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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年度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3-05-28

环保局年度工作计划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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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年度工作计划 篇1

在局党组和市环保局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我股实际情况,20xx年全股同志共同努力,高质高效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及临时性工作,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

20xx年元至11月份,审批股审批建设项目313件,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13份、环境影响报告表212份 “固废与噪声”验收88家。在进一步缩短办件时限的前提下,按时办结了窗口受理的所有项目。

二、主要具体工作

1、协助大队及各中队做好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审批工作与 “固废与噪声”验收工作。

2、进一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与省市搭建了三级十通网上一站式审批,优化审批流程,便民,高效服务。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报告表、审批时限已分别由法定的60、30、15个工作日压缩到20、10、5个工作日。

3、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要求,全面推行了建设项目受理、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本)信息公开。开展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电子档收集备案工作。

4、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及选址不合理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

三、20xx年工作计划

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做好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工作。做好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工作。严把环保准入关口,杜绝不符合产业政策、高耗能、高污染、不符合整体规划项目环评审批,促进我县产业转型升级。

环保局年度工作计划 篇2

20PC年,在市局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我局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环保执法水平,加强环境监管和宣传工作,快速妥善处理群众信访案件,全局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既定工作任务。

一、20PC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截止至20PC年12月底岳塘区辖区内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为84%,各测点的降尘年平均值浓度比20PC年度削减20.4%。

(二)水污染防治工程进一步加快

28家化工企业已全部签订征收协议。现已拆除企业厂房19家,约22.7万平米,已处置建筑垃圾5.5万余吨。省环保厅明确陈氏化学8000万吨废渣全部处置到位。金环颜料示范性项目完成污染土壤处置2.3万方。易家坪地区50.8万方土壤修复治理施工单位正在加快施工。竹埠片区土壤修复治理已完成国土预审、规划审批、环评、专项批复等前期工作。双埠片区土壤修复治理正在抓紧开展可行性研究。

(三)大气污染防治范围进一步延伸

1、加强发挥性有机物综合治理。至20PC年12月底共清理出排放挥发性有机物企业12家,并督查治理到位,经检测均达到达标排放要求。

2、加强禁燃区内燃煤锅炉改造。至20PC年11月,岳塘区已完成削减二氧化硫排放1.11%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久千钎具有限公司、岳塘区佳美洗涤厂、湘潭东信棉业有限公司、湘潭十八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四家锅炉企业的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及改造的减排任务。

3、加强黄标车淘汰。积极配合岳塘交警大队,对岳塘辖区200余辆在用黄标车信息统计表分街道筛选后,以区政府名义交办各街道逐车逐户进行政策宣传,督办主动淘汰。目前,各街道、区环保局正配合市环保局、岳塘交警大队全力推进。

(四)环境监管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

1、全面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和《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于20PC年年初开展全面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共排查出环保违规企业228家,现已完成228家企业清理整治工作。

2、积极开展环保大检查。20PC年是我国最严环境保护法执行的第二个年头,我局执法人员下基层单位进行环保执法检查约近千次,以解决问题为主,口头或书面提出违法改正意见五百件次左右,处理、解决投诉纠纷401件,其中上级督办案件2起,办结2起,处理率100%,回复率100%,人民群众满意度95%以上。通过多次反复教育和行政处罚等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全年关闭、淘汰污染企业或生产线16家(条),其中关停塑料造粒作坊三家、洗涤厂两家和危险废物收集站、石膏厂、玻璃钢制造厂、废塑料加工店。淘汰了四台锅炉及窑炉、两条工业涂装和一条镀锌生产线。

3、严格管控重点污染源。20PC年初,全局统一安排部署,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持续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环境安全大检查、环境隐患大检查等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多人次;车辆270多台次;检查企业100余家,检查建筑工地5家,处理投诉30余件。依法处置重点污染源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确保辖区重点污染源及重点项目的污染物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排查中发现存在污染隐患的企业有22家。全年立案调查违法排污企业9家,已发行政处罚告知书1家;行政处罚决定书3家;按日连续处罚决定书1家;查封扣押2家;案件移送公安2家。陈建达(个人)废塑料加工店和湘潭市永吉金属构件静电涂装厂的负责人分别被岳塘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6天和5天的决定。企业自愿关停6家,自愿停止存在污染隐患的生产线6家,整改完毕1家。

(五)城市环保管理合力进一步加强

1、秸秆禁烧管理。年初我区专门召开20PC年全区环保工作会议。会上,区政府与12个街道签订了《湘潭市岳塘区秸秆、垃圾禁燃责任书》,落实秸秆、垃圾禁燃工作。加大对秸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焚烧污染的防治,实行区、街、村(社区)三级联动的焚烧污染应急处置措施,持续加强日常巡查,发现一处,处理一处,及时处置垃圾焚烧60余起,垃圾露天焚烧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以岳塘区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向各街道和相关单位发放《落实湘潭市大气污染防治八条措施方案》,文件要求相关单位根据湘潭市秸秆综合利用推进方案和新型收割机及其他综合利用措施补贴方案,制定秸秆禁烧奖惩措施和奖惩标准,将秸秆禁烧工作职责和奖惩措施落实到村(社区)。

2、餐饮油烟治理。加强对城区餐饮油烟排放的监管,严格餐饮服务经营场所的环保审批。制定下发《岳塘区餐饮业油烟污染及煤改清洁能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文件要求,岳塘区城管执法局、环保局、岳塘工商分局、食药监分局联合行文印发《关于在餐饮行业开展油烟污染整治及改烧清洁能源的通知》。送达经营户达1200户,6月20日自行整改期后,以城管局牵头联合四部门和街道分别于6月23日、28日两次对建鑫二期、东方名苑没有按通知要求整改的经营户进行联合执法。销毁煤炉13个,落实主灶改烧天燃气50户。同时我局严格餐饮服务经营场所的环评审批,对新建的餐饮单位均落实了使用清洁能源和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要求,并对板塘铺湘恋回家餐饮店督促落实了在线监控试点。20PC年我局与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联合处理37家餐饮油烟等环保投诉案件,其中30家已全部安装油烟净化器。

(六)自然生态进一步得到保护

1、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根据省、市要求,编制《岳塘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区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积极向省环保厅申请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立项,并争取资金500万元。荷塘街道五爱村安置区、盘龙示范园二期、霞城街道阳塘村生活废水治理全面完成。通过建设一体化水处理设施、湿地公园体系,从根本上长效解决废水直排和脏乱差的问题。通过对红旗水库实施环境垃圾清理、修砌护坡、设置围挡和应用水源保护标志;增设密闭式垃圾箱30个、购置垃圾摇摆车4台,建立起了良好水库和农村环境卫生户为基础、村为主体的运转机制。

2、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根据省、市对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岳塘经开区、昭山示范区、高新区规划部门,依据《长株潭生态绿心总体规划》,按照坚持整体原则(即坚持绿心总规模不减,管控面积区内平衡、管控范围集中成片、管控质量有效提高)、尊重现实原则(调整注重规划与现实建设情况相协调)、提高效能原则(坚持统筹各部门多规高效统一,提高行政效能)和规划范围与行政界线相统一原则(便于管理、多规统一协调),并结合区域开发建设现状,科学划定岳塘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并通过省两型委、省环保厅的基本认可,为岳塘地区的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协同发展提供了可靠保障。

二、20xx年主要工作安排

20xx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重要一年,我局将始终围绕和服从、服务于环保工作大局,坚持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积极探索环保新道路,为建设美丽湘潭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认真做好20xx年环保综合督查工作

1、继续推进竹埠港地区化工企业关停验收及环境监管工作,安排专人驻守竹埠港地区,定期、不定时对竹埠港化工区已关停企业和综合排污口进行环保、安全、维稳等方面巡查;加强拆除、建设过程中环境安全监管。确保危险废物和危险渗液100%的安全处理。

成立竹埠港污染综合治理专家组,定期对环境污染治理情况进行监测、评审。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和联系机制,做好协调工作,加强与专家和污染治理单位的沟通和联系,确保专家组能够顺利开展工作、发挥好作用,为竹埠港污染综合治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聘请素质高、业务强、讲原则、有责任心和热心监督工作的环保志愿者做为竹埠港环保监督员,对竹埠港地区进行全方位实时监督,确保竹埠港地区环境安全。

2、切实做好环境问题自查自纠工作,严格环境监管,按照上级各项业务要求,加大对涉危企业监管力度,全面落实涉危企业监管无盲区。以贯彻新环保法的契机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严惩污染环境犯罪,做到全年查处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率达到100%;与此同时,加强环保、公安的执法联动,力争全年移送公安机关的环境污染案件达到三起以上(含刑事案一起),以此来维护树立环境法律的威信和震慑环境违法行为。

3、高度重视环境信访举报,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和破坏问题。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立行立改、边查边改,落实整改措施、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查处到位,决不拖延。对调查属实的,依照环保法律法规严厉查处,该停产的一律停产,该关闭的一律关闭,决不回避、决不护短。对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期限,认真组织查处,并及时报送最终处理结果。

(二)继续扎实做好各项环保基础工作

依法依规做好污染源普查等环境管理、行政许可、排污权交易、现场监察、排污收费、污染管理、危废管理等基础工作。

做好水、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治理,重点查处工业污染源超标排放、秸秆焚烧、油烟污染等大气污染违法行为,大力消减空气的排放,降低空气污染程度,努力控制和减少秋冬季空气重污染天气的发生,从整体上改善全区环境空气质量,着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深入推进水污染治理,以贯彻落实《水十条》为主线,推进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三)、开展污染物普查,持续加强减排工作力度

20xx年为每10年一次的全国污染物普查年,我局将提前做好污染物普查工作准备,通过污染物普查,将有效摸清岳塘区环境污染底数,掌握基础环境数据,提高环境管理水平,为下一阶段污染物减排及今后环境监管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同时全面推进vocs减排工作,严把增量关,从源头控制污染物。根据20PC年岳塘区vocs普查工作结果及湖南省减排工作进度,预计20xx年减排工作重心为vocs减排工作,我局将加大对辖区内排放vocs企业巡查力度并要求岳塘区辖区内vocs排放当量较大,且效益较好的企业增设vocs处理设备。目前已有德诚工贸一家已准备增设vocs处理设备。

(四)、完成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扫尾工作

开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进行回头看,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中尚未整改到位的进行扫尾。对进入程序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建设项目进行督促,要求违规建设项目整改到位,该关停的确认关停,该备案的备案,确保辖区内所有排污企业在环保部督查前完成整改。

(五)、以建设“两型社会”为目标,加大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继续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切实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与长效管理。积极争取国、省治理资金,发挥好国、省资金的引导作用。建立健全“村为主体、户为基础”的常态保洁机制,加快推广垃圾分类处理模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监管,推行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实施禽畜养殖污染治理,严防退养后复养现象发生,加强环评把关和环境执法力度,防治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全面改善农村自然环境和人居环境。

(六)、切实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和环境风险防范

在已实现电子公章、办公系统、信访交办等移动执法系统相关功能的基础上,实现移动执法系统的全区覆盖,完善“一企一档”管理,加快基础数据互联互通,全面提高移动执法在日常执法工作中使用效率;分期分步解决环境监察、信息、宣教等能力建设。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口,切实加强污染源头控制。加强环保竣工验收工作,提高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继续整治环境安全隐患,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敏感区域、重点流域的监管,特别是威胁饮用水源地安全、易引发重大环境问题的重污染行业和企业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严防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坚持勤查重罚,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七)、加大环保宣传力度

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污染减排、污染防治等环保重点工作,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等契机,精心筹划环保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各个层面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环境意识、资源意识和节约意识,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进一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群众参与”的环保文化氛围。不断完善环保舆情体系,及时收集、整理和报告各类环保舆情;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内部管理,提高信访受理质量,对影响群众合法环境权益的违法行为,一律从重、从严、从快处理。

环保局年度工作计划 篇3

按照师市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我局在综合考虑、全盘布置的基础上对**年全年的工作计划进行如下汇报:

一、严把环管审批和总量控制

创新工作方法,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审批;抓好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础调查工作;认真抓好团场环境保护规划工作,深入开展生态乡镇创建工作;做好**年度各类环

境保护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认真做好环境统计及其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城市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和团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认真抓好减排、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将召开企业环保和团场环保工作季度联席会议作为常项工作抓紧抓好,作好**年度减排项目的梳理、资料的整理以及对接和减排量的核算等工作;做好重点监控企业在线监测整体验收,验收不能如期完成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开展对**市污染源联合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市污染源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按季度对**相关风险源、放射源单位进行检查,确保环境安全。

**年将对去年国控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进行监督和检查。其中:国控企业(气)包括天业化工有限公司自备电厂、天富南热电有限公司、**南山水泥厂、天富热电股份公司供热分公司;国控企业包括石河子天业番茄制品有限公司、市污水处理厂、*化工有限公司化工公司;非重点企业:新疆如意纺织有限公司。

三、提高执法水平,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水平高的监察执法队伍

狠抓监察执法队伍的内部建设,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因地制宜、细化职责,健全环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率。加强监察队伍作风建设,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严格执行国家环保部“六项禁令”和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全面开展思想、作风、组织、业务、制度“五大建设”。继续抓好环境监察人员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特别是在行政执法、排污申报登记与核定、排污费征收、建设项目“三同时”监察、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调查并参与处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再学习、再培训。

继续深入贯彻《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范排污收费制度和排污申报登记工作,抓好排污费征收工作和全市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工作。克服不利因素,全面、准确、足额做好**年度的排污费征收工作;强化环境执法能力,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违法案件,切实维护好群众的环境权益。做好日常污染源的环境监察工作,重点做好重点污染源企业的现场监察工作。加大新改扩建项目“环评”执行情况、“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和排污单位擅自停运治理设施,偷排偷放污染物等严重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对列入限期治理企业的现场监察工作;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等各项环保专项行动,下大力气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早计划、早部署全市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控制和监督管理工作;深入开展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加大对矿山、旅游区及重点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监管力度;继续做好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纠纷和“12369”环保投诉信访的调查和参与处理工作,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确保石河子的环境安全。进一步拓展环境投诉渠道,扩大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进一步完善现场执法和群众来信来访投诉处理的责任,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强化办案质量,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环境监察队伍建设和管理,落实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健全环境监察机构;参与完成师市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认真开展环境质量例行监测

水环境质量监测5、7、9月各监测1次,全年监测3次;湖库水质监测5、9月各监测1次,全年监测2次;农排渠水质监测监测时间为5、10月,数据上报时间为次月*日前;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采样时间在每个监测月的**日进行,数据上报时间为当月18日之前;水源地年度供水量和服务人口统计数据上报时间为**年1月20日前。地下水水源地每季度监测1次,分别在2、5、8、11月各监测1次,全年监测4次。

1、空气环境质量的监测。

每天24小时连续监测,日报数据和24小时自动监测原始数据在每日13点前报送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对空气自动站运行、维护管理情况半年、年度巡检报告分别在每年7月15日和次年1月15日前上报。

2、噪声环境质量的监测

城市功能区噪声监测数据在每季度第二月30日前上报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数据在10月20日前上报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数据在6月20日前上报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

3、酸雨监测

月报数据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酸雨监测数据上报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季报数据于每季结束后5日内将酸雨监测数据上报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12月5日前上报本城市年度酸雨质控工作报告。

环保局年度工作计划 篇4

xx市环保局按照、市政府“六个干”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由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区县环保(分)局、局属单位和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务虚会,对环保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点评,统筹谋划了明年环保重点工作思路工作和工作举措。

作为“十三五”规划的推进年和xx市“一个定位、三个着力”的关键年,市环保局紧紧围绕20xx年重点任务工作目标,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不断强化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市场化和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的倒逼传导机制,强化地方标准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加速推进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优化。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以严格执法求改善,通过规范、精细、严谨的环境管理,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加快环境质量改善步伐,实现生态xx建设新突破。

一是突出抓好大气污综合染防治工作。继续强化重点行业环境综合治理,按照明年1月1日将执行的《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第三时段排放限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三区”划定的基础上,以环境容量倒推排放标准,加快推进建陶、耐料、工业炉窑、水泥、钢铁、焦化、炭素等重点行业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加快天然气置换或集中煤制气工作。以石化、医药制造、印染等行业为重点,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设备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以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异常数据为重点,继续做好领导夜间带班检查制度落实;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城市清扫等扬尘治理工作,加快推进建成区加油站油气回收三级改造治理工作力度。

二是深入开展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紧紧围绕“水十条”要求,强化“治用保”治污体系,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等工作,着力构建水污染防治工作大格局。继续抓好工业点源深度治理工作,对所有直排企业按照COD40mg/L、氨氮2mg/L实施提标改造;以齐鲁排海管线纳企业为重点,对重点行业纳管企业按照行业排放标准实施提标改造。对造纸、焦化等十大重点行业实施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改造,全面排查取缔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型工业企业。按照孝妇河治用保水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孝妇河治用保6大类46项治理工程,全面构建孝妇河治用保体系。以马踏湖列为全国水质良好湖泊为抓手,对上游的猪龙河、乌河实施直排口封堵、河道清淤疏浚和河道人工湿地建设,提高乌河、猪龙河生态功能和环境质量。加快在化工园区、涉重金属工业园区内企业逐步推行“一企一管”管理模式和地上管廊建设力度,各类工业集聚区全面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完善配套污水管网,提高污水管网覆盖率和污水收集率,同时,加快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杜绝污水处理厂污水溢流现象。在“重点污染点源下游、重点支流入干流处和河流出境断面处”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进一步降解入河污染负荷;在部分重点河道建设河道型人工湿地,提高河流生态功能和环境质量。开展生态蓄水工程建设,因地制宜的利用蓄滞洪区、闲置洼地、季节性河道、采煤塌陷地等可利用的区域进行建设。开展河道底泥修复工程,实施污染底泥治理和环境管控。严控地下水超采,加强地下水开发利用管理水平,开展并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作,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违建项目进行清理整顿。在主城区污水管网重点节点安装水质在线监测,实现超标预警前置,防止超标废水冲击城镇污水处理厂,便于污染溯源排查。

三是认真抓好减排工作和排污许可证发放与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及省厅要求,xx市制定了“十三五”总量减排规划和20xx年减排计划,并狠抓结构减排。着力推动农业源减排,加强与农业、畜牧部门的沟通协调,制定农业源治理规范,完善养殖场雨污分流、粪便储存池、尿液储存池设施,扎实推进养殖废弃物的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着力实施管理减排,不断提高治污减排的规范化和实效性。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发放与管理工作,对辖区内所有排放主要污染物的企业和单位,废水、废气排放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执行标准,污染物排放去向等进行全面摸底调查。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分级发放制度,市级负责全口径企业(电力、钢铁、水泥、污水厂、纺织、造纸)及对环境质量影响较大的行业(建陶、耐火)的排污许可证发放与管理,区县负责其他行业的排污许可证发放与管理,确保企业持证排污,在浓度和总量控制下排污。

四是扎实做好环境安全保障和生态修复工作。在20xx年危险废物产生源专项调查基础上,结合新实施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xx年),对全市新列入《名录》的危险废物进行排查。加快处置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逐步构建区域综合处置和分类处置相结合,焚烧、填埋和水泥窑协同处置相互补充的处置网络。计划20xx年底配套建成光大危废综合处置中心物化处理设施和危废填埋场建设工作;在临淄区再建设一处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完成光华医废处置中心搬迁改造工作,建设一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场;深入推进企业“三化”工程项目建设,鼓励重点企业对产生量大的废酸废碱、废有机溶剂、废催化剂、蒸馏残渣、污泥等,推行清洁生产、实施工艺技术改造和自行利用处置,配套建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工程项目。持续抓好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规定的工作期限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并积极推进土壤修复试点工程。编制实施《xx市生态红线保护规划》,着手开展生态红线标桩工作;加快生态红线立法,尽快出台生态红线保护条例;研究出台生态补偿办法,对自然保护区等生态红线区域每年度实施一次生态补偿;继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抓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秸秆禁烧工作;加强生态修复工作,加快实施东南部工矿区生态修复,水系联通工程,强化湿地、河流保护和修复,改善湿地质量,增强生态功能;加强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区管理;大力开展矿山地质生态修复治理,完成绿化生态修复后,纳入市级生态红线区实行二级管控。

五是持续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加强对国省控企业监督检查和重点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严格落实检查频次,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重点检查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新建项目环评情况等方面内容,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从监管对象、监管过程、监管内容等方面建立健全污染源台帐,掌握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时发现处理环境污染问题。落实全程留痕制度、廉政保密制度、执法联动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公平、有效、透明的做好事中事后监管。抓好污染源日常动态监管工作,加强对区县随机抽查工作的监督检查。按照每年区县30%的要求开展日常稽查,规范环境监察执法程序、内容和制度,依法严格执法检查,防止各类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根据省边界联合执法工作的要求,持续强化小清河流域、省会城市圈边界联合执法工作,完善信息共享、联席会议、联合执法、联合监测、联合应急、案件移送等工作制度;与周边市环保部门强化、落实环保工作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着力解决环境信访、污染纠纷及跨界经营等问题;不断强化公安环保联动执法和异地执法力度,发挥联合监管优势,集中解决在一定区域、一定时段严重污染环境、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及偷排偷倒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强化异地联合执法力度,将长时期存在问题的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群众投诉等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对异地执法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执法效果及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规范环境监察执法程序,拓宽环境执法人员视野,提高环境监察队伍执法水平。

六是强化科技支撑。大力推进环保科技、标准和国际合作工作,研究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科技能力建设促进环保产业发展的意见》,力争20xx年,转化推广一批先进成熟技术和成果,健全完善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协同创新体制机制,培育壮大环保产业,有效支撑科技治水、科技治霾、科技治土工作。组织制定依据全市环境总量容量要求倒推的大气、水环境污染物排放控制限值。在20xx年研究制定区域性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控制限值的基础上,20xx年重点做好排放控制限值的宣贯和执行工作。进一步发挥环保产业协会的作用,结合当前环境管理需求,积极组织开展重点污染行业废水废气处理、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污水稳定达标处理和污泥处置、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燃煤烟气脱硫脱硝、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等先进技术交流对接会。不断加大环保国际合作力度,继续做好ODS管理工作。

七是抓好环境能力监控建设。拟建设全市镇办及重点敏感区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网络,新建95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其中,88个镇办点位、6个边界点位和1个背景点位),实现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镇办全覆盖。在20xx年完成第一期31个站点建设的基础上,20xx年重点组织做好31个站点的管理和质控工作,确保数据准确可靠。组织开展全市水环境及纳污管网自动监控设施提升改造建设,更新1处、新建2处水源地自动监测设备,初步建成纳污管网水质监控网络,在市内主要河流近下游增加5项重金属检测项目,完成文昌湖入水白坭河和汩阳河自动监控站点建设。结合20xx年在石化、化工、制药、PVC手套生产、纺织染整、印刷、涂装等行业试点安装VOCs自动监控设备的基础上,20xx年根据试点情况在全市涉VOCs企业推广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完成119家国省控重点污染源165处自动监控点位1288/4台设备的比对监测、现场核查工作;完成每月一次大芦湖地表水站五参数(pH值、水温、电导、溶解氧、浊度)以及COD、氨氮的比对监测工作;完成10个市控河流断面水质自动监测设备每月比对监测工作。

八是加强环境监测水平。继续加大对全市水泥、钢铁、建陶、焦化等重点企业监测力度,摸清四大行业排污状况,确保达标排放;配合市气象局,做好特殊天气的应急调查工作,有针对性的对重点区域、重点污染行业进行应急调控;对全市主要河流断面出境水质实行每周1次人工监测,完善监测数据快速上报制度;开展汇入污水厂管网重点污染源调查,初步建立特征污染物数据库。开展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结合我市大气污染呈现复合型污染的特征,大气细颗粒物影响的不断加重的问题,开展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给出污染源类的贡献值和分担率和排序,为针对大气颗粒物污染开展科学有效的防治和管理提供重要的基础依据。

环保局年度工作计划 篇5

20xx年,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 “三个年一战役”工作部署,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环境质量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七个五”生态建设行动计划,具体工作成效如下:

一、20xx年工作总结

(一)完成芗城区生态红线划定工作

编制完成“漳州市芗城区生态保护红线分级图”,“漳州市芗城区生态保护红线分类图”。划定芗城区生态红线保护区一级管控区5.44平方千米,二级管控区57.69平方千米,总保护面积63.13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23.9%。

(二)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工作通过环保部验收

今年,环保部组织技术评估组和考核验收组对我区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工作进行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考核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测民意等方式,对芗城区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芗城区于7月份通过技术评估,10月份通过考核验收。

(三)牵头开展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

按照省、市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制定并牵头落实《芗城区20xx年生态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成立芗城区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动加强与17个相关部门和镇街协调、对接,跟踪督促全区53个生态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完成投资33.9339亿元。截止11月下旬,共完成投资38.0422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12.11%。

(四)推进流域整治

一是落实责任。按照《芗城区河长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和《九龙江流域(芗城段)河长、河段长责任分工》,落实属地管理职责。二是狠抓“五小”整治。贯彻落实《芗城区重点行业污染排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流域内造纸、化工、电镀、食品、废塑料加工企业等重点水污染企业进行专项整治,截至11月初,共排查重点水污染企业36家,现已整治关闭企业14家(9家废塑料加工厂、3家有电镀厂、1家甲醛、1家油漆生产厂),停产4家(1家制作酒槽的加工厂、1家酸洗、1家食品、1家木制喷漆)。三是抓好河道清淤整治。上半年,共投入资金约3700万元,用于三湘江等流域的河道清淤工程,共整治河道10公里。四是建立监测通报制度。加强对九龙江流域水质的.采样与监测工作,并及时通报水质情况,对指标超标的点位,及时发出预警,督促和指导有关镇(街)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水质达标水平。通过采取多种措施,1-11月份辖区内的一水厂、二水厂和金峰水厂取水口水质基本达到目标要求。

(五)落实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

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分级审批规定及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环境准入制度,贯彻落实节能减排的各项政策措施,凡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政策要求的企业一律不予审批。截止11月底,共完成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72个,发放排污许可证49份,审批夜间及午间施工许可81件。

(六)落实总量控制政策

一是继续抓好国控企业总量减排督察。督促漳州西区污水厂和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落实好各项减排措施,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截止11月底,西区污水厂已完成污水处理量742.86万吨,日处理量 2.436万吨,日平均负荷率为 121.8%,预计COD削减约1251.15吨,NH3-N削减约108.87吨。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SO2削减约3106.4吨。二是加强养殖总量控制与污染整治。(1)严控生猪养殖总量。深化畜禽养殖综合治理,严把生猪准入门槛,严控生猪养殖总量。(2)严厉查处生猪养殖污染。为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我局针对辖区内已通过验收的32家生猪规模化养殖企业(户)的“三同时”制度落实、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等运行情况进行详细检查,截止目前,共检查15家规模化生猪养殖场,立案处罚12家,处罚金额约20万元。其中对1家屡次超标的企业启动按日连续处罚,对2家不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的企业移送公安机关。

(七)狠抓大气污染防治

一是严格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大我区工业烟尘污染、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以及交通干道周边企业大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严厉查处冒黑烟现象。二是加强联防联治。与区建设局、城管局等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治理污染扬尘问题,确保我区空气质量始终处于良好状态。截止11月份,我区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35天,优良天数325天,轻度污染天数10天,优良天数比例为97.01%。

(八)严格行政执法

一是积极开展清水蓝天专项行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清水蓝天”第二期和第三期专项行动。组织精干力量,会同省、市两级环保部门针对辖区内污染企业开展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我局执法人员放弃节假日和夜间、周末时间,实行日查夜查,晴天查雨天查,多方位多时间安排环境执法人员对全区污染企业开展突击巡察,成效显著。共查封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7家次,移送司法刑事案件1家次,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起。

二是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在去年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摸底排查工作基础上,我局安排专人对环保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梳理分类,加快清理整顿和处置工作,截止20xx年11月底,114个违规建设项目已全部清理整顿完成(其中14个未批先建和100个已批未验项目)。

三是积极开展“双随机”抽查制度。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方案,完善企业一厂一档的资料录入,截止当前,共录入287家企业档案资料。同时,根据抽查机制的要求,随机抽取24家企业,对其中3家问题企业已立案进行行政处罚。

四是查处违法企业力度大。按照新《环保法》执法要求,建立区镇村三级网格化环保监管,对全区企业实施常态化监督,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截止目前,共处罚企业39家次,处罚金额135.2650万元,其中按日计罚3家。下达整改通知61家,查封扣押18家,环境违法移送公安行政拘留8起,拟移送公安行政拘留2起,环境违法移送刑事案件3起,拟移送刑事案件1起。

五是抓好“危废”规范化管理。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指导企业依据环保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督促企业采取防范措施避免危险废物在贮存、利用、处置等过程中的环境风险。截止目前,我局共组织27家产废企业进行培训,并与企业签订危险废物管理承诺书。同时,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检查危废产生企业28家次,依法查处11起环境违法案件,其中立案处罚8家,查封扣押3起,取缔非法小作坊2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2家。

六是加强黄标车淘汰工作力度。继续加大力度推进黄标车淘汰,加强与有关部门、镇(街道)的沟通协调,明确责任分工。20xx年,芗城区计划淘汰黄标车1795辆,截止11月30日,我区已淘汰黄标车1547辆,占今年任务数86.18%。七是重视环境信访工作。高度重视各类环境投诉案件,24小时投诉电话专人接访,并针对调查取证难的特点,采取超常措施,搞好取证工作。截止11月底,受理信访案件226件,其中水环境投诉件49起,大气环境投诉件138起,噪音投诉件30起,其他投诉件9起,12369环保投诉平台共接到投诉113起。八是依法征收排污费。落实排污费收缴有关规定,截止11月底,170家排污单位开展排污申报,共征收排污费469.6425万元。

(九)加强环境宣传,落实挂钩帮扶

一是开展部门挂钩计生“三结合”活动。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对接开展浦南镇吴浦村计生“三结合”帮扶挂钩工作,并确定5户计生贫困户为计生帮扶对象,结合计生帮扶对象实际,主动帮助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确保区委、区政府关于计生“三结合”、“挂一村,帮五户”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二是主动落实精准扶贫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有关要求,局领导班子7人到天宝镇田寮村,开展精准扶贫对象的走访和慰问,了解扶贫对象的诉求,并结合各自扶贫对象的实际,制定帮扶措施,确保我局扶贫攻坚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围绕第二十五届元宵灯谜会猜活动以及第45个“环境日”,积极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积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营造良好的环保舆论氛围,截止11月底,我局在芗城信息报送22条,被采纳5条。报送海都报1条,被采纳1条。

二、20xx年工作计划

(一)严格项目环保审批。一是严格环境准入,严把审批关,做到执法与服务相结合,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不审批任何淘汰落后,高能耗高污染项目,积极推行清洁能源生产。严格执行分级审批规定及“三同时”制度。对于环境敏感区域的项目审批,坚持饮用水源保护区不批任何与水源保护无关的项目,不新增排污口。二是优化建设项目审批,做好建设项目选址现场指导,严格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试行)》(闽政〔20xx〕24号)规定,严格遵守审批权限、程序和时限,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三是对需要报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加大跟踪联系和协调力度,协助项目单位做好报批工作。四是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审批管理,所审批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功能区划和城市总体发展规划。

(二)加强重点污染物减排项目的日常监管。一是强化重点企业污染防治,抓好国控、省控企业的总量减排工作,发挥减排效益。二是敦促西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加快建设进度。三是全面落实初始排污权的交易和排污权核定工作。四是协同农林局抓好规模化畜养殖场全过程综合治理。

(三)继续加大九龙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力度。一是突出抓好河长责任制落实,逐级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二是以九龙江流域(芗城段)水质断面考核为牵引,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应急措施,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各种破坏水环境的违法行为,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四)加强工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一是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实施作为危险废物管理的强有力推进措施,强化危险废物转移审批、转移联单管理及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设,规范危险废物的建档工作。二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升级”活动。要求企业增强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六有”,即“有专人、有制度、有台账、有标识、有投入、有设备”,自觉按照环保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逐条落实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规定,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要求,制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年度管理计划,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全面提升危废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五)按时有序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漳州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在20xx年完成1795辆黄标车淘汰任务的基础上,力争在20xx年,年底前完成余下的965辆黄标车的淘汰任务。

(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突出重点,加强部门协调,明确任务分工,不断加大扬尘污染和工业企业黑烟的整治力度,确保我区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七)严格行政执法。按照新《环保法》执法要求,建立区镇村三级网格化环保监管,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对全区企业实施常态化监督,严格落实新环保法的四个配套措施,严厉打击和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八)落实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一是抓紧启动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提前谋篇布局,将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融入到芗城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以规划为引领,全面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二是进一步巩固和发挥我区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工作的成果,着力抓好工业、农业、家园和旅游四大领域的生态重点项目建设,不断提升生态创建水平。

环保局年度工作计划 篇6

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根据《广元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20xx年工作要点》,为继续努力进一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做好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特制定我局20xx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计划。

一、继续将环保科普宣传工作纳入日常工作

在结合环保的工作实际开展环保科普知识宣传,普及环保知识的同时,将环保科普宣传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按任务分解做好相关工作。

二、加大开展群众性科普活动力度

为广泛开展群众性、基础性、社会性科普活动,利用“6.5”世界环境日、“4.22”地球日、科技活动周、科普月等主题活动,开展“蓝天杯”新《大气污染防治法》演讲比赛;评选广元市“最美环保人”活动;组织“低碳出行、绿色生活”全民健步走;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咨询活动;播放环保微电影,宣传环保保护;与三大电信部门开展环保公益短信宣传等,普及环保知识。

三、深入开展环保等科普下乡活动

一是对我局精准扶贫村,举办一期送科技下乡活动,邀请职业中学老师利用10天时间就种植、养殖多方面采取理论结合实际的方式现场对村民进行系统化的培训、解难,使村民在家门口学到实用技术,助力产业发展。同时开展包括农业面源污染的危害与防治等的宣传。二是利用20xx年科技活动周,深入到乡镇开展以“环保科技服务农村发展”为主题,向村民广泛宣传科学种养殖,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等观念和意识,倡导建立绿色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倡科学、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

四、继续做好环境监测站开放工作

监测站是青少年了解环保知识的重要场所,年内做好监测站开放,接待中、小学生的参观,继续关心学校、未成年人环保科技知识的普及与提高,做好未成年人的科普教育工作。

五、完成省环保厅和市科技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

环保局年度工作计划 篇7

(一)突出一条主线

围绕县域经济发展,积极推动我县软环境建设,以服务核电站、向莆铁路等项目为主线,认真做好园区、县重点项目的服务工作,促进园区按规划环评要求开展环保工作,确保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顺利入驻园区。

(二)围绕三个重点

1、全力完成污染物减排任务。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污染减排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把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坚持“以新带老、增产减污、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坚持新、扩、改建项目所需污染物排放必须从现有企业减排总量中安排,不允许突破总量控制指标,对不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实行项目限制或不予审批。继续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落实污染物总量减排措施,推进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监管减排、政策减排和责任减排,重点督促、服务污水处理厂建设,齐抓共管,协调联动、形成合力,落实污染减排目标任务。

2、确保辖区饮用水源安全。严格执行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完成县城区漠村溪新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及各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工作。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排放污水,禁止从事旅游、游泳和其他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开展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检查,坚决查处污染和破坏水源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长效管理。

3、为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继续完善环保项目服务工作机制,严把项目环境准入关,严禁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益产业项目进入我县, 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的产生。认真开展排污许可证和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工作。主动搞好协调服务,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间,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抓好六项工作

1、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认真做好环境信访工作,有效解决环境热点问题和各类环境纠纷。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认真做好环保违法案件的移交、移送和移办工作,并跟踪督查,确保环境违法案件得到真查实处,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2、强化环境日常监管。坚持系统检查和突击抽查相结合,加强环保现场执法检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着力防范污染事故,保障环境安全。加强水泥、造纸、选矿行业的环境污染整治,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环保设施运行检查,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增加污染源监督性与抽查性监测频次,及时掌握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督促企业建设和完善污染事故应急设施,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放射源、危险化学品等环境监管,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3、深入开展闽江流域金溪水环境综合整治。制定年度水环境整治计划,以项目为抓手,督促城区垃圾无害化卫生填埋场、腾荣达制浆有限公司等项目整治任务的落实。及时了解辖区水环境质量状况,分析污染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流域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金溪、龙池溪、漠村溪水环境质量。

4、加大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印发宣传单、广播、有线电视等形式普及环境科学和环保法律知识,全面提高公民环境意识。适时公布辖区环境质量状况,及时公布重点企业环境保护情况,曝光突出环境问题,促进企业提高环境保护自觉性。积极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境教育基地创建活动,全面完成黄潭、高唐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和高唐镇常口村生态村创建。围绕纪念“65”世界环境日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宣教活动。

5、推进环保基础能力建设。完善环境监测设备,配备必要的环境监察装备,提高环境执法监察能力与应急管理能力,推进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促进勤政廉政建设,加强政务公开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行网上审批制度,确保做到办事公开、阳光执法。

6、加强环保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真谛,做到在认识上有新突破,实践上有新探索,工作上有新进展。积极开展“提升绩效促发展,海西建设争先锋”活动,加强制度建设,改进机关作风,深入开展“四个不让”活动,切实增强队伍的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党性意识、自律意识、监督意识。全面推进思想、作风、组织、业务、制度五大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环保干部队伍。

环保局年度工作计划 篇8

一、全局党员将按照市委文件精神常年扶持辖区单位社区的户、解放路社区户贫困户,为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二、节日期间走访慰问贫困户,为他们解决冬季取暖等问题。

三、根据情况解决有劳动能力贫困户的就业问题,使他们能够早日摆脱贫困。

四、帮助解决贫困户所收养的x名孤儿的学费等学习期间的各项费用。

五、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号召全局干部职工为贫困户子女捐款捐物。

六、党员经常性的深入贫困户家中,访贫问苦,了解第一手资料,对贫困户的冷暖要时刻放在心上,想方设法为他们解决为他们排忧解难。

七、继续加大对对口帮扶单位的帮扶工作,在力所能及范围内为他们出谋划策发展特色种植及养殖业,提高经济收入,早日摆脱贫困。

八、按照市委要求,继续做好安居工程的支持工作,使越来越多有困难的群众能够早日居住在安全、明亮的房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