减少总量”为工作目标,全面准确摸清辖区内有证和无证餐饮服务单位底数,集中开展地下加工、无证生产清理整治取缔工作。同时要加强对无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分析汇总,找准问题原因和症结,联合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共同解决无证难题,为全区统一设立“规定时间、规定区域、严格监管”的流动摊临时疏导点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各部门要资源共享,建立信息通报协调机制。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领域安全监管
(一)餐饮消费环节
重点整顿建筑工地食堂、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无证餐饮单位;查处餐饮单位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非法加工提炼使用地沟油等行为;加强对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高风险领域,以及熟食卤味、生食水产品、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同时还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日常检查和新证核查。按照区食药监局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餐饮业、企事业单位食堂、现制现售等行业的日常卫生检查;对新发证户在收到新发证户名册后二周内及时进行现场核查,确保检查覆盖率及检查频率。
2、加强歇业单位和注销户监管。对在检查中发现已歇业或停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调查和追踪其歇业或停业的时间,做好检查笔录取得店主、邻居、现有的经营户等人的旁证并签字,及时向食药所报告并协助办理注销卫生许可证的手续。
3、加强对企业小食堂的备案工作。继续开展30人以下的社会食堂(含工地食堂)备案工作,对30人以上的社会食堂和其它餐饮单位未办理卫生许可证的,督促其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
4、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举报的处理。一是设立镇食品药品安全举报电话,利用网站发布举报的信息,对群众市民的举报一经核实,给予举报人适当的经济奖励,奖励办法和资金来源另行安排;二是对区食监所转发过来的举报,在接到举报后的最短时间内,到现场进行检查核实,如实填写现场检查笔录,结合实际做好处理工作,及时反馈信息,并做好登记记录及汇总以及信访单位(人)的信访回复工作。
责任部门:镇安监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村(居)、直属公司配合。
(二)食品流通领域
1、着力完善以行政指导、健全监管网络、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为手段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落实主办方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加强日常监督、排查和信息沟通,及时组织开展无证无照经营的整治、疏导和规范活动,加大对涉及高危无证照食品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
3、加强食品安全示范街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台账两项制度。
4、积极开展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食用油市场、农村食品市场、季节性食品和节假日食品市场等各项整顿工作;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超市卖场、熟食店的监管和质量抽检。
5、严厉查处其它违反食品流通领域经营行为。
责任部门:新桥工商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村(居)、直属公司配合。
(三)食用农产品环节
1、进行农药、化肥等使用的培训和指导,将安全用药告知书发放至每个农产品生产企业(场、户)。
2、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场、户)的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和台账,签订相关承诺书、责任书。
3、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严厉打击违法市场经营食用甲胺磷、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沙丁胺醇等禁用农药、兽药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蔬菜、水果、畜禽、水产等地产农产品中药物残留的检测力度。
4、加强生猪食品监管,生猪上市前进行兽药残留和瘦肉精检测;及时发现制止擅自屠宰生猪、出售猪肉等违法行为,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
责任部门:镇农办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村(居)配合。
(四)食品生产环节
1、组织开展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保持对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大对各类食品地下生产、加工窝点的查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2、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卫生监督管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食品的行为。
3、积极培育食品生产品牌企业,提高企业诚信自律意识和能力,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
责任部门:新桥质监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村(居)、直属公司配合。
(五)药品、医疗器械及医疗秩序监管
1、建立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制度,建立和健全本地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名单、地址等数据库,并进行动态维护管理,做到情况清楚,登记完整,内容正确;建立社区药品监管网络及信息报送制度。
2、对药品销售企业进行执业药师在岗情况、处方药销售登记等情况的检查,做到每月全覆盖检查一次,每季度准时汇总上报。
3、配合区药监局对药械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投诉举报和专项检查活动;主动及时发现辖区内药械违法违规行为。
4、不定期组织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和药学服务进社区活动,负责对本辖区过期药品回收的宣传、登记、并定期把过期药品送到分局药品科统一进行销毁。
5、严厉打击无证行医,维护地区医疗秩序,安全处置所涉药品、医疗器械。
责任部门:镇安监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各村(居)、直属公司配合。
四、固本强基,进一步放大创建活动引领示范效应
继续巩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街、区级食品安全示范镇的创建成果,对影视路及影城路食品安全示范街上的食品经营户继续加强检查与指导,同时,在示范街上设立示范店并进行推广;进一步健全索证、索票制度和台帐登记工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对各种食品不安全因素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并以点带面,不断促进和提高本镇食品卫生管理水平。
五、狠抓关键,进一步防控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1、认真做好食堂卫生安全监管。加强对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和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高风险重点单位的专项检查监管工作,进一步督促企事业单位食堂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进行备案,同时要加强学校在开学前检查、暑期专题教育和对社区会所对外开放承办酒宴的安全监管。
2、加大对盒饭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抓住温度与时间及人员卫生和场所卫生等监管重点环节不放,关注盒(桶)饭、熟食、肉品等重点产品。同时推进制度化管理,帮助企业建立具有本镇特色的集规范化管理、规范化培训、规范化操作为一体的餐饮企业食品安全自身管理体系,力争对全镇30%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50%的学校食堂、10%的企事业单位食堂进行推广,全面提升餐饮服务企业的管理水平,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3、在“元旦”、“五一”、“十一”、“春节”等节日前开展办酒户摸底、指导、检查,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防止集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六、全面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充分利用培训、会议、新车墩报、上街设摊、悬挂横幅以及发放告知书、宣传品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餐饮服务监管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示消费者关爱生命、关注安全饮食,增强防范意识,营造人人关心饮食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的良好局面。
食品药品工作计划 篇2<\/p>
20xx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既面临机构改革的重大转折,又面临着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的繁重任务,各项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解决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排查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一)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加强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对餐饮、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工作定期研究、部署、监督、检查,促进食品安全工作的良性发展。不断加大执法监督,促进食品安全执法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大力开展专项整治,深入推进食品放心工程。普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和参与监督能力。
(二)加强监管,强化措施,提升药械监管水平
坚持分类监督、突出重点,加强药械生产监管。全面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严格查处无证经营、挂靠经营、出租许可证、出租柜台等行为。加强企业GSP认证后跟踪检查,抓好企业认证前的督导检查。加强对我市医疗机构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完善药品诚信分类管理,建立健全行政相对人诚信档案,增强企业的质量管理和自律意识,促使企业合法、诚信经营。
食品药品工作计划 篇3<\/p>
围绕市委、市政府、新区管委会、街道的重大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按照《无锡市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评价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中的评价项目和《无锡新区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目标》,确定年度工作目标,确保20xx年太二社区辖区食品检测合格率达96%以上,特制定我社区工作计划。
一、组织领导
组长:桑梅
副组长:曹亚琴、袁铭东、陈慧琪
专职委员:胡凌燕
组员:刘中立、林志荣、吴琦华、沈兰英、肖国燕、胡凌燕、朱韶君、华铃铃、华珊、吴琼
领导小组对辖区所有单位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人,确保卫生工作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二、宣传教育
在认真开展健康教育课教学工作的同事,积极利用社区网站、宣传栏、电子屏以及自编手抄报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活动,向居民普及营养膳食卫生防病和预防食物中毒的相关知识;大力宣传贯彻实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提高群众遵法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的意识。配合食品药品监管有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高居民识别劣质药品的能力,增强居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居民健康生活。
三、开展整治
1、与辖区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定期发放安全责任温馨提示。
2、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辖区范围内的饮食店、药品店进行食品卫生环境卫生检查,发生问题及时处理。
3、饮食、药品店“三证”齐全,确保健康证件不过期,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许可证上墙。
四、制度建设
1、为辖区食品店发放《食品安全宣传提纲》。
2、认真参加街道召开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业务培训活动。
五、主要目标
1、确保本辖区食品检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药品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
2、确保本辖区范围内不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故,一般食品安全故事发生低于上年。
食品药品工作计划 篇4<\/p>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23号),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全国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和全国全省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一)工作目标。
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食品安全准入制度,推行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大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查处重大事故的工作力度,大力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强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监管,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犯罪活动。通过治理整顿,使食品企业的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食品产业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流通秩序更加规范有序,食品安全信息更加畅通,产品合格率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饮食更加安全放心。
(二)工作安排
1、狠抓初级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
(1)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加快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和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与管理。市农业局要组织各县区推荐2个以上农产品申报全国无公害农产品。今年全市符合国家标准的无公害农产品要达到10个以上,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发展到200万亩。
(2)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工作,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严厉打击制售伪劣种子、农药、肥料的违法行为。
(3)积极发展农业连锁经营,大力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无公害农药、兽药、无污染添加剂、优质肥料等农业投入品,推进农产品的区域化、专业化和标准化,发展适合我市实际的产业化经营模式,规范种植养殖行为。
(4)加大技术培训力度,普及无公害农产品技术操作常识,提高广大群众对农产品质量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
(5)加快河东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建设步伐。市农业局要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建设好检测中心,落实例行检测制度,及时解决农产品质量问题。
2、加大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力度
(1)调查摸底,建立企业档案。
质监等部门要摸清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尤其是“老五类”(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醋)、“新十类”(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和膨化食品)企业的产品、服务和设备等基本情况,建立食品生产企业档案。
(2)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管。
通过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强制检验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预警制度、快速反应机制、奖励举报制度、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制假“黑名单”制度等执法打假制度;建立假劣食品收回制度;建立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资质审核、注册管理制度。
(3)严格实施食品生产企业准入制度。
坚决取缔不具备生产条件的生产、加工企业,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各级质监部门对产品质量问题严重及无证生产加工食品的企业,要依法查处。
(4)开展食品卫生许可证专项整治活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集中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许可证》清理整顿活动;规范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面粉、熟肉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和饮料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监督,清理无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企业。
(5)突出抓好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整治工作。
严厉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城乡结合部等监管薄弱地带长期存在的食品制假售假活动;对规模小、无检验手段和设备、不能保证产品质量的小食品生产和加工企业重点检查,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的小作坊,督促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
3、加大食品流通环节检查整治力度
(1)建立健全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对无证经营或经营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
工商行政部门实施经济户口管理和巡查责任制达到95%以上。
(2)抓好生猪定点屠宰和兽药饲料监督检查工作。
对生猪屠宰、加工、流通、储存、消费等环节和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市场的肉品质量安全问题进行综合治理;严把兽药生产、流通各个环节,防止不合格兽药饲料上市;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饲料违法行为,规范兽药饲料流通秩序;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监管,积极推进牛、羊、家禽的重点集中屠宰工作,严禁私屠滥宰。
(3)开展包装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影响恶劣的食品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案件,依法从重处罚;加大对包装食品的质量监测力度,重点检验强制性标准中影响人身健康安全的项目;完善包装食品经营企业的经济户口档案,按照A、B、C、D四个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
(4)加大儿童食品和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
对儿童食品销售网点进行全面清查,严防有害于儿童身心健康的食品出售;加大对分散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的监管力度;积极推进农村食品流通网和监督网建设,实施超市、放心店下乡工程,分段监管,分片定责,发动群众,群防群控,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
(5)开展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加大推行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建立“厂场挂钩”、“场地挂钩”制度的工作力度,监督食品经营主体严守质量承诺;引导有条件的市场开办者完善检测条件,对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进行快速自检;积极开展动物检疫,加强对禽流感等恶性的传染病的监测,保证生产、上市的肉类食品无病残、无药残。
(6)开展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在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全面推行企业自律制度,建立和完善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制度,强化企业负责人对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的意识;严厉打击扰乱节日市场秩序和损害广大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
(7)细化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措施。
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设立12315申诉举报点的各类综合商场、专业市场、批发企业、商场、超市达到75%以上,工商管理部门12315申诉举报网络受理的食品案件办结率达100%。督促各类综合市场、专业市场、批发企业、商场建章立制,落实质量承诺、流通环节食品退市制度等企业自律制度达到80%以上。
4、加强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管
(1)加大对餐饮业、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食品消费环节的'安全监管力度,严把经营场所、工具设备、食品采购索证、运输、加工、储存、出售、从业人员、卫生管理等各方面的准入关;加强对餐饮业、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的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培训和指导;高度重视重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与处理,突发事故调查处理率达到100%。
(2)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各县区餐饮业及学校食堂的督导,推动县区餐饮业量化工作的开展,对达不到A、B、C级的餐饮单位,限期整改或予以取缔。
(3)开展学校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对各类学校的食品卫生、设备、环境、学校卫生保健所(室)进行监督检查;积极探索社会和群众普遍关注的学校集体食堂、“小饭桌”的准入标准和监管模式,确保少年儿童和学生的饮食卫生安全。
(4)建立危害食品追溯制度,加强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设,提高我市食源性疾病的预警和应急控制能力,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暴发。
(5)加强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抽检。加大对保健食品、化妆品、消毒剂、一次性卫生用品、食品添加剂、涉水产品、儿童食品、桶装饮用水、乳制品、调味品、酱腌菜、冷冻饮品、植物油、月饼、肉制品、面及面制品、饮料等的抽检力度;针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等重点部位及与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时令食品、儿童食品加大抽检力度和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向社会发布抽检结果,正确引导消费,对在市场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二、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一)工作目标。
按照“疏堵结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探索建立药品监督管理的预警机制、快速反应机制、长效监管机制和激励机制。通过阶段性集中整治,使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药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二)工作安排
1、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
开展打击制造邮售假药、非法回收药品和非法添加药品的违法行为;开展农村药品质量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农村用药质量水平;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监督检查,整治和规范中药材专业市场;开展医疗机构制剂和用药质量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配制和使用行为。
2、进一步治理虚假药品广告。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对药品广告的监督力度,对违法药品广告及时移交工商部门查处,工商部门要集中查处一批虚假药品广告,新闻部门要积极配合对药品广告的专项检查。
3、加强鄄城舜王城中药材专业市场整治。
一是禁止在中药材专业市场销售中药饮片、毒性中药材、濒危动植物中药材,以及中药材以外的其他药品;
二是严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假劣中药材上市经营;
三是中药材专业市场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以路为市、以街为市、杜绝场外交易;
四是加快推进湖南恒盛集团中药材市场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明确中药材专业市场的经营主体,实行企业法人责任制,明确法律责任,建立健全市场内的质量管理责任体系;五是对药品质量监督抽验中不合格的中药材,要依法查处。
4、开展医疗机构制剂、用药质量和医疗器械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医疗机构制剂重点检查各类专科医院和门诊有无未经批准擅自配制、院外调剂使用或上市销售等违法行为。医疗机构用药重点检查药品进货渠道是否规范、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是否执行到位、仓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过期失效药品是否及时处理等情况。医疗器械重点检查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是否规范,主要是橡胶避孕的套、血糖仪、软性角膜接触镜、助听器、导尿管、中低频治疗仪等产品,以及一次性医疗器械是否存在重复使用等行为。
5、开展对各类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展示活动的专项整治,重点监督各类推介会、发布会、讲座等活动,制止违法宣传,对展示的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变相经营药品的违法行为,规范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的展示活动。
6、大力推行药品生产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MP、GSP),加快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提高药品生产经营和中药材种植养殖的管理水平。
全面完成我市药品新办批发企业及县以下药品零售企业的GSP认证工作,不能通过GSP认证的企业,取消其药品经营资格。
7、积极深入推进农村“两网”建设。
成立市县两级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领导小组,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的组织协调机构。将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设立专项资金,出台优惠政策,建立覆盖县、乡、村三级,由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和信息员组成的药品监管网络;遵循“市场运作,政府引导”的原则,制定鼓励药品零售连锁和集中配送的政策措施,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采取加盟连锁等形式,扩大门店覆盖面,鼓励药品批发企业对乡、村卫生医疗机构和药店实行集中配送,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
8、进一步加大药品抽验力度。
认真贯彻《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规范抽样方法,提高药品抽验的科学性、权威性、时效性;切实贯彻“以监督检查为主,抽样检验为辅”的原则,不断扩大抽验覆盖面,增强抽验的代表性和针对性,并做好对抽验不合格药品的核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政府统一部署,部门各负其责,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地方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农业、经贸、质监、工商、检验检疫、公安、财政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食品药品安全的工作格局。各县区要参照本方案,制定切合各自实际的实施方案。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报道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质量卫生安全监管中的好典型,及时曝光影响恶劣的违法违规案件。市政府将对各县区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食品药品工作计划 篇5<\/p>
一、培训对象
(一)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
(二)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四员”,即: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宣传员、协管员和信息员;
(三)全区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企业(单位)关键人员。具体人员如下:
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单位)关键人员是指食品生产加工安全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食品安全负责人、分管食品生产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采购人员、验收人员、食品检验人员、仓库保管人员等。销售人员可以参加关键人员培训。
2、食品流通企业(单位)关键人员是指食品流通安全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食品安全负责人、分管食品经营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采购人员、验收人员、仓库保管人员等。销售人员可以参加关键人员培训。
3、餐饮服务企业(单位)关键人员是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食品安全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发包单位直接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仓库保管人员、烹调人员、分餐人员、熟食等专间操作人员、餐饮具消毒人员等。
(1)生产企业(含药包材生产及医院制剂室)关键人员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QA全体人员、QC主任。药品生产企业销售人员可以参加关键人员培训。
(2)经营企业关键人员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验收员、养护员、质管员、营业人员等。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人员可以参加关键人员培训。
(3)医疗机构关键人员主要包括:医疗机构负责人、药剂科负责人、药房验收员、养护员、质管员等。
5、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单位)关键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生产负责人、分管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生产部门负责人、检验检测人员;医疗机构器械科负责人、采购人员、验收及保管人员等。
保健食品、化妆品等企业(单位)关键人员分别参照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关键人员确定,并参加相应培训班培训。
7、I类食品药品单位关键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仓库保管人员、关键岗位操作人员等。
二、培训组织及责任分工
(一)区局负责的培训工作
区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培训、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四员”培训和测试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II类食品药品监管对象关键人员培训(市局已培训的除外)和测试等工作。区局业务科室组织实施各自专项培训及测试等工作,人事监察科、法规科、办公室配合。
(二)食品药品监管所负责的培训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I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流通个体工商户、小微餐饮、食品前店后坊、小微药房等)食品药品监管对象关键人员培训(区市场监管局已培训的除外)和测试工作。区局负责培训师资,并督促指导。
三、培训内容
1、各培训组织单位根据培训计划要求,结合市局编写的培训教材和本地实际,合理选择培训内容,其中现场检查量化分级标准、食品药品安全操作规范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应作为重点培训内容。
2、根据《市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要求,结合食品药品行业实际,各培训组织单位在组织培训中增设市食品药品相关地方性规定的内容,具体内容由各培训组织单位自行选择。
3、根据区文明办要求,结合食品药品行业实际,各培训组织单位在组织培训中增设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内容,具体内容由各培训组织单位自行选择。
四、完成时间
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和食品药品安全“四员”培训于6月30日前完成;食品药品企业(单位)关键人员培训具体时间由各培训组织单位自行决定,7月18日前必须完成所有培训、测试等工作。
五、培训证书编号规则
1、培训合格证明编号规则为:。
2、培训证明流水号为四位数,不得出现同号。
3、培训合格证明由市局统一印制,区局统一发放。
六、有关要求
1、各培训组织单位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制定单项具体培训计划,选配优质师资,认真组织实施。单项具体培训计划于培训开始一周前报区局备案。
2、各培训组织单位在组织辖区内食品药品企业(单位)关键人员培训时,要按市局有关要求,把食品药品行业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纳入食品药品关键人员培训内容并加以落实。
3、各培训组织单位负责本级培训的通知、签到、师资、出卷、阅卷、监考、成绩统计汇总、制发培训合格证及其台账登记等工作。
4、各培训组织单位要做好培训考核测试和测试成绩统计汇总等工作,并将签到表、测试成绩汇总表(包括电子版)、现场图片(包括电子版)等有关培训资料(可复印盖章)于培训结束后一周内报区局。
食品药品工作计划 篇6<\/p>
切实加强和社区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结合本社区实际,社区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社区食品和药品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食品和药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社区范围内的食品和药品安全监督管理。
社区领导小组坚持统一思想,强化领导,明确职责,精心部署,采取措施,落实责任,特制定20xx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增强工作责任感,充分认识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放在重要突出位置,抓紧抓好并根据上级政府要求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管,防止生产和经营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等违法现象发生,一经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协同查处,做到社区不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二、突出重点,狠抓关键,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做到日常检查、督促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合力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的各项工作,强化食品药品的源头污染和食品药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严格执行卫生许可和生产许可等制度。
三、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辖区范围内的医疗卫生、小食品店的食品药品安全组织体系,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四、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快速应急机制,对已经或可能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及时报告,不隐瞒并积极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限度消除不良影响,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五、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教育,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对食品药品生产有关法规的教育,明确食品药品安全总负责人和各个环节责任人,明确和建立食品卫生各项规章制度。
六、掌握好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相关企业的基本信息,建好台帐资料,及时掌握相关企业的增减情况。
七、定期或不定期向辖区内的广大居民群众和外来流动人口宣传相关食品药品的安全科普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食品药品工作计划 篇7<\/p>
20xx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速提升创新增效落实,积极寻标、对标、达标、夺标、创标,全面推进食品药品民生工程,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深化食品药品安全整顿,推进示范创建活动,加强基本药物监管,加强科学监管能力建设,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组织开展**活动
将贯彻落实**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持工学一体化,通过学习培训、务虚研讨等形式,组织好党的**学习贯彻工作。推进监管文化建设。加强系统基层党建工作。
二、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
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组织领导和责任体系。将监管工作纳入各级政府重要工作日程和年度责任目标考核,重点抓好区市、镇办两级安全责任落实,加强乡镇、街道监管机构建设,充实一线监管力量,切实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企业和基层。
三、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
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督促机制,加快规划实施进度。
四、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继续巩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效,突出重点工作任务措施,大力开展药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突出抓好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行为等,进一步构筑药品安全六道防线。基本药物监管,服务医改工作大局,继续推进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完成国家和省市新增基本药物品种电子监管工作。全面执行基本药物质量新标准,继续做好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加大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现场检查、监督抽验、不良反应监测联动机制。
五、推进药品注册管理制度改革
完善药品审评审批机制,提高药品审评审批工作质量和效率。落实药品审评注册质量管理规范。完善生物制品批签发制度,推进疫苗供应体系建设。
六、加强药品生产流通监管
加大新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力度,严格认证标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推进药品电子监管,确保规范要求在各企业、各环节得到落实。抓好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宣传贯彻,提高药品许可准入标准,加强经营企业监管,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加强特殊药品监管。加强药用辅料监管。
七、加强药品安全检测与评价
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监测报告体系,加强药品风险管理,切实提高上市药品质量水平。
八、加强医疗器械监管基础建设
加强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完善审评审批机制。严格落实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指导意见。加强高风险医疗器械监管。加强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落实临床试验较高风险医疗器械目录和临床试验审批工作程序。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监管,重点强化无菌和植入类器械生产监督检查。强化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重点监测。
九、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整顿
深入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违禁超限、假冒伪劣专项整治和重点品种综合治理工作。继续巩固和强化学校食堂和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规范餐饮服务许可,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依法推进风险监测,深入开展风险排查。积极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加强高风险餐饮食品监督抽验工作。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管,强化重点产品监管检查,加大违法案件督查督办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推行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建立监督检查员制度,完善基层监管网络。
十、深入推进区市和基层示范创建活动
继续稳步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和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示范区、示范镇和市级示范街、示范单位,强本固基,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区市和基层监管工作落实。
十一、加强稽查工作
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联合打假协作机制。严厉打击发布虚假广告和互联网虚假药品信息违法行为。继续深入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和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实施好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
十二、加强重大活动安全保障工作
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体制,完善市、区市两级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健全城市运行保障体制,保障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药品安全,坚决防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做好啤酒节、海洋节等重大活动保障工作。全面推行风险管理,健全预警体系。全面排查分析安全隐患,开展风险评估及风险预警。探索建立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操作手册,强化应急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积极应对、科学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十三、推动工作创新,构建长效机制
加强法规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餐饮服务、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制度体系,促进监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大力推行风险管理、网格化监管、分级分类监管和电子监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的立体化监管格局。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畅通信访和投诉举报渠道,推进12331电话系统建设,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十四、加强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全面推进实施全市食品药品电子监管网建设**工程,逐步建立覆盖各个环节的电子监管平台。加强检验检测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十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干部管理体制机制,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加强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建设。继续协调有关部门,充实技术队伍力量。
十六、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提高工作统筹协调性,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机关工作纪律。完善督察督办工作机制,促进重大决策部署按时优质完成。规范公文处理工作。加强应急工作。加强行政受理服务工作。
十七、认真办理“网络在线问政”和“三民”活动市民意见建议
实行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业务处室和指定工作人员具体承办的工作制度,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全年目标绩效考核。认真研究吸纳市民合理化建议,列入工作重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整改。
十八、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围绕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加强监督检查,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
食品药品工作计划 篇8<\/p>
通过组织组织丰富多彩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镇、村一级政府工作人员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新职能的认识,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单位负责人是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的意识。
认真安排部署,通过进店入户、掌握情况、全面排查、发放监督意见书和安全承诺书等工作方式,对辖区范围内所有食品药品单位进行集中排查摸底,更加全面、精准地掌握辖区内食品药品单位基本情况。
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广泛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开展整治规范工作,以粮油、蔬菜、水果、豆制品、食品药品小企业小作坊、卤制品、肉类食品、奶制品、保健食品和儿童食品、药店、卫生站药品等为重点品种,并以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市场流通、餐饮等主重点环节,以农村集镇、校园及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及季节性消费为重点时段,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为进行深入打击。
总结前段时间工作过程当中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
食品药品工作计划 篇9<\/p>
一、工作思路
围绕省局和州委、州政府的总体部署,按照“一个中心、两个安全,三化四型”的总体要求,全力落实食品药品监管任务,继续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开创我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新局面。坚持“一个中心”,就是坚持“食品药品监管事业持续协调稳步发展”这个中心;“确保两个安全”就是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和确保工作人员不发生违规违纪行为安全;“三化”即行政执法规范化、政务管理精细化、推动发展服务化;“四型”即构建廉洁型机关、学习型机关、创新型机关、和谐型机关。
二、工作目标
20xx年,**食药监管工作以维护“两个安全”为中心,围绕“监管、改革、项目、保障”四项工作,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不断提升监管能力,推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工作重点
1、抓监管,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一是组织开展好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对辖区内监管对象的100%全覆盖;二是按照国家总局、省局部署组织开展好各项专项整治,坚持有序规范与严厉打击相结合,确保整治效果;三是组织开展技术监督,确保省下达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和不良反应监测任务的完成;四是组织开展好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全力保障重大活动顺利开展;五是进一步强化监管基础工作。适应体制改革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全程监管食品药品的新格局,组织力量开展调查摸底,摸清监管对象底数和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
2、抓改革,促进监管体制不断完善。按照省里和州委、州政府部署,以充实、加强基层监管为重点,做好组织推进工作,确保县市体制改革的落实。具体做好四个确保,一要确保职能和机构整合到位,特别是乡镇基层监管所建设;二要确保人财物划转到位;三要确保机构组建及时到位;四要确保职责落实到位(地方政府负总责,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力争把经费保障好,把编制争取好,把力量配备好。
3、抓项目,实施科技强监促发展。重点抓好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项目建设。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报批落地。申报立项批复下达后,科学组织好项目建设和管理,力争早日建成,早日发挥效益。组织力量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及早衔接发改部门,立足实际,着眼发展,推动可行、有利于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的项目进规划。
4、抓保障,推进监管能力提升。结合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重点抓好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的办公用房建设和监管执法装备的投入,确保新组建的机构具备监管履职的必要条件。争取政府加大对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检验检测等项目经费的保障投入,切实增强保障能力。加大对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队伍整体的监管执法能力。
四、工作措施
1、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一是结合体制改革建立乡镇、街道基层监管机构,建立食品药品监管所为主体,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为补充的监管队伍,消灭监管盲区、死角;二是加大基层监管人员培训和监管制度建设,形成有效监管能力;三是开展食品药品行业诚信自律体系建设,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实行食品药品“黑名单”制度,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2、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整治打击力度。实施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树立监管权威,构建刚性有力的监管秩序。加大大要案件的办理力度,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使违法分子“不敢为”,促进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不断改善。
3、进一步严格和加强机关管理。一是加强预安销号和考核管理,提高推进工作的执行力。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优化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和能力。三是加强新闻宣传和应急处置,营造良好监管环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化解、处置安全风险。
4、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构建食品药品社会共治机制。按照法治的方式,围绕安全监管、技术监督、能力提升、监管方式创新等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开展。努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机制,一要推进行业自治,发挥行业内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作用;二要推进部门联治,确保各监管部门的无缝对接;三要推进群防群治,让社会公众有序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鼓励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开展多种形式的公众互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