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5-05-22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热门十七篇)。
❈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进入园区交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有权依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所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管理。
第二条 甲方实行销售准入制度,乙方进场交易应当向甲方进行登记,办理销售准入证,并交纳农产品质量保证金。
农产品质量保证金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_日内交纳。农产品保证金达不到约定金额的,乙方应当在______________日内补足差额。
甲、乙一方或双方不再经营,甲方应当在30日内退还乙方名下农产品质量保证金的余额。
第三条 乙方对每批进入园区交易的农产品应当具有原产地证明文件及合法机构出具的合法质量检测报告,经甲方核对无误的,可直接进场交易。
第四条 不能提交农产品原产地证明文件及合法机构出具的合法的质量检测报告、乙方坚持要在甲方园区内交易的,甲方有权指定合法检测机构对乙方的农产品取样检测,样品由乙方无偿提供,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一)若抽检合格的,准予进场交易;
(二)若抽检乙方销售农产品有害物残留异常,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出售与转移,并先行封存;
(三)若复检后,确认乙方销售农产品有害物残留超标,由甲方监督乙方自行将其销毁,所有销毁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
(四)乙方销售的农产品检测出有害物残留超标,发现首次,甲方将予以警告并公示(在场内电子显示屏上显示);发现第二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休业整顿,一月内连续发现三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场内经营资格并责成退市,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若对园区检测报告及处理有异议,可以向甲方上级管理部门投诉。
第五条 乙方有义务对被检出有毒有害物的农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及时与产地通报检测结果,必要时应立即停止经销该产地的货源。
第六条 在政府有关部门例行检测中,一个月内连续两次被查出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在甲方园区内经营资格,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对每一超标品种罚款叁仟元。
第七条 例行抽检的费用及罚款从农产品质量保证金中支付,农产品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八条 乙方经销农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在甲方园区内经营资格,并予以退场处理,
(一)农产品不具有原产地证明或检测报告,乙方不让检测的;
(二)不交纳农产品质量保证金的或连续______________日未交纳保证金差额的。
第九条 国家农产品有害物检测标准修订后,甲方有权修改或增补本合同书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公布或通知乙方。
第十条 甲方有权将乙方经营信息记入档案并对外公布。
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取被记录的信息。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成为全社会和广大消费者关注的焦点。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积极探索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为加快提高农产品质量监管能力和水平积累经验,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经研究决定,在接山乡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1号文件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程监管、源头治理的原则,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以农业标准化生产为主线,强化措施,健全制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培养新典型,打造新亮点,探索新举措,总结新经验,努力把示范区打造成制度健全、管理一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靠、品牌效益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区和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样板区。
二、示范区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
(一)建设地点。选择在接山乡建设10万亩绿色小麦生产基地、8万亩无公害玉米生产基地、3万亩有机蔬菜生产基地。
(二)建设内容。
1、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服务网络。在接山乡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农技站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农技站全体技术人员为监管成员,设立速测室,购置配备速测仪等设备,建立一套管理制度,集中做好本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服务工作。示范区所在的行政村均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小组”,依托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委负责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负责做好本村标准化生产、农药等投入品监管、产品自检、“三品”认证、包装标识、开具产地证明等工作。
2、规范管理农业标准化基地。按照全程监管和质量追溯的要求,所建立的标准化基地有生产技术规程,有完整的生产档案、有基地管理责任人、有技术负责人,对各类农业标准化基地,设置明显标志牌(名称、面积、范围、基地负责人、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小麦、玉米、瓜菜等标准化基地,大力推行“五统一”管理模式,即:统一技术培训,统一物资供应,统一配备检测仪器,统一制度规范,统一注册商标。
3、开展品牌或名牌农产品认证。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基地产品进行“三品”认证,使10万亩小麦获得省级以上绿色产品认证,8万亩玉米获得省级以上无公害产品认证,3万亩蔬菜获得省级以上有机蔬菜产品认证,同时,对以上农产品积极申报认定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争创xx省和国家名牌农产品。
4、农业产业化水平高。在示范区大力推行“公司+基地+农户+标准化”或“公司+合作社+农户+标准化”管理模式,通过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把农业主导产品和特色产业以及经营农户,纳入到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依托龙头带动,加快提高产业化和标准化水平。
5、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健全。依托县农产品质量检测站的技术力量和先进设备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并在接山乡建立农产品质量检测站,同时在基地村设立检测点,达到有场所、有法人、有人员、有设备、有台帐、有制度,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支撑。以此为基础,推行农药残留例行检测制度,做好检测记录,建立检测档案,为农产品基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提供科学依据。
6、积极推行农资专供。建立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制度,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积极推行农资专供,在乡驻地和基地村建立放心农资专供点、专卖店,加快发展农资连锁、农资农技“双连锁”、农资直供等模式,支持和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名优农资企业直接到乡村设立经营网点,严禁假冒伪劣农资和违禁农药流入生产管理环节。示范区内所有农资经营店必须签订农资经营责任承诺书,达到“放心店”标准。建立健全“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制度,积极推行农药经营“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监管责任制,禁止销售假劣农药、国家禁用农药和标签不合格农药。
7、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准入等配套管理制度。突出有机瓜菜等重点产品,在严格自检和抽检基础上,逐步建立农产品基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杜绝不合格产品出基地、进市场,凡无质量合格证明、产地证明的不得入市销售。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积极引导和督促农产品经营者建立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商品备案、质量安全保证等制度。逐步实行农产品包装标识制度,按照农业部“农产品标识计划”的要求,凡进入市场、超市、专卖店的瓜菜产品,获得“三品”认证的产品都要做到有包装、有标识,无包装、标识的原则上不得上市。
8、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村规民约”进村入户。在示范区内各村,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村规民约”进村入户步伐,使之成为全体村民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并采取印发明白纸、编制顺口溜、墙报宣传栏、质量安全科普进中小学课堂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普及力度,达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大力推广农产品质量 “五户联保”、“十户联保”保证书等形式,以及设立箱、举报电话,加强对农户使用农药的田间巡回检查等监督机制,落实严格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十佳农户”、“十佳标兵”、“星级农户”等评选活动,大张旗鼓地表彰先进,提高村民自律意识,增强积极性、自觉性,积极营造浓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氛围。
三、强化措施,把示范区建设落到实处
(一)统一思想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重如泰山。接山乡及县农业局要从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加强地方优势农产品的保护,做到高度重视,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把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作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以此为突破口和切入点,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新机制、新办法。
(二)层层落实责任。县局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场信息科),负责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接山乡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层层落实任务,明确责任,扎扎实实抓好落实。接山乡尽快制定和落实具体《实施方案》,为示范区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和指南。
(三)加强宣传培训。县局加强对示范区建设工作的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在东平农业信息网开办专题栏目,加强对示范区建设工作的宣传。结合农业科技入户、现代农业项目、高产创建、标准粮田、新型农民科技教育培训等项目建设,积极组织农业专家和技术人员,定期到接山乡及其基地村搞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实用技术培训,大力提高农民标准化种植水平。
(四)加大扶持力度。在政策保障上,把示范区建设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等各类项目资金扶持相挂钩,全力扶持,调动接山乡及其相关村抓示范区建设的积极性。同时积极争取各级财政的支持,安排落实专项资金,用于示范区建设。
(五)搞好督导考核。县局、接山乡把此项工作列为对农业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落实考核办法,年终,认真搞好总结评比和检查验收,不断深化创建工作。
❈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为加强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深入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基地准出,提高我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我中心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我中心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为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专门制定了《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与检测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任组长,负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总体部署和工作安排,召开了专题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动员,要求单位职工按工作分工各司其责,密切配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推进农品市场准入制度的落实,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专项整治期间我中心重点检查了全区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的农产品生产销售记录建档情况,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按照统一的格式,严格了记录管理,规范了记录内容,要求农产品生产企业对生产中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做好如实记载。对未按规定记录建档的.行为责令其改正。
三、加大对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整治,推进我区“三品一标”认证工作
中心开展了认证农产品的专项检查,检查了我区现有的三个绿色食品标志企业的认证管理和运行情况,包括前期摸底调查、申报材料和年检资料等文件档案的管理情况,认证审查工作时限执行情况以及“三品”质量安全预警制度建立情况等。查处了假劣认证产品和质量安全不符合要求的产品,重点查处了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三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农产品包装标识执法检查。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了农产品质量标识使用,强化了标识标签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了未按规定进行包装、标识及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的行为。
中心积极引导农产品种植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三品一标”认证,宣传了政府的相关扶持政策,提高了关于“三品一标”认证的积极性,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到目前为止,已有四、强化农产品检验检测,及时掌握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
除积极配合省厅组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交叉监测之外,我中心充分利用现有设备认真开展自检业务12次,检测粮食、果蔬、土壤等450个样品,检测合格率为100%。
四、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为全面提高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使他们全面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和生产技术标准,中心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介, 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场准入主要措施的宣传力度。
五、开展专项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中心以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充分发挥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的作用,建立起农产品定期和不定期检测通报制度、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农产品档案管理制度及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体系,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由事后补偿改变为提前预防,切实做好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面提高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一、扩大宣传力度,营造监管氛围。
1、3月5日我中心组织10余名技术干部在县门街进行农药安全使用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让人民群众明白高毒农药危害的严重性并能够自觉抵制。现场咨询3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
2、3月21日组织全县农药经营单位90余人进行了农药经营与安全使用和农药法规知识培训。发放培训资料180余份。会上认真学习了《农药管理条例》、《农药标签与说明书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髙了农药经营人员科学运用农药,识假、辩假和依法维权等方面的知识。
3、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站的舆论作用,截止3月底共印发传单2000余份;累计出动宣传车12辆次,积极有效的宣传和贯彻了《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切实保护了农民的合法利益。
二、提高服务水平,扎实开展农药监管
农药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生产资料,农药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高低。为切实搞好我县农药管理工作,我局在农药管理工作中,着重加大了农药监管力度,切实把打假扶优护农的各项工作落到了实处,维护了我县农药市场秩序,保护了农民利益,保障了农业生产。
1、1月中下旬和2月中旬,分别开展了农药市场检查2次,以小麦除草剂及蔬菜用药为监管对象,重点对通远镇、湾子镇、耿镇的农药经营单位进行了检查。共检查农药经营门店40余家,检查农药种类13种,检查农药品种38个。
2、3月7日,由县农林局组织我中心及种子管理站等相关执法单位,邀请市植保站、县电视台等部门联合开展春季农资专项整治。此次检查由县农林局王春雷副局长、雷景峰总农艺师带队,抽调执法人员10余人,检查农资经营单位30余家,重点对农资经营大户及有不良记录的农资经营户进行检查。本次联合检查共收缴了3家农资经营单位违规农药15公斤,对锦源农资有限公司销售的金线一号进行了行政处罚,对其它不规范的行为提出了整改意见。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髙自身业务素质
1、认真组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重点学习《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囯种子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髙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做到依法办事、严格执法。杜绝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吃、拿、卡、等行为,建立了一支政治素质髙、业务过硬、职业道德强的专业化农业执法队伍。
2、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明确执法性质、种类、权限,做到职责清、任务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实行政务公开。专门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栏、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提髙执法透明度,便于社会监督和执法人员自律,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落实了执法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相关制度,确保办理各种案件有始有终,提髙办案监管工作效率。
四、农药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目前,我县辖区内未发现有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行为。但一些新开门店的从业人员对农药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植物保护知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为此,我们将不断加大这方面工作力度,全面提升监管效果。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组织农药执法人员采取自学或集中培训等形式,认真学习、理解农药管理的内容,深刻领悟和贯彻农药市场监管年的精神实质。
(二)严格执法检查,确保监管效果
一是加强农药标签治理,严格落实《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重点清理无证、冒证产品以及非法使用商品名等标签不规范的产品。二是加强农药产品质量治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药以及搀杂禁限用高毒成分农药的行为。三是将禁用高毒农药的查缴工作常抓不懈,确保我县农业的安全生产和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
(三)加强调查研究,强化服务职能
在对农药市场严格监管,规范执法的基础上,多与农药从业人员和广大农民沟通交流,了解农药生产、销售企业的现实困难,积极探索为守法经营企业搞好帮扶的方式,全面促进农药市场健康发展。
❈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根据肃州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肃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肃州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结合肃州区事业单位改革的相关意见,西峰乡成立了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中心,并且成立了以政府乡长为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结合本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发展的实际,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进一步突出整治重点,强化整治措施,完善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对照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方案的工作目标,现就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中心成立以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了宣传培训,营造了浓厚气氛
加大了农产品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农产品安全生产意识,通过印发宣传资料、组织技术培训、科技进村、开展农资打假和无公害标准化生产示范等形式,引导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引导消费者安全消费,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经营管理
乡农产品质量监管站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开展主体资格审查。对进入本乡的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肥料、种子等农业投入品,实行备案登记制度,严格市场准入。严格规范农业投入品经营行为。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进销货台账制度,对经销的农业投入品要索证索票,认真登记产品的销售流向。三是加大了农业投入品监管专项整治力度。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强化农业投入品的源头安全管理。加大了畜产品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和全乡奶牛养殖户签订了鲜奶安全生产责任书,指派专人定期对鲜奶收购过程进行检查,结合上级部门下发的“瘦肉精”专项整治,禁止使用泔水喂猪、喂羊等安排,对全乡养殖户进行检查整改,提高了养殖户的安全生产认识。对销售高毒农药、禁用农(兽)药、假劣农资及在蔬菜上使用高毒农药和饲料添加瘦肉精等有害化学物质的违法行为严格检查。坚决杜绝违禁产品及高毒农药流入我区市场和农产品生产环节。
三、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
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组织农业、林业、畜牧技术服务站技术力量,加强对农产品生产过程的监督和指导。一是加快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推广力度。围绕设施农业和现代畜牧业发展的要求,结合无公害农产品有关农业标准化的法律法规,推广符合我乡实际的主要农产品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和具有区域优势的农产品质量地方标准。二是积极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在规划建设好的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养殖小区内,推行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三是引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在广大农民中间普遍开展农业投入品科学合理使用等知识的培训,指导生产者严格按照农(兽)药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的规定,大力推广病虫害防治新技术和有机无土栽培、标准化养殖等先进实用技术,坚决杜绝高毒、禁限用农、兽药和有毒有害饲料添加剂。
四、全面落实农产品产地准入制度
乡监管站依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严格监管。逐步从产品认证、产地证明、产品检测检疫等方面入手,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安全责任意识。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村委会和各类农产品生产主体为依托,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不合格农产品清退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制度等责任机制,把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生产单位和农户,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产地准出关。要切实加强农产品市场管理,鼓励和扶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生产企业进行农超对接、集中配送、净菜上市。
❈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引言: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日益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已成为农村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为了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我们制定了农村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旨在加强对农产品的监管与管理,提高农产品质量,并确保农产品安全可靠。本文将详细阐述该方案的具体内容和实施细节。
一、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
为了加强对农产品质量的监测工作,我们将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具体措施如下:
1. 完善检测设施:投资购置先进的仪器设备,提高农产品质量监测的准确性和效率。
2. 建立农产品质量监测网络:在农村设立监测点,并与农产品质量监测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定期进行农产品质量监测。
3. 提高监测人员水平: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提高其农产品质量监测和食品安全知识水平,确保监测工作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标准制定和监管
为了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我们将加强对农产品质量标准的制定和监管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1. 制定农产品质量标准:根据农产品的特点和需求,制定详细的农产品质量标准,包括生产标准、检测标准和包装标准等。
2. 加强对农产品质量标准的宣传和推广:组织农民和相关从业人员参加培训,提高他们对农产品质量标准的认识和理解。
3. 加强对农产品质量标准的监管: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跟踪和督查机制,定期对农产品质量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三、加强农产品生产过程的管理
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与其生产过程密切相关,为了加强对农产品生产过程的管理,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1. 强化农产品生产环境监管: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环境的监测和管理,确保农产品生产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2. 严格农产品生产流程管理:建立完善农产品生产工艺流程,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范进行生产,确保生产过程符合质量标准要求。
3. 指导农民科学种植:为农民提供科学种植技术指导,推广优质种子和种植技术,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产量。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
为了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我们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1.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通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系统,追溯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流通环节,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2. 推广溯源技术和标识:引导农民和农产品加工企业使用溯源技术,给农产品附带溯源标识,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性。
3.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监管: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监管机制,加强对溯源信息的监测和评估,确保溯源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可靠。
结语:通过实施本方案,我们将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和管理工作,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为农民提供安全可靠的农产品,推动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同时,我们也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食品环境。
❈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和关键。自开展河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工作以来,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市食安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强化责任目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我局高度重视省食品安全市创建工作,成立了以市农业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职为副组长、局属相关科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稳步提升。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为提高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我局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宣传版面、设立咨询台、利用新闻媒体等多方式多渠道,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百名科技人员包百村”、“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累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现场咨询活动40多次,出动宣传人员960多人次,设置宣传版面60多块、悬挂宣传条幅50多条、发放宣传资料60000余份,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送进社区、超市、校园、市场、田间地头,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管力度,建立两类主体的名录制度和名录档案,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的生产、收购、储运、批发、零售、消费等环节建立起覆盖全市的农资商品质量抽样检验、农贸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投诉举报奖励制度等46项制度,严厉打击行为。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突出重点,加强监管
按照行业监管、属地管理的原则,多次开展农资市场检查、专项整治、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并在育种生产的时机重点对农药、种子、肥料进行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一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719人次,立案7起,办结7起,其中种子案件4起,查扣种子2644.3公斤,罚款人民币45000元;农药案件2起,查扣农药18.75公斤;化肥案件1起,罚款人民币3000元;调解四起药害案件挽回受害农户损失6300元。
五、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制定并落实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围绕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加大抽样检测力度,开展执法检查,防范各类隐患风险。全年市乡两级监管检测机构对我市161家无公害基地、各蔬菜基地、6个蔬菜市场、各大中型超市及各乡镇所在辖区的农产品共抽检各类样品128046个,其中:市级定性检测样品4197个,乡镇级定性检测123849个,合格率均达98%以上。
我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上级要求和先进县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克服不足,完善措施,努力提高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1、创造条件设立检测室,配备配备符合检测要求的速测仪器和专职的检测人员,适时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2、对获得国家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食用农产品,凭认证证书和专用标志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国外入境上市农产品凭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入市销售。
3、对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品和实行定点屠宰并取得检疫合格证的畜产品,实行索证抽检。凭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和畜产品定点屠宰印章、检疫合格证可以直接进入市场销售;无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的,进行现场抽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4、对来源于非认证基地的农产品并且未取得任何认证的产品,实行现场检测,由市场开办者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进入市场销售。
5、不盗用、伪造使用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标示,以及农产品产地证明。
❈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决定于20xx年5月1日至8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严打”行动(以下简称“百日严打”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要求,严厉打击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强烈、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形成高压威慑态势,促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抽检一批重点品种。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以问题为导向,全市有针对性地监督抽检不少于50个批次农产品进行定量检测。各镇街道针对辖区内重点品种,开展几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每镇、街道快速检测批次不少于全年50%的任务量。
(二)深挖一批违法线索。通过监督抽检、风险监测、监管排摸、公开征集和群众举报、媒体监督等手段,挖掘案件线索。
(三)约谈一批违规农业生产企业和监管责任人。将违规农产品生产单位列为百日严打行动的重点对象,由局属各职能科站对主体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生产单位限期整改问题,整改不到位绝不放过;对符合《xx市食品安全行政约谈制度》规定情形的,对其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
(四)整治一批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根据日常监管、隐患排查、风险监测等掌握的情况,重点整治蔬菜、畜产品、初级水产品、食用菌中添加禁限用农业投入品的不法行为。
(五)查处一批农产品违法案件。由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组织,针对重点整治内容,营造强大声势,对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六)公布一批黑名单。对符合《xx省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和《xx市食品安全红黑榜制度》规定情况的,公布一批农产品生产者“黑名单”。
二、打击重点
(一)重点行为
1.重点打击蔬菜、水果、食用菌、杭白菊上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的不法行为。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规模种植大户和蔬菜、水果、食用菌、杭白菊等产品为重点,组织开展蔬菜、水果、食用菌、杭白菊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严厉打击违规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的不法行为。开展农药生产经营企业的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禁用农药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销售农药的“黑窝点”。
2.重点打击饲料生产销售、畜禽养殖使用违禁物质和滥用添加剂的不法行为。一以饲料生产销售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三无”(无许可证、无标签、无产品标准)的生产行为,严厉查处饲料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违禁物质,超剂量、超范围添加药物饲料添加剂,以及添加未经批准的药物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二以养殖大户为重点,强化畜禽饲养环节监管,加强“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监督抽检和安全用药监管,严厉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和违规使用原料药、抗菌药物的行为。
3.重点打击私屠滥宰生猪(羊)、屠宰病死动物和检测不合格生猪(羊)、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未按规定进行瘦肉精检测等行为。以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交界地、偏远农村、肉食品加工集中地等私屠滥宰多发的重点区域为对象,强化巡查检查的密度和力度,严厉打击对生猪注水违法行为,依法取缔私屠滥宰窝点,对查获的从事私屠滥宰活动,或者为私屠滥宰提供场所或储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发现养殖场户和屠宰场出售屠宰、经营病死动物和动物产品的,要从重、从严、从快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开展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生猪进场查验和“瘦肉精”等自检制度落实。
4.重点打击初级水产品使用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以无公害水产养殖基地、标准化、规模化水产养殖基地为重点,排查在苗种生产、养殖、运输过程中违法违规使用违禁药物、添加剂和保鲜剂的违法行为。
(二)重点场所
1.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种植大户、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
2.禽畜养殖场、收购贩运企业、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
3.水产养殖基地;
4.屠宰场所。
(三)重点品种
1.蔬菜、水果、畜产品、初级水产品、林产品(食用菌);
2.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种养殖大户及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里的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农业投入品。
各地及局属各有关职能科(站)要根据辖区内消费量大、安全隐患多的重点产品和重点区域,摧毁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农产品的 “黑作坊”、“黑窝点”、“黑农资经营店”等。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农产品安全事件底线。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局各职能科(站)要充分认识“百日严打”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百日严打”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直接抓,将责任落到实处。市农业经济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严打”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农产品质监科。各镇街道农业经济服务中心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百日严打”行动领导机构,建立相应的班子和工作推进机制,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总结提高。
(二)强化督促检查。对各地“百日严打”行动进展情况,我局将适时开展现场督导检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成效。“百日严打”行动工作情况将列入今年对各镇(街道)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各镇(街道)和局相关单位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真抓实干,确保整治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四、工作要求
(一)形成打击合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畜牧兽医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渔政管理站、水产工作站和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等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切实用足用好“两高”司法解释等法律武器,加大执法力度,共同形成打击合力。
(二)规范信息披露。全市已建立案件信息发布制度,案件情况由市食安办统一把关,不得擅自发布。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指定专人负责行动期间的信息统计报告工作(附件),每月向农经局质监科报送“百日严打”信息,大案要案线索、查处的典型案件要随时报送。于20xx年8月初将“百日严打”行动工作总结报市质监科。
❈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为目标,坚持日常监管和标准化生产两手抓,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以提升监管能力、推广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活动,用最严谨的标准,用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坚决整治农产品生产违法行为,确保全区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主要目标
一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持在较高水平,蔬菜、畜产品、水产品等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二是确保农业标准化实施面达到60%以上。
三是确保全年新增无公害农产品5个、绿色食品2个,新增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定面积200亩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创建活动,强化重点环节监管。
1、加强禁限用农药及添加剂监管。加强农药使用技术指导,加大安全用药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严查种植业产品种植、收购、贮存、运输等过程中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等行为。
2、加强畜产品质量监管。以生猪为重点,梳理查找养殖、收购贩运、屠宰和饲料环节存在的畜产品安全隐患和漏洞,强化“瘦肉精”监督抽检;继续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对奶畜养殖环节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建立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强化畜禽养殖环节规范、安全用药的指导;严格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督促落实进场检查登记、“瘦肉精”自检、检疫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动物、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行为。
3、加强水产品质量监管。建立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相结合的管理机制,重点强化对质量安全隐患风险大的养殖品种、养殖区域的监管。引导督促生产者按标生产,规范“三项记录”和病死水生动物无害化处理记录,完善从苗种、投入品、基地环境和产品加工销售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水产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开展辖区内苗种场产地检疫。
4、强化农业执法检查。以“绿剑”执法行动为抓手,集中突击行动与长效监管相结合,全年组织三次集中执法行动,中间穿插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行动,加大经常性执法巡查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做到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二)推进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强化农产品质量监测
5、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行动。加快镇街农产品检测室和基地自检室建设,镇街农产品快速检测室要充分发挥速测筛查作用。继续按照省政府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行动的要求,镇街农产品快速检测室继续免费对社会公众开放。
6、加大农产品监测力度。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按照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的要求,继续以质量安全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为重点,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三品一标”基地、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为主要对象,加大抽检力度,争取省、市、区三级对生产主体抽检实行全覆盖。全镇全年共抽检120批次以上。
(三)重视农业标准化推广,推行全程质量管控
7、加强“三品一标”品牌发展。按照“产地安全化、生产程式化、产品标识化”要求,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因地制宜开展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工作。全年力争新增无公害农产品5个、绿色食品2个,新增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定面积200亩以上。加强证后监管,以规范标志使用、规范生产主体内部管理为重点,加强对获证生产主体的指导和监管;组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专项检查和绿色食品市场检查活动,依法查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8、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建设。根据景市镇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实际,在前几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力争新建设可追溯主体3-4家,逐步实现全区农产品生产主体生产过程追溯和监管责任追溯。
(四)健全监管工作机制,提升执法监管能力
9、进一步完善落实责任机制。进一步强化生产主体负责人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实镇街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局系统内各部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一岗双责”制度,确保监管到位,责任到位。
10、加强基层执法监管能力。加快推进监管机构建设,确保监管人员履职到位。建立村级协管员、企业质量安全内检员队伍,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区、镇两级要分期分批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和检测人员培训,增强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技能,提高农业综合执法能力和农产品检测水平。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11、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活动。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周、实验室开放日、果蔬体验、知识培训等活动,依托电台、报纸、农业信息网等媒体,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送给广大消费者,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xx《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深入开展20xx年全市专项整治百日会战“风暴行动”,进一步解决影响农产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规范市场秩序,全面提升全镇农产品安全水平,我镇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大查处力度,进一步组织精干力量进行拉网式检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镇长任副组长,5个管区书记、工商所长、派出所长、执法队长、安监办主任、农办主任为成员的东夏镇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办公室。全镇分成6个检查组,派出所、安监所、执法队工作人员充实到各小组中。各小组分别由1名主要领导包靠,各管区总支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领导干部包片、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制度,实行分片包干,确保做到人员、监管、责任“三到位”。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安全氛围
举办培训班,提高群众意识。目前已组织x次培训班,培训对象包括镇、村监管员,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农资经营户负责人,菜农、果农、养殖户等共计千余人,重点培训了法律法规、农业标准化生产知识、农药管理使用知识等内容。发放明白纸等宣传材料33000份,悬挂标语、横幅160条,粉刷墙体广告1001条,出动宣传车进行全天候、全领域流动宣传。建立了群防群治机制,公布三部举报电话,在各村发放xxx,鼓励群众举报,一经查实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奖励。在全镇范围内使农产品质量安全做到家喻户晓,营造安全氛围。
三、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检查
对农资经营店、食品加工企业、饭店、宴席等进行大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具备“两账两票”,即进销货台账、进销货发票和“一卡一书”,即信誉卡和承诺书,是否违规销售国家禁、限用农药,是否违规使用添加剂、防腐剂及卫生状况、安全情况是否合格等。
目前,已对xx家农资经营门店、xx家食品生产企业、xx家化肥企业进行了全方位、无缝隙的检查。对检查中存在证照不全、无进销货台账等问题的xx家农资经营门店予以取缔,并根据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严管重罚。对xx家农资经营门店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书》,责令进一步规范经营,认真整改存在的隐患,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一、指导思想:以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体系建设为基础,以市场准入为根本,以全面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从产地和市场两个环节入手,对进入县内市场的农产品,实行“从产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测,基本实现主要农产品生产和销售无公害,确保全县人民吃上放心农产品。
二、实施原则: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按照全面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推进、不断完善的原则,从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入手,先易后难、先常规后特殊、先大家后个别、先示范后推广,从蔬菜类、畜产品类开始,从批发市场、超市开始,逐步向全市农产品市场的农产品延伸。
三、工作目标:通过实施无公害农产品市场准入,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三项制度”,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推行农产品生产、销售记录和标识管理制度,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推行先进的管理手段、引导规范经营;强化执法监督、建立农产品信用监督约束机制等主要内容,逐步实现我县农产品市场检测人员、速测仪器、检测场所、检测结果记录公示、检测结果网络化管理的具体到位,营造广大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自觉关心支持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的良好氛围,最终实现农产品市场销售的无公害化,并进一步向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发展。
(一)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三项制度”
免检制度。对获得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食用农产品,并与基地种植相符的实行入市免检制度,凭认证证书和专用标志直接进入市场销售。
索证抽检制度。对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品实行索证抽检制度。
现场检测制度。对来源于非认证基地的农产品并且未取得任何认证的产品,实行现场检测制度。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控制,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1、实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身份编码识别管理制度。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性编码规则》要求,制定完善本辖区农产品产地编码规则,随时补充完善编码,提高编码的时效性和科学性。加快编码的普及应用,逐步实现生产者在每批上市农产品上应标明产地编码,以便追查农产品产地来源和生产者,并将产地编码作为农产品追溯的重要依据,更好地为我市农产品顺利进入各地市场服务。
2、推行标识管理。根据不同农产品的特点,逐步推行产品分级包装上市和产地标识制度。对进行市场准入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率先实行农产品标识挂牌销售。标识牌要注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产品质量等内容(标识牌的制作、发放由市场准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
3、实行农产品生产、销售记录制度。按照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可相互追查的原则,生产基地建立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藏(保鲜)到市场销售的各个环节的记录;经初级加工、有包装的农产品,生产(加工)者应当在产品包装物上标注其产品的加工单位和原生产基地;生产者在生产中要严格农业投入品合理使用规定,记载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以及防疫、检疫情况;逐步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通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及时有效的追溯发生问题的环节和责任。
(三)建立农产品信用监督约束机制
以执法部门监督为主,行业自我监督为辅,结合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形成全方位的监督网络。通过消费者评选、同行业评比、监督部门评定等综合评价的办法,在全社会大力开展创建信用市场、信用企业、信用品牌活动,以充分发挥在农产品安全体系引导市场的功能与作用,逐步使农产品生产基地、经营企业自觉提高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积级推行“诚信、安全、健康消费”在重点市场、超市设立农产品安全诚信公示栏,定期向消费者提供农产品安全信息,提高消费者的知情权,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农产品是人们日常饮食的重要来源,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对于人们的生活和健康至关重要。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是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本文将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进行总结,以期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们的身体健康。
一、工作目标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目标是确保农产品在生产、销售和消费环节中的质量安全。通过建立健全的检测体系,加强对农产品的监督和管理,提高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的有效性和实效性。
二、工作内容
1. 建立精细化管理体系:乡镇应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制定相关工作细则和操作规范,确保每个环节的任务得到有效执行。
2. 加强监督与执法:通过加强市场监管,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形成威慑效应,提高农民和从业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
3. 建立检测机构:乡镇应建立专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这样可以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可靠的检测数据支持。提供准确、全面、及时的检测报告,为农民和从业人员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测和评估。
4. 提高检测设备和技术:乡镇应加大投入,更新检测设备,引进先进的技术,例如无损检测、快速检测等。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5.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信息共享平台,以便及时更新相关信息,提高工作的协同性和时效性。
三、工作成果
1.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通过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深入开展,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提高农产品的质量。
2. 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健康,通过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可以保障人们的身体健康,提高生活质量。
3. 增加农产品的竞争力和信誉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农产品出口的重要因素,通过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可以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和信誉度,促进农产品的销售和贸易。
四、工作不足及改进措施
1. 检测能力不足:当前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和人员对于新技术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存在一定的不足。应加强人员培训和引进专业技术人员,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能力和水平。
2. 监督力度不够:乡镇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和执法力度不够,导致一些违法行为未被发现和处理。应加大对农民和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他们的质量安全意识。
3. 缺乏信息共享机制:乡镇之间缺乏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共享机制,导致信息不畅通,不能及时应对质量安全问题。应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乡镇之间的沟通和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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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通过建立健全的检测体系,加强监督与执法,提高检测设备和技术,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等措施,可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增加农产品的竞争力和信誉度。但是也需要加强人员培训,加大监督力度,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等改进措施,提高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效能和效果。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人们提供放心的农产品。
❈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预防、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确保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反应迅速、决策正确、措施果断、运转高效、处置得当、处理到位,把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切实减少、减轻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平安xx”建设。
第二条:编制依据
依据《xx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xx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农业生产中由农业投入品、动植物病虫害、转基因生物引起食用农产品污染、食物中毒等,造成对公众健康重大危害,并造成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第四条:工作原则
一、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根据引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原因、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工作机制。
二、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和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食用农产品的安全,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日常监管,积极开展农产品安全质量事故的预防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四、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应立即作出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严格控制事故发展,并迅速将有关情况上报县政府及县农业局。
五、依靠科学,加强协作。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发生后,要科学妥善作出处理,按照各自的职责,恪尽职守、各司其职、通力合作。
第二章:事故分级
按照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Ⅰ级)、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Ⅱ级)、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Ⅳ级)四个级别。同一事故的分级依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
第五条:特别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一、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全市、全省及其他省(市、区)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二、发生跨地区(港、澳、台)或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三、国务院认定的特别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第六条: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一、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影响范围涉及县内8个以上乡镇级行政区域的;
二、超出事发地乡镇政府处置能力的;
三、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含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四、一次食用农产品中毒事故造成10人以上人员死亡(含10人);
五、农业部认定的重大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
六、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或部门认定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第七条:较大农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一、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县内2个以上8个以下乡镇级行政区域的;
二、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含100人),或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下但出现死亡病例的;
三、农业部认定的一般性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
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定的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第八条: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一、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内2个以上行政村、企业、学校等,对人民群众食用农产品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
二、造成伤害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三、县政府认定的一般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
第三章: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第九条:县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小组(以下简称局应急指挥小组)组成
局农业局成立县应急指挥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局办公室、农作站、经作站、畜牧兽医局、科教信息科、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水产站、产业科、农经站等组成;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局应急指挥小组成员。
第十条:局应急指挥小组的职责
1、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3、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4、向县政府、市农业局、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等有部门报告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5、审议批准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
第十一条:局应急指挥小组日常办事机构及职责
局应急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农业局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主任由局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科教信息科和局办公室负责人担任,各成员单位有1名负责人为联系人。办公室负责本预案启动、响应、结束期间的应急实战训练;受理各地上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收集整理首报及响应过程存档资料等日常事务;贯彻落实局应急指挥小组工作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局有关科站、乡镇农办做好应急处置;协助解决事故应急处理中的具体问题;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信息沟通、动态掌握、工作协调;向局应急指挥小组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完成局应急指挥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二条:应急处置工作组
在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局应急指挥小组根据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应急处理工作需要,从各成员单位及事件发生地所属乡镇农办中抽调人员组建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急处置工作组包括事故调查组、事故处理组、综合组、专家组。本预案启动后,各工作组及成员单位应当根据职责要求,服从应急指挥小组的统一指挥,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局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
第十三条:应急处置工作组的的组成及职责
一、事故调查组
组成:由局应急指挥小组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确定事故调查的牵头负责单位和协助单位。
职责: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提出应急处置工作意见,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为事故处置提供技术帮助,综合分析和评估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及造成的危害,为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提供参考。
二、事故处理组
组成:由事故发生环节的监管职能单位牵头,相关单位协助。
职责:严格执行应急指挥部的应急处置方案,依法实施行政监管、行政处罚,督促召回有毒有害农产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追踪源头。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人责任。
三、综合组
组成:由局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牵头,根据事故类别等情况确定具体成员。
职责:迅速制定信息发布方案,分析事故进展,及时汇总、报告、通报有关情况,负责对外宣传。
四、专家组
组成:由局首席专家并邀请省、市、县相关专家组成,根据事故类别等确定具体成员。
职责:对事故应急工作提出咨询和建议,并对农产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第四章:监测、预警与报告
第十四条:监测
全县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监测、预警与报告网络体系。局应急指挥小组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和监督检查。局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农产品种养过程的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各乡镇农办负责对本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及时掌握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的安全隐患及问题,并上报局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
第十五条:预警
局应急指挥小组根据监测信息,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分析其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好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并做好应急准备。
第十六条:报告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包括信息报告和通报,以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信息采集和报送等,各乡镇农办要主动监测,按规定报告。
第十七条:责任报告单位和人员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或个人;
二、各乡镇农办;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以及相关职能单位;
四、农产品种植、养殖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农产品批发市场;
五、农产品经营者和消费者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第十八条:报告程序
遵循自下而上逐级报告原则,允许越级上报。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有关单位(人员)对事故现场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立即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局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报告。
局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接报后,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对事故进行认真分析,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局应急指挥小组。
二、在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局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应立即向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xx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指挥小组、县人民政府和县食安委报告。
第十九条:报告要求
特别重大质量安全事故(Ⅰ级)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Ⅱ级)发生地有关责任报告单位应在获知事故后1小时内作出初次报告,较大质量安全事故应在获知事故后2小时内作出初次报告,一般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地有关责任报告单位应在获知事件后1日内作出初次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的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性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5日内作出总结报告。
一、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范围、危害程度、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二、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三、总结报告
包括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第二十条: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县农业局举报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部门、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县农业局接到举报后,应及时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通报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之间应及时通报,避免风险和危害范围进一步扩大。
一、通报内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处置进展及结果等情况。
二、通报范围:乡镇农办应当及时将可能引发的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风险信息报送局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根据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危险源监测信息,对可能引发的事故险情,由局应急指挥小组通报县人民政府和县食安委。
三、通报方式: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指挥小组名义传送文件、召开会议或以农民信箱进行快速通报。
第五章:应急响应
第二十二条:分级响应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分四级,特别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Ⅰ级)、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Ⅱ级)由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Ⅲ级)由xx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指挥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Ⅳ级)由局应急指挥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由农业部、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局应急指挥小组及其办公室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第二十三条:协调响应
做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与《xx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应急响应相一致,相补充。当发生涉及到初级农产品的食品安全事故时,县食安委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局应急指挥小组根据事故级别相应启动预案;若县食安委未启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时,则局应急指挥小组立即启动应急响应。
第二十四条:执行响应
对上级指挥部负责启动的响应,下级必须执行上级应急指挥部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应急响应的各项工作。
第二十五条:启动响应程序
一、确定事故级别
局应急指挥小组接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内开展事故调查,确认是否属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范围,确定事故级别。报告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xx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小组、县人民政府和县食安委。
二、启动应急预案
根据事故确定的级别,局应急指挥小组启动相应预案。
局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接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确认,对事故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报县政府、局应急指挥小组决定启动县农产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程序。局应急指挥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指挥,提出应急处理措施、方案,赶赴现场成立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县有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达到更高级别的水平时,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级别自动升级,按升级后的程序处理。
三、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当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随时间进一步发展加重、其危害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的,应当报县人民政府、xx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指挥小组或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反应级别;对事件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经局应急指挥小组审定,应当相应降低反应级别或者终止响应。
第二十六条:处置程序
一、先行处置
先期处置主要依靠事发地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事发单位和事发地乡镇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跨地区、跨领域、影响严重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先行处置方案,按照《xx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局应急指挥小组在省、市、县有关部门领导下,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二、设立现场指挥部
局应急指挥小组在接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设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对于特别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I级)和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Ⅱ级),必须立即报告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和xx市农业局应急指挥小组。
三、响应措施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处置小组的事故调查组、事故处理组、综合组、专家组等工作小组须迅速开展应急工作,并全力协助卫生部门开展救援工作。
四、事故查处与报告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由局应急指挥小组派出事故调查组和事故处理组赴事故现场组织查处。
事故调查处理组应迅速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追查引起事故的农产品来源、去向,对有关产品采取控制措施(包括禁售、召回、销毁、暂停采收、暂缓屠宰等),督促有关措施的落实。同时报告xx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指挥小组和县人民政府。
第二十七条:指挥与协调
局应急指挥小组按照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xx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小组、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部署和要求,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协调指挥应急处置行动。
第二十八条:信息的共享和处理
一、事故查处过程中发现涉及非本省生产的农产品,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省农业厅和省海洋与渔业局;县内有可疑农产品流到外市外省的,也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省农业厅和省海洋与渔业局。
二、I—Ⅳ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期间,局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逐日上报相关情况,重要信息必须立即报告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和xx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小组。
三、I—Ⅳ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除国家有规定外,由局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负责承担事故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通报和传递等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统一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
第二十九条:响应终止
I—Ⅳ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终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局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报局应急指挥小组同意,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第六章:后期处置
第三十条:善后处置
在当地乡镇政府的领导下,由乡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牵头,农办参与,负责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并积极协助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第三十一条:责任与奖惩
县农业局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追究责任建议。
第三十二条:总结报告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局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会同事故发生地的乡镇农办,共同总结分析应急处置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处置总结报告,报送浙江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xx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指挥小组,并抄送县政府、县食安委和事故发生地的乡镇政府。
第七章:应急保障
第三十三条:市场供给保障
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后,相关部门要做好相应农产品的组织、调运,保障市场正常供给,加强市场监管,严防哄抬物价,严厉打击偷运、盗运等各类违法行为。
第三十四条:物资、资金保障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资金,由当地乡镇政府负责落实。
第三十五条:技术保障
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然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由局应急指挥小组委托的检测机构应立即采集样本,按照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建立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参谋、咨询和指导作用。
第三十六条:加强宣传
各相关部门及乡镇农办应加强对广大消费者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引导科学消费,加强对广大民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相关知识的宣传与教育,提高全社会的应急处置认识。
第三十七条:实战演练
制度化、规范化组织开展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县农业局及乡镇相关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xx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
第三十九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四十条:本预案解释权归xx县农业局。
❈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工作总结一
为确保我区的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局高度重视,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现对2013年的农产品食品安全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和领导,落实职责
为了确保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里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陈硕果同志为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李伯利同志,区农办主任肖泽荣同志为副组长,区农业局其他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洪余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日常工作,同时明确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股站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做到既分工又合作,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二、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违法行为
我局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对农业投入品农药,肥料,种子加强日常检查力度,重点是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行为、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同时在春秋两季开展农资打假专项集中整治,防止伪劣农资和禁用投入品进入到农业生产中。1-10月组织区有关部门和乡(街)开展蔬菜农药残留、农资打假、种子执法年、禁用限用农药、肥料管理、农业环境污染等多项整治行动。共出动60余人次,检查14家生产企业和农资经营店,2--5月重点整治农资市场,开展种子、农药、化肥执法检查10次,5-10月重点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农残检测、生产基地投入品监督、环境污染监督等整治工作。
三、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6月18日在晶珠广场开展全国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宣传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7周年纪念活动,区农业局组织大活动,制作、张贴标语100余条,制作专题版报2块,发放宣传册和宣传资料1000份。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讲座2次,深入各乡镇蔬菜基地开展现场指导宣传活动,促进了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提高,确保了我区社会和谐稳定和农业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全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技术培训、专项督查活动。现已举办技术培训班2期,参加人员达300多人次,印发资料2000余份。
四、认真开展蔬菜基地和市场监管检测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重点推进基地准出制度建设,严格把好基地准出关和市场准入关,1-10月我局深入5个蔬菜生产基地、9个农贸市场、4个大型超市开展农产品监督检测工作达123次,抽检5000批次蔬菜样品,蔬菜农残留检测合格率达99.5%。重点抓好节假日如:“五一”、“十一”、“元旦”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五、努力开展农业标准化建设工作
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建设,努力搞好荣联、绿琼2个蔬菜基地标准化示范园和陈华葡萄,二塘葡萄标准化示范园建设。依托农业企业和农业合作组织推广实施无公害、绿色蔬菜标准化生产。确保城市蔬菜供应和质量安全。
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政府和企业投入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经费达5000万元,蔬菜标准化基地建设面积在去年的基础上又增加了1200亩,基地建设更加规模化,标准化。
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工作总结二
为贯彻落实11月1日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调度会的会议精神及要求,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15日,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活动。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照要求,切实做好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为确保此项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这次整治活动,要以创建“食品安全区”为主线,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协同联动,全区共同行动”的工作思路,针对食品安全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硬化有力措施,实施重点突破,解决突出问题,净化全区饮食环境。
通过此次整治,使我区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食品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食品安全隐患得到消除,努力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二、时间安排
本次食品安全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集中排查(11月8日前)。各乡镇、街道和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采取自查的形式,深入了解和掌握本区域、本系统食品安全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排查和重点排查,查找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要结合本区域本部门实际,突出区《集中开展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隐患排查重点内容。对排查情况做好详细台帐登记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如实填写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明细表,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实现不间断巡查。
第二阶段:整改提升(11月8日至11月15日)。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各乡镇、街道和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认真梳理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人员、明确任务、明确措施、明确期限,彻底将发现问题整改到位,最大限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辖区和各环节食品安全。11月15日前,各乡镇、街道和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部门要将填好的排查整治明细表报区食安办。
第三阶段:督查迎检(11月16日至11月20日)。各乡镇、街道和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根据自查结果认真查漏补缺,区食安办将会同区政府督查室,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明查暗访等形式,对食品安全排查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逐项进行督导检查,对于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限期完成。同时,对照《2013年XX区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内容》做好工作台帐、资料整理,写好201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总结,迎接区、市督导组检查各项准备工作。
三、内容及重点
在巩固和深化“打非治滥”专项整治、“地沟油”整治、“瘦肉精”整治、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等五大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结合食品消费特点,全面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对关键环节以及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领域、重点品种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集中开展排查整治。
(一)突出特点,严查重点食品。重点加强肉类、乳制品、食用油、米面制品、速冻食品、蔬菜、饮料、水产品、保健食品、调味品及地方特产等热销食品种类的执法检查,强化质量监管,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二)瞄准区域,严查重点部位。根据我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梳理情况,重点加强餐饮排档、幼儿园及学校食堂、学校饮用水和卫生环境、建筑工地食堂和企业内部食堂、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幼儿园、学校周边食品摊贩等重点部位集中整治,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生产经营活动。
(三)把握关键,严查重点环节。加强饭店、夜市、大排档和集体食堂等群众集体聚餐场所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学校和幼儿园食堂的监督检查,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加强消费市场的巡查和各类食品展销、促销活动的检查,防止借机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仿冒、掺杂使假、有毒有害、“三无”等问题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小作坊、小摊贩、畜禽屠宰、临时食品加工点等场所的监督管理,认真抓好已取缔和已处罚、责令整改企业的复查工作,防止违法问题死灰复燃。
四、职责及分工
(一)乡镇、街道食安站:负责彻底摸清本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数量、种类、生产经营模式,收集、汇总、分析食品安全信息,接受食品安全投诉举报;配合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活动,做好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的组建和日常管理工作,承担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的日常巡查工作,负责集体聚餐活动的监督指导工作。
(二)区农办:负责种植养殖环节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严肃查处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和“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行为;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全面清查,依法收缴违禁农业投入品,重点是禁用高毒农药、兽药,“瘦肉精”、苏丹红、等违禁物质以及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等违法违规渔药;抓好“瘦肉精”整治,加强对全区所有生猪、鸡、鸭等养殖场(户),饲料、兽药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严厉打击销售、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行为;积极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进一步扩大抽检品种和数量,强化源头食品安全风险控制。
(二)区质监组: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专项整治,组织食品加工经营业主、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重点整治瘦肉精、塑化剂等食品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地沟油”等问题。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管理制度,加大对我区形成规模的重点食品行业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等违法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违法行为。
(三)区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销售环节专项整治,组织食品流通经营业主、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全面清查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制度,推进实施食品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及索证索票制度。突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加强对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超市、商店和流通类食品摊贩、现场制售食品小作坊的监管。加大对重点食品的抽检力度,增加抽检批次,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
(四)区食药监局:负责餐饮服务消费环节和保健食品专项整治,组织餐饮服务经营业主、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做好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重点针对学校和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和机关、企业内部食堂、幼儿园、学校周边小餐桌、餐饮类食品摊贩、流动餐饮大棚和大型聚餐活动等安全风险突出的节点,加大整治力度。对暂时达不到许可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业整顿;整改后仍未达到许可条件,隐患较大的,坚决予以取缔。针对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违法标识、夸大宣传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查问题产品。
(五)区卫生局:履行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机关、幼儿园及学校饮用水定期检测,做好学校及学校周边除“四害”等环境卫生工作,做好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
(六)区教育局:负责幼儿园、学校食堂,校内商店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学校教职员工、学生、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卫生常识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改善学校食堂基础设施,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学校周边的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七)区城管执法局:履行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幼儿园、学校及辖区内流动摊担(点)的监管。
(八)区公安分局:负责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要切实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部位的摸排,积极扩展案件线索来源,强化破案和打击力度,严肃查办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有力量震慑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乡镇、街道和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把此次整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工作措施、严格工作责任,真正把专项整治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
(二)整体联动,协作配合。排查整治工作涉及部门多、任务重。各乡镇、街道和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加强协调配合,讲求通力协作,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突出重点,强化督导。区政府食品安全督查组重点督查本次排查整治情况;对问题突出的加大督查力度,增加督导频次,确保各项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乡镇、街道和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细化应急处置预案。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加强社会监督,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增强消费者信心。品安全舆论氛围。对此次排查整治工作认真进行总结,特别是要系统梳理发现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和重大风险隐患整改进展情况、效果等,总结好的排查整治做法、经验,形成总结报告连同排查整治汇总表及201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总结于11月20日前,一并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及时报区食安办。
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工作总结三
工业区安全生产工作在区委、区府和工业区管委会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区安监局、消防支队、交警支队、质监局、建交委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在园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和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市区政府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要求,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深入开展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强“十八大”期间安全生产保障工作,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着力事故防范,确保园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受控。
一、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工业区在生产、消防、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种设备、地下空间等领域,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火灾事故3起,死亡2人。
二、安全生产主要工作推进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工业区安委会共有成员单位34家,全年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11次,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进行明确,对年度、季度重点工作、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部署,对各阶段需协调和解决事项进行讨论研究。制定并下发《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2012年执法计划》、《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等37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分解至各相关职能部门,确保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网络
1、实施安全责任签约制。管委会与园区相关职能部门、企业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今年签约单位有859家,其中直接签约285家,间接签约574家。同时,为进一步强化社区安全管理责任,安全办、房管办、社区办、居委、业委会、物业公司签定了社区安全管理责任书。
2、实施履职考核制。安委会制定《莘庄工业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建立对成员单位和直属企业考核机制,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内容并下发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3、实施分类监管。结合各单位实际,将企业划分成综合监管和专项监管两类。其中:综合监管单位有13家,专项监管单位有重点监管(a类)企业50家,较大监管(b类)企业120家,一般监管(c类)企业380家。
(三)明确监管重点,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围绕生产、消防、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种设备、地下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年共排查单位1731家,其中检查单位871家,复查单位860家,开具检查意见书871份,开具复查意见书860份,发现隐患3151条,已落实整改3093条。
1、加强生产安全领域监管。注重源头管理,加大对危险化学品单位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处置等环节、职业卫生健康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劳防用品配戴等方面、以及铝镁制品机加工、汽车维修等企业的安全监管。
2、加强消防安全领域监管。紧紧围绕深化“防火墙”工程建设,开展“清剿火患”、“三提升”、“三治理”、“三违”等专项检查,切实消除了“三合一”、群租、简易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等领域一批安全隐患。
3、加强建筑工地安全领域监管。对辖区23个建筑工地场所内的深基坑、脚手架、塔吊、井架、工地围墙、工棚、排水系统等实施全面安全检查。
4、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监管。突出对园区市政设施及市政附属设施、道路障碍、交通信号设施等道路安全隐患的专项治理,强化对危险化学品、渣土车、搅拌车、环卫车、校车等五类重点运输车辆的风险管控。
5、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领域监管。以高危行业为重点,对重点监控设备和重点场所实行现场监管,加大对未注册登记、人员无操作证、无管理员证、压力容器超期未检等安全隐患的整治。
6、加强地下空间领域安全监管。对地下空间领域存在使用液化气钢瓶、消防设施损坏、防台防汛设施不全、违章搭建等隐患进行排摸整治。
(四)紧抓时间节点,扎实推进“打非”专项行动
1、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工业区成立由23个部门参加组建的8个监管小组,在园区危险化学品、“三合一”、建筑施工等12个领域全面开展“打非”专项行动。此项工作期间,共排查单位 623家,发现隐患329条,已落实整改321处。同时,联合区安监、消防支队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泰宇电子(上海)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进行了查封、对上海汇帆贸易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上海和中桂餐饮有限公司停业、收缴15公斤重的液化石油气钢瓶31只。
2、着力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上海紫燕食品有限公司被区列为重大挂牌督办单位。工业区党工委、管委会多次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讨论工作措施。区消防支队也多次上门指导工作。目前,春中路住宿的500多人已全部搬迁,申南路厂区的住宿人员也按消防要求整改完毕。
(五)发挥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我们在注重日常监管的同时,充分发挥安委会综合监管协调职责,发挥各部门专业优势,着力推进重点时段、重点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了领导带队安全大检查、违法建筑和非法物流整治、“十八大期间”安全大检查、“三违”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专项检查行动,有效遏制了隐患事故的发生。
1、开展领导带队安全大检查。在春节、“五一”、国庆、“十八大”等时期,由工业区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安全办、综治办、整违办、社区办、派出所等相关职能部门分别对原群力村、新生 7.8.9队、华西路南、西侧的闲置土地、光中路迪比特物流木材加工场等,开展安全大检查20多次。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检查组当即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要求其制定相关整治方案,落实整改。同时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跟踪指导,确保隐患消除。
2、开展违法建筑和非法物流专项整治。“9.5” 火灾后,根据区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业区实际,专门成立5个检查小组,由工业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亲自指挥、带队,在辖区开展了2轮对违法建筑和非法物流的排摸整治。共排查单位187家,发现各类隐患559条,已落实整改545条。排查出非法物流企业11家,违章建筑32处。现经整治,11家非法物流中的3家公司已停止使用,8家非法物流公司存在“三合一”现象的人员已搬离;拆除金都路南华西路西侧、华宁路nec原上广电南侧临时工棚等违章建筑,拆除面积约3000平方米。
3、开展“十八大期间”安全大检查行动。“十八大”期间,共排查单位239家,出动人员704人次,发现隐患数731条,已落实整改725条。对上海美高森美半导体有限公司非法生产存储危化品行为、上海海芮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不具备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设置而违规作业行为、新源小区内一外来人员违法使用非危险品车辆运输等非法违法行为,联合区安监、消防等部门,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4、开展“三违”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此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现已排查发现:违法用地有14处,主要分布于工业区的闲置土地处,存在人员居住、农业、废品回收、木材堆放等安全隐患,违法用地面积约18650平方米;违法建筑有40处,主要分布于工业区的闲置土地、股份合作社内企业等,存在 “三合一”、消防设施不到位等消防安全隐患,违法建筑面积约17200平方米。
(六)夯实基础建设,构筑安全生产管控防线
1、注重安全知识宣传和培训。利用工业区门户网站、《open》、《申莘家园》、《安全动态》、各居委宣传画廊等阵地开展广泛的宣传;精心组织“5.12”防震减灾日、“5.25”交通安全宣传周、“安康杯”、安全生产月、“119宣传周”等主题活动,通过举行智力竞猜、黑板报评比、宣传资料发放等多形式活动,切实扩大了宣传的覆盖面。同时,积极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对255名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持证培训,对 1148名农民工进行了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开设涉及《XX市安全生产条例》、民防、消防等安全知识的各类培训60多场,参加人员有10000多人。
2、加强社区公共安全建设。改善各居民小区的公共安全设施建设,今年在各小区共增设公共灭火点 15处、灭火器材50个、消防水带500米、消防宣传专栏4处。在所有高层居民住宅楼安装安全标识,发放独立式报警装置。新金山花园、申莘新村、春辉小区、颛溪十村四个小区顺利通过了区消防达标创建工作。
3、推进企业标准化达标创建。选取赢创德固赛、三菱电机、卡乐康、申泽环保四家单位作为试点,参加区企业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也均已顺利通过考查验收。
4、注重监管信息系统的登录使用。依托城市运行和生产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及时建全完善加工企业308家、机械制造企业112家、服务业企业82家,商业企业79家,其他类企业139家,共720家企业的安全基础管理信息,加大对事故隐患的跟踪治理,着力提升工作效率和监管效果。
5、积极开展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全面开展各类实战性应急综合演练。今年在工业区行政办公大楼、宝铭苑小区、申莘小学、上海嘉丽宝化妆品有限公司等23个居民小区、7所学校、380多家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了消防疏散逃生演练活动,切实提高了园区市民的逃生技能和自救互救能力。
(七)存在问题
1、部分企业对安全工作不重视、不落实。一些企业,特别是一些小企业只注重经济利益,忽视安全工作,对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管,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和抵触情绪。对安全部门提出的安全隐患,置若罔闻。
2、安全生产基础仍然薄弱。一些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高危重点行业和小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投入不足,技术装备陈旧,安全条件落后,加上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监管力度不够,进一步加大了安全风险。
面对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2013年,我们将继续充分发挥安委会综合监管职能,以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目标,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提升园区市民的安全素质,全面促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保持高压态势,建立打非长效机制,确保园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放心食品,从源头抓起。
关爱生命,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
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积极推进食用菌标准化生产,努力提高食用菌质量安全水平。
积极推行食用菌标准化生产,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现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
加强农产品质量监控,保障消费者食用安全。
加强农药残留检测,杜绝超标蔬菜入市。
加强投入品监督管理,控制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
加强畜产品质量监控,保障消费者食用安全。
加强质量安全教育,提高质量安全意识。
家事国事天下事,农产品安全非小事。
坚持以质取胜,推动科学发展。
坚持以质取胜,推动科学发展。
建立市场诚信体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我市的“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在市人大的高度重视和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各相关单位大力配合,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取得明显成效:连续几年全市没有发生一起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确保了来张游客及市民的农产品消费安全;连续几年省对我市蔬菜、茶叶、水果、大米质量进行了多次例行监测,我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总体居全省前列;市农业局连续三年被市人民政府评为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下面就今年的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今年的工作情况
(一)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从源头上把好农产品质量关口。到目前为止,全市农业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030人次,检查农业投入品经营门店904个。收缴假劣种子4338公斤,农药21件,其中甲胺磷等禁用农药9瓶;下架、退市各类过期农药30个品种400余瓶,假劣肥料72多吨,不合格种子10多吨。查处案件13起,实施当场处罚8起,进入一般程序6起,结案4起,另2起正在办结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截止5月18日,共计检查农业企业、合作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经营超市32家,退市过期绿色食品:大米3袋,面条6个品种149包,实施当场处罚8起,立案1起,正处调查取证中。
(二)狠抓农产品市场准入,力保公众消费安全。我市的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是市人民政府根据省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于2015年4月3日以张政办[2015]1号(《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正式提出来的。两年来,各级各部门都做了大量的工作。部分区县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了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成立了专门班子,发布了关于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的通告,下拨了专项经费,开展了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的“试点”,保证了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升。特别是慈利县和永定区在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超市都实行了农产品市场准入。
(三)进一步强化农业产地环境监管,确保农产品产地环境不受污染。农业污染源普查取得阶段性成果。已完成对102个乡镇、2个农场、4162个坵块、2个养殖小区、636个养殖专业户、2个水产养殖场、507个水产养殖户调研和数据入库工作。继续强化农产品产地监管工作。配合省厅在慈利县确定4个省级定位监测点,定期进行水样、土样、实物样的抽取、送检,多次化验分析表明,我市没有发生新的污染。
(四)强化农产品质量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把好农产品“产出”、“入市”关。一是市区县(武陵源除外)建起了农产品质量检验监测机构;二是部分企业和基地建起了自律性检测室,全市已有3个蔬菜批发市场、10个农产品经营超市、8个蔬菜基地建起了农残速测室,并较为正常开展自律性检测工作。三是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今年全市已监测农产品样1908个,合格1897个,合格率达99.42%,其中市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对全市23个例行监测点抽样510个,合格502个,合格率达98.43%,并把“触角”延伸到了乡镇集贸市场。市、区县畜牧部门加大对全市定点屠宰场的“瘦肉精”监测,共计抽取尿样1338份,没有“阳性”不合格现象。
(五)持续深入抓好农业标准化生产。一是将标准化生产的任务落到区县乡镇基地和责任人;二是各级农业局积极带头创办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目前全市标准化生产面积达146.72万亩。三是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抓手,把标准化生产纳入了农业工作和农产业化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促使农业标准化生产纵深发展。四是市、永定区蔬菜主管部门加强对对城市专业蔬菜基地监管,在基地建立了农残速测室,实行“三员合一”(村主任兼“技术指导员”、“基地检测员”、“农药巡视员”)制度,对基地产出合格蔬菜发放合格证,凭证入市,对不合格产品禁止采摘上市。
二、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市农业局党组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农业工作的重中之重,不仅内部调整充实了领导力量,配强了工作人员,而且成立了行政效能班子,双管齐下,全力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二是制订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及管理职责。今年,市农业局先后制订下发了《张家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及执法年活动工作方案》、《张家界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方案》、《张家界市关于打击食用农产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等多个专项整治方案。对全市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业产地环境监管、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等一系列工作进行了详尽安排部署。市畜牧水产局对全市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市蔬菜办对加强蔬菜标准化建设、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蔬菜等也都制订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实行责任到人,奖惩挂钩。
三是检查督办抓落实。今年来,市农业局先后开展了四次专项检查督办。对全市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市场准入、“三品”认证、农业投入品、农业产地环境、及非食用添加剂的使用状况进行专项检查与督办。现场收缴禁用农药甲胺磷1瓶,敦促摘掉“农业部测土配方施肥销售点”招牌3块,退回测土配方肥料12吨,发出责令整改通知1份。
四是强化部门配合,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合力。为理顺关系,搞好部门配合和协作,一是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和有关部门共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今年已召开了2次联席会议。二是和有关单位联合行动,合力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市农业局和市工商局联合对农产品质量进行监测。将检测的农产品种类和范围进行了扩大和延伸。市农业和市畜牧水产、市蔬菜共同行动,对农产品、畜禽水产品、蔬菜质量进行专项整治。三是和有关部门一起大力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市农业局先后举办和直接参与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班2期,培训130多人次;积极和市食安委、工商、质检、卫生、畜牧、等单位一起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000余份,解答咨询疑难问题120余个。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领导不够重视。如:某区人民政府在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上,由于主要领导思想认识不到位,尽管本级农业部门多次汇报,上级农业部门多次督办,本级人大多次交办,但该区至今仍没有采取一项实质性措施;又如某县07年财政安排了农产品市场准入专项经费,被该县农业局前任领导挪作它用,导致该县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也未有实质性开展。
二是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开展不平衡。全市4个区县,目前只有慈利、永定2个区县开展了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占50%。武陵源区、桑植县仅以政府名义发布了开展农产品市场准入的文件或通告,但没有实质实施。在已开展农产品市场准入的区县,农产品市场准入覆盖面窄。实施品种仅限于蔬菜;实施对象仅限于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经营农产品的大型超市;实施区域仅限于市县(区)城区。
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不健全、检测手段落后。全市农业部门目前还有武陵源没有检测机构和人员。市畜牧水产局也是无机构无人员,已有机构的市、区县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站),目前也只能开展果蔬的定性检测,均不具备开展定量检测的能力和条件(包括设备、人员、经费、实验室条件等等)。
四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尚未形成社会共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关系到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与安全。但实际上该工作目前基本上是农业部门在“孤军”作战。企业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
工作处于应付状态,没有形成“自律”意识;市民在消费上还没有认识到“价高”就是“质优”,而是图便宜,哪里低价就到哪消费,没有形成“自为”意识;并且我市农业标准化、产业化程度还不高,农业技术队伍处于“线断网破人散”的局面,生产出完全合格放心农产品的还要假以时日。
四、工作建议
一是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经费。
二是明确重点,强化监管。要把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市准入作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点,下大力气抓紧抓好。特别是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是我们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最后、最关键、最重要的环节,一定要想尽一切办法,克服一切困难,全面推开,纵深推进,从而真正确保来张游客和全市人民的消费安全。
三是理顺关系,健全机构。鉴于农产品市场准入在我市的特殊重要作用,可借鉴常德市人民政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健全管理体制,理顺工作关系。市一级要设立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领导小组,由一位副市长(分管食品安全或财贸)任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一位政府副秘书长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工商、商务、卫生、农业、商务、城-管、公安等多家抽调,办公室专司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工作经费由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同时要强化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站)建设,健全机构,配备具有专业检测技术的人员,配齐检测所必须的设备,保证开展工作的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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