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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兽医工作人员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3-06-11

乡镇兽医工作人员工作总结精选8篇。

时不待我,我们需要珍惜时光,我们要迎来新的一个阶段工作了,我们需要对这一段时间工作进行总结,一个人提升自己有很多途径和方法,概括起来无非一靠学习,二靠实践,三靠总结。有哪些值得参考的工作总结?以下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兽医工作人员工作总结精选8篇”,请阅读,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乡镇兽医工作人员工作总结 篇1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兽医站充分认识牲畜口蹄疫防治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时召开防疫工作会议,安排部署防疫工作,宣传防疫工作的重要性及目前的疫情形势,坚持“预防为主、防检结合”的方针,强化领导,加大了工作力度,真抓实干,做到了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的原则,把各项防疫措施落到实处。

二、认真落实动物防疫目标责任制

我县是纯牧业县,畜牧业是主导产业。动物疫病的有效控制,关系到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畜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影响全县经济健康发展和牧民增收,影响社会稳定大局,动物防疫工作既是经济问题,又是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因此各级政府对今年的动物防疫工作特别重视。并且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应对本地区动物疫病防制工作负总责,各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应是动物防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防疫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防疫工作责任制,把动物防疫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县畜牧局与县兽医站、县兽医站与各乡(镇)兽医站从“双轨”线上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了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社、社包户的防疫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了工作任务,建立和完善了责任追究制,把动物防疫工作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主要内容之一。在今年的春秋两季防疫工作中我站及时召开防疫安排会议,安排部署了动物防疫工作,各乡(镇)政府领导亲自抓,严格按照“五个强制、两个强化”(强制免疫、强制封锁、强制消毒、强制扑杀、强制检疫,强化疫情报告、强化防疫监督)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基础免疫工作,坚持做到“五统一”(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免疫程序、统一操作规程、统一免疫标识),保证免疫质量。

大力宣传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县兽医站发放防疫宣传材料125余份。乡(镇)政府与联点干部之间,乡兽医站与村防疫主任或民间兽医之间,层层签订《动物防疫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自的防疫任务,将责任分解到人,要求牲畜口蹄疫免疫密度达到应注数的100%,其它各类疫苗接种密度必须达到95%以上。各村承包人员深入到生产第一线,组织劳力,开展免疫接种工作,严格按照动物防疫规程进行操作。严格防疫卡制度,每户防疫完后,认真填写防疫卡,写明防疫动物数量、疫苗种类、动物类别、防疫责任人等。县兽医站与主管局组成工作组,不定期赴各乡(镇)巡回检查,督促防疫工作,并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使防疫工作真正做到防前有计划、有组织、有安排,防中有检查、有督促,防后有总结,不忽视或遗漏每一个环节,确保防疫工作顺利进行。

三、采取多种措施,保证免疫密度和质量

1、疫苗发放

防疫药品由县兽医站统一组织供应。县站调到药品后,及时调运至各乡(镇)兽医站。各村联点帮扶单位,利用下乡宣传之极,尽其所能,解决防疫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的顺车送防疫药品,使防疫药品及时发放到位,保证了防疫工作的顺利开展。各乡使用疫苗情况。(见附表二)

2、免疫接种情况

为确保免疫接种的密度和质量,县站选派得力干部赴各乡指导防疫工作(见附表一)。各乡(镇)兽医站技术人员深入到生产第一线检查、督促、指导防疫工作。乡(镇)防疫工作领导小组随机抽查,保证了防疫工作的顺利开展。

全县春秋两季共接种牛羊五号苗2121985头只,密度达100%,其中牛699231头,密度达100%,羊1422754只,密度达100%。接种牛出败苗262964头,完成任务量的100%。接种猪五号苗27头。接种炭疽苗272291头,密度达94.7%;接种羊三联苗20xx83只,完成任务量的100%;接种羊痘苗467664只,完成任务量的100%。祥见附表三。

乡镇兽医工作人员工作总结 篇2

兽医站年度考核情况总结(生产科) 根据局领导安排,我科室会同考核办、政工科对生产方面的考核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纸征订情况

《齐鲁牧业报》、《山东养猪通讯》和《合作经济》在宣传党和国家畜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传播畜牧科技知识,促进农民养殖致富,加快畜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局将把该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底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经考核,绝大部分兽医站能按要求完成任务。

二、举办培训班情况

根据考核办法规定,开展技术培训、讲座、咨询信息服务工作。每年举办2次以上畜牧兽医技术培训班和技术讲座,每次参加人数在30人以上并有照片,有培训老师,并向畜牧局汇报,同时搞好春秋两次免疫前的村级防疫员培训,共4次培训任务。经考核,大部分站能按要求举办培训班,在培训班举办次数上,很多兽医站没有按要求完成。

三、项目建设情况

抓好标准化规模饲养场的建设工作,是兽医站抓好畜牧业发展工作的重中之重,完成年度任务数量,每新增一处,都有考核加分。经考核,大部分兽医站都能完成年度任务指标。 20个镇(街道)兽医站进行了全方位目标责任考核。

乡镇兽医工作人员工作总结 篇3

畜牧业在我们国家还是有着很大的影响的,我们的食物有很大的部分是靠畜牧业来支持的,所以我们一定要坚持,因为现实中很多的事情需要我们不断的努力来工作,畜牧业的发展直接和我们国家的人们生活水平有着极大的联系!在2009年的工作结束以后,我们终于可以长吁一口气,因为一年的工作,我们的畜牧兽医站的工作做好了。

在2009年一年中,我站在主管局区和畜牧中心直接领导和帮助下,在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配合下,对畜牧业的发展,品种改良、防检疫、新科技推广示范、饲料饲养、种草养畜、强化防检疫和服务体制等工作,尤其是聘用村级防疫员工作中,职工对自己本职工作起到积极作用。我站认真抓好管理工作,做好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圆满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畜牧生产任务和经济任务。在着一年中做好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兽药、饲料工作:

按照《两个条例》和主管局有关文件开展工作,对辖区内进行监督检查达36场次,出动人员108余人次。禁止无证经营和假劣兽药、饲料上市,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为安全肉类食品打下坚实基础,为养殖户增收起到了积极作用,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蛋、喝上放心奶”。

二、品种改良工作:

按上级的要求认真贯彻《种畜禽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宣传优良品种。特别是龙大养猪场引进587头良种能繁母猪,为品种改良工作打下了基础。

三、安全保卫、生育工作:

⒈安全保卫,按上级主管局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安全生产是重中之重,在节假日前,都要召开站内全体职工会议强调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本年度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无一人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安全工作一刻也不能松懈。

⒉计划生育工作:该项工作是我国的国策,自觉遵守,人人响应计划生育号召,一年来我站未发生一例计划生育现象。

四、财务管理工作:

严格按照主管局计财科有关文件执行。全年总收入118735.00元,其中①财政拨入经费43920.00元;②站内防检费、耳标费、消毒费等收入66500.00元;③其它收入房租费6000.00元,站内多收入防检费充转帐有毒有害津贴2315.00元。全年总支付118726.00元,其中④上缴财政专户款66500.00元;⑤财政拨入经费和其它收入支出45166.90元;⑥房屋维修费7059.10元。收支品迭余9.00元。根据主管局计财科有关文件规定,严禁联单、白发票入账。

五、大力发展畜牧业生产:

我站把上级下达的生产任务,落实到人头,以发展畜牧业生产为主,职工抓好五户试点示范户,以点带面,服务于“三农”,我站发放科技宣传资料300余份,完成种草面积达1334亩,我乡出现1个养殖大户和不少的重点户,龙大养殖场实际存栏能繁母猪587头,农村散养户实际存栏能繁母猪1042头;存栏10头以上8户,出栏10—20头的达26户;牛存栏5头以上的1户;羊存栏10—20只以上的1户,出栏10只以上的1户;鸡存栏500—6000只的2户,出栏100只以上2户;鸭存栏100—1000只1户,出栏100只以上3户;在这些专业户和重点户的带动下,对农民的养殖起到促进作用,我站截止12月份生猪存栏19278头,其中能繁母猪1680头,仔猪3456头;马存栏63头,牛存栏1349头,其中水牛820头;羊存栏4270只,出栏1314只;小家禽兔存栏272890只;蜜蜂820箱。

六、基本情况和学习情况:

⒈我站有干部职工6人〈其中女职工2人〉,离岗待退2人,退休人员4人。房屋面积约287.44㎡(**160㎡新庙127.44㎡),在职干部职工服务范围14个村1社区115个社。以发展畜牧业生产为主,认真抓好防检疫工作,尤其是产地检疫,坚持仔猪阉时做好防疫工作,打好两针一标,做好医疗、饲料饲养、新科技推广、科技下乡宣传等服务工作。

⒉学习情况,我站干部职工文化素质,今年鼓励中专生参加成人高考,有3名干部职工被录取为大专生。我站利用防疫工作开会时间对干部职工、村级防疫员进行培训,全年达100余人次。为动物免疫工作,打好良好的基础,适应当前畜牧业发展需要,提高素质,更好地为“三农”服好务。

七、防检疫工作:

⒈防疫工作:今年的防疫工作是不平凡的一年,我们开展了春防、夏防(一次链球菌免疫、一次猪蓝耳免疫)、秋防、冬防以及犬防工作。任务重、工作量大。按照文件精神,“以防促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仔猪阉免疫,按规定程序操作,打好两针一标,全年生猪免疫猪瘟和w病6128头,免疫牛w病435头,羊w病1426只,禽流感和鸡新城疫免疫达87495只,疫病普查猪、牛、羊、禽达109625头(只),犬免疫达1340只,鸭肝炎、胸膜炎、鸭瘟免疫达60000只。专业户和重点户严格按照“三个制度”和“三个纪录”要求执行,全面完成。平时搞好综合防治工作,如消毒、驱虫等工作,经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站无一例禽流感和其它重大疫病发生。春、夏、秋三季防疫针,经上级抽查密度达100%。我站出动动物防疫人员130余人次,按上级的要求圆满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我站辖区内洁净无疫。

⒉检疫工作:①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程序办,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动物检疫人员执法水平,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奶”,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业务技术技能,树立检疫队伍执法形象。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规定操作,没有违法犯规现象发生。②屠宰检疫:我站有屠宰场1个,肉类及家禽市场1个,设检疫执法人员2名,对市场和屠宰场进行严格规定,要求必须到场到户检疫,要求头头过关,严禁隔山出证,检疫生猪2448头,禽兔类5000只,无一例病死病害动物畜产品上市。杜绝了传染病的流行,确保了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③产地检疫工作:我站派2名职工到双桥报检点开展检疫工作,另外站内还安排1名职工在辖区内开展产地检疫工作。对流通畜禽及其产品全部按程序进行检疫,切实做到头头过关,检出病畜按规定做到“四不一处理”,确保了畜牧业生产的健康发展。④消毒工作:我站按照上级规定安排实施消毒工作,对专业户和重点户进行定期消毒,并且完善了消毒纪录,屠宰市场夏天每天必须消毒一次,冬天每两天消毒一次。消毒药品由畜牧中心发放,我站对屠宰市场消毒面积达1500㎡,农村散养户消毒药由乡政府统一购买和安排人员消毒,消毒圈舍3000间,面积9000㎡,(车辆消毒)装前消毒和卸后消毒360车次。⑤屠宰市场监督检查工作:我站对屠宰市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全年检查达36场次,出动人员达108余次。我站屠宰市场走入了正规管理,保证了工作顺利进行,促进了畜牧业稳定发展,确保人民群众吃上了“放心肉”。

乡镇兽医工作人员工作总结 篇4

第一条为加强乡镇畜牧兽医站(以下简称乡镇站)的管理和建设,增强其推广服务功能,促进畜牧业发展,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推动农村经济进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乡镇站是国家在基层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接受县畜牧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双重领导。

第三条乡镇站的基本职责是:宣传贯彻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助乡镇政府搞好牧政管理工作;开展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各项服务;培训指导村级服务人员、科技示范户和广大农牧民;推广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组织农牧民发展商品生产。

第四条鼓励乡镇站开展有偿服务,兴办经济实体,不断增强自身经济实力。

第五条乡镇站应面向农村,面向生产,面向农牧民,以服务为宗旨,以发展畜牧业为目的,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推动当地畜牧业向专业化、商品化、现代化转化。

第六条县和县以上畜牧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对乡镇站的管理,协调各方关系,解决存在问题,为乡镇站建设与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第七条乡镇站实行条块结合,双重领导。县畜牧主管部门重点负责业务、财务、人事工作的管理,乡镇政府主要负责行政管理工作。县乡既要分工,又要协作。

第八条乡镇站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由畜牧、人事、编制主管部门根据农业部、人事部(1992)农(人)字第1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编制和补充人员由县畜牧主管部门管理。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截留、挪用编制。

第九条编制内人员由录用制干部和聘用制干部组成。乡镇站应安排好未进编的在岗集体人员、农民技术员的工作,可允许其留在站内从事服务或经营性工作,与编内人员统一管理、统一报酬。经费主要靠服务创收解决。

第十条乡镇站编制应主要用于安排从事技术和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十一条乡镇站的技术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水平,或经过专业培训达到相当水平。

第十二条乡镇站站长由县畜牧主管部门和所在乡镇政府协调后,由县畜牧主管部门任命。要保持乡镇站人员的相对稳定,保证他们从事技术工作的时间,人员安排调动由县畜牧主管部门负责,但要征求所在乡镇政府意见。

第十三条要解决好乡镇站科技人员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制定优惠政策,使院校毕业生下得去,留得住、用得活。

第十四条要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队伍的培训,不断提高文化水平和技术素质。对未达到中专文化水平的在岗人员,可以通过成人教育,限期达标。

第十五条乡镇站编内人员的职称评定执行国家农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系列的有关规定,其他在岗人员参照执行,并享受相应的待遇。

第十六条乡镇站的事业费列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随着事业的发展,事业费应保持适当的增长比例。

第十七条乡镇站的主要业务是:

(一)协助乡镇政府制定发展畜牧业的计划、规划,进行生产统计,制定技术推广计划;

(二)畜禽疫病免疫接种、检疫、消毒、化验诊断、监督、检查等;

(三)畜禽品种生产、供应、配种、改良等;

(四)草原和草地建设、管理、监护等;

(五)饲草饲料的生产、加工、销售;

(六)畜产品收购、加工、贮运、销售;

(七)开展技术培训、讲座、咨询、信息等服务,开展技术示范与指导;

(八)承担上级下达的技术推广任务。

乡镇站要加强对村服务组织、民办服务组织、科技示范户的建设和指导。支持群众协会、研究会和有关团体开展服务工作,发挥整体效能,加速普及科学技术。

第十八条乡镇站要做好专业调查研究,总结群众生产经验,组织和指导农牧民发展商品生产。

乡镇站要切实做好本职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兽医卫生工作。品种改良、草原和草地建设、饲草饲料推广应用等要注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要创造条件,积极参与产后流通服务工作,推动畜牧业商品生产发展。

第十九条乡镇站工作人员在职责范围内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对有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视情节给予适当处分。

第二十条乡镇站应具备基本的工作条件,包括独立的办公房屋、培训场所、试验示范基地、技术服务和经营服务设施等。要注意改善职工的生活条件。乡镇站建设资金由国家投资和服务创收等途径解决。

第二十一条乡镇站定性为全民事业单位后,县畜牧主管部门要牵头组织对乡镇站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进行清查,分类登记造册,由乡镇站统一管理,统一使用。原属乡镇站的资产(包括创办、联营的经济实体的`资产),仍属乡镇站所有,对乡镇站存在的债权、债务问题,仍由乡镇站承担。

第二十二条乡镇站的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平调。

第二十三条乡镇站是经济独立核算单位,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财务和会计制度,设置账目、完善报表制度,要建立健全严格的经济核算制度。要坚持勤俭办站、民主理财,讲求经济效益,不断增加站内积累,增强服务实力和活力。

第二十四条乡镇站应坚持“立足服务搞经营,搞好经营促服务”的原则,适应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围绕畜牧业生产,开展有偿服务,兴办经济实体。

第二十五条经营服务项目主要是:饲草饲料、药品药械、畜禽品种、生产设施材料等的供应,畜产品收购、加工、贮运、销售等。可以办畜禽良种场、商品畜禽饲养场、饲料加工厂、药品药械厂、屠宰加工厂等。有条件的站可以根据当地农牧民需要,拓宽经营服务领域,兴办商业性、工业性实体。可以跨行业、跨部门经营或联营。

第二十六条在保证完成推广服务任务的条件下,站内职工可以从事经营服务工作,也可以从社会上招聘人员。

第二十七条经营服务收入主要用于本单位发展推广服务事业、改善职工工作和生活条件。要制定适当的积累与分配比例。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关系。

第二十八条乡镇站开展经营服务、兴办经济实体的财产、资金和取得的收入不得侵占和平调。

第二十九条乡镇站开展有偿服务、兴办经济实体,享受国家和地方现行的优惠政策。各级畜牧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乡镇站开展有偿服务、兴办经济实体继续争取政策,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促进社会化服务向纵深发展。

第三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农业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82)农业(牧)字第47号文同时废止。

乡镇兽医工作人员工作总结 篇5

我乡上半年的畜牧业生产,畜产品价格比往年有所上升,但是,由于仔猪供应量不足,仔猪、饲料价格涨幅较大,加之区外动物疫病的威胁,造成生猪养殖户及时补栏难,养殖产业发展面临着全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但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和帮助下,我站紧紧围绕乡第八次党代会第一次会议和乡九届四次人代会精神,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强化服务意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规模养殖发展,提高出栏率,降低死亡率,增加养殖效益为工作指南,狠抓疫病防制和科技推广工作,经全乡畜牧科技工作者和广大养殖户的共同努力,使我乡的畜牧业生产仍取得稳定发展,主要生产指标是:

1、期末肥猪出栏年8217头,比上年同期的7835头增382头,增长4.9%;

2、期末生猪存栏8914头,比上年同期的8600头增314头,增长3.7%;

3、期末大牲畜存栏1660头,比上年同期的1578头增82头,增长5.2%;

4、期未出栏菜牛162头,比上年同期的158头增4头,增长2.5%;

5、期末山绵羊存栏3866只,比上年同期的4140只减274只,减少19%;

6、期末菜羊出栏1636只,比上年同期的1734只减98只,减少5.7%;

7、期末累计出售和自宰家禽34707只,比上年同期的34222只增485只,增长1.4%;

8、期末能繁母猪存栏201头,比上年同期的187头,增14头,增长7.5%。

半年来,全乡畜牧兽医人员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点,以沼气养殖为基础,促规模养殖为动力。以提高劳动者素质为主,不断学习,推广科学养殖综合配套技术,紧紧围绕“提高出栏率,降低死亡率,增加农户养殖效益”这一指导思想开展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狠抓疫病防治工作,确保畜牧生产健康发展

在畜牧业生产中,疫病防治工作极为重要,上半年我站提高了对疫病防治的认识,加强乡、村兽医工作人员的管理,加班加点,不怕苦,冒着被牲畜感染,咬啼伤等危险,的确把防治工作落到实处,主要是:

1、为严防高致病性禽流感、猪高热病和牲畜五号病传入我乡,保证我乡人畜安全,上半年我站组织了全乡兽医员,按上级动物防疫会议要求,在乡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村委会、村民小组的配合下,实行全乡重大动物疫病统防工作,历时36天,累计防疫畜禽42160头只。

2、累计诊治畜禽流感、肠炎、中毒等疾病870例,治愈率明显提高,达96%以上,为我乡广大养殖户挽回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3、全乡完成猪瘟,副伤寒疫苗防疫注射12890头,密度达95%以上,鸡瘟、霍乱病防疫完成12470只。

4、上半年全乡生猪疫病死亡率为0.6%,大牲畜死亡率为0.3%,山羊死亡率为0.2%,家禽死亡率为1.2%,远远低于区局年初下达的指标数。全乡完成畜禽驱虫68800头只。

上半年的畜禽疫病防疫工作,由于上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全乡兽医人员的共同努力以及养殖户的积极配合,防治工作做得扎实,到今为止,全乡没有发生重大牲畜传染病的流行,有力地保障了我乡畜牧业生产健康发展。

二、加强培训,提高农户畜牧科技意识

要想把科学技术深入到千家万户,科技培训是关键,为此,我站在的上半年把科技培训列为一项重要任务来完成。乡、村、组层层落实,采取现场培训,到户培训,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上半年共培训农户3120人次,发放培训材料2550份,培训内容除青贮饲料、饲养技术外,特别把防制牲畜传染病知识列为重点,和村兽医一道,采取了上门一家一户,边讲解培训,边防疫注射疫苗的方法,收到了较好的效果,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养殖户的畜牧科技意识。

三、强化服务、促进养殖大户发展,提高畜禽出栏率

上半年,在认真落实玉红农产发[]1号文件精神的同时,积极加强联系,为规模养猪大户协调畜牧专项贷款120万元,有力地解决了部分养殖大户生产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为降低养殖风险,促进能繁母猪发展,我站将全乡母猪纳入档案管理,并积极组织动员母猪养殖户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玉溪分公司投保,养殖户参保率达100%,为抓好养殖大户的发展,我站派专人负责大户培训、咨询以及资料的收集整理,累计大户出栏肉羊510只,出栏肉猪1820头,出栏土杂鸡9300只。

四、加强执法力度,搞好检疫工作

检疫工作是一项关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工作,虽然上半年出现畜产品价格猛降,上市畜产品数量减少的趋势,但我们清醒地意识到,在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今天,畜产品检疫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在畜产品流通中严格实行产地检疫,杜绝了流通环节的病害。上半年共检查发现外地屠商拉不良猪牛肉到我乡销售1起,累计肉重达50多公斤。我站执法人员不怕得罪他人,严格按照动物检疫法监督其屠商,将不良肉销毁处理。另外,认真搞好《动物防疫法》的宣传,使全乡人民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加强,以达到知法、守法的目的。

五、承上启下,搞好示范工作

上半年,我站在搞好畜禽疫病防治工作的同时,积极主动创造条件,加强协调联系,带领我乡部分养殖示范户参观学习了红塔区发展较好的畜禽养殖示范户,对我乡一家一户发展向标准化、规模化、节约化发展转变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在我乡畜牧业生产达到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目的,巩固和发展了饲养土鸡只以上2户,规模达500只以上科技示范户6户,年能出栏肥猪400头以上的示范户3户,100头以上3户,年饲养牛10头以上12户,年能出栏30只以上的养羊示范户18户,从而加快了我乡畜牧业生产发展的步伐。

六、搞好联系点服务工作

上半年,我站在人力少,工作任务重的情况下,坚定信心,克服困难,积极帮助所联系玉苗村委会一组做好烤烟育苗移栽、中耕管理等工作,上半年我单位联系的玉苗村一组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七、存在的问题

1、部分组干部及农户对畜牧业发展及疫病防治意识不强,对加快畜牧生产发展步伐有所制约。

2、畜牧科技人员和工作经费少,很难更好地开展工作。

3、饲养结构不合理,能繁母猪饲养有所发展,但要达到饱和状态,在乡内实现自繁自养,还需继续努力。

4、畜牧生产发展扶持及养殖户投入经费困难。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弱。

八、下半年主要工作计划

1、加强乡村兽医人员管理,推行动物免疫标识制度,开展好产地检疫工作。抓好畜禽疫病防治工作,特别是牲畜口蹄疫、猪高热病和禽流感病的防制工作。

2、在服务好沼气配套养殖的基础上,以土生态发展为坐标,对我乡生态资源、地方畜禽种资源和市场潜力进行全面调查分析,理清发展思路和目标,制定实施方案,做好我乡畜牧业发展规划,加快我乡养殖业走向规模化、标准化和节约化发展进程。

3、搞好青贮氨化饲料,浓缩饲料,添加剂的推广工作。

4、按区防狂办的要求,配合相关部门搞好的防狂工作,保障我乡人畜的安全。

5、抓好母猪专业村建设,促进母猪饲养的发展和引进1—2个优良牛羊品种。

6、更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尽力做好规模养殖服务工作,发展壮大养殖大户,促进全乡畜牧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发展规模养殖大户,促进全乡畜牧业生产。

7、抓好畜牧科技,动物防疫法,检疫法等有关知识培训,力争培训面达97%以上,不断提高养殖户的科技应用和创新意识。

8、积极完成乡党委、政府交给的联系村组等临时性工作任务。

9、贯彻落实好玉红农产发[]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用好用足上级有关畜牧产业扶持政策。

乡畜牧兽医站

6月22日

乡镇兽医工作人员工作总结 篇6

畜牧业是我乡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大学网范文之工作总结:乡镇兽医站工作小结。近年来,由于受到各种疫病的威胁,以及烟草、松脂、茶叶的快速发展,退耕还林工程、天保工程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乡畜牧业的发展。但是在上级业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我单位团结带领全乡的畜牧兽医科技人员和村动物防疫员,在加强动物疫病防治;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改良畜禽品种;开展种草养畜,扩大草料来源;实施检疫检验,确保肉食安全;加强队伍建设,增强服务能力;开展技术培训,提高畜农素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面对复杂的疫情形势,采取有力措施,有效控制了动物疫病对畜牧业造成的经济损失,保证了全乡畜牧业的健康发展;2008年我乡没有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全乡畜牧业产值收入稳步增长。

一、全年畜牧业生产情况

20xx年底,全乡生猪存栏19970头,大牲畜存栏10340头,山羊存栏2510只,禽存栏75630只,生猪出栏8860头,大牲畜出栏1042头,家禽出栏80755只,山羊出栏1355只,类总产量974t,禽蛋产量47t,畜牧业总产值达1050万元。

二、主要工作

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年初下发的畜牧兽医工作的各项量化指标,明确目标任务,狠抓各项措施落实,根据我乡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我乡畜牧兽医工作,全乡的畜牧兽医工作做到了早计划、早安排,有目标、有措施。

1、根据墨牧发39号,墨政办发xxxx]123号文件精神,全力以赴,抓好动物免疫和疫病防控工作,认真组织实施了春秋两季动物常规免疫和w并禽流感、猪蓝耳病强制免疫工作。并全年开展补针,与村动物防疫员、养殖大户、贩运户、营销及加工户签订动物防疫责任书,共签订动物防疫责任合同22份,并全年对他们进行监督管理,为他们提供兽医技术服务,2008年全乡先后投入牧医科技人员47人次,深入全乡10个村158个村民小组3515户养殖户中,开展了动

乡镇兽医站工作总结(2) 物防疫工作,全乡全年累计使用各类防疫疫(菌)苗276540(ml、头份),累计完成动物防疫注射187456头只次,蓝耳并w并禽流感免疫密度达100%;猪瘟免疫密度91.3%;鸡新城疫免疫密度93.7%,高度重视动物疫情监测,疫情报告工作,要求乡站牧医技术人员和村动物防疫员,随时关注辖区内动物疫情动态,特别是重大动物疫情动态,一旦出现异常立即上报乡重大动物疫病 。防制指挥部积极开展兽医门诊和畜禽驱虫保健工作。全年累计治疗畜禽2.74万头只,治愈畜禽率89.7%,实施驱虫保健12.6万头只,为畜主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2、把好活畜(禽)市场检疫和肉品检验关,防止动物疫病通过市场传播。凡是上市交易牲畜100%接受检疫,年内共检疫1485头上市牲畜,在肉品检疫方面,乡政府驻地肉品100%来自定点屠宰场,即上市肉品100%是经过检疫健康产品。全年共完成肉品检疫1300头条,其中疫猪肉990头,牛肉310条,检疫出不合格的病猪肉1头,已按动物防疫有关规定做出销毁处理。同时加大对畜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力度,对生产、运输、加工、销售等环节进行长期监督检查。

3、畜禽品种的改良工作。通过努力,我站于2005年获得了《种畜禽经营许可证》,并为农户提供品种改良服务,全乡建立1个猪人工授精改良点,全年共进行猪人工授精改良402窝,在肉牛冻改配种方面,我乡采取常年为农户提供流动配种服务的方式,但是由于人民群众对杂交牛认可度不高,我乡牛品种改良步伐有些缓慢,全年只完成5胎次配种。

4、饲草饲料推广工作,20xx年全乡累计种植优质牧草328亩,乡站调供各种饲料87吨,其他个体户共调供各种饲料近140吨,全年共制作青贮氨化料11.7吨。

5、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格落实能繁母猪补贴兑现和母猪保险工作,能繁母猪补贴于2007年8月开始实施,全乡当时存栏能繁母猪1741头,补贴资金已按每头母猪50元的标准,由信用社用一折通形式向养殖户兑现,目前统计在册的母猪养殖户已享受到补贴,2007年底,结合《墨江县能繁母猪保险实施方案》,我乡1741头能繁母猪全部纳入保险。保险期限内发病死亡55头,保险公司已按标准赔付,赔付总额为5万多元。

6、加强畜牧行执法力度。我乡的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在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基础上,全面开展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检验,加强对养殖(大户)户、贩运户、屠宰户的监管,通过加强畜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了牲畜经营行为,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乡镇兽医工作人员工作总结 篇7

20xx年,我站在市农林局和真州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单位的关心支持下,在全乡养殖户的密切配合下,以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为主题,对照创建标准,按照服务规范的要求,攻坚克难抓落实,凝心聚力谋发展,促使了常规工作有创新,重点工作有突破,阶段工作有成效,提升了服务水平,提高了养殖效益,赢得了群众的满意,促进了全镇畜牧业稳定发展。一、完善创建制度,强化队伍建设

根据创建活动要求,年初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了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使大家认识到:进一步转变服务观念,以群众满意为标尺,扎实开展创建活动,推动全镇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是坚持邓小平理论和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体现。为保证创建的顺利开展,我们调整了创建领导小组,明确各自的职责和职能,完善了单位服务承诺、办事公开、监督反馈、责任追究等四项制度,同时完善了畜牧兽医优质服务规范、医药劳保管理、动物检疫员守则、生猪屠宰检疫操作程序、创建规划、工作学习、财务管理、检疫制度、防疫制度、药品管理制度等十项制度,努力做到有章可循。并要求每个站员写出创建计划,结合创建标准及当前的农村形势,在每个月例会上进行交流。为保证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年初我站充实了创建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各自的职责和职能。注重加强站领导班子建设,凡涉及全站重大问题的决策,都经过讨论决定。领导带头执行廉政建设,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自觉规范自己的“工作圈”、“社交圈”、“生活圈”,从严要求自己。根据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认真抓好全站职工作风建设,教育职工切实增强为农服务意识,努力为农民增收服务。二、对照创建标准,狠抓措施落实

结合本站的自身实际工作,我们将创建活动同单位具体工作紧密结合。年初同每个站员签订了目标责任制,与每位检疫站员签订了检疫员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强化了责任意识,并将考核结果同每个站员的工资、奖金紧密挂钩。平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在春秋两次防疫结束后,组织专人进行抽查考核,年底两人一组进行互查,保证年终目标责任制的完成和奖惩的兑现。同时,在创建过程中,我站召开了职工座谈会、服务对象、养殖大户、社会各界及村干部座谈会,并逐村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对兽医站及兽医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共发放“征求意见表”20xxxx份,收集意见1xxxx条,并认真加以梳理,确保每条建议落实到群众中,不留在口头上,对存在问题认真整改,责任明确到人,坚持一着不让抓好落实。

一是做好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工作,我们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引导群众饲养三元杂交猪,扩大水禽的饲养量,大力推广种草养鹅技术;同时充分发挥和利用我镇的地理位置优势,加快发展奶牛、肉鸽等特种畜禽养殖。

二是加强防疫工作,年初制定了全年防疫工作计划。实行常年防疫同春秋两季普防相结合,推广双耳标和生猪w病二免工作,确保挂标率和应防率达10xxxx。在两季普防中我们严格按照“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的标准要求,共防疫生猪11987头,牛325头,羊218只。确保了全年w病、猪瘟、禽流感的防疫密度达到规定要求,使我镇无重大疫病发生,促进了全镇畜牧业的健康发展。

三是抓好检疫工作。由于我镇地处×××,生猪屠宰量较大,我们要求屠宰点的检疫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准时到岗,按照检疫操作规程进行检疫并按一定比例开展了旋毛虫镜检。严守法纪、廉洁自律,自觉按照要求严格约束自己,杜绝不合格肉品出场,确保了市民吃上放心肉。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对各大农贸市场畜禽及其产品的检疫力度。严禁病死、毒死和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新产品上市,全年共查处不合格畜禽及产品40xxxx斤,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乡镇兽医工作人员工作总结 篇8

第一条根据《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动物防疫法》、《草原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农业部《乡镇畜牧兽医站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加强我区乡镇畜牧兽医站(以下简称乡镇站)的管理,促进畜牧业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乡镇站包括行政区划调整后的11个乡镇站和区动物防疫检疫站(即市场检疫站)。

第三条乡镇站是国家设置在基层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实行站长负责制,经济上自收自支,独立核算。

第四条乡镇站的工作职能是: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助区畜牧主管部门搞好牧政管理;在区主管部门和当地党政的领导下搞好动物的疫病防治工作;开展辖区内的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推广畜牧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扶持、帮助、指导龙头企业和专合经济组织、畜牧科技示范户和畜禽养殖大户发展畜牧生产;引导组织广大农户大力发展畜禽商品生产。

第五条乡镇站应积极开展有偿技术服务,不断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鼓励科技人员领办、兴办各类经济实体,增强基层畜牧兽医站的经济实力。

第六条乡镇站的主要业务工作:

一、协助乡镇政府制定发展畜牧业的规划、计划,搞好畜牧业生产调查、统计,制定和实施畜牧科技推广方案。

二、认真宣传、贯彻、实施畜牧“二法”、“三条例”,完成区畜牧主管部门委托在辖区内的动物防疫、检疫、消毒和动物卫生管理工作,管理好兽药、饲料市场,加强对种畜禽的鉴定、发证管理和种畜禽更新换代的引种工作,使畜牧生产发展迈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三、积极引进和推广优良畜禽品种,加速畜禽品种改良步伐,积极引进优质饲料和推广优质牧草新品种,推广、普及新兽药和牧医新技术。

四、夯实乡镇站的经济基础,为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提供有利保障。

五、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做好技术咨询和信息沟通工作。积极开展畜牧科技示范和畜牧生产发展的指导工作。

六、承担,完成区主管部门下达的各种畜牧科技项目和事业推广任务。

七、乡镇站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健全疫(菌)苗保管、免疫注射、检疫登记、疫情报告和种畜禽等各类档案的保存,管理制度。

第七条乡镇站按乡镇行政区划设置。

第八条乡镇站直属区畜牧局领导和管理。乡镇站应主动争取当地党政的领导和支持。

第九条乡镇站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根据当地畜牧生产发展的需要来配备,人员编制基数以人事部门所核定的基数为准,不得超编。

第十条乡镇站可设站长、副站长、会计各一名,实行双向选择、竟争上岗、择优聘用,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征求当地党政意见后,由区畜牧局任免。

第十一条乡镇站动物诊疗岗、动物检疫岗实行分离管理:动物诊疗岗接受乡镇站管理,实行自收自支;动物检疫岗工资待遇(包括动物诊疗岗人员的“三保”费)在乡镇站的防检收入中支付。

第十二条乡镇站编制人员的缺额配备和自然减员补充按有关规定,按程序聘用。乡镇站在编人员的借调、辞退、自动辞职均应经区畜牧主管部门同意,报区人事部门批准,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乡镇站必须努力提高职工的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可采取不脱产的岗位培训,函授、自考和脱产送入大、中专业院校深造等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继续教育,使在职职工的专业技术水平达到中专以上。

第十四条乡镇站职工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技术培训、考核、晋升、奖惩,由区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

一、乡镇站的站长、会计岗位必须分离设置,建立健全财务制约、监控机制。

二、新建、扩建、改建办公、生产、经营和生活用房,乡镇站应将草图和投资预算计划表以及专题请示报区畜牧局审查批准后,并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购买或以其他形式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在500元以上的,也必须经过区畜牧局批准。变卖或贬值处理5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也须报区畜牧局批准。

三、乡镇站资金实行统收统支,坚持收支二条线,不得以收抵支或坐支。乡镇站帐务实行一月一结,一年一决算,经济核算以乡镇为单位,实行自收自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收支预算要按照“稳妥可靠、量入为出、自求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得编制赤字预算。乡镇畜牧兽医站编制的预算经区主管局初审,由区财政局按规定程序批复后执行。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乡镇畜牧兽医站全额人员的人员经费,纳入年初财政部门预算。区财政按畜牧站收入情况拨付到区畜牧局系统帐户,再由畜牧局提出拨款意见,经财政局职能股室审核同意后拨付到乡镇畜牧兽医站的支出帐户。

(三)乡镇畜牧兽医站的技术服务性收入,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由各乡镇畜牧兽医站按区畜牧局的财务管理办法统收统支,统一核算。

(四)乡镇畜牧兽医站取得的各类收入按以下顺序安排支出:

1、按月发放职工的工资、津补贴。

2、缴纳社会保险费,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由畜牧局在下拨款项中代扣代缴。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防、检疫费)必须使用财政专用收据,并严格按市政府54号文件收费标准按实征收,一律统一缴入财政专户。

(二)技术服务性收入(诊疗费、骟割费等)直接列入乡镇畜牧兽医站帐户进行核算。

(三)省、市平衡调剂费,财政国库拨回后,由区畜牧局统一上缴省市畜牧局。

专项资金是指由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单位拨入的指定项目或用途并需要单独报帐的资金。专项资金的使用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随意扩大开支范围,必须按规定的项目或用途使用。专项资金的核算管理必须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核算和管理,区局将对各基层站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追踪审计,加强监督,并接受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的监督。

财政专用票据的领取由区畜牧局统一到区财政局领购,乡镇畜牧兽医站到畜牧局领购,区局将对各站领取使用的情况进行管理与监督。

乡镇畜牧兽医站不纳入会计支付中心进行核算,由主管局成立专门机构,加强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要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自求收支平衡。

推行财务收支原始凭证集中审核和备用金制度是加强财务监督的有效手段。此项制度的建立是规范财务收支原始凭证、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与监督、杜绝坐收坐支现象、监督理财的重要保证。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应将当月发生的财务收支原始凭证于当月的25日送到区局进行集中审核,经审核符合有关规定后方可入帐,未经审核或经审核不合格的财务收支原始凭证不得入帐,否则将追究会计人员的责任。

(二)各项津补贴由区畜牧局统一制定标准,并报区财政、人事部门审定。

(三)区局汇同财政局对乡镇畜牧兽医站的收入、支出半年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乡镇站严禁以单位的名义为外单位或个人作任何形式的贷款担保,乡镇站的资金不得公款私存,不得将单位的资金借给外单位或个人,也不得擅自向外单位或个人借款。如发现有将单位资金擅自借给外单位和个人的,按挪用公款论处。

不准违规滥发奖金、补贴、补助和物品,杜绝不符合规定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一切开支。

职工每月的工资和按政策规定应享受的经济待遇(包括超任务奖和年终奖),必须经乡镇站站长审批后方可发放。乡镇站每月的职工经济任务完成情况和工资表,要一式二份,一份留乡镇站财务入帐用,一份交区畜牧局审查备案。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发展畜牧生产的方针、政策,协助乡镇党委、政府搞好辖区内的畜牧业发展规划、计划,为当地党政献计献策,当好参谋。

(二)搞好辖区内的畜牧生产发展和畜禽疫病防治工作,大力推广畜禽品种改良,强化兽药、饲料市场管理,抓好畜禽及其产品的检疫管理工作。重点扶持养殖大户和特种养殖户的生产发展。大力发展牧业生产、扩大单位费源,确保完成区畜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和经济指标,确保区畜牧主管部门上缴款的完成,确保单位积累的增加,确保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逐步提高。

(三)抓好职工思想教育工作,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加强职工业务知识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热情服务,依法行政、遵纪守法,勤政廉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四)主持所在站全面工作,搞好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强化劳动管理,爱岗敬业,拒绝腐败,坚持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坚持财务收支一支笔审批,把好财务关,

(五)按时完成区畜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事业任务,搞好科普宣传和科技推广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种科研课题和项目建设任务。

(六)改变工作作风,端正工作态度,积极争取当地党政对畜牧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搞好相关部门的关系协调。民主办站,群策群力,克服官僚主义,有事同职工商量,多为职工谋利益,多为单位积累资金,多为畜牧事业作贡献。

(七)在当地党政的领导下,配合区畜牧主管部门搞好职工及其家属的计划生育工作和计生“三结合”工作。

(八)完成区畜牧主管部门和当地党政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九)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要经常性的检查和消除生产、生活中的安全隐患,正确处理、协调本站职工之间和职工同单位外人员之间的矛盾,把不安全和不稳定的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十)每月组织一次以上全站人员学习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管理规定,研究布置一些阶段性工作。

(十一)必须完善所在站职工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

(一)协助乡镇站站长工作,搞好乡镇站的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

(二)严格财务管理制度,遵守财经纪律,搞好票证管理工作,每月按时结清帐务,按时处理帐务,按时收集汇总报送各类报表,保证各类报表的及时性和真实性,整理、装订、保管好乡镇站财务档案。

(三)按月审核职工的经济任务完成情况,按月如实填造职工的工资表,做好本乡镇站的年度财务预、决算工作。

(四)每季度末或半年向全站职工公布本站的经济收支情况,年度决算后向全站职工公布财务预、决算情况。增加单位财务状况的透明度,给全站职工的财务知情权。

(五)发现财务违纪行为时,要坚决抵制,拒绝入帐,如遇到外来干预和本单位领导施加压力时,应及时向区畜牧主管部门反映,汇报情况。

(六)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财务工作技能,为本系统内实行财务电算化做好思想准备和技能准备。

(一)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并出具检疫证明,并对检疫结果出具的证明负责。

(二)在规定权限内开展检疫检查工作。

(三)检疫中发现患病动物或者染病动物产品,有权制止其上市、运输、出售,责令并监督当事人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依法查处违反动物检疫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按有关规定收取好畜牧规费。

(一)负责责任片区内各村组的畜禽发展、品种改良和畜禽防疫工作,推广普及畜牧兽医新技术,新成果,掌握责任片区内畜禽生产、疫病死亡等情况,按月向会计填报各类生产报表。

(二)积极带药、带疫(菌)苗下乡,上门服务方便群众,畜主请医随喊随到,请医后若24小时内包片兽医未上门诊治而造成畜主的畜禽死亡带来经济损失要求赔偿的,由该包片兽医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三)积极争取与村社或与农户签订技术服务承包合同,特别要以小家禽疫病统防为重点服务项目,积极主动向广大农户宣传畜牧科普知识和推广畜牧科学技术。

(四)发现重大疫情要及时上报,同时要按规定做好疫区(疫点)的前期处理。

(一)严格执行种畜禽选留、淘汰标准和动物防疫等有关规定,做好辖区内种母畜禽的鉴定登记工作。

(二)严格操作规程,若发生责任性事故而造成畜禽死亡畜主要求经济赔偿的,其直接责任人要承担全额的经济责任。

(三) 人员只能在本乡镇站划定的责任片区内从事畜禽 、诊治和防疫工作,不准跨片区和跨乡镇工作,不准私自收徒弟。

(四) 人员接到畜主邀请约定时间的三天内不上门服务的,如单位接到举报(反映),经查实后,每次可惩扣责任人工资50元。

(五)严禁利用行业技术优势,强行向畜主搭卖兽药、饲料和其他商品,不准向畜主索要服务费以外的钱物,如单位接到类似举报(反映),经查实后,除如数退还畜主等值钱物外每次可惩扣责任人工资50元。

(一)做好辖区的的种畜禽鉴定、发证和登记建卡工作,向乡、区畜牧主管部门提供准确的种畜禽品种、数量及分布状况情报,向种畜禽饲养户提供畜禽商品的市场价格信息,鼓励农户大力发展种畜禽生产。

(二)因地制宜地指导、协助农户搞好畜禽品种的更新换代工作,特别是种畜禽品种的更新换代工作。

(三)畜禽改良(配种)员接到畜主邀请后,必须如约按时上门为畜主服务,不能贻务误种畜最佳配种时间。如无故错过了种畜一个发情配种期造成畜主上访的,发生一次,追究该职工经济责任50元。

(四)做好日常配种登记工作,收取好配种服务费,按时按实上交单位。

(五)大力推广人工授精技术,提高种畜禽的配种能力,为单位和农户降低配种成本。

(六)对未经鉴定合格的种畜,坚决不能提供配种服务,并积极配合 人员强行淘汰不合格种畜禽。

(一)必须使用“四川省预防兽用生物药品发放登记表”做好疫(菌)苗发放登记工作,并妥善保存疫(菌)苗发放登记记录。

(二)必须按疫(菌)苗储存要求的温度保存各类疫(菌)苗,冰箱的冷藏和冷冻室要严格区分使用。不得发放过期或失效的疫(菌)苗。

(三)各种疫(菌)苗和免疫标识必须按规定配套发放。

(四)经常保持贮存疫(菌)苗的冰箱清洁卫生、保持通电和温度正常,不得在冰箱内放置疫(菌)苗以外的任何其它物品。

(五)及时向站领导汇报疫(菌)苗的贮存情况,绝对不许出现短、缺各类疫(菌)苗种的情况发生。

第十九条区主管部门对执行、遵守本办法好的单位和个人,每年度要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办法及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赔偿单位经济损失。

(一)未经区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动用单位资金修建房屋造成经济损失的,其损失金额由直接责任人全部赔偿。

(二)未经区主管部门批准动用单位资金购买5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的,不准报销入帐,由直接责任人自己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三)人为责任造成单位经济损失的,其损失金额根据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大小,由相关责任人分摊经济责任,全额赔偿单位。

(四)凡属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和超出区主管部门规定额度的开支由站长承担70,会计承担30的经济责任,全额赔偿单位。

(五)对乡镇站站长、副站长、会计超出规定标准领取职务津贴的,除对违规人员追究违规领取金额二倍的经济责任外,对情节严重者给予就地降职或免职处理。

(六)其它需要赔偿单位经济损失的,其性质和赔偿比例由区畜牧主管部门酌情决定。

二、单位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给予经济处罚或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的处分,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

(一)贪污公款,处1—5倍的经济赔偿,赔偿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在当事人当月工资中扣回,赔偿金额在1000—3000元的限期当事人在半个月内全额赔偿单位。赔偿金额在3000—6000元的,限期当事人在一个月内全额赔偿单位,赔偿金额在6000—10000元的停止其当事人工作,限期在2个月以内全额赔偿单位。贪污金额巨大,赔偿金额10000元以上的由区畜牧主管部门另作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可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行政执法人员有挪用公款和贪污行为按以下办法处理:

1、贪污公款500元以上者,除按1—5倍追究经济责任外,还要停止其6个月的行政执法资格。

2、贪污公款1000元以上者,除按1—5倍追究经济责任外,还要停止其12个月的行政执法资格。

3、贪污公款元以上者,除按1—5倍追究经济责任外,还要停止其18个月的行政执法资格。

4、贪污公款3000元以上者,除按1—5倍追究经济责任外,将撤消其行政执法资格,永久不准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二)挪用公款(含有审批手续,逾期不归还的)从挪用之日起,每月按挪用金额的5追究经济责任。

(三)职工私自收徒的可停止工作停发工资,直到本人做出深刻检查,停止带徒为止。属退休职工私自带徒弟的可扣发其退休工资,直到停止带徒写出书面保证为止。对违背“二法”、“三条例”规定的要依法处理。

(四)职工不服从工作安排,一天扣两天工资,职工无理取闹影响单位工作的一次扣工资50元。

(五)未按时报送生产、业务、财务报表的,每迟报或少报一张报表扣站长和会计工资各10元。逾期不报或报表严重失真而造成不良影响的,可给予行政处分。对不按规定及时报告疫情和报送疫情报表的,每次惩扣责任人工资1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乃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遗失有效票据按管理人员在管理环节遗失一份扣工资10元,使用人员在使用环节遗失一份,扣工资20元处理,所扣工资交区畜牧主管部门,除此处理外,还将按有关部门的票证管理办法条款追加其它处理。

(七)其它需要进行经济处罚的,由区畜牧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清退、除名、开除留用、开除的行政处分或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一)贪污、挪用公款数额大,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

(二)玩忽职守,给生产工作和单位经济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擅自离岗15天以上和请假逾期15天以上未回单位上班且单位发出通知10日内拒不返回单位的。

(四)违犯计划生育政策和治安管理条例的。

(五)触犯国家刑律已被依法惩处的;

(六)有其他违纪行为,有关部门要求给予追究的。

第二十一条职工的工资标准、工资调整、退休、退职、丧葬抚恤、防护品、医疗岗位卫生津贴等,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按区畜牧主管部门的文件通知执行。

第二十二条退(病)休职工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应按国家有关政策兑现。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从1月1日起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___区畜牧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