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栏 ×
66职场网 > 策划书 > 导航 >

深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深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发布时间:2025-03-25

深基坑支护施工方案(汇集17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深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篇1

本方案为深基坑施工预案,本预案包括排(降)水、土方开挖(回填)程序、支护结构、基坑监测等内容。其中基坑监测由专业基坑检监测公司进行监测。

一、深基坑施工基坑排水、降水方法

在土方开挖过程中,当开挖底面标高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或沟槽)时,由于土的含水层被切断,地下水会不断渗入坑内。地下水的存在,非但土方开挖困难,费工费时,边坡易于塌方,而且会导致地基被水浸泡,扰动地基土,造成工程竣工后建筑物的不均匀沉降,使建筑物开裂或破坏。因此,基坑槽开挖施工中,应根据工程地质和地下水文情况,采取有效地降低地下水位措施,使基坑开挖和施工达到无水状态,以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的顺利进行。

1、排水方法:

基坑、沟槽开挖时降低地下水位的方法很多,本工程主要采用设明沟、集水井排水法。

为确保土方开挖时基坑边坡稳定,使坑内无积水,采取如下措施。

(1)基坑外排水,采取在基坑周围设1.2m宽散水护坡,将地表水截入场内明沟内,经三次沉淀后,进入城市地下水道。

(2)基坑内排水,采取在基坑底砖胎模侧形成集水沟,在集水沟两端挖掘集水井,具体尺寸如下:集水沟呈倒梯形,上口宽500mm,下口宽300mm,低于坑底0.5m。集水井孔径0.8m,低于坑底标高1m,放置潜水泵于集水井内,集水后用潜水泵接软管扬程流至场内明沟内。

2、排水机具的选用

基坑排水广泛采用动力水泵,一般有机动、电动、真空及虹吸泵等。

选用水泵类型时,一般取水泵的排水量为基坑涌水量的1.5—2倍。当基坑涌水量Q<20m3/h,可用隔膜式泵或潜水电泵;当q在20-60m3/h,可用隔膜式或离心式水泵,或潜水电泵;当q>60m3/h,多用离心式水泵。隔膜式水泵排水量小,但可排除泥浆水,选择时应按水泵的技术性能选用。根据实际水量的大小,决定采用降水机械的台数及型号。当基坑涌水量很小,亦可采用人力提水桶、手摇泵或水龙车等将水排出。

二、土方开挖程序

(一)土方开挖的总体顺序和方法

本工程基坑的土方分层机械开挖,分层厚度20㎜左右,且基坑机械开挖和基坑护壁交叉同步进行,挖至基坑底部设计标高上300mm停止开挖,进入人工修边捡底。

(二)机械开挖的方法

1、主要机具:

(1)挖土机械有:挖土机、推土机、自卸汽车等。

(2)一般机具有:铁锹(尖、平头两种)、手推车、小白线或20号铅丝和钢卷尺以及坡度尺等。

2、作业条件:

(1)土方开挖前,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下、地上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2)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开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

(3)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并要合理安排开挖顺序,防止错挖或超挖。

(4)开挖有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沟时,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要降至开挖面以下0.5m,然后才能开挖。

(5)施工机械进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桥梁和卸车设施等,应事先经过检查,必要时要进行加固或加宽等准备工作。

(6)选择土方机械,应根据施工区域的地形与作业条件、土的类别与厚度、总工程量和工期综合考虑,以能发挥施工机械的效率来确定,编好施工方案。

(7)施工区域运行路线的布置,应根据作业区域工程的大小、机械性能、运距和地形起伏等情况加以确定。

(8)在机械施工无法作业的部位和修整边坡坡度、清理槽底等,均应配备人工进行。

(9)熟悉图纸,做好技术交底。

3、工艺流程:

确定开挖的顺序和坡度→分段分层平均下挖→修边和清底

(1)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合理确定开挖顺序、路线及开挖深度。

(2)土方开挖宜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随时作成一定坡势,以利泄水。

(3)在开挖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槽壁和边坡的状态。深度大于1.5m时,根据土质变化情况,应做好基坑(槽)或管沟的支撑准备,以防坍陷。

(4)开挖基坑(槽)和管沟,不得挖至设计标高以下,如不能准确地挖至设计基底标高时,可在设计标高以上暂留一层土不挖,以便在抄平后,由人工挖出。暂留土层:一般铲运机、推土机挖土时,为20cm左右;挖土机用反铲、正铲和拉铲挖土时,为30cm左右为宜。

(5)在机械施工挖不到的土方,应配合人工随时进行挖掘,并用手推车把土运到机械挖到的地方,以便及时用机械挖走。

(6)修帮和清底。在距槽底设计标高50cm槽帮处,抄出水平线,钉上小木撅,然后用人工将暂留土层挖走。同时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用小线或铅丝),检查距槽边尺寸,确定槽宽标准,以此修整槽边。最后清除槽底土方。

(7)槽底修理铲平后,进行质量检查验收。

(二)人工捡底的方法

基坑形成后根据已建立的'建筑物轴线控制网和高程控制桩,将轴线标高引测于坑内,并在坑内建立临时轴线控制网,测放出基础垫层外框线,作为人工捡底的依据,人工捡底应采用锹镐进行开挖,开挖过程中应注意基底标高,防止超挖,人工开挖前应邀业主、监理、质监等部门进行验槽。

(三)、土方的运输和堆放

开挖基坑(槽)的土方,在场地有条件堆放时,一定留足回填需用的好土;多余的土方,应一次运走,避免二次搬运。

土方运至业主指定地点堆放。堆放场地内,将土方按土的类型分类堆放,即杂填土、素填土堆放在一起,粉质粘土、粉土堆放在一起,中砂堆放在一起,圆砾、卵石堆放一起,膨胀土单独堆放。

三、土方回填程序

(一)主要机具:

1、装运土方机械有:装载机、挖掘机、自卸汽车等。

2、碾压机械有:平碾、羊足碾和振动碾等。

3、一般机具有:蛙式或柴油打夯机、手推车、铁锹、钢尺等。

(二)作业条件:

1、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方土料种类、密实度要求、施工条件等,合理地确定填方土料含水量控制范围、虚铺厚度和压实遍数等参数;重要回填土方工程,其参数应通过压实试验来确定。

2、填土前应对填方基底和已完工程进行检查和中间验收,合格后要作好隐蔽检查和验收手续。

3、施工前,应做好水平高程标志布置。如大型基坑或沟边上每隔1m钉上水平桩橛或在邻近的固定建筑物上抄上标准高程点。大面积场地上或地坪每隔一定距离钉上水平桩。

4、确定好土方机械、车辆的行走路线,应事先经过检查,必要时要进行加固加宽等准备工作。同时要编好施工方案。

(三)工艺流程:

基坑底地坪上清理→检验土质→分层铺土→分层碾压密实→检验密实度→修整找平验收

1、填土时应先清除基底的树根、积水、淤泥和有机杂物……

2、检验土质。检验回填土料的种类、粒径,有无杂物,是否符合规定,以及土料的含水量是否在控制范围内;如含水量偏高,可采用翻松、晾晒或均匀掺入干土等措施;如遇填料含水量偏低,可采用预先洒水润湿等措施。

3、填土应分层铺摊。每层铺土的厚度应根据土质、密实度要求和机具性能确定。

填土每层的铺土厚度和压实遍数

压实机具每层铺土厚度(mm)每层压实遍数(遍)

平碾200~3006~8

羊足碾200~3508~16

蛙式打夯机200~2503~4

推土机200~3006~8

拖拉机200~3008~16

人工夯实不大于20xx~4

4、碾压时,轮(夯)迹应相互搭接,防止漏压或漏夯。长宽比较大时,填土应分段进行。每层接缝处应作成斜坡形,碾迹重叠。重叠0.5~l.0m左右,上下层错缝距离不应小于1m。

5、填方超出基底表面时,应保证边缘部位的压实质量。填土后,如设计不要求边坡修整,宜将填方边缘宽填0.5m;如设计要求边坡修平拍实,宽填可为0.2m。

6、在机械施工碾压不到的填土部位,应配合人工推土填充,用蛙式或柴油打夯机分层夯打密实。

7、回填土方每层压实后,应按规范规定进行环刀取样,测出干土的质量密度,达到要求后,再进行上一层的铺土。

8、填方全部完成后,表面应进行拉线找平,凡超过标准高程的地方,及时依线铲平;凡低于标准高程的地方,应补土找平夯实。

四、支护结构

(一)本工程土方工程支护结构采用土钉支护。

(二)土钉墙时采用土钉加固的基坑侧壁土体与护面等组成的结构。它是将拉筋插入土体内部全长度与土粘接,并在破面上喷射混凝土,从而形成加筋土体加固区带,用以提高整个原位土体的强度并现值其位移,同时增强基坑边坡坡体的自身稳定性。

(三)工艺流程:

作业面开挖→成孔→置筋→注浆→喷射混凝土面层→土钉抗拔力检验

1、土钉墙施工是随着工作面开挖分层施工的。

2、成孔工艺和方法与土层条件。机具装备及施工单位的手段和经验有关。

3、在置筋前,最好采用压缩空气将孔内残留及扰动的废土清除干净。

4、土钉注浆采用注浆泵灌注,浆液采用1:2水泥砂浆。

5、为了防止土体松弛和崩解,必须尽快做第一层喷射混凝土。临时性的支护,面层做一层,厚度50-150㎜;永久性支护面层两层或三层,厚度100-300㎜。喷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15。在喷射混凝土中,设置钢筋网。钢筋网间距采用双向均为200-300㎜,钢筋直径6-10㎜,在喷射混凝土面层中设置1-2层。

6、钉抗拔力检验由专业单位、人员进行检验。

深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篇2

第一章:编制依据

1.1本工程业主供给的有关设计参考图纸

1.2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1.3《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4《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

1.5总承包合同

第二章: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

工程地点:本工程位于...x市中心约15公里...会所。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工程规模:本会所工程由地下设备用房、电气用房及游泳池、乒乓球及篮球室、和温室;首层为会所办公、接待、健身及休息室组成。

会所建筑面积为3145.57m2,其中地上992.5m2,地下2153.07m2;会所为地上一层,局部两层,地下两层,地下层高为4.5m,地上层高为4.2m,局部层高为9.1m,建筑总高度为9.15m;本工程±0.000=56.50m,抗浮水位设计标高为53.000m,依据建筑设计平面设计图纸,场地的整体高低布局为南高北低,而施工现场现时的场容场貌是南低北高,所以对工程的整体来说,无疑增加了工程的土方开挖量。

因现阶段业主所供给的设计图纸为参考图纸,所以本方案只作为挖土方案的整体部署,待详细的设计图纸出来后,再进行合理的布置及挖土流程。

研究现场的实际情景及现场的地容地貌,本工程初步的挖土量大约有16500m3,因本会所基础底板的标高较为复杂多变,挖土及放坡的方式是本工程的一个重点。详细的挖土方式见详细的后续部署。

第三章:地质情景及周围环境

根据勘察报告,本工程场地持力层为第二层粉质粘土,地基承载力标准值为fka=220kpa,整个施工场地局部会有软土层,开挖至此时,应将软土层挖除,再采用级配砂石进行回填夯实,压实系数≥0.97,标准冻结深度为800mm,抗浮设计水位标高为53.000m。

第四章:施工部署

1、土方开挖总体施工安排

本工程基础形式为筏板式基础,人工清底的预留厚度为200mm。

本工程的土方开挖,从标高变化上还是不算复杂,但从整体平面上分析还是比较复杂的。本工程结合地上施工总体部署,基坑开挖从北部向南部挖,从底标高往高标高处开挖,研究现场的交通道路的便利性,把出土位置设置会所的两侧,(不得堆放基坑周边)合理安排基坑的施工顺序是本次基础土方开挖的重点。

2、施工流程和施工顺序

本基坑开挖顺序,应先挖会所2的北部,再向南部开始挖土。本工程开挖平面与放坡、坡面做法详见附图。

3、主要机械设备计划

(略)

4、土方工程施工部署安排

由于现场场地标高比较复杂,工期比较紧,尽快为后续工程施工创造出良好的工作面是土方工程的关键之所在。要保证在计划工期内完成土方开挖施工,必须有序施工,为了保证土方开挖的顺利进行,防止塌方等不利现象的发生,我们采用土方开挖与护坡施工交替进行的办法。每挖1.5m深进行边坡休整,如土质不梦想,必要时进行挂网抹灰的护坡施工,反复交替进行,直至坑底。具体流程如下:

开挖线放样→第一步土方开挖→第一步修坡→开挖下一步土方→下一步修坡→直至基坑底。

(1)采用2台反铲挖土机、6台翻斗车、1台装载机同时进行。采用大挖挖土,小挖进行修坡。

(2)开挖过程中应遵循先北后南的方向,并预留好汽车坡道。

(3)边坡及坑底应留200mm人工清底,以减少雨水和太阳暴晒对土层的扰动。

(4)开挖过程中应时时测量挖深,经过放坡系数计算该挖深处的下边缘位置,并由测量人员撒出白灰线进行控制。

(5)如果到达坑底后发现基底土层与地勘资料不一致应立即通知业主、监理、设计以及地勘部门,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6)坡道处土方收尾采用长臂挖土机进行挖土,装车运走。

(7)基坑至基底以上200mm(人工清土层)。

(8)因在施工时运土车辆需从基坑下头往上头运土,所以土方施工时需预留坡道,并且根据土方进度动态进行留设。

(9)为保证到达土方礼貌施工要求,避免土方运输车辆泥土污染市政道路,所以在现场出入口边设置专用沉淀池,现场道路作地面硬化处理。

5、卸土场及土方运输路线

因本工程工期较紧,再加上后期的.一期工程即将开始施工,为确保现场运输流畅,不影响后续工期的施工,尽快的将会所挖出的土堆放到现场的北侧,并尽快将缩短会所的施工工期,尽早进行土方回填;在进行堆土时制定车辆在场内的行驶路线,保证了土方顺利开挖,卸土的场地由业主指定。

第五章:施工准备

5.1技术准备

5.1.1测量人员做好技术准备,提前画好外围控制线,并随时跟踪挖土标高加强标高控制,严禁超挖。

5.1.2技术部门应对现场施工人员做出明确交底,画出集水坑等位置局部详图,确保位置准确。

5.1.3施工前土方组长向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技术交底,必须使每个操作者对施工中的技术要求心中有数。

5.1.4了解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参数与性能。

5.1.5做好施工场地的通平工作。

深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篇3

1工程概况

某商住楼工程主体为7栋28层框剪结构,设两层整体地下室,基坑开挖面积43500㎡,开挖深度为9.6~10.6m,建设场地东南侧为拆迁后待建空地,东北侧距基坑最近约4米有一栋6层民宅,南侧距离约50米为湖里试验小学,西侧为枋湖西路,北侧为枋湖市场。地下室外墙结构南侧距建筑红线约8.2m,东侧约7.2m,西侧约7.7m,北侧约10m.

本工程边坡侧壁安全等级为一级,重要性系r=1.1.

2场地地质及水文条件

场地为旧拆迁场地,地形平坦。地下室底板标高为黄海高程5.85-4.75m;场地东侧1-1断面红线内土方已降低1米。

土层力学指标见表1:

地下水类型主要为潜水,主要接受大气降水、局部地表水下渗及侧向含水层补给,地下水埋深1.7~2.85m,地下水位年变化幅度为2m左右。

3支护结构方案

根据场地现有条件和地质情况,本工程支护结构采用喷锚支护体系和桩锚支护体系结合,基坑支护安全使用期限为一年。

(1)东北侧6层民房位置设计采用D=1000@1800人工挖孔灌注桩+3道锚索。

(2)西南侧地下室车道处设计采用D=900@20xx人工挖孔灌注桩+2道锚索。

(3)南侧、北侧全部及东侧、西侧一部分采用6层钢筋锚杆的喷锚支护,其中第四道钢筋锚杆采用预应力钢绞线锚索。

(4)基坑监测预警指标:支护结构最大水平位移接近40mm或水平位移连续3天不小于2mm/d,且不能收敛;邻近建筑位移接近30mm,桩钢筋应力达70%钢筋强度设计值,锚索拉力达70%锚索拉力设计值;地面沉降差达30mm;地面水平裂缝宽度大于10mm;土体深层水平位移接近40mm;基坑边坡底部或周围土体出现可能导致剪切破坏的迹象。

4施工步骤及主要技术措施

4.1人工挖孔灌注桩施工

由于支护桩间距太小采用跳挖,控制井圈中心线与设计轴线的偏差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遇到局部或厚度不大的流塑性淤泥,出现流泥涌砂是地,采取减少模板支护高度(300~500mm)。分段制作钢筋笼,其接头采用焊接。浇筑桩身砼时,使用串筒,串筒末端离砼浇灌面不大于2m,分段振捣。灌注砼时,做到孔底无积水及沉渣,渗水量过大(影响砼浇注质量时),采用水下灌注砼。

4.2土方开挖施工

开挖前应做好施工专项安全方案及论证,确保安全。基坑土方采用分层开挖,每层挖至土钉或锚索标高下50cm内,严禁超深、超长开挖土方,开挖后及时进行支护施工;上排土钉或锚索注浆体及喷射砼面层达到设计强度70%后,才开挖下层土方和下排土钉或锚索施工。支护桩砼强度达到100%及桩项冠梁砼强度达到80%后才进行土方开挖。

土方开挖顺序及速度应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围护应按动态设计信息化施工原则执行,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设计单位。

4.3冠梁、腰梁、基坑边坡肋梁施工

冠梁施工前先按设计要求截面清理桩头、桩侧,围护桩嵌入梁内深度按70mm;冠梁、腰梁模板安装时冠梁腰梁钢筋已绑扎完毕并验收合格,梁内锚索套管经检查埋设符合要求方可安装模板;冠梁、腰梁施工具体要求符合《砼结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04-20xx(20xx版);基坑边坡肋梁采用在边坡内开槽,按设计要求绑扎肋梁钢筋,经验收符合要求,用喷射砼进行施工。

4.4钢筋锚杆施工

(1)成孔:钢筋锚杆采用螺旋钻机成孔。在钻孔过程中,合理掌握钻进速度,防止埋钻、卡钻、塌孔、掉块、涌砂和缩颈等各种质量通病出现,发生孔内事故尽快处理。钻孔完成后及时安设锚杆并灌浆,为保证注浆质量,注浆管随锚杆绑扎。

(2)钢筋锚杆制作与安装。加工土钉锚杆,每2米设Φ6.5对中架,三个对中架沿锚杆四周成120度布设。安装锚杆前,先认真检查锚杆的质量,插入钻孔的锚杆要求顺直,并应除锈,确保土钉锚杆制作符合要求。安装时防止杆体扭压、弯曲,杆体放入角度应与钻孔角度一致。随杆应绑扎注浆管。锚杆安装后应及时注浆,不得随意敲击、悬挂重物等。插入锚杆时应将灌浆管与锚杆同时放至钻孔底部,锚杆插入孔内长度不得小于设计规定的95%.

(3)锚杆注浆。土钉锚杆注浆采用搅拌均匀的水泥净浆,水灰比0.4-0.5;注浆时应做好孔口闭浆。注浆前应先清孔,将孔内残积及松动的废土清除干净,注浆管应插至距孔底250~500.水泥浆自孔底向外灌注,随着水泥浆的灌入,应逐步地注浆管向外拔出直至孔口,拔管过程中应保证管口始终埋在浆体内。孔口冒浆后方可停止注浆,注浆完毕24小时后补浆。

4.5预应力锚索施工

锚索的施工顺序为:定位、成孔、锚索制作、锚索就位、注浆、张拉和锁定。

(1)定位:钻孔前用挖掘机修整好钻机操作平台,平台开挖是必须控制标高,才能确保钻机就位准确,钻机就位后底座要垫平,钻孔的角度位置应满足设计要求。

(2)成孔:锚索成孔采用YB-100型地质钻机成孔,直径150mm,成孔深度比设计深度长30cm,成孔结束后进行清渣,待孔口返出的泥浆不含砂粒时,清孔方可结束。成孔过程中如出现涌水涌砂情况时采用原位注浆(掺水玻璃),及时进行封堵。钻孔时如遇岩石,孔深以入岩深度不小于2m作为控制。

(3)锚索制作。锚索采用三束7Φ5钢绞线制作而成,钢绞线强度指标为1860MPa,钢绞线用定位支架隔离隔开,定位支架采用塑料成品支架。锚杆中间预留一次及二次注浆管,一次注浆软管随锚索绑扎,其端部与锚杆端部间距200mm,二次注浆管随锚索固定,其端部距锚杆端部500mm,采用Φ20硬质PVC管,注浆接口采用Φ20钢管,管口套丝。

二次注浆管在锚索自由段长度内不开孔,仅在锚固段长度内开孔。二次注浆管最上端为3m长直径20mm钢管,钢管不开孔,3m钢管以下为直径20mm硬质PVC塑料管,塑料管沿四周钻3-5mm圆孔,孔距300-500,钻孔采用胶带纸密封,密封完毕采用22#铁丝和锚杆绑扎(见图一)。

(4)锚索就位:在加工场地加工成型的锚索应在成孔后立即置入孔内就位,以免已成孔塌孔后无法置入。

(5)锚索注浆。锚索注浆分两次进行,第一次为常压注浆,在锚杆置入孔内到达设计深度后进行,先进行清水灌注洗孔,然后进行注浆,注浆压力为0.5MPa.一次注浆胶管在锚杆制作阶段即和锚杆采用胶带绑扎在一起,一次注浆胶管边注边往外拔,注浆完毕拔出孔外,一次注浆水泥用量约10-15Kg/m.第二次注浆在第一次注浆结束后24~48h进行,注浆压力2.5MPa-5.0MPa,注浆浆液水灰比0.45-0.55,锚索总注浆水泥用量按大于65Kg/m控制。施工时根据流量计读数检查,及时对比,发现注浆量异常及时报告并暂停施工。

(6)锚索张拉、锁定。锚索张拉锁在注浆体达90%以上强度后进行,锚具采用OVM系列锚具,用YC-100型穿芯式千斤顶、电动油泵加荷锁定,并用油压表的读数换算成张拉压力进行控制。锚索张拉力按锚索拉力设计值的0.5~0.65倍。

4.6喷射砼施工

喷射面钢筋网采用Φ8@200双向筋。钢筋网布设完毕,再布设喷射厚度标志筋及PVC泄水孔。锚杆坡面钢筋网应压在插筋锁紧装置下面,与坡面的间隙大于20mm,压筋应与土钉锚杆焊接成一体。

砼喷射采用1台风量不小于9m3/min空压机,砼按设计配合比严格配制(水泥、石子、砂重量比1∶2∶2)。细骨料采用干净的中粗沙,粗骨料采用粒径<15mm碎石,喷射砼水灰比0.4,采用干式喷射工艺。

作业开始时,先送风后开机,再给料。结束时,待砼料喷完后,再关风。喷射时,喷头处应与受喷面尽量保持垂直且相距0.6m~1.0m的距离。喷射应自下而上进行,喷头一般按螺旋式轨迹压半圈均匀缓慢地移动。应先绑扎钢筋进行初喷砼,厚度不小于40mm,以稳定坡面,防止松散土塌落,待锚杆施工完毕再补喷不足厚度,喷射时保持砼表面平整,无干斑或滑移流淌现象。喷射砼终凝2小时后应及时浇水养护,养护期不少于7天。

4.7地面及地下水泄、排措施

基坑四周顶部设截水沟阻止地表水流入坑内;坑内设排水沟和积水井,将地下水排入坑内排水沟内再由集水坑用水泵排出坑外。

4.8基坑支护结构监测

为确保基坑安全,应对地下室基坑进行坡顶水平位移、坡顶外地面沉降监测和周边环境监测。基坑监测采用委托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仪器监测为主,施工单位日常人工巡视为辅。

5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及处理

(1)原设计支护桩采用冲孔灌注桩,因桩位靠近场地围墙,且桩身根据受力情况采用非对称配筋,钢筋笼吊放入桩孔内时不平衡容易扭曲,难以校正,经设计单位同意更改为人工挖孔桩。

(2)东侧支护桩南段有5根桩人工挖孔时遇岩石,原设计桩嵌固深度为5m,但桩底嵌固深2m左右时遇岩石,难以凿打至设计深度,且临近6层民房,不能采取爆破方式挖除。设计单位采取孔底植筋方式补强(见图二)。

(3)基坑东北角的喷锚施工时,因此部位土层含水率较大。锚杆施工后检测发现第六排锚杆拔拉试验检测值为设计拉力值的70%,经与设计联系采用加密锚杆方式处理,原设计第一排锚杆间距为1500mm更改为750mm,第二至六排锚杆间距由1800mm改为900mm.经处理后监测未发现坡顶位移、土体深层侧向位移和地面沉降位移变形等异常现象。

6工程效果

整个施工过程中经历了多场暴雨和多次台风的考验,基坑整体支护工况完好。基坑支护结构共布设22个位移观测点,24沉降观测点,4个围护锚索、桩钢筋应力监测点。该工程进行水平位移监测35次、沉降监测33次,最大累计位移25mm,最大累计沉降量为18mm,锚索、桩钢筋应力值均小于设计值的70%,确保了地下室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和效果。

7结语

通过精心施工,严格的质量控制,使支护工程即满足了设计要求,又满足了施工安全的要求,尤其是确保了周围建筑物、道路及地下管网的安全使用,为深基坑设计及施工积累了成功的经验。

参考文献:

[1]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xx)。

[2]建筑桩基技术规程(JGJ94-20xx)。

[3]基坑土钉支护技术规程(CECS96∶97)。

[4]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xx)。

[5]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xx)。

深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篇4

一、编制说明

1.1编制目的

为保证XX项目基坑工程冬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和安全,保证工程的正常、连续进行,确保公司年度施工计划和质量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措施。

1.2编制依据

1.2.1施工图纸

1.2.2主要规范、规程(见附表1)

二、工程概况

XX项目场地位于XX地域,该基坑开挖深度为XXm。

三、冬季施工的定义

根据《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97中规定:“根据当地多年气象资料统计,当室外日平均温度连续5d稳定低于5℃即进入冬期施工,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d高于5℃时解除冬期施工。”

四、冬季施工的目标

1.保证冬期连续施工,完成生产计划,确保工程各项目标顺利实现。

2.确保冬期施工期间的.工程质量,保证施工成品不受损坏,保证混凝土、砂浆不出现冻害等质量事故。

3.保证冬期施工期间的施工和消防安全,杜绝重大隐患,不发生人身伤亡等重大事故。

五、冬季施工总体部署

5.1组织准备

为了确保冬期施工的顺利进行,应充分重视。

1.首先全体职工要从思想上树立冬季施工意识,特别是初冬与冬末,克服不冻不动的被动现象;

2.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负责人的施工现场冬期施工领导小组,成员主要由工程、技术、质量、材料等人员组成。

冬季施工领导小组内部分工如下: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冬施准备落实及冬施实施情况的检查,并负责监督检查冬施期间的质量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技术人员:负责冬施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核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冬施各项技术措施的准备及落实。

3.进入冬期施工前,对掺外加剂人员应学习本工程范围内的有关知识,明确职责。

4.冬期施工期间,应密切注意和掌握天气预报和寒潮、大风警报,以便及时采取防护措施。

5.2技术准备

冬季施工前制定技术措施,结合工程特点进度情况编制好冬期施工技术措施,针对本工程特点制定冬季施工重点分项工程的技术措施。

5.3现场准备

1.根据实物工程量提前组织测温计等有关机具、防冻剂等材料进场。

2.冬施期间,空压机、锚杆钻机等设备的防冻保温工作按动力机械系统冬施措施贯彻执行。

六、冬季施工的技术要求

1.钢筋在运输和加工过程中要防止撞击和刻痕。

2.当雪天、风速超过5.4m/s(3级风)时进行焊接作业,应采取遮蔽措施,焊后为冷却的接头不得碰到冰雪。在负温下施工时,对气源设备应采取保温防冻措施。

3.选用防冻剂要根据预报最低温度,按《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J119-88有关规定执行。

七、冬季施工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

加强冬季施工组织领导和冬季施工管理工作,落实责任制,建立冬施质量体系。项目经理部要设置专人收看当天或近期天气预报,根据气温变化采取对策,保证冬施顺利进行。各分项工程的冬季施工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如下:

1.花管、钢绞线不得有冰、霜和冻块。

2.湿作业锚索施工时,钻孔过程中排出的水要组织定向有序排水,不得泛流,冻结土体。

3.混凝土喷射作业需外加防冻剂,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4.钢腰梁的加工场地和堆放在场地应平整密实,防止因冻融产生地面下沉,造成钢腰梁弯曲。

5.安装钢腰梁之前,应清除上面的积雪积冰。

八、安全消防措施

1.冬期前后,对现场的施工设备应进行经常检查维修,做好防冻防寒工作。

2.现场供电要有专人管理,按规定作好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现场所有电器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接线、维修等。

3.各种动火照明电线不得使用破线或绝缘不良的电线,线号要符合安全用电量。

4.电线进入工作现场与物体接触应架设牢固,不得松动,防止风刮磨擦起火。

5.安全人员应对施工人员加强冬期施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深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篇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深基坑工程的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在建工程及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及地下管线的安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

本规定所称深基坑工程,包括基坑(含边坡)支护结构、支撑体系、地下水处理和土方开挖等内容。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深基坑工程前期准备、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检测、监测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深基坑工程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具体负责所辖区域内深基坑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为加强深基坑工程设计和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深基坑工程的设计(含监测)方案和施工方案应当经专家评审,其中,设计(含监测)方案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深基坑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评审过程由直接负责监督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进行监督,通过评审并经修改完善的方案报送工程所在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并由监督机构报市建委备案。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深基坑工程,由监督机构报请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评审过程进行监督。

第六条市建委负责建立全市深基坑工程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从专家库中抽取产生。评审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应当对设计(含监测)、施工方案作出明确的结论意见。

第二章

深基坑工程的报建与许可

第七条深基坑工程必须在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将深基坑工程进行招标,深基坑工程招标时,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深基坑工程,必须依法发包给具有一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具有相应作业能力的施工企业承担。

(一)开挖深度超过8米或者地下室二层以上(含二层)的深基坑工程;

(二)深度虽未超过8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比较复杂及工程影响重大的深基坑工程。

对上述条件以外的深基坑工程,必须依法发包给具备二级及以上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具有相应作业能力的施工企业承担。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将评审通过的深基坑支护工程设计图纸报审图机构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书。

第十条各级相关职能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深基坑工程的设计(含监测)方案和施工方案是否具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程序性审查,对未经专家评审通过的设计和施工方案,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时,除按规定提交有关文件外,应同时提交深基坑工程设计图纸、深基坑工程专家评审意见、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图意见以及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深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第十二条未在本市范围内应用过的深基坑设计、施工新技术、新工艺,应结合合肥市具体地质情况,须经过市建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通过后方可在我市试点应用。

第三章

前期准备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是深基坑工程建设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等单位在按照各自职责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勘察前对深基坑附近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现状,以及同期施工的相邻建设工程施工情况进行调查,调查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等单位,并承担因提供资料不全或不准确而造成事故的相应责任。前期的调查范围从基坑边线起,向外至少延展到基坑开挖深度3倍的范围为止。

对其它可能受影响的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也应作好检查;对可能发生争议的部位应拍照或摄像,布设记号,并作好记录。

第十五条深基坑工程相邻有多项建设工程相继施工时,各相关建设单位要采取措施,共同做好协调、配合工作,避免对相邻建设工程造成不良影响。后施工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相邻建设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共同研究确定。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为保证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所需要的相关费用。因深基坑支护问题造成基坑周围建(构)筑物、设施损坏和人员、财产损失的,建设单位应先给予赔付,后由造成事故的责任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深基坑支护工程的检测、监测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其费用应单独列支,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承担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计价的安全技术措施费,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施工,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不按审查通过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不得压缩合理工期和削减施工过程中的检测、监测项目。

第十九条对受影响可能发生争议的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建设单位应当与有可能受影响的产权单位或业主代表共同委托有资质的房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并签订相关协议。检测单位应当提出建筑物、构筑物可承受外界影响的程度。对于因深基坑施工造成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受损而产生的争议,应由建设单位与产权单位或业主代表根据检测报告进行协商解决,也可通过仲裁或司法途径进行解决。

第四章

深基坑工程勘察

第二十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规范、设计要求和工程实际制定勘察方案,并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后进行勘察工作。

勘察报告应当按规范和经审定后的勘察方案进行编写。第二十一条勘察单位应当对深基坑工程建设场地进行勘察,深入了解工程建设场地及周边环境的地质情况,为深基坑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完整的地质勘察资料。

第二十二条勘察单位应当做好勘察报告提交后的服务工作,为深基坑工程施工做好配合。当地质勘察报告不能满足深基坑设计要求时,必须提供专门用于深基坑设计的勘察报告,并做好后续服务,必要时进行补勘。

工程勘察单位应对所提交的勘察报告准确性负责,并承担因勘察数据不准确而造成深基坑工程险情、事故的相应勘察责任。

第五章

深基坑工程设计

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将深基坑工程设计委托给具有岩土工程设计经验(具有3个以上工程设计经验的)的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甲级建筑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设计文件应加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印章。

第二十四条深基坑工程设计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范、标准、规定进行,深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地质情况、基坑周围环境、管线情况、主体结构设计要求、施工条件等综合制定设计方案。

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括基坑侧壁工程安全等级、基坑设计使用期限、基坑结构及重要相邻设施变形允许值和预警值、提出预防和降低对邻近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周围环境造成损害的技术要求和措施、基坑周围地面允许荷载、基坑内外地表水排放系统、地下水位控制、支护结构施工及土方开挖技术要求、施工质量检测要求和监测项目等。

第二十五条提倡主体结构工程的设计单位承担本工程的深基坑设计。当深基坑工程的设计单位为非原主体结构工程的设计单位时,其设计文件涉及主体结构工程时应由原主体结构工程设计单位审核确认。

第二十六条采用与主体地下结构相结合的基坑支护设计方案时,应当与主体工程设计密切配合,依据工程建筑设计和结构设计文件资料进行设计,并考虑围护结构和主体结构基础沉降和变形的适应性。

第二十七条设计单位在接受深基坑工程设计委托后,应首先拿出设计方案,交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设计单位按照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完善后,方可出具施工图纸。

第二十八条深基坑支护设计单位应对方案的安全可靠性承担设计责任,做好技术交底和工程施工跟踪服务工作,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派专人现场指导施工,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发现实际情况与勘察报告不符或者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会同建设、勘察、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研究解决,必要时应当提出补充勘察要求和修改设计文件。

第六章

深基坑工程施工

第二十九条深基坑工程的施工单位应依据设计文件、勘察报告及环境资料,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深基坑施工组织设计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内容。

深基坑施工组织设计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深基坑施工组织设计经修改完善后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条深基坑工程土方开挖应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及时施工支护结构。土方工程施工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严禁超挖,基坑周边堆载严禁超过设计允许荷载值。

第三十一条深基坑工程施工应当依照审定的设计图纸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变更。施工企业如发现安全专项方案中确有不能满足现场施工安全之处,应及时会同勘察、设计、监理、监测单位研究处理,确需对施工方案进行重大修改、变更的,重新组织原专家组进行论证,并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随时观察和掌握地表和地下水变化过程、支护结构施工、土方开挖、基础施工等各阶段对基坑及相邻设施的影响。当发现支护结构、相邻设施或者地质条件出现重大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报告各有关单位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发生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必须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有效组织抢险,防止事故及事故后果扩大,并按有关规定向市建委或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保护好所有的监测点,积极配合监测单位的监测。

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人24小时值班,对相邻设施和基坑变化情况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第三十四条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要加强对深基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严禁违章作业和盲目施工。施工现场应当按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抢险人员和器材。

第三十五条基坑开挖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工程施工,严禁基坑长时间暴露。当深基坑工程超过设计有效期限后,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各方对深基坑现状进行评估,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必须进行加固处理。

第七章

监理、检测、监测和验收

第三十六条监理单位应根据深基坑工程特点,认真编写专项监理实施细则和旁站方案,严格按照经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理,及时掌握监测数据,切实把好现场施工安全质量关。

第三十七条监理单位在深基坑工程监理过程中,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检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监测等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

(二)检查和督促设计、施工、检测、监测方案的实施;

(三)检查和督促现场施工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和各项技术措施的落实;

(四)检查和督促各项观察、监测记录的履行;

(五)深基坑开挖后暴露时间较长的,应及时制止。第三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重要部位和重要施工环节的检查审核制度。

土方开挖前应当进行开挖条件审核。开挖条件包括:具备合法的基坑工程施工图,经审查的施工方案,基坑监测方案已经开始实施,已完成的支护结构检测合格,截水排水检查或者检测合格等。土方开挖过程中,必须对开挖深度和支护时间等关键点进行控制。

第三十九条监理单位发现深基坑工程的施工问题应当及时向施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单;出现险情的,应当及时下达暂停令并向建设单位和监督机构报告,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第四十条监理单位对不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第四十一条监测单位应根据本基坑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基坑安全等级、基坑周边环境和设计文件要求,制定详细的监测方案,提出各项预警值,经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并经委托方审核后实施。监测单位对基坑施工过程中进行动态监测,对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地下水位等进行监测。

第四十二条监测单位应当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可靠,监测记录应当规范。当监测数据接近或达到预警值或出现险情时,监测单位应先口头报告后再书面报告签字确认,并及时通知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该工程必须立即停工,建设单位迅速组织有关各方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险,迅速查明原因并制定解决方案后,方可复工。

第四十三条监测工作必须从基坑开挖前进行,直至完成地下结构至±0.00和基坑与地下结构外墙间的空隙回填完毕。若基坑工程影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发生变形,监测工作应适当延长。

第四十四条深基坑支护工程质量检测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对基坑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应当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范标准进行。

第四十五条深基坑工程施工完毕后,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单位进行专项验收,并通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本规定,加大对深基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的监督。针对深基坑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监督方案,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深基坑施工质量。

第四十七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发现施工现场存在违法违规、违章作业或违反本规定的,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检测等相关单位,应当及时督促整改,并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从严进行处罚。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规定由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四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深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篇6

1、基坑边坡支护:

由于基坑深3~4米,为防止边坡垮塌,必须对基坑壁进行边坡支护,

地下室设备房即-3.3m部分, 靠碧水龙庭花园一面按设计变更要求,辨用护壁予制砼管桩, 桩长9m, 桩与桩的净空为80cm, 土方挖走后, 将原有土基修平压实, 在桩与桩的中间土层加钢丝用膨胀镙栓固定在两桩上保护,其余三面土方开挖辨用放坡,基坑壁放坡系数拟采用: 1:1放坡系数,并且在放坡土上用1:3水泥砂浆30mm厚覆盖圧平。防止下雨水渗入斜坡土层内,开挖后根据实际情况后作适当调整。按本工程基础尺寸,四周预留1000宽作为工作面。

2、安全措施:

同时在基坑四周均用Φ48钢管搭设1.20m高钢管安全防护栏杆,打入土中200cm,横杆两道,并挂好安全网与安全标志,在基坑南面设临时施工出入口一处(如下图)。

1、夜间施工根据需要设置照明设施及设置明显警戒标志。

2、人工挖土的施工人员要按规定戴好安全帽,不准穿拖鞋和无跟鞋上工地。

3、在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上下基坑应设置安全爬梯通道。

4、所有的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方可允许参加施工。

3、注意事项及应急措施

(1)应注意的问题

综合考虑工程与水文地质及边坡支护条件、开挖深度、进行排水,视周边环境对边坡位移的要求、边坡坡顶荷载、施工季节、支护结构使用期限等因素,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合理设计,精心施工,严格监控。

1、各种原材料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2、所有施工用具要符合安全要求,作业时要配备安全用具。

3、在基坑开挖期间,设专人检查基坑稳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有关施工负责人员,便于及时处理。

4、在施工中如发现局部边坡位移较大,须立即停止开挖,通知围护单位做好加固或加锚杆处理,进行边坡喷砼,待稳定后继续开挖。

5、坑边不准堆积弃土,不准堆放建筑材料、存放机械、水泥罐及行车。

6、坑边不得常有流水,防止渗水进入基坑及冲刷边坡,降低边坡稳定。

(2)应急预案

项目部应遵循"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责、协同配合"的原则,共同做好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项目部预备医用药箱及医用临时用具,如剪刀、止血钥、叶子等,医用棉球、碘酒、棉杆、医用纱布、医用胶布、应急救援用具及药品。

(3)事故处理原则

项目部在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时,应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积极、主动的面对所发生的'事故。严禁隐瞒不报违者一查到底,追究到底。

4、排水措施:

根据基坑底内的实际情况,四周增设排水沟,在基坑底外面设800*800*1000mm的积水沉降井,并配备一台50污水泵将坑内积水抽出排至施工场地外城市排水管网。

深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深基坑工程的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在建工程及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及地下管线的安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WWW.zfw152.COM 趣祝福)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

本规定所称深基坑工程,包括基坑(含边坡)支护结构、支撑体系、地下水处理和土方开挖等内容。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深基坑工程前期准备、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检测、监测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深基坑工程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具体负责所辖区域内深基坑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为加强深基坑工程设计和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深基坑工程的设计(含监测)方案和施工方案应当经专家评审,其中,设计(含监测)方案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深基坑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评审过程由直接负责监督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进行监督,通过评审并经修改完善的方案报送工程所在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并由监督机构报市建委备案。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深基坑工程,由监督机构报请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评审过程进行监督。

(一)开挖深度超过8米或者地下室二层以上(含二层)的深基坑工程。

(二)深度虽未超过8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比较复杂及工程影响重大的深基坑工程。

第六条市建委负责建立全市深基坑工程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从专家库中抽取产生。评审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应当对设计(含监测)、施工方案作出明确的结论意见。

第二章深基坑工程的报建与许可

第七条深基坑工程必须在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将深基坑工程进行招标,深基坑工程招标时,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深基坑工程,必须依法发包给具有一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具有相应作业能力的施工企业承担。

(一)开挖深度超过8米或者地下室二层以上(含二层)的深基坑工程;

(二)深度虽未超过8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比较复杂及工程影响重大的深基坑工程。

对上述条件以外的深基坑工程,必须依法发包给具备二级及以上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具有相应作业能力的施工企业承担。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将评审通过的深基坑支护工程设计图纸报审图机构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书。

第十条各级相关职能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深基坑工程的设计(含监测)方案和施工方案是否具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程序性审查,对未经专家评审通过的设计和施工方案,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时,除按规定提交有关文件外,应同时提交深基坑工程设计图纸、深基坑工程专家评审意见、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图意见以及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深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第十二条未在本市范围内应用过的深基坑设计、施工新技术、新工艺,应结合合肥市具体地质情况,须经过市建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通过后方可在我市试点应用。

第三章前期准备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是深基坑工程建设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等单位在按照各自职责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勘察前对深基坑附近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现状,以及同期施工的相邻建设工程施工情况进行调查,调查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等单位,并承担因提供资料不全或不准确而造成事故的相应责任。前期的调查范围从基坑边线起,向外至少延展到基坑开挖深度3倍的范围为止。对其它可能受影响的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也应作好检查;对可能发生争议的部位应拍照或摄像,布设记号,并作好记录。

第十五条深基坑工程相邻有多项建设工程相继施工时,各相关建设单位要采取措施,共同做好协调、配合工作,避免对相邻建设工程造成不良影响。后施工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相邻建设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共同研究确定。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为保证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所需要的相关费用。因深基坑支护问题造成基坑周围建(构)筑物、设施损坏和人员、财产损失的,建设单位应先给予赔付,后由造成事故的`责任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深基坑支护工程的检测、监测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其费用应单独列支,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承担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计价的安全技术措施费,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施工,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不按审查通过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不得压缩合理工期和削减施工过程中的检测、监测项目。

第十九条对受影响可能发生争议的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建设单位应当与有可能受影响的产权单位或业主代表共同委托有资质的房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并签订相关协议。检测单位应当提出建筑物、构筑物可承受外界影响的程度。对于因深基坑施工造成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受损而产生的争议,应由建设单位与产权单位或业主代表根据检测报告进行协商解决,也可通过仲裁或司法途径进行解决。

第四章深基坑工程勘察

第二十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规范、设计要求和工程实际制定勘察方案,并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后进行勘察工作。

第二十一条勘察单位应当对深基坑工程建设场地进行勘察,深入了解工程建设场地及周边环境的地质情况,为深基坑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完整的地质勘察资料。

第二十二条勘察单位应当做好勘察报告提交后的服务工作,为深基坑工程施工做好配合。当地质勘察报告不能满足深基坑设计要求时,必须提供专门用于深基坑设计的勘察报告,并做好后续服务,必要时进行补勘。

工程勘察单位应对所提交的勘察报告准确性负责,并承担因勘察数据不准确而造成深基坑工程险情、事故的相应勘察责任。

第五章深基坑工程设计

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将深基坑工程设计委托给具有岩土工程设计经验(具有3个以上工程设计经验的)的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甲级建筑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设计文件应加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印章。

第二十四条深基坑工程设计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范、标准、规定进行,深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地质情况、基坑周围环境、管线情况、主体结构设计要求、施工条件等综合制定设计方案。

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括基坑侧壁工程安全等级、基坑设计使用期限、基坑结构及重要相邻设施变形允许值和预警值、提出预防和降低对邻近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周围环境造成损害的技术要求和措施、基坑周围地面允许荷载、基坑内外地表水排放系统、地下水位控制、支护结构施工及土方开挖技术要求、施工质量检测要求和监测项目等。

第二十五条提倡主体结构工程的设计单位承担本工程的深基坑设计。当深基坑工程的设计单位为非原主体结构工程的设计单位时,其设计文件涉及主体结构工程时应由原主体结构工程设计单位审核确认。

第二十六条采用与主体地下结构相结合的基坑支护设计方案时,应当与主体工程设计密切配合,依据工程建筑设计和结构设计文件资料进行设计,并考虑围护结构和主体结构基础沉降和变形的适应性。

第二十七条设计单位在接受深基坑工程设计委托后,应首先拿出设计方案,交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设计单位按照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完善后,方可出具施工图纸。

第二十八条深基坑支护设计单位应对方案的安全可靠性承担设计责任,做好技术交底和工程施工跟踪服务工作,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派专人现场指导施工,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发现实际情况与勘察报告不符或者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会同建设、勘察、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研究解决,必要时应当提出补充勘察要求和修改设计文件。

第六章深基坑工程施工

第二十九条深基坑工程的施工单位应依据设计文件、勘察报告及环境资料,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深基坑施工组织设计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内容。

深基坑施工组织设计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深基坑施工组织设计经修改完善后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条深基坑工程土方开挖应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及时施工支护结构。土方工程施工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严禁超挖,基坑周边堆载严禁超过设计允许荷载值。

第三十一条深基坑工程施工应当依照审定的设计图纸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变更。施工企业如发现安全专项方案中确有不能满足现场施工安全之处,应及时会同勘察、设计、监理、监测单位研究处理,确需对施工方案进行重大修改、变更的,重新组织原专家组进行论证,并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随时观察和掌握地表和地下水变化过程、支护结构施工、土方开挖、基础施工等各阶段对基坑及相邻设施的影响。当发现支护结构、相邻设施或者地质条件出现重大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报告各有关单位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发生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必须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有效组织抢险,防止事故及事故后果扩大,并按有关规定向市建委或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保护好所有的监测点,积极配合监测单位的监测。

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人24小时值班,对相邻设施和基坑变化情况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第三十四条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要加强对深基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严禁违章作业和盲目施工。施工现场应当按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抢险人员和器材。

第三十五条基坑开挖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工程施工,严禁基坑长时间暴露。当深基坑工程超过设计有效期限后,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各方对深基坑现状进行评估,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必须进行加固处理。

第七章监理、检测、监测和验收

第三十六条监理单位应根据深基坑工程特点,认真编写专项监理实施细则和旁站方案,严格按照经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理,及时掌握监测数据,切实把好现场施工安全质量关。

第三十七条监理单位在深基坑工程监理过程中,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检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监测等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

(二)检查和督促设计、施工、检测、监测方案的实施;

(三)检查和督促现场施工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和各项技术措施的落实;

(四)检查和督促各项观察、监测记录的履行;

(五)深基坑开挖后暴露时间较长的,应及时制止。

第三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重要部位和重要施工环节的检查审核制度。

土方开挖前应当进行开挖条件审核。开挖条件包括:具备合法的基坑工程施工图,经审查的施工方案,基坑监测方案已经开始实施,已完成的支护结构检测合格,截水排水检查或者检测合格等。土方开挖过程中,必须对开挖深度和支护时间等关键点进行控制。

第三十九条监理单位发现深基坑工程的施工问题应当及时向施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单;出现险情的,应当及时下达暂停令并向建设单位和监督机构报告,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第四十条监理单位对不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四十一条监测单位应根据本基坑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基坑安全等级、基坑周边环境和设计文件要求,制定详细的监测方案,提出各项预警值,经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并经委托方审核后实施。监测单位对基坑施工过程中进行动态监测,对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地下水位等进行监测。

第四十二条监测单位应当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可靠,监测记录应当规范。当监测数据接近或达到预警值或出现险情时,监测单位应先口头报告后再书面报告签字确认,并及时通知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该工程必须立即停工,建设单位迅速组织有关各方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险,迅速查明原因并制定解决方案后,方可复工。

第四十三条监测工作必须从基坑开挖前进行,直至完成地下结构至±0.00和基坑与地下结构外墙间的空隙回填完毕。若基坑工程影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发生变形,监测工作应适当延长。

第四十四条深基坑支护工程质量检测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对基坑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应当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范标准进行。

第四十五条深基坑工程施工完毕后,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单位进行专项验收,并通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

第八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本规定,加大对深基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的监督。针对深基坑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监督方案,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深基坑施工质量。

第四十七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发现施工现场存在违法违规、违章作业或违反本规定的,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检测等相关单位,应当及时督促整改,并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从严进行处罚。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规定由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四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深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篇8

 1、基坑护坡工程施工方案

1.1工程概况:

太仓市南郊新城H地块二期住宅(东仓花园二期一标段),41#、42#、43#楼。设计标高±0.00相当于黄海高程3.9m,车库底板底标高为-2.8m。

本场地工程地质性质详见《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2、基坑护坡设计方案

2.1设计依据

1)《南郊新城H地块二期一标段农民安置房工程施工图纸》;

2)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3)本工程自行车车库基坑围护设计方案

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02-20xx)等标准规范。

5)设计与计算遵循国家及江苏省有关规范,主要有: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xx)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xx)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ql20—99)

2.2设计方案

根据我公司在太仓市施工经验,结合类似工程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技术安全和经济合理,采用锚喷土钉方案。基坑四周按1:1.5放坡作斜坡,共2排土钉,从上至下长度依次为0.8米、1.8米,锚筋1Ф12,二排锚筋1Ф12,水平间距0.8米。以上设计土钉倾角均为5°~10°。横压筋210通长,与横压筋在土钉端部一字架型焊接。土钉成孔直径80mm,固定钢筋网间距0.8m*1m钢丝网现场绑扎;面层喷射细石混凝土C20,厚度80—100mm。

本工程采取信息法施工,各段土钉的排数、长度、间距应根据实际情况由现场技术负责人作出凋整。

2.3施工准备

2.3.1组织结构(见附图1)

2.3.2劳动力计划

2.4施工程序

2.5质量控制

2.5.1成孔

(1)孔位允许偏差±100mm

(2)孔深允许偏差±50mm

(3)孔径不允许负偏差。

(4)孔内渣土应清理干净。

2.5.2注浆

(1)采用二次注浆法。

(2)注浆术用全长压力灌浆,注浆压力不小于0.4MPao

(3)采用纯水泥浆,浆液水灰比0.5,水泥普325Ro

2.5.3制锚

(1)锚杆要达到设计长度,孔口外露统一为80mm

(2)锚杆外露段严禁悬挂重物。

2.5.4喷射混凝土

(1)面层喷射C20细石砼,厚不小于4cm.

(2)钢丝网片,采用绑扎或焊接而成,铺设时绑扎的搭接长度应不小于100mm。

(3)横压筋要双面满焊,不得有气孔、咬肉。

2.5.5滞水处理

(1)设排水沟,挖集水坑,集水外排。

2.5.6质量保证措施

(1)孔位放线定位后,由质检员进行孔位复核。

(2)钻孔钻进过程中随时调整角度,以保证5~10度。

(3)采用适当直径的钻头,以保证成孔直径不小于80㎜。

(4)详细记录钻孔过程,精确控制孔深。

(5)钻孔过程中,遇滞水易塌孔孔段,采取干水泥护。若孔内滞水外流,则采用套管跟进护壁,成孔后立即放入钢筋,边注浆边拔管,并用止浆袋封堵孔口。

(6)严把钢筋进料关,保证使用产品质量合格的钢材,锚筋制作成形后,必须会同有关质检人员及监理人员进行钢筋质量检查。

(7)锚杆注浆后,必须在较长时间(2小时内)内进行二次补浆,以确保注浆满实。

(8)冬季施工应采取有效的保温措施。当日未做完和已喷射砼的工作面,夜间应用塑料布和保温被覆

2.5.7质量管理体系

(1)建立由项目负责人领导控制、技术质量组全体人员基层检查的管理系统,以确保各项质量管理措施落实到各分部工程及各道工序中。

(2)在施工过程中设专职质量员,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问题及时纠正。

(3)各工序设质量负责人、质量检查人,明确岗位,落实责任。

(4)严把材料进场关,搞好复查、抽检,确保材料质量。

2.6施工前的.准备

(1)现场三通一平。

(2)制锚场地固定,不得随意挪动。

(3)基坑测量放线。

(4)提供周围管线和地障资料。

(5)搭设基坑周边防护栏和采取足够的照明。

2.7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国家及江苏省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条例及办法。

(2)制订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如:基坑防护标准;各类洞口及临边地带的防护标准:施工临时用电安全防护标准;各类施工机械和设备的安全防护标准;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管理标准等。

(3)建立严格的安全教育制度,坚持入场教育.每周按班组召开安全工作教育研讨会,增强安全意识,务必使安全工作落到广大群众基础上。

(4)编制安全措施,设计和购置安全设施。

(5)强化安全法制观念,严格执行安全工作文字交底,双方认可,坚持特殊工种持安全操作证上岗制度等。

(6)加强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增强安全意识,避免违章指挥。

2.8文明施工与环保措施

(1)合理进行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做到计划用料,使现场材料堆放降到最低值,保证场内道路通畅。

(2)运输散装材料时,车厢后封闭,避免撒落。

深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篇9

根据气象水文资料显示,本地区气温年平均气温16℃左右,极端最高气温37.30℃,极端最低气温-0.4℃,昼夜温差最大8℃,最冷月十二月至一月,平均气温11℃~20℃,负温出现情况及少。 冬季是施工事故的多发期,因此,充分作好施工的技术准备,是高质量完成冬季施工任务的必要保证。

一、冬季施工的技术方案

(一)冬季施工技术准备的原则

1、施工的过程应连续进行,各工序之间衔接紧密,以均衡生产和充分利用冬期施工所采取的各种措施。

2、采取的技术措施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

3、在充分作好施工准备后再进行冬期施工。

4、管理工作应落实。

(二)根据现场的气温实际情况,冬季施工组织方案,此施工组织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冬季施工的工程性质、工程量、技术要求。

2、实现技术要求所应采取的技术措施。

3、防止地面结冰方案及防滑措施,施工现场的排水条件;

4、保温材料材料供应计划。

5、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计划和劳动力安排。

6、技术安全和防火措施。

二、冬季施工的组织准备和物资准备

(一)成立冬期施工组织机构,统筹安排计划部署,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创造好冬期施工条件。

(二)根据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97)的有关要求,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并做好技术培训和技术交底。

(三)根据施工生产任务,及时提出保温材料、外加剂等材料计划,做好物资准备工作。其中保温材料和防冻剂严格符合贵州省有关规定。

(四)项目部指定专人每天收听天气预报,随时掌握天气的变化情况,并每天测量现场各关键部位的温度(早、中、晚各一次),每天上报项目总工程师。尤其要会同各专业负责人作好保温工作,预防质量事故发生。

(五)对整个现场进行彻底检查,对易燃区及时进行整改,消灭火灾隐患,保证消防道路的畅通。做好冬季职工生活后勤工作,对临时临电照明(动力)线路进行检查,不符合规定的及时更换,且在冬施前准备完成。

(六)冬季施工时,除了施工正常的准备工作外,还应对保温材料的准备给予足够的.注意。保温防寒材料,包括施工保温用料和临时设施的防寒用料。如有条件,也可利用废弃物资,如锯末、创花、碎的有机建筑垃圾等。对施工用的测试仪表、劳保用品也应准备齐全。

三、冬季施工的基本要求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避免事故发生,对冬期施工的基本要求是:

(一)加强计划,早作安排,充分作好冬期施工的技术和物资准备,如技术方案的论证,专用材料设备及能源供应,暂设工程准备等。

(二)编制施工技术措施细则,内容包括质量要求、质量检查等。

(三)加强技术培训和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懂得冬期施工的有关技术要求。

深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篇10

1.编制依据

勘察报告编号;支护设计图纸情况;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住建部令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办质(2018)31号

2.规范引用

《岩土锚杆与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技术规范》(GB50086-2015)《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建筑与市政工程地下水控制技术规范》JGJ111

3.概况介绍

工程基础及主体结构形式;明确基坑概况:主要支护形式、支护工程量、安全等级、使用年限等;列表明确基坑范围内主要土质分层情况、分层厚度及主要力学参数。明确本工程持力层

4.周边环境

周边建构筑物分布情况及与基坑的距离,图示说明;明确基坑上口与周边建构筑的.距离;明确堆载要求的设计参数

5.方案设计

明确控制点具体位置,引测方法。分段情况及分段距离、明确主要断面支护情况及土质分层情况;补充基槽内集水坑、排水沟设置平面图,明确集水坑设置数量。

6.管理机构

分项工程的责任分工;明确主要管理目标。如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论证、交底、检查、监督、验收及边坡监测等。

7.施工部署

明确施工段划分、土方分层、与支护的穿插施工安排。明确锚杆注浆、张拉及下层土方施工等工序穿插相关要求

8.施工工艺

如果设计有,明确钢管桩、腰梁、冠梁相关内容。验收程序及相关要求,补充质量验收标准

9.材料准备

明确主要材料工程量及质量要求

10.安全施工

确保人员上下安全施工通道位置做法。季节性安全施工措施。

11.基坑监测

由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按规范要求补充我方可进行的巡视检查内容。明确巡视责任人、时间及相关要求,执行《建筑基坑工程检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12.应急救援

明确应急救援路线,图示清楚。

13.附图

现场施工平面布置图、支护平面图、剖面图;监测点位置;

14.其他

方案不能滞后。有的方案里面写的分项工程开始时间已经在审批之前了

深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篇11

1、深基坑支护工程

深基坑主要是指坑底面积小于或等于27平方米,坑底长边小于坑底短边的三倍,开挖的深度超过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者坑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相对特别复杂的工程。深基坑支护工程就是为了保证地下结构施工及深基坑周边环境的安全,对深基坑侧壁及周边环境采用的支档、加固以及保护的工程项目。深基坑支护的结构类型主要有五种:悬臂式支护结构、内支撑支护结构、拉锚式支护结构、土钉墙支护结构、复合式支护结构。

2、当前深基坑支护工程中的主要施工

当前深基坑支护工程中的主要施工有:钻孔灌注桩桩施工、降水施工、内支撑系统施工、深基坑开挖、钢板桩施工、深基坑边坡施工、深基坑底部处理施工、混凝土浇筑施工、基坑回填。

钻孔灌注桩施工,主要工序为:平整场地、泥浆制备、埋设护筒、铺设工作平台、安装钻机并定位、钻进成孔、清孔并检查成孔质量、下放钢筋笼、灌注水下混凝土、拔出护筒、检查质量。

降水施工,降水施工是为了更好地进行深基坑开挖工程,根据深基坑工程所在地的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设计好施工方案,然后按照定位降水井、降水井成孔、下钢筋笼、填滤料、洗井、下泵、基坑周围铺设主干集水管、电源配置、群井降水流程进行施工。

内支撑系统施工,内支撑系统主要分为钢支撑和钢筋混凝土支撑两种,主要方式有对撑和斜撑。

深基坑开挖,深基坑开挖应该注意分层、分段、均衡、对称开挖,以达到设计规范要求。深基坑开挖的原则是先边后中、先浅后深,如果开挖的.机械设备不能探入深基坑内某些部位,则需要用人工开挖这块区域,深基坑基本成形之后还采用人工修正的方法修复深基坑不规范的地方,同时土方开挖过程中要注意控制好基坑的深度,既不能过浅也不能过深,要严格按照设计规范进行。此外,在深基坑开挖的过程中,为避免碰撞水泥搅拌桩,在近桩范围内的土方也应由人工开挖,为防止地下水渗入深基坑内,应在基坑边坡合适距离处,沿基坑外围建立一条排水沟,排水沟的规格要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设计,排水沟底部以及排水沟内壁应使用适当强度的混凝土垫层。

钢板桩施工,钢板桩施工前,必须先对钢板桩进行外观检查校正,以保证所采购钢板桩的型号、长宽度、厚度、锁扣形状、垂直度、端头矩形比等符合设计要求,接着就是沉桩机械设备和钢板桩就位,然后是钢板桩打入,一般是采用屏风式打入发,最后是施工流程的监测。

深基坑边坡施工、深基坑底部处理施工。这是深基坑支护施工中重要的两个工序,深基坑支护施工的一般流程:放线定位、水泥预拌桩下沉、提升桩喷浆搅拌、重复搅拌下沉、重复搅拌上升。建筑工程中深基坑支护技术可以直接影响到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在深基坑支护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在搅拌机就位后,就可以进行下沉操作,下沉至设计规范的深度时,就要开启水泥浆泵使水泥浆喷入地基;在提升桩时,要防止出现断浆现象;在重复操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设计规范来进行。同时,一定要注意要按照流程进行,各个工作流程要相互协调配合。

混凝土浇筑施工,混凝土浇筑施工的一般工序为:技术准备、设备准备、机具准备、材料准备、混凝土振捣、混凝土抹面、混凝土养护等。基坑回填,深基坑施工完成后,应该及时回填,一般采用分层密实的方法,保证深基坑的密实度。

3、当前深基坑支护工程中的管理技术

为保证深基坑支护工程顺利进行,在施工前、施工过程中、以及施工完成都需要一些管理技术。当前深基坑支护工程中的管理技术主要有:施工方案的选择管理、前期准备管理、施工安全防护管理、设计应急预案、信息化施工管理技术。

施工方案的选择管理。施工方案的选择主要包括,勘察工程地质条件、勘察水文地质条件,分析工程特点和难点,选择深基坑支护结构,设计和计算维护机构,确定深基坑支护设计方案,测算深基坑开挖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深基坑支护的结构类型主要有五种:悬臂式支护结构、内支撑支护结构、拉锚式支护结构、土钉墙支护结构、复合式支护结构。深基坑支护结构的选择应根据基坑周围环境、基坑开挖深度、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施工操作设备以及施工季节等综合考虑。一般情况下,悬臂式支护结构适用于工程地质条件较好、基坑相对不深、整体条件好的深基坑,这种结构未加任何支撑或锚杆,仅依靠嵌入基坑底部一定深度的岩土体作为支撑地面重量的保证,以保持整体结构的平衡。内支撑支护结构主要应用于市政工程施工中,是由内支撑系统和档土结构组成,内支撑系统主要分为钢支撑和钢筋混凝土支撑两种,挡土结构一般采用排桩和地下连续墙结构,用来承担基坑开挖所产生的水压和土压。拉锚式支护结构是由挡土结构和外拉系统组成,外拉系统分为锚杆(或锚索)支护结构和地面拉锚支护结构,锚杆(或锚索)支护结是由挡土结构、用于锚固稳定基坑滑动面以外土体的锚杆(或锚索)组成,适用于规模较大的深基坑,地面拉锚支护结构是由挡土结构、拉杆(或拉索)以及锚固体组成,适用于深度及规模相对不大的基坑。土钉墙支护结构,在基坑支护和边坡加固中得到广泛应用,它是在原位土中设置密集的土钉,并在土边坡表面构筑钢丝网喷射混凝土面层,通过原位土体、土钉、混凝土面层三者的共同作用支护基坑边坡(或边壁)。复合式支护结构,是由排桩、地下连续墙、土钉、预应力锚杆以及喷射混凝土等组成。

前期准备管理,是指施工中所需水电的接通、施工道路的铺设以及测量放线等前期准备活动。

施工安全防护管理。安全防护管理在工程施工中是必不可少的。支护工程施工中安全防护措施主要有:进入施工现场应有相应的防护装备以及工作证件,例如要戴安全帽、穿适合工地环境的鞋以及佩戴工作卡等;施工作业人员禁止在酒后操作;要有专门人员及时的检查、保养以及维修设备;要严格管理施工工地上的电力系统;挖土机等大型机械按规定操作,在操作范围内禁止站人;要坚决执行持证上岗体制。设计应急预案,在深基坑开挖以前,应预计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前做好基坑抢险加固的准备工作。信息化施工管理技术,即利用计算机系统管理施工前准备活动、施工过程、施工完成信息反馈。

深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篇12

1.编制依据

勘察报告编号;支护设计图纸情况;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住建部令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办质(20xx)31号

2.规范引用

《岩土锚杆与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技术规范》(GB50086-20xx)《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xx)、《建筑与市政工程地下水控制技术规范》JGJ111

3.概况介绍

工程基础及主体结构形式;明确基坑概况:主要支护形式、支护工程量、安全等级、使用年限等;列表明确基坑范围内主要土质分层情况、分层厚度及主要力学参数。明确本工程持力层

4.周边环境

周边建构筑物分布情况及与基坑的距离,图示说明;明确基坑上口与周边建构筑的距离;明确堆载要求的设计参数

5.方案设计

明确控制点具体位置,引测方法。分段情况及分段距离、明确主要断面支护情况及土质分层情况;补充基槽内集水坑、排水沟设置平面图,明确集水坑设置数量。

6.管理机构

分项工程的责任分工;明确主要管理目标。如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论证、交底、检查、监督、验收及边坡监测等。

7.施工部署

明确施工段划分、土方分层、与支护的.穿插施工安排。明确锚杆注浆、张拉及下层土方施工等工序穿插相关要求

8.施工工艺

如果设计有,明确钢管桩、腰梁、冠梁相关内容。验收程序及相关要求,补充质量验收标准

9.材料准备

明确主要材料工程量及质量要求

10.安全施工

确保人员上下安全施工通道位置做法。季节性安全施工措施。

11.基坑监测

由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按规范要求补充我方可进行的巡视检查内容。明确巡视责任人、时间及相关要求,执行《建筑基坑工程检测技术规范》(GB50497-20xx)。

12.应急救援

明确应急救援路线,图示清楚。

13.附图

现场施工平面布置图、支护平面图、剖面图;监测点位置;

14.其他

方案不能滞后。有的方案里面写的分项工程开始时间已经在审批之前了

深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篇13

一、工程概况

大厦位于*****区,基坑南北边长约300米,东西边长约70米,基坑已开挖至-4.5米。 基坑东侧和南侧采用三层φ140锚杆支护。

锚杆间距1.5米,排距东侧1.4米,南侧1.2米。

锚杆分锚1和锚2两种,要求抗拔力分别为10T和20T。

锚杆总计733条,8964延米。

二、场地地质条件

根据工程勘察报告揭示,场地自上而下共划分为6个层,9个亚层。地质条件如下: 时代成因 层 号 名 称 厚度(m) 顶板埋深(m)

Qml ①-1 素填土 0.4~2.1 0

Qpd ①-2 耕植土 0.4~2.2 0~2.0

Qal ②-1 中密、密实粉土 0.9~4.5 0.9~4.3

②-2 可塑粉质粘土 0.4~3.6 2.1~4.3

②-3 松散稍密粉细砂 1.1~4.4 2.2~5.5

②-4 稍密中、粗砂 1.1~2.6 2.1~4.1

Qdl-el ③-1 可塑 0.7~5.1 4.1~8.0

③-2 中密、密实粉土 1.2~7.0 4.2~8.0

③-3 硬塑坚硬粉质粘土 1.5~2.95 5.45~7.5

K ④ 强岩 0.25~11.9 4.7~12.15

⑤ 中风化粉砂岩砾岩 0.7~10.4 8.5~20.0

⑥ 微风化粉砂岩砾岩 >9.3 9.0~>21.3

三、锚杆施工方案

1.锚杆大样

采用4φ25做成井字架与锚杆头焊接,焊缝的宽度和厚度必须达到规范要求。

2.锚杆一览表

锚杆位置 条 数 类 型 长度(m) 角度(°) 20MnSi钢筋

南侧上层 198 锚1 12 30 1φ25

中层 197 锚1 12 30 1φ25

下层 196 锚1 10 30 1φ25

东侧上层 49 锚1 12 30 1φ25

中层 47 锚2 20 20 1φ40

下层 46 锚2 16 20 1φ40

总 计 733 8964

四、施工工艺及参数

施工前根据设计要求准备好钢筋、水泥和砂。

1.成孔

钻孔直径为φ140。

南侧上、中两排用人工成孔。

东侧三排及南侧下排用300型地质成孔。

2.插入锚杆

锚杆采用20MnSi钢筋。

插入钻孔的锚杆要求顺直,并应除锈。

插入锚杆时应将灌浆管与锚杆钢筋同时放至钻孔底部,锚杆插入孔内长度不得小于设计规定的95%。

3.采用425#普通配制的水泥砂浆,采用,要过筛,配比为: 水:灰:砂=0.4:1:0.2 (重量比)

砂浆强度不低于20MPa。

灌浆前应先洗孔。

砂浆自孔底向外灌注,随着砂浆的灌入,应逐步地灌浆管向外拔出直至孔口,拔管过程中应保证管口始终埋在砂浆内。

五、施工设备

地质6台,钢筋切断机1台,3台,砂浆搅拌机5台(2台备用),压浆泵6台(3台备用)。

六、施工人员安排

工地负责1人:

工程师

技术负责3人:

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施工员5人:

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

质安员1人:

助理工程师

试验员1人:

助理工程师

材料员2人:

电工2人。

电焊工3人。

机修工3人。

钻机每台4人,6台共计24人。

浆液搅拌机每台3人,3台共计9人。

灌浆机每台3人,3台共计9人。

人工成孔40人。

七、安全施工措施

为了保证施工安全,设置专门的质量安全员,建立安全制度,严格按国家有关安全规程施工,管理人员要带头以身作责,杜绝安全事故,现场工作人员穿戴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成立以工地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防火领导小组,以便安全、顺利地完成施工工作。

八、质量检验

每批材料到达工地后,应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按《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 GBJ86-85》进行验收试验。

验收应按1.2倍设计作抗拔试验。共抽3组,每组3条,锚杆质量的合格条件为: PAn≥PA

PAmin≥0.9PA

即:

每组试验锚杆平均值 ≥ 该组锚杆设计锚固力

每组试验锚杆抗拔力最小值 ≥ 0.9倍该组锚杆设计锚固力

锚杆抗拔力不符合要求时,应加密予以补强。

九、施工进度计划

全部工程在28个工作日内完成。

深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篇14

1工程概况

某商住楼工程主体为7栋28层框剪结构,设两层整体地下室,基坑开挖面积43500㎡,开挖深度为9.6~10.6m,建设场地东南侧为拆迁后待建空地,东北侧距基坑最近约4米有一栋6层民宅,南侧距离约50米为湖里试验小学,西侧为枋湖西路,北侧为枋湖市场。地下室外墙结构南侧距建筑红线约8.2m,东侧约7.2m,西侧约7.7m,北侧约10m.

本工程边坡侧壁安全等级为一级,重要性系r=1.1.

2场地地质及水文条件

场地为旧拆迁场地,地形平坦。地下室底板标高为黄海高程5.85-4.75m;场地东侧1-1断面红线内土方已降低1米。

土层力学指标见表1:

地下水类型主要为潜水,主要接受大气降水、局部地表水下渗及侧向含水层补给,地下水埋深1.7~2.85m,地下水位年变化幅度为2m左右。

3支护结构方案

根据场地现有条件和地质情况,本工程支护结构采用喷锚支护体系和桩锚支护体系结合,基坑支护安全使用期限为一年。

(1)东北侧6层民房位置设计采用[emailprotected]人工挖孔灌注桩+3道锚索。

(2)西南侧地下室车道处设计采用[emailprotected]人工挖孔灌注桩+2道锚索。

(3)南侧、北侧全部及东侧、西侧一部分采用6层钢筋锚杆的喷锚支护,其中第四道钢筋锚杆采用预应力钢绞线锚索。

(4)基坑监测预警指标:支护结构最大水平位移接近40mm或水平位移连续3天不小于2mm/d,且不能收敛;邻近建筑位移接近30mm,桩钢筋应力达70%钢筋强度设计值,锚索拉力达70%锚索拉力设计值;地面沉降差达30mm;地面水平裂缝宽度大于10mm;土体深层水平位移接近40mm;基坑边坡底部或周围土体出现可能导致剪切破坏的迹象。

4施工步骤及主要技术措施

4.1人工挖孔灌注桩施工

由于支护桩间距太小采用跳挖,控制井圈中心线与设计轴线的偏差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遇到局部或厚度不大的流塑性淤泥,出现流泥涌砂是地,采取减少模板支护高度(300~500mm)。分段制作钢筋笼,其接头采用焊接。浇筑桩身砼时,使用串筒,串筒末端离砼浇灌面不大于2m,分段振捣。灌注砼时,做到孔底无积水及沉渣,渗水量过大(影响砼浇注质量时),采用水下灌注砼。

4.2土方开挖施工

开挖前应做好施工专项安全方案及论证,确保安全。基坑土方采用分层开挖,每层挖至土钉或锚索标高下50cm内,严禁超深、超长开挖土方,开挖后及时进行支护施工;上排土钉或锚索注浆体及喷射砼面层达到设计强度70%后,才开挖下层土方和下排土钉或锚索施工。支护桩砼强度达到100%及桩项冠梁砼强度达到80%后才进行土方开挖。

土方开挖顺序及速度应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围护应按动态设计信息化施工原则执行,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设计单位。

4.3冠梁、腰梁、基坑边坡肋梁施工

冠梁施工前先按设计要求截面清理桩头、桩侧,围护桩嵌入梁内深度按70mm;冠梁、腰梁模板安装时冠梁腰梁钢筋已绑扎完毕并验收合格,梁内锚索套管经检查埋设符合要求方可安装模板;冠梁、腰梁施工具体要求符合《砼结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04-20xx(20xx版);基坑边坡肋梁采用在边坡内开槽,按设计要求绑扎肋梁钢筋,经验收符合要求,用喷射砼进行施工。

4.4钢筋锚杆施工

(1)成孔:钢筋锚杆采用螺旋钻机成孔。在钻孔过程中,合理掌握钻进速度,防止埋钻、卡钻、塌孔、掉块、涌砂和缩颈等各种质量通病出现,发生孔内事故尽快处理。钻孔完成后及时安设锚杆并灌浆,为保证注浆质量,注浆管随锚杆绑扎。

(2)钢筋锚杆制作与安装。加工土钉锚杆,每2米设Φ6.5对中架,三个对中架沿锚杆四周成120度布设。安装锚杆前,先认真检查锚杆的质量,插入钻孔的锚杆要求顺直,并应除锈,确保土钉锚杆制作符合要求。安装时防止杆体扭压、弯曲,杆体放入角度应与钻孔角度一致。随杆应绑扎注浆管。锚杆安装后应及时注浆,不得随意敲击、悬挂重物等。插入锚杆时应将灌浆管与锚杆同时放至钻孔底部,锚杆插入孔内长度不得小于设计规定的95%.

(3)锚杆注浆。土钉锚杆注浆采用搅拌均匀的`水泥净浆,水灰比0.4-0.5;注浆时应做好孔口闭浆。注浆前应先清孔,将孔内残积及松动的废土清除干净,注浆管应插至距孔底250~500.水泥浆自孔底向外灌注,随着水泥浆的灌入,应逐步地注浆管向外拔出直至孔口,拔管过程中应保证管口始终埋在浆体内。孔口冒浆后方可停止注浆,注浆完毕24小时后补浆。

4.5预应力锚索施工

锚索的施工顺序为:定位、成孔、锚索制作、锚索就位、注浆、张拉和锁定。

(1)定位:钻孔前用挖掘机修整好钻机操作平台,平台开挖是必须控制标高,才能确保钻机就位准确,钻机就位后底座要垫平,钻孔的角度位置应满足设计要求。

(2)成孔:锚索成孔采用YB-100型地质钻机成孔,直径150mm,成孔深度比设计深度长30cm,成孔结束后进行清渣,待孔口返出的泥浆不含砂粒时,清孔方可结束。成孔过程中如出现涌水涌砂情况时采用原位注浆(掺水玻璃),及时进行封堵。钻孔时如遇岩石,孔深以入岩深度不小于2m作为控制。

(3)锚索制作。锚索采用三束7Φ5钢绞线制作而成,钢绞线强度指标为1860MPa,钢绞线用定位支架隔离隔开,定位支架采用塑料成品支架。锚杆中间预留一次及二次注浆管,一次注浆软管随锚索绑扎,其端部与锚杆端部间距200mm,二次注浆管随锚索固定,其端部距锚杆端部500mm,采用Φ20硬质PVC管,注浆接口采用Φ20钢管,管口套丝。

二次注浆管在锚索自由段长度内不开孔,仅在锚固段长度内开孔。二次注浆管最上端为3m长直径20mm钢管,钢管不开孔,3m钢管以下为直径20mm硬质PVC塑料管,塑料管沿四周钻3-5mm圆孔,孔距300-500,钻孔采用胶带纸密封,密封完毕采用22#铁丝和锚杆绑扎(见图一)。

(4)锚索就位:在加工场地加工成型的锚索应在成孔后立即置入孔内就位,以免已成孔塌孔后无法置入。

(5)锚索注浆。锚索注浆分两次进行,第一次为常压注浆,在锚杆置入孔内到达设计深度后进行,先进行清水灌注洗孔,然后进行注浆,注浆压力为0.5MPa.一次注浆胶管在锚杆制作阶段即和锚杆采用胶带绑扎在一起,一次注浆胶管边注边往外拔,注浆完毕拔出孔外,一次注浆水泥用量约10-15Kg/m.第二次注浆在第一次注浆结束后24~48h进行,注浆压力2.5MPa-5.0MPa,注浆浆液水灰比0.45-0.55,锚索总注浆水泥用量按大于65Kg/m控制。施工时根据流量计读数检查,及时对比,发现注浆量异常及时报告并暂停施工。

(6)锚索张拉、锁定。锚索张拉锁在注浆体达90%以上强度后进行,锚具采用OVM系列锚具,用YC-100型穿芯式千斤顶、电动油泵加荷锁定,并用油压表的读数换算成张拉压力进行控制。锚索张拉力按锚索拉力设计值的0.5~0.65倍。

4.6喷射砼施工

喷射面钢筋网采用Φ[emailprotected]双向筋。钢筋网布设完毕,再布设喷射厚度标志筋及PVC泄水孔。锚杆坡面钢筋网应压在插筋锁紧装置下面,与坡面的间隙大于20mm,压筋应与土钉锚杆焊接成一体。

砼喷射采用1台风量不小于9m3/min空压机,砼按设计配合比严格配制(水泥、石子、砂重量比1∶2∶2)。细骨料采用干净的中粗沙,粗骨料采用粒径<15mm碎石,喷射砼水灰比0.4,采用干式喷射工艺。

作业开始时,先送风后开机,再给料。结束时,待砼料喷完后,再关风。喷射时,喷头处应与受喷面尽量保持垂直且相距0.6m~1.0m的距离。喷射应自下而上进行,喷头一般按螺旋式轨迹压半圈均匀缓慢地移动。应先绑扎钢筋进行初喷砼,厚度不小于40mm,以稳定坡面,防止松散土塌落,待锚杆施工完毕再补喷不足厚度,喷射时保持砼表面平整,无干斑或滑移流淌现象。喷射砼终凝2小时后应及时浇水养护,养护期不少于7天。

4.7地面及地下水泄、排措施

基坑四周顶部设截水沟阻止地表水流入坑内;坑内设排水沟和积水井,将地下水排入坑内排水沟内再由集水坑用水泵排出坑外。

4.8基坑支护结构监测

为确保基坑安全,应对地下室基坑进行坡顶水平位移、坡顶外地面沉降监测和周边环境监测。基坑监测采用委托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仪器监测为主,施工单位日常人工巡视为辅。

5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及处理

(1)原设计支护桩采用冲孔灌注桩,因桩位靠近场地围墙,且桩身根据受力情况采用非对称配筋,钢筋笼吊放入桩孔内时不平衡容易扭曲,难以校正,经设计单位同意更改为人工挖孔桩。

(2)东侧支护桩南段有5根桩人工挖孔时遇岩石,原设计桩嵌固深度为5m,但桩底嵌固深2m左右时遇岩石,难以凿打至设计深度,且临近6层民房,不能采取爆破方式挖除。设计单位采取孔底植筋方式补强(见图二)。

(3)基坑东北角的喷锚施工时,因此部位土层含水率较大。锚杆施工后检测发现第六排锚杆拔拉试验检测值为设计拉力值的70%,经与设计联系采用加密锚杆方式处理,原设计第一排锚杆间距为1500mm更改为750mm,第二至六排锚杆间距由1800mm改为900mm.经处理后监测未发现坡顶位移、土体深层侧向位移和地面沉降位移变形等异常现象。

6工程效果

整个施工过程中经历了多场暴雨和多次台风的考验,基坑整体支护工况完好。基坑支护结构共布设22个位移观测点,24沉降观测点,4个围护锚索、桩钢筋应力监测点。该工程进行水平位移监测35次、沉降监测33次,最大累计位移25mm,最大累计沉降量为18mm,锚索、桩钢筋应力值均小于设计值的70%,确保了地下室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和效果。

7结语

通过精心施工,严格的质量控制,使支护工程即满足了设计要求,又满足了施工安全的要求,尤其是确保了周围建筑物、道路及地下管网的安全使用,为深基坑设计及施工积累了成功的经验。

参考文献:

[1]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xx)。

[2]建筑桩基技术规程(JGJ94-20xx)。

[3]基坑土钉支护技术规程(CECS96∶97)。

[4]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xx)。

[5]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xx)。

深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篇15

一、深基坑施工基坑排水、降水方法

在土方开挖过程中,当开挖底面标高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或沟槽)时,由于土的含水层被切断,地下水会不断渗入坑内。地下水的存在,非但土方开挖困难,费工费时,边坡易于塌方,而且会导致地基被水浸泡,扰动地基土,造成工程竣工后建筑物的不均匀沉降,使建筑物开裂或破坏。因此,基坑槽开挖施工中,应根据工程地质和地下水文情况,采取有效地降低地下水位措施,使基坑开挖和施工达到无水状态,以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的顺利进行。

1、排水方法:

基坑、沟槽开挖时降低地下水位的方法很多,本工程主要采用设明沟、集水井排水法。

为确保土方开挖时基坑边坡稳定,使坑内无积水,采取如下措施。

(1)基坑外排水,采取在基坑周围设1.2m宽散水护坡,将地表水截入场内明沟内,经三次沉淀后,进入城市地下水道。

(2)基坑内排水,采取在基坑底砖胎模侧形成集水沟,在集水沟两端挖掘集水井,具体尺寸如下:集水沟呈倒梯形,上口宽500mm,下口宽300mm,低于坑底0.5m。集水井孔径0.8m,低于坑底标高1m,放置潜水泵于集水井内,集水后用潜水泵接软管扬程流至场内明沟内。

2、排水机具的选用

基坑排水广泛采用动力水泵,一般有机动、电动、真空及虹吸泵等。

选用水泵类型时,一般取水泵的排水量为基坑涌水量的1.5—2倍。当基坑涌水量Q<20m3 q="">60m3/h,多用离心式水泵。隔膜式水泵排水量小,但可排除泥浆水,选择时应按水泵的技术性能选用。根据实际水量的大小,决定采用降水机械的台数及型号。当基坑涌水量很小,亦可采用人力提水桶、手摇泵或水龙车等将水排出。

二、土方开挖程序

(一)土方开挖的总体顺序和方法

本工程基坑的土方分层机械开挖,分层厚度20㎜左右,且基坑机械开挖和基坑护壁交叉同步进行,挖至基坑底部设计标高上300mm停止开挖,进入人工修边捡底。

(二)机械开挖的方法

1、主要机具:

(1)挖土机械有:挖土机、推土机、自卸汽车等。

(2)一般机具有:铁锹(尖、平头两种)手推车、小白线或20号铅丝和钢卷尺以及坡度尺等。

2、作业条件:

(1)土方开挖前,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下、地上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2)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开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

(3)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并要合理安排开挖顺序,防止错挖或超挖。

(4)开挖有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沟时,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要降至开挖面以下0.5m,然后才能开挖。

(5)施工机械进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桥梁和卸车设施等,应事先经过检查,必要时要进行加固或加宽等准备工作。

(6)选择土方机械,应根据施工区域的地形与作业条件、土的类别与厚度、总工程量和工期综合考虑,以能发挥施工机械的效率来确定,编好施工方案。

(7)施工区域运行路线的布置,应根据作业区域工程的大小、机械性能、运距和地形起伏等情况加以确定。

(8)在机械施工无法作业的部位和修整边坡坡度、清理槽底等,均应配备人工进行。

(9)熟悉图纸,做好技术交底。

3、工艺流程:

确定开挖的顺序和坡度→分段分层平均下挖→修边和清底

(1)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合理确定开挖顺序、路线及开挖深度。

(2)土方开挖宜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随时作成一定坡势,以利泄水。

(3)在开挖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槽壁和边坡的状态。深度大于1.5m时,根据土质变化情况,应做好基坑(槽)或管沟的`支撑准备,以防坍陷。

(4)开挖基坑(槽)和管沟,不得挖至设计标高以下,如不能准确地挖至设计基底标高时,可在设计标高以上暂留一层土不挖,以便在抄平后,由人工挖出。暂留土层:一般铲运机、推土机挖土时,为20cm左右;挖土机用反铲、正铲和拉铲挖土时,为30cm左右为宜。

(5)在机械施工挖不到的土方,应配合人工随时进行挖掘,并用手推车把土运到机械挖到的地方,以便及时用机械挖走。

(6)修帮和清底。在距槽底设计标高50cm槽帮处,抄出水平线,钉上小木撅,然后用人工将暂留土层挖走。同时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用小线或铅丝),检查距槽边尺寸,确定槽宽标准,以此修整槽边。最后清除槽底土方。

(7)槽底修理铲平后,进行质量检查验收。

(二)人工捡底的方法

基坑形成后根据已建立的建筑物轴线控制网和高程控制桩,将轴线标高引测于坑内,并在坑内建立临时轴线控制网,测放出基础垫层外框线,作为人工捡底的依据,人工捡底应采用锹镐进行开挖,开挖过程中应注意基底标高,防止超挖,人工开挖前应邀业主、监理、质监等部门进行验槽。

(三)土方的运输和堆放

开挖基坑(槽)的土方,在场地有条件堆放时,一定留足回填需用的好土;多余的土方,应一次运走,避免二次搬运。

土方运至业主指定地点堆放。堆放场地内,将土方按土的类型分类堆放,即杂填土、素填土堆放在一起,粉质粘土、粉土堆放在一起,中砂堆放在一起,圆砾、卵石堆放一起,膨胀土单独堆放。

三、土方回填程序

(一)主要机具:

1、装运土方机械有:装载机、挖掘机、自卸汽车等。

2、碾压机械有:平碾、羊足碾和振动碾等。

3、一般机具有:蛙式或柴油打夯机、手推车、铁锹、钢尺等。

(二)作业条件:

1、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方土料种类、密实度要求、施工条件等,合理地确定填方土料含水量控制范围、虚铺厚度和压实遍数等参数;重要回填土方工程,其参数应通过压实试验来确定。

2、填土前应对填方基底和已完工程进行检查和中间验收,合格后要作好隐蔽检查和验收手续。

3、施工前,应做好水平高程标志布置。如大型基坑或沟边上每隔1m钉上水平桩橛或在邻近的固定建筑物上抄上标准高程点。大面积场地上或地坪每隔一定距离钉上水平桩。

4、确定好土方机械、车辆的行走路线,应事先经过检查,必要时要进行加固加宽等准备工作。同时要编好施工方案。

(三)工艺流程:

基坑底地坪上清理→检验土质→分层铺土→分层碾压密实→检验密实度→修整找平验收

1、填土时应先清除基底的树根、积水、淤泥和有机杂物……

2、检验土质。检验回填土料的种类、粒径,有无杂物,是否符合规定,以及土料的含水量是否在控制范围内;如含水量偏高,可采用翻松、晾晒或均匀掺入干土等措施;如遇填料含水量偏低,可采用预先洒水润湿等措施。

3、填土应分层铺摊。每层铺土的厚度应根据土质、密实度要求和机具性能确定。

填土每层的铺土厚度和压实遍数

压实机具每层铺土厚度(mm)每层压实遍数(遍)

平碾200~3006~8

羊足碾200~3508~16

蛙式打夯机200~2503~4

推土机200~3006~8

拖拉机200~3008~16

人工夯实不大于20xx~4

4、碾压时,轮(夯)迹应相互搭接,防止漏压或漏夯。长宽比较大时,填土应分段进行。每层接缝处应作成斜坡形,碾迹重叠。重叠0.5~1.0m左右,上下层错缝距离不应小于1m。

5、填方超出基底表面时,应保证边缘部位的压实质量。填土后,如设计不要求边坡修整,宜将填方边缘宽填0.5m;如设计要求边坡修平拍实,宽填可为0.2m。

6、在机械施工碾压不到的填土部位,应配合人工推土填充,用蛙式或柴油打夯机分层夯打密实。

7、回填土方每层压实后,应按规范规定进行环刀取样,测出干土的质量密度,达到要求后,再进行上一层的铺土。

8、填方全部完成后,表面应进行拉线找平,凡超过标准高程的地方,及时依线铲平;凡低于标准高程的地方,应补土找平夯实。

四、支护结构

(一)本工程土方工程支护结构采用土钉支护。

(二)土钉墙时采用土钉加固的基坑侧壁土体与护面等组成的结构。它是将拉筋插入土体内部全长度与土粘接,并在破面上喷射混凝土,从而形成加筋土体加固区带,用以提高整个原位土体的强度并现值其位移,同时增强基坑边坡坡体的自身稳定性。

(三)工艺流程:

作业面开挖→成孔→置筋→注浆→喷射混凝土面层→土钉抗拔力检验

1、土钉墙施工是随着工作面开挖分层施工的。

2、成孔工艺和方法与土层条件。机具装备及施工单位的手段和经验有关。

3、在置筋前,最好采用压缩空气将孔内残留及扰动的废土清除干净。

4、土钉注浆采用注浆泵灌注,浆液采用1:2水泥砂浆。

5、为了防止土体松弛和崩解,必须尽快做第一层喷射混凝土。临时性的支护,面层做一层,厚度50-150㎜;永久性支护面层两层或三层,厚度100-300㎜。喷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15。在喷射混凝土中,设置钢筋网。钢筋网间距采用双向均为200-300㎜,钢筋直径6-10㎜,在喷射混凝土面层中设置1-2层。

6、钉抗拔力检验由专业单位、人员进行检验。

深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篇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深基坑工程的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在建工程及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及地下管线的安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

本规定所称深基坑工程,包括基坑(含边坡)支护结构、支撑体系、地下水处理和土方开挖等内容。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深基坑工程前期准备、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检测、监测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深基坑工程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具体负责所辖区域内深基坑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为加强深基坑工程设计和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深基坑工程的设计(含监测)方案和施工方案应当经专家评审,其中,设计(含监测)方案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深基坑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评审过程由直接负责监督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进行监督,通过评审并经修改完善的方案报

1送工程所在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并由监督机构报市建委备案。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深基坑工程,由监督机构报请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评审过程进行监督。

(一)开挖深度超过8米或者地下室二层以上(含二层)的深基坑工程。

(二)深度虽未超过8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比较复杂及工程影响重大的深基坑工程。

第六条市建委负责建立全市深基坑工程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从专家库中抽取产生。评审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应当对设计(含监测)、施工方案作出明确的结论意见。

第二章深基坑工程的报建与许可

第七条深基坑工程必须在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将深基坑工程进行招标,深基坑工程招标时,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深基坑工程,必须依法发包给具有一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具有相应作业能力的施工企业承担。

(一)开挖深度超过8米或者地下室二层以上(含二层)的深基坑工程;

(二)深度虽未超过8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比较复杂及工程影响重大的深基坑工程。

对上述条件以外的深基坑工程,必须依法发包给具备二级及以上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具有相应作业能力的施

2工企业承担。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将评审通过的深基坑支护工程设计图纸报审图机构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书。

第十条各级相关职能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深基坑工程的设计(含监测)方案和施工方案是否具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程序性审查,对未经专家评审通过的设计和施工方案,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时,除按规定提交有关文件外,应同时提交深基坑工程设计图纸、深基坑工程专家评审意见、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图意见以及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深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第十二条未在本市范围内应用过的深基坑设计、施工新技术、新工艺,应结合合肥市具体地质情况,须经过市建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通过后方可在我市试点应用。

第三章前期准备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是深基坑工程建设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等单位在按照各自职责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勘察前对深基坑附近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现状,以及同期施工的相邻建设工程施工情况进行调查,调查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等单位,并承担因提供资料不全或不准确而造成事故的相应责任。

3前期的调查范围从基坑边线起,向外至少延展到基坑开挖深度3倍的范围为止。

对其它可能受影响的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也应作好检查;对可能发生争议的部位应拍照或摄像,布设记号,并作好记录。

第十五条深基坑工程相邻有多项建设工程相继施工时,各相关建设单位要采取措施,共同做好协调、配合工作,避免对相邻建设工程造成不良影响。后施工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相邻建设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共同研究确定。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为保证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所需要的相关费用。因深基坑支护问题造成基坑周围建(构)筑物、设施损坏和人员、财产损失的,建设单位应先给予赔付,后由造成事故的责任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深基坑支护工程的'检测、监测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其费用应单独列支,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承担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计价的安全技术措施费,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施工,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不按审查通过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不得压缩合理工期和削减施工过程中的检测、监测项目。

第十九条对受影响可能发生争议的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建设单位应当与有可能受影响的产权单位或业主代表共同委托有资质的房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并签订相关协议。检测单位应当提出建筑物、构筑物可承受外界影响的程度。对于因深基

4坑施工造成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受损而产生的争议,应由建设单位与产权单位或业主代表根据检测报告进行协商解决,也可通过仲裁或司法途径进行解决。

第四章深基坑工程勘察

第二十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规范、设计要求和工程实际制定勘察方案,并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后进行勘察工作。

勘察报告应当按规范和经审定后的勘察方案进行编写。第二十一条勘察单位应当对深基坑工程建设场地进行勘察,深入了解工程建设场地及周边环境的地质情况,为深基坑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完整的地质勘察资料。

第二十二条勘察单位应当做好勘察报告提交后的服务工作,为深基坑工程施工做好配合。当地质勘察报告不能满足深基坑设计要求时,必须提供专门用于深基坑设计的勘察报告,并做好后续服务,必要时进行补勘。

工程勘察单位应对所提交的勘察报告准确性负责,并承担因勘察数据不准确而造成深基坑工程险情、事故的相应勘察责任。

第五章深基坑工程设计

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将深基坑工程设计委托给具有岩土工程设计经验(具有3个以上工程设计经验的)的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甲级建筑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设计文件应加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印章。

第二十四条深基坑工程设计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范、标准、规定进行,深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地质情况、

5基坑周围环境、管线情况、主体结构设计要求、施工条件等综合制定设计方案。

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括基坑侧壁工程安全等级、基坑设计使用期限、基坑结构及重要相邻设施变形允许值和预警值、提出预防和降低对邻近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周围环境造成损害的技术要求和措施、基坑周围地面允许荷载、基坑内外地表水排放系统、地下水位控制、支护结构施工及土方开挖技术要求、施工质量检测要求和监测项目等。

第二十五条提倡主体结构工程的设计单位承担本工程的深基坑设计。当深基坑工程的设计单位为非原主体结构工程的设计单位时,其设计文件涉及主体结构工程时应由原主体结构工程设计单位审核确认。

第二十六条采用与主体地下结构相结合的基坑支护设计方案时,应当与主体工程设计密切配合,依据工程建筑设计和结构设计文件资料进行设计,并考虑围护结构和主体结构基础沉降和变形的适应性。

第二十七条设计单位在接受深基坑工程设计委托后,应首先拿出设计方案,交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设计单位按照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完善后,方可出具施工图纸。

第二十八条深基坑支护设计单位应对方案的安全可靠性承担设计责任,做好技术交底和工程施工跟踪服务工作,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派专人现场指导施工,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发现实际情况与勘察报告不符或者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会同建设、勘察、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研究解决,必要时

6应当提出补充勘察要求和修改设计文件。

第六章深基坑工程施工

第二十九条深基坑工程的施工单位应依据设计文件、勘察报告及环境资料,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深基坑施工组织设计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内容。

深基坑施工组织设计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深基坑施工组织设计经修改完善后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条深基坑工程土方开挖应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及时施工支护结构。土方工程施工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严禁超挖,基坑周边堆载严禁超过设计允许荷载值。

第三十一条深基坑工程施工应当依照审定的设计图纸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变更。施工企业如发现安全专项方案中确有不能满足现场施工安全之处,应及时会同勘察、设计、监理、监测单位研究处理,确需对施工方案进行重大修改、变更的,重新组织原专家组进行论证,并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随时观察和掌握地表和地下水

7变化过程、支护结构施工、土方开挖、基础施工等各阶段对基坑及相邻设施的影响。当发现支护结构、相邻设施或者地质条件出现重大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报告各有关单位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发生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必须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有效组织抢险,防止事故及事故后果扩大,并按有关规定向市建委或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保护好所有的监测点,积极配合监测单位的监测。

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人24小时值班,对相邻设施和基坑变化情况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第三十四条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要加强对深基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严禁违章作业和盲目施工。施工现场应当按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抢险人员和器材。

第三十五条基坑开挖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工程施工,严禁基坑长时间暴露。当深基坑工程超过设计有效期限后,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各方对深基坑现状进行评估,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必须进行加固处理。

第七章监理、检测、监测和验收

第三十六条监理单位应根据深基坑工程特点,认真编写专项监理实施细则和旁站方案,严格按照经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理,及时掌握监测数据,切实把好现场施工安全质量关。

第三十七条监理单位在深基坑工程监理过程中,应当履

8行以下义务:

(一)检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监测等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

(二)检查和督促设计、施工、检测、监测方案的实施;

(三)检查和督促现场施工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和各项技术措施的落实;

(四)检查和督促各项观察、监测记录的履行;

(五)深基坑开挖后暴露时间较长的,应及时制止。第三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重要部位和重要施工环节的检查审核制度。

土方开挖前应当进行开挖条件审核。开挖条件包括:具备合法的基坑工程施工图,经审查的施工方案,基坑监测方案已经开始实施,已完成的支护结构检测合格,截水排水检查或者检测合格等。土方开挖过程中,必须对开挖深度和支护时间等关键点进行控制。

第三十九条监理单位发现深基坑工程的施工问题应当及时向施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单;出现险情的,应当及时下达暂停令并向建设单位和监督机构报告,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第四十条监理单位对不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9第四十一条监测单位应根据本基坑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基坑安全等级、基坑周边环境和设计文件要求,制定详细的监测方案,提出各项预警值,经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并经委托方审核后实施。监测单位对基坑施工过程中进行动态监测,对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地下水位等进行监测。

第四十二条监测单位应当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可靠,监测记录应当规范。当监测数据接近或达到预警值或出现险情时,监测单位应先口头报告后再书面报告签字确认,并及时通知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该工程必须立即停工,建设单位迅速组织有关各方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险,迅速查明原因并制定解决方案后,方可复工。

第四十三条监测工作必须从基坑开挖前进行,直至完成地下结构至±0.00和基坑与地下结构外墙间的空隙回填完毕。若基坑工程影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发生变形,监测工作应适当延长。

第四十四条深基坑支护工程质量检测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对基坑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应当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范标准进行。

第四十五条深基坑工程施工完毕后,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单位进行专项验收,并通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

第八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本规定,加大对深基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的监

10督。针对深基坑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监督方案,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深基坑施工质量。

第四十七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发现施工现场存在违法违规、违章作业或违反本规定的,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检测等相关单位,应当及时督促整改,并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从严进行处罚。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规定由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四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深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篇17

深基坑支护是对地下结构的施工安全以及基坑周边环境安全所实行的保护措施,通过支挡、加固和保护对深基坑的侧壁和基坑的周边进行防护,是近年来城市高层建筑的中常见的一种新型实践工程学理论,尤其是如今城市建筑数量不断增加,相邻工程的深基坑支护形式也有着互相影响的作用,因此对于深基坑边坡的支护需要特别重视,避免边坡事故。本文主要围绕深基坑边坡支护的设计方式、施工方法和维护管理方法进行阐述,加深对深基坑边坡支护的认识,提升其安全性和合理性。

1.深基坑边坡支护的设计思路与安排

由于深基坑边坡支护工程通常应用于城市的中高层建筑,而目前我国的城市建设速度不断加快,土地利用率也在逐步增加,因此相邻工程的深基坑距离通常较近,所以施工的安全性成为其中尤为重要的问题。其次则是需要依据工程设计的要求,首先保证工程质量,其次保证工程设计的成本优化和施工效率的优化。可以将施工过程分为三个大的步骤来进行。

首先,勘察施工场地的情况,尤其是了解地下管线的分布,对于现场的支护段界限进行了解,并对施工基坑的情况进行调查,收集场地的土质情况,结合勘察报告总结场地的地下水层状况。

其次,确定工程的具体施工步骤,通常按照钢管桩施工和后期的土方开挖、锚杆和混凝土施工。喷锚的施工阶段可以与土方开挖相结合,在将土方开挖深度进行大致的层级划分后,依据实际的开挖情况安排具体的锚杆排距,而喷锚的施工需要在喷锚工作面成形后第一时间进行,避免深基坑的边坡受天气等外界因素的严重影响。一般在施工的过程中,依据土方开挖的层级进行施工,喷混凝土施工的时间应当尽量与水泥浆的强度成形状况相联系。

最后,在施工的后期,要通过适当的监测系统来进行现场的位移和沉降情况的监测,并在土方开挖的层级加深时进行实施的土层状况调查,在监测的过程中要支护桩顶部水平位移、支护桩深层位移、竖向沉降值等等,在出现一些相对较大的数据变动时,要及时寻找并发现影响因素,例如土层状况、水土合力作用等,从而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保证施工的效果和安全性。

2.深基坑边坡支护的施工方法

基坑的支护施工主要分为钢管桩施工、土方开挖、预应力锚杆施工和普通锚杆施工四个部分。

钢管桩的施工主要集中在基坑边坡上,尤其是与电缆相交出的支护和加固,通常的施工工序是先进行孔位制定,然后在制定的孔位上实施钻孔,在钻孔机开始施工前要先对垂直度、机位等进行细致的调节,从而保证与孔位的严格吻合,钻孔完成后进行下管、清孔、灌浆、补浆等一系列施工后确定根桩,其他根桩同样按照次步骤来进行。钢管桩通常采用110钢管,在施工前对钢管底部进行处理,保证出浆孔的正常。管内采用压浆,水灰比例应在0.50左右,灌浆时的浆压应维持在0.7MPa左右,避免气体等的混入,最后可以通过补浆来进行加固。

土方的开挖应当提前确定出大致的开挖层级,通常在开挖前将每2m确定为一个挖深层级,即分段式开挖。挖掘过程与边坡锚喷要求互相配合,保证机械开挖距符合实际的施工要求。并且在每个层级的开挖结束后进行及时的清土作业,保证施工场地的`正常运行,及时的采用运输车辆对挖出的土方进行外运,尽量使用自卸车在基地内进行土方的外运。

预应力锚杆的施工是与其结构直接相关的,预应力锚杆本身对于支护的机构起到支挡和土层稳定的作用,通过穿孔的滑动面将钢筋固定在土层中,再借助钢筋的拉伸形成一定的回弹力,从而对土层加固,形成支挡结构。其具体的施工工序应当首先进行平台的架设,在确定打孔位置后调整钻机的位置和角度,之后的施工过程与钢管桩的施工过程较为类似,差别仅在于最后的张拉锁定处理,这是预应力锚杆施工的关键,也是其支挡作用形成的关键,因此在设计之初应当合理的估算预应力的损失,从而调整应力,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还可以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偿张拉,因此在封孔时可以考虑采用沥青等防渗材料来进行。

常规锚杆的作用就是对土层进行常规的拉伸加固,其一端连接工程建筑,另一端深入土层,在深基坑的支护中起到侧面的加固和牵拉作用,其基本施工步骤与预应力锚杆的施工过程类似,但在施工的最后也需要通过压浆、补浆等方式保证其应力标准。

3.深基坑边坡支护的施工管理及维护方法

深基坑边坡支护的施工管理及维护主要集中在后期的测试和安全维护两个重要的方面。在监测方面,应当注意将监测过程全面覆盖到工程施工直至工程完工,借助信息化的管理和监测系统,对于土层结构、土层受力情况、土层变形情况,对周围土层形成的结构位移、沉降、受力等情况进行适时的分析,在沉降和位移监测上要借助专用的精密仪器进行测量,从而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还要加入人工监测,保证对于明显的土层和深基坑周边影响的及时发现。在发现问题后,要及时的对于沉降、位移等情况进行分析,从而调整施工方法,保证工程的总体效用。

总结学者的研究经验可以发现,深基坑的安全威胁主要存在于土体内的水位变化,可以通过土钉混凝土面层的隔水作用降低对基坑边坡的影响,或者通过打泄水孔来进行泄水处理。另外要注意天气等因素的影响,避免在雨水较为集中的季节施工。在整体的施工规划中,要严格进行开工前的障碍物清理,树立施工标示,在机械施工的过程中,明确操作规范,并要求现场常驻专业的指挥员,在深基坑施工工地周围设防护栏,并保证防护栏的稳固,避免滑移,还要尤其注意地表水向施工基地的渗漏或者流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工程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