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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院经济实施方案

庭院经济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03-08

庭院经济实施方案(合集7篇)。

庭院经济实施方案 篇1

送人玫瑰,手有余香;送人灯盏,心有余光,这既是一种生活方式,也是一份社会责任。我们在造福他人的同时也在造福我们自己。不论您来自何方,不论您从事何种工作,不论您是租客还是业主,欢迎大家参加此次阜丰物业组织的各园区“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活动。

一、创建评选对象

阜丰地产旗下项目:莒南-阜丰国际,莒南-翰林华府,莒南-时代城,临沂-康桥郡,临沂-大成郡五个小区一楼带有庭院的业主,愿意参加“美丽庭院”创建的家庭,经各项目物业服务中心报名参加。

二、创建评比要求

1.环境卫生意识高,支持阜丰物业的环境整治工作,能自愿对庭院进行清理。

2.经清理后,庭院内外干净整洁,无杂物、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净化、绿化、美化,视觉感整洁。(对确实需要堆放的农居生活必需品、房屋修葺所需材料和生产物资按种类归类并整齐码放。)

3.无影响环境卫生的散养家禽牲畜。

4.庭院及周围种有植物,且布局合理,绿化美观,整体视觉感舒适。

5.如有房屋出租的,承担好房东责任,督促好承租人做好庭院及周边的卫生工作,不将房屋出租给“破烂王”。

6.无私搭乱建,严格遵守业主规约,配合物业服务工作,无历史欠费的阜丰居民。

三、评比程序

1.宣传阶段(7月):各项目广泛宣传“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标准、要求,广泛发动家庭参加创建评选活动。确定、上报10-20户创建家庭,并提供创建前的庭院全景、房前、屋后、周边等不同角度照片各一张,至少四张。

2.集中清理阶段(7-8月):发动创建家庭对庭院内、房前屋后的卫生死角、乱堆放、乱搭建等进行清理,有条件家庭可对园区进行美化、布置。

3.评选考核阶段(9月上旬):创建家庭整治后情况以照片形式上报(要求与整治前同角度照片四张,整治亮点照片二张),各项目以PPT形式对创建家庭进行预选,选出“最美庭院”入围家庭。评选小组(物业总公司职能部室、项目各部门主管)对入围家庭突击实地进行检查,拍照、考核、打分,每项目评选出1户“最美庭院”,将评选为“最美庭院”的`家庭在各项目进行公示,接受业主们的监督。

4.表彰奖励阶段(9月下旬):通过推荐、初选、实地考核、公示,每项目评选1户,共计5户“最美庭院”,挂“最美庭院”奖牌且每户奖励价值200元奖品;每项目评选2户,共计10户“最美庭院入围奖”,挂“美丽庭院”奖牌且每户奖励100元奖品(各奖项不重复奖励)。

四、长效管理

1.“美丽庭院”实行动态考评,评选小组成员不定时对获得“最美庭院”、“美丽庭院”的家庭进行抽查,如发现卫生情况退步且乱搭乱建不符合标准的,立即提醒或摘牌。

2.“美丽庭院”家庭可以参评下一年度的“最美庭院”评选。

3.各项目获奖家庭将在各项目物业服务中心进行展示,希望大家共同维护和爱惜我们的家园文化!

庭院经济实施方案 篇2

为加快推进全乡美丽乡村建设,鼓励和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与美丽乡村和美丽家园建设,不断提升我乡美丽乡村建设水平,根据区妇联、文明办和美丽办工作部署安排,经研究,我乡拟以省市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点行政村为重点在全乡开展“美丽庭院”创建。现将杨村乡“创建美丽庭院建设美丽乡村”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创建范围

创建分两部分:

1.“美丽庭院”示范村创建。杨村中心村创建“美丽庭院”示范村,要求创建面不低于90%,评选率不低于40%。(附件6)

2.“美丽庭院”示范带动户创建。梅川村、胡川村、山口村、篁村村4个行政村评选推荐“美丽庭院”示范带动户,按照名额分配表户数(详见附件3)推选,要求每个示范带动户至少带动3-4户开展“美丽庭院”创建,且有一定成效。

二、创建标准

美丽庭院分四个类型进行创建,每个类型的庭院围墙最高不超过1.2米,做到“通透、洁净、共享”。

1.洁净庭院。庭院内外整洁干净、无卫生死角、无积存垃圾,可视范围内无垃圾、污水、污渍等。房前屋后、庭院及周边空地等各类物品堆放整齐有序,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扯乱挂等现象,无有碍观瞻建筑物,庭院整洁美观,庭院内外与周边景致、环境协调一致。

2.绿色庭院。庭院及房屋周边美化亮化,有花草树木,可以是果树、观赏类花草、盆栽盆景等,绿化格局错落有致,绿化面积不少于庭院面积的20%。有“绿色、环保、创新”意识,不使用污染环境、影响健康的生产生活用品,通过废物利用、旧物改造、就地取材等形式,进行别具匠心的创意设计布局庭院,既实用又富有美感和个性。

3.生态庭院。根据庭院及房屋周边情况,栽植果树,种植蔬菜,规划合理,勤于管理。菜地要进行分类规整,层次分明,体现乡村自然生态景色,使菜地成为“美丽庭院”的重要组成景观,展示乡村人民的智慧,乡村庭院的农趣。

4.和美庭院。家庭成员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邻里互助、崇尚科学、移风易俗、群众威信高。家居环境整洁有序,将农家文化、传统文化、个人爱好等融入庭院建设,家庭文化氛围浓厚,家风文明。

三、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7月份),各村结合本村特色和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成立领导小组和各类志愿者组织;通过召开会议、悬挂标语和网络等手段在本辖区内广泛宣传“美丽庭院”创建对改善村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建设美丽乡村、提升幸福指数的重要作用。

2、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7月中旬—8月),在乡和村两级引导下,各户特别是创建方案确定的集中创建示范片区域的农户开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和庭院绿化美化,村巾帼志愿服务队协助开展卫生清扫和种花植绿工作,巾帼或老人庭院环境监督队负责对照《杨村乡“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月整治菜单》(详见附件1)和《杨村乡“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常态监督考核表》(详见附件2)督促各户开展创建。各重点村至少1个点,每个建设点创建户数至少20户且集中连片。

3、验收评比阶段(20xx年9月份),在家庭申报自评、村民小组评选后,由村庭院环境评比委员会通过入户实地全方位查看,对创建户进行评比打分,评选出20xx年村“美丽庭院”示范户(数量由各村结合村级实际确定,乡级己评选挂牌的不再重复评选)。评比时要将好家风融入评选前置条件,以好家风系列活动引领人人参与发现、评议好家规,并在“美丽庭院”愿景牌内予以公开。

4、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0—12月份)在前期创建的基础上,各户针对“五美”要求不足之处,进行补缺提升,使自己的庭院内外、房前屋后真正达到干净整洁、美观有序、绿意盎然,彰显人居环境由内而外的美,为美丽乡村建设增添亮点。乡妇联在村评议审核的基础上,评选出20xx年度杨村乡“美丽庭院”示范户(名额见附件3),各村于10月20日之前将《20xx年度杨村乡“美丽庭院”示范带动户申报名单汇总表(附件4)、《20xx年度杨村乡“美丽庭院”示范带动户申报表》(附件5)一式3份和每户各一张全景以及不同角度的照片2-3张,示范片创建前后对比照片3-5张,上报至乡妇联。乡妇联将择优向区妇联申报20xx年度区级“美丽庭院”示范户(区级己评选挂牌的不再重复评选),同时年底前召开杨村乡20xx年度“美丽庭院”表彰大会进行现场表彰。区妇联也将召开20xx年度“美丽庭院”创建工作表彰交流会,对20xx年区级美丽庭院示范户、示范片进行表彰,交流活动开展的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工作建议。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把握重点。各村妇联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作风,推进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因地制宜,不断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入户指导、集中整治、月度督查等长效工作机制,努力突破创建成效易反弹的瓶颈,巩固好已创建示范户的创建成果。要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难点问题,确保新创建户取得明显实效,不断扩大“美丽庭院”创建面。

2、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各村妇联要充分发挥密切联系妇女群众的优势,在提升妇女和农户创建积极性、主动性上再下功夫,让庭院的外在改变转为农村家庭成员内涵素质的提升,全面营造“人人动手、家家参与”,以庭院美丽推进村庄美丽的良好氛围。各村妇联不仅要继续通过宣传栏、电子屏、一封信等传统媒体及时宣传,更要利用QQ群、微信等新兴媒体进行更广泛的传播,还要通过培训、互查、现场会、入户指导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多灌输多引导多教育。做好创建示范户整治前后的对比图片资料留存,每月上报“美丽庭院”工作信息不少于一篇。

3、注重结合,创出亮点。各村要做好“结合”这篇文章,将年度“美丽庭院”创建与绿色家庭等家庭创建活动、与美丽乡村建设、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相结合,创新载体,创出亮点。充分发挥基层妇联组织、妇联干部和巾帼志愿者作用,广泛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妇女积极参与农村环境“三大革命”,积极参与义务植树活动,提升文明健康意识,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摒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要结合党员活动日,充分发动党员、村干部做好村庄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积极发挥村两委班子和党员家庭的率先示范作用,将庭院环境与家庭文明、庭院经济有机结合,合力推动“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4、强化督查,力求实效。各村党组织要坚持上下联动,突出问题导向,抓住关键环节,强化对“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的监督检查,不断巩固和扩大“美丽庭院”创建成果,力求创建工作真正取得实效。乡妇联、美丽办、文明办将采取“抽查+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村“美丽庭院”创建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和分析评定,督查情况列入美丽乡村建设年度考核。

庭院经济实施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县委“点亮洱源、绿化乡村、洁净家园”的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生态优先”的发展思路,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实施办法》、《城市绿化条例》、《云南省绿化造林条例》、《云南省全民义务植树实施办法》和洱源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进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洱发[20xx]3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抓好我镇的绿化工作,全面完成20xx年春季绿化任务,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温视察民勤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改善全镇林业生态环境为目标,以绿化通道、阳光温室园区绿化、林业生态村建设为重点,坚持统筹规划,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目标管理,组织镇村和社会力量深入开展义务植树和绿化工作,推动我镇绿化造林工作实现新突破,使我镇的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洱海的源头生态环境更加优美舒适、人与自然更加和谐。

(二)总体目标

促进我镇目标任务从现在开始,力争用1个月的时问,实现我镇公共绿地、公路、道路沿线,河流沿岸、湖泊周围,乡村四旁的地段基本绿化,初步构成结构合理、功能齐全、城乡一体的绿色生态屏障。具体目标是:

20xx年右所镇计划完成人工绿化任务为12.6公里,其中梅和村委会的佛堂线(双边)道路绿化、共长2公里;团结村委会的团结线(双边)道路绿化、共长2公里,波中路(单边)道路绿化、共长1.5公里,波尾城西路(单边)道路绿化、共长1公里;邓中线(单边)道路绿化,共长2.5公里;温水村委会的温起线(单边)道路绿化,共长2公里;右所的绿化道路总长12.6公里。种植树苗总计2276株。

二、工作重点及任务

(一)义务植树

今年右所镇前期把永安江两岸进行了绿化和复线路214线作为我镇全民义务植树基地,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各村委会把办公区域以及乡村公路为重点,抓好内部绿化,各村要以创建“生态文明村”、“生态文明户”活动为主题,以村委会院心、学校、居民住宅区以及周围绿化为重点,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农村适龄公民人均植树2株以上,村委会五大员每人必需种植3株以上。

(二)通道绿化

主要抓好村级道路段的绿化工作。今年须要完成道路绿化工程12.6公里,要在适地适树原则的基础上,突出地方特色,绿化苗木的高度一般不应低于2米,地径不低于3厘米,可选择小叶榕易成活绿化效果好的优良乡土树种。

(三)大力开展乡村绿化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的“点亮洱源、绿化乡村、洁净家园”的绿化工程精神为契机,加强宣传,广泛动员,不断丰富和完善绿化植树的内容和形式,努力提高适龄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

(四)着力推进“绿色走廊”建设

加大道路及河渠、堤坝的绿化改善力度,加快“绿色走廊”建设公路、国道和县乡道、进村入组路段的绿化以防风固土,美化和改善环境为主,原则上,新建、改建、扩建的省级以上道路沿线绿化宽度每侧要达到3-5米,有条件的地段可加宽到5米以上、河渠、堤坝、湿地沿线绿化以保持水土、护坡护岸、涵养净化水源为主,绿化宽度根据实际确定

三、时间安排及具体造林实施

今年的春季绿化工作从7月上旬开始至8月30日结束。现春季绿化工作全面展开,加强对重点绿化地段的技术指导。各村、组要将绿化园区及地段规划报镇林业站。由镇林业站进行苗木调配后,组织群众开挖树沟(窝),开展植树造林。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各村要对绿化造林工作进行重点宣传,利用召开群众会,黑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植树造林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绿化造林和义务植树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要求全民参与管护并且做好各自门前的绿化工作。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镇上将绿化工作纳入本村班子年底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定期检查考核,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村委会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完不成任务的村委会进行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各村、组要切实加强对春季绿化造林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任务全面完成。

(三)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各村要围绕镇上确定的工作重点,突出抓好农村道路、通道绿化、大力开展乡村绿化工作防沙、治沙等方面的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绿化造林任务。

庭院经济实施方案 篇4

根据《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城市供水水源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北政办〔20xx〕119号)精神为进一步改善牛尾岭水库等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确保水库水质不受污染,保障北海供水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北海主要水源地有牛尾岭水库、冯家江和鲤鱼地水源、洪潮江水库等三个地方。

(一)种植情况

1.牛尾岭水库水源保护区3760亩

涉及的农业种植主要有:

(1)银海区平阳镇孙东村委耕地面积20__亩,其中,联队耕地1500亩,种植甘蔗100亩,余下的1400亩早造全部种植瓜果类蔬菜,品种有苦瓜、节瓜、豆角等,晚造900亩种植水稻;下坡村耕地面积500亩,种植农作物有甘蔗400亩、木薯100亩。

(2)银海区平阳镇东星村委耕地面积560亩,种植农作物有甘蔗、木薯。

(3)合浦县廉州镇中站村委耕地面积1200亩,其中,东山村600亩,种植农作物有甘蔗520亩、木薯80亩;文子冲村耕地面积400亩,种植农作物有甘蔗320亩、木薯80亩;旱一村耕地面积200亩,种植农作物有甘蔗150亩、木薯50亩。

2.冯家江和鲤鱼地水源保护区8900亩

涉及的农业种植主要有:

(1)海城区驿马街道办事处驿马村,耕地面积1420亩种植农作物是蔬菜。

(2)海城区高德办事处马栏村耕地面积4000亩,全部种植瓜菜。

(3)银海区银滩镇龙潭村耕地面积3480亩,种植农作物有蔬菜1000亩、玉米800亩,木薯980亩、红薯700亩。

3.洪潮江水库的水源保护区17565亩

涉及的农业种植主要有:

(1)乌家镇岭顶村委耕地面积8600亩:种植农作物有水稻2500亩、甘蔗1200亩、木薯2900亩、玉米1000亩、菠萝1000亩。

(2)石湾镇红锦村委耕地面积2465亩:种植农作物有水稻1000亩、甘蔗1000亩、木薯200亩、玉米150亩、花生115亩。

(3)星岛湖镇采木村委耕地面积3500亩,种植农作物有甘蔗20__亩、木薯1500亩。

(4)洪潮村委耕地面积3000亩,种植农作物有甘蔗2500亩、木薯500亩。

(二)化肥农药使用情况

通过对以上村委(村小组)农药、化肥使用情况的调查没有发现违规使用禁用和限用农药。

1.农药使用情况

(1)瓜菜类:使用农药较多,主要是杀菌剂的使用,每造施药7-10次,每次每亩用药150-350g,农药种类以保护、治疗、铲除剂的有机硫类、铜类、有机氮类、取代苯类如代森锌、可杀得、疫霜灵、大生、甲托、多菌灵、百菌清等。

(2)水稻:防治卷叶虫及螟虫用药以阿维菌素等复配药为主,一般每造施药2-3次,每次用药150g/亩;防治水稻纹枯病、稻瘟病一般用井岗霉素,每造用药约两次,每次用药200-300g/亩。

(3)甘蔗:种植时为防治地下害虫用药较多,亩用1.8%的阿维菌素3-4kg。

(4)玉米:主要在中后期用甲维盐、定虫脒等防治蓟马等害虫,每次用药10g/亩。

2.肥料使用情况:亩均化肥用量约为23.4kg(折纯),较全国亩均21.9kg高出1.5公斤。

二、工作目标

加强供水水源地种植业产业和品种结构调整优化,加大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种植技术和生态农业种植技术推广应用,加强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执法管控,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源的污染,到20xx年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农业面源对城市供水水源地不再产生污染,城市供水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确保城市供水安全。

三、种植结构调整及主要技术措施

(一)种植结构调整

调整水源保护区种植业结构,引导农民发展绿色、有机、生态、环保现代农业,把水源保护区内施用化肥农药较多的水稻、蔬菜、甘蔗、玉米等农作物改种施用化肥农药较少的农作物,如南瓜、木薯、毛薯(俗称田薯)。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出发,水库校核水位以下及坡度在25度以上的耕地全部退耕还林。(责任单位:合浦县政府、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

(二)主要技术措施

1.加强水源保护区农作物病虫绿色综合防治技术示范推广应用,实现农药“零增长”。在水源地保护区农作物病虫害防控要采用绿色综合防控技术,重点推广使用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及集成技术,通过使用频振式杀虫灯、篮板、黄板,性诱杀虫,推广应用放蜂治螟等生物技术,充分利用生物农药,减少农药的使用。

2.减少化肥使用。推广施用有机肥、种植绿肥、秸秆还田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实施以有机肥为主化肥为辅的施肥方针。充分利用畜禽粪便作物秸秆等堆沤腐熟有机肥,根据不同作物每亩施用腐熟有机肥1500-2500公斤,在此基础上根据作物长势按方配肥,减少污染,实现化肥“零增长”。

3.推广应用生态循环种植模式。加强水源保护区生态农业种植技术推广,培养水源保护区优良生态农业,改善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其中重点推广“猪—沼—果(菜)—灯—鱼”等种养结合的'优良生态农业技术,推广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建立无公害农产品基地。

4.开展“清洁田园”治理工作。抓好农业生产垃圾分类处理指导,完善农业废弃物回收设施设备,明确回收主体,指导农民对废弃塑料秧盘、肥料包装袋、农药瓶(袋)、废弃塑料薄膜等的农业生产垃圾及时回收利用或转运处理,减少废弃物造成的农田污染。

5.加强农资市场管理。加强水源保护区农资经营门店的监管,禁止销售、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规范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使用,严禁农资投入品对水源保护区水源产生污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供水水源地种植业结构调整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对供水水源地种植业结构调整进行统一组织协调,有序推进。加强监督指导,明确有关单位、人员及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长抓不懈。

(二)加强宣传培训和技术指导。通过在水源保护区召开各种会议,举办技术培训班、发放资料、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搞好有关技术的示范样版,引导农民进行种植结构调整,向农民宣传保护供水水源保护区的重要性和要求,宣传国家关于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法规,传授各种绿色植保技术和生态农业技术,把技术措施传授到农民手中,使用生态农业技术成为农民的自觉行动

(三)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市、县区要将水源地种植业结构调整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足额安排,以解决实施种植业结构调整及生态农业种植资金需求,解决推广引用新技术、新品种、新农资所需费用和退耕还林补偿,对种植结构调整造成暂时性效益不佳进行适当补偿等。

(四)加强督查。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供水水源保护区农业结构调整的督查指导,定期检查种植业结构调整的工作落实情况,对种植业结构调整效果进行科学评估,并将该项工作开展纳入绩效考评。

庭院经济实施方案 篇5

“美丽庭院”是美丽乡村的细胞,是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农户参与“两美石浦”建设主人翁精神的最直接体现。为进一步增强家庭成员“知美、爱美、建美、护美”意识,优化人居环境,提升美丽乡村品质,经研究,决定在五新等49个行政村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共建美丽庭院、共享品质生活”为主题,按照“环境卫生清洁美、摆放有序整齐美、种树栽花绿化美、庭院设计协调美”的要求,把“美丽庭院”创建作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民生活品质。

二、总体目标

在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的基础上,以农户庭院及房前屋后的沟渠、弄堂、菜园、果园、田园的环境整治为主要范围,以“洁化、序化、绿化、美化”为重点内容,力争到年底全镇创建“美丽庭院”示范户100户,“美丽庭院”合格户200户。每个行政村按常住户数10%的比例开展“美丽庭院”培育,通过每月定期考核打分,年底在培育户中选出示范户、合格户。

三、创建内容

(一)环境卫生清洁美(洁化)。清理院内、房前屋后周边积存垃圾,消灭卫生死角;自觉开展垃圾分类,使庭院内外整洁干净,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水、无污渍。

(二)摆放有序整齐美(序化)。整理房前屋后、庭院内外的杂物,使得生产、生活所需的.各类农用器具、物资等物品堆放整齐,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挂之物。整理残墙断壁以及菜园、果园、田园周边的围护结构和内部环境,使庭院整齐有序。

(三)种树栽花绿化美(绿化)。充分利用屋顶、庭院、墙面、阳台、围墙、栏杆等空间,栽植观赏类植物、花卉,在房前屋后栽植花草树木或观赏性强的瓜果蔬菜,并保持良好生长,无抛荒地块,绿化面积不少于庭院面积的20%。

(四)庭院设计协调美(美化)。开展庭院设计,就地取材,打造庭院小品,使庭院内外与周边景致、环境协调一致,形成有乡土气息、文化品位、美韵特色的庭院景观。

四、组织实施

(一)制定方案。每个行政村按常住户数10%的比例开展“美丽庭院”培育,村“美丽庭院”创建领导小组每月要做好创建指导、督促工作,把美丽庭院创建纳入村干部考核范畴。各村要及时研究制定“美丽庭院”创建实施方案,上报培育名单,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全力推进“美丽庭院”创建工作。

(二)分类实施。各村要突出重点,在村主要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妇女代表的家庭户及主人喜欢庭院设计打造、庭院设施基础好的农户中率先开展,合理安排“美丽庭院”创建时序,分步实施,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因地制宜形成富有地方特色和个性明显的“美丽庭院”。证照齐全的民宿、农家客栈经营户原则上要率先打造“美丽庭院”示范户。已经获评县、镇“美丽庭院”的不再参与本次创建。

(三)示范带动。结合“四美”要求,精心组织实施,抓好示范培育,各村可以结合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和一事一议、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同步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为全面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树好典型。年底将在“美丽庭院”培育户中,通过逐项打分评比,进行考核验收,并视情予以奖励。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化“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具体由镇新农办统一牵头协调,镇妇联、旅游等部门发挥各自职责优势,加强业务指导。各村也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村干部、党员要带头先行,树立榜样,全力带领本村农户自觉自愿参与“美丽庭院”创建。

(二)强化宣传发动。对在创建“美丽庭院”工作中涌现的典型事迹,要加以宣传;对因地制宜、自主开展“美丽庭院”建设的农户要以村为单位,通过广播加以鼓励;对有借鉴意义的“美丽庭院”要加强图片报送,镇里将在“石浦发布”推送好的经验做法加以推广。

(三)强化合力推进。各村要多形式开展指导督促,挖掘本村在庭院打造中的土专家、内行人,并发挥作用,开展庭院园林绿化、造型打造、科普知识的宣传和辅导,积极推进“美丽庭院”创建工作。

庭院经济实施方案 篇6

根据《贵港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要求,为完成好贵港市下达到我县的森林城市建设实施任务,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倡导“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宗旨,构建起我县结构完善的森林生态体系、绿色惠民的产业体系、繁荣的森林生态文化体系和健全的森林支撑保障体系,推动平南生态高水平保护中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围绕贵港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指标体系目标,完成平南县森林城市建设实施任务,统筹推进城区绿化、通道绿化、乡村绿化美化等生态工程建设。

三、实施步骤

(一)建设实施阶段(20xx年4月至20xx年5月)

按照《广西贵港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xx-20xx年)》《贵港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工作安排,围绕重点工程,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围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美丽宜居贵港”主题,广泛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共建共享氛围。

(二)称号复核阶段(20xx年6月-9月)

对照《广西贵港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修编(20xx-20xx年)》要求,开展自查验收,各责任单位对20xx年5月前开展的各项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程资料进行汇总报送至县创森办、由县创森办进行整理,形成自查报告,6月30日前将复核材料提交贵港市创森办。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0-12月)

根据贵港市创森办的意见进行整改,继续大力开展森林生态建设,实现城乡绿化一体化,巩固和发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成果。

四、任务分解

20xx-20xx年主要任务如下(具体工作任务见附件)。

(一)森林生态体系建设

1.城区绿化提升工程

(1)公园绿地建设。主城区:平南县通过“一江两支、三大公园、纵横交错、一环多点”的布局结构,点线面有机结合城市绿地,打造西江两岸景观林带,并依托乌江和下渡河两岸营造城市滨水空间,重点改造提升江北公园,扩大城区中部组团的绿化面积,同时注重对现有公园、街头绿地等景观质量的改造和提升,优化绿地空间布局,让市民500米出门见园。至20xx年改造江北公园、龚州公园绿地17.37公顷,新建社区公园、街头绿地、游园等8.7公顷。到20xx年,主城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5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市民出门“三百米见绿、五百米见园”。平南县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直各单位)

(2)林荫大道建设。结合贵港市城市特色要求,注重对环城路、朝阳路等城区重点道路两侧景观带提升,按照“一路一景”的要求,打造丰富多样、具有贵港特色的林荫大道。到20xx年,完善提升林荫大道6千米。(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直各单位)

(3)森林单位园区建设。按照“广西森林单位园区”评选标准,对各县建城区内绿化现状较好的单位、居住区、学校、园区等进行绿化提升。采用拆违建绿、见缝插绿的方式,并融合单位、社区、学校等周边环境进行景观改造,优化树种配置,打造高品质的“广西森林单位园区”。到20xx年建成森林单位园区9个。(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城区内各学校、县直各单位)

(4)地面停车场建设。改造和新建地面停车场,使乔木树冠覆盖率达到30%以上。到20xx年新建地面停车场960平方米,改造地面停车场1500平方米。(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2.森林村镇建设

(1)乡镇建设

一是乡镇公园。按照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要求,每个乡镇建设休闲公园1处以上,至20xx年,新增乡镇公园3个,主要分布在大新镇、六陈镇、同和镇。(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大新镇、六陈镇、同和镇人民政府)

二是广西森林乡镇建设。按照“广西森林乡镇”建设标准及要求,加大对乡镇绿化美化力度,提高乡镇绿化覆盖率,增加休闲广场等设施,建成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树种多样、景观优美、生态宜居的“森林乡镇”。至20xx年创建“广西森林乡镇”1个。(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财政局)

(2)村庄建设

一是广西森林村庄建设。按照“广西森林村庄”建设标准及要求,对可绿化用地较少的村屯,在村屯周围、道路两旁和房前屋后见缝插绿,增加绿量;对面积较大、人口集中和条件允许的村屯,鼓励村民在房前屋后和自家庭院发展小花园、小菜园、小果园、小茶园等“微田园”,栽植经济林树种和珍贵树种,如龙眼、荔枝、沃柑、降香黄檀等。至20xx年建设广西森林村庄5个。(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财政局)

二是国家森林乡村建设。按照《国家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办法》,根据平南县乡村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建设生态宜居的国家森林乡村,到20xx年,建设13个国家森林乡村。(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财政局)

3.通道绿化建设

水系绿化:继续完善提升乌江两岸防护景观林带建设,结合乌江综合治理工程,在河堤及护岸上种植草皮护坡,保持水土并提高城市绿化率,在河段具备用地条件的地段,种植水生植物营造滨水景观,为城乡居民提供滨水绿色空间。至20xx年,改造提升水系绿化长度4.5千米,2.7公顷。(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

4.绿道建设

新建平南龚州公园绿道0.5千米,完善绿道服务设施建设,包括建立健全标识系统;完善出入口、停车场、环境卫生、照明、通讯、防火、给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充分考虑实际使用需求、后续管理条件等因素,尽可能利用现有资源,灵活设置绿道驿站,完善科普教育设施、游憩设施、管理设施、安全保障设施等,促进绿道游憩休闲活动的开展。健全绿道管养机制。坚持建设和管理并重。落实绿道的养护管理,及时维修受损的绿道、标识系统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绿道的使用效率。(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5.森林营造与提升工程【968OK.coM OK语录网】

生态修复:在剩余宜林荒山荒地开展绿化攻坚工程,着力解决造林难问题,不断提高绿化面积,切实提高全市生态防护功能。受损弃置地以矿区开采及自然灾害造成的受损地为主,与荒山绿化相结合。至20xx年,实施生态修复面积150公顷。迹地人工更新:在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和其他无立木林地上开展迹地人工更新,到20xx年开展迹地人工更新500公顷。中幼林抚育:实施中幼林抚育面积5000公顷,改造桉树纯林面积30公顷。(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

将大五顶自治区级森林公园晋升国家级森林公园,编制《广西大五顶国家森林公园建设总体规划》,积极开展生态保护与恢复工作,加强野外保护站点、巡护路网、监测监控、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保护管理设施建设,并在一般游憩区内建设露营仿木平台、休闲亭、木栈道、停车场等。(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大五顶林场、县财政局)

(二)森林产业体系建设

1.丰产林建设

结合《贵港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加大丰产用材林培育力度,培育中径材为主,增加本地木材的有效供给。到20xx年,新增丰产林面积130公顷。(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2.森林旅游建设工程

根据贵港市旅游业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充分考虑旅游资源现状及实际落实能力,重点建设平南雄森动物大世界景区,加强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景区服务设施,增设科普、历史文化等宣传标识。(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平南雄森动物大世界、县财政局)

3.名优经济林培育工程

立足资源优势,突出名特优品种,强化品牌意识,建成一批优质高效的玉桂、油茶等特色经济林基地,全面提高经济林的产量、质量和效益,增加林农收入,逐步实现兴林惠民。至20xx年,新建名优经济林基地面积60公顷,以玉桂、龙眼、沃柑、油茶为主。同时,强化品牌意识,加强经济林产品认证、商标注册和科学评选等活动,以原产地域产品认证打造,例如平南石硖龙眼、玉桂桂皮等知名品牌。积极举办各种区域性节会活动,扩大对外宣传,全方位地推动经济林产业化发展。(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林下经济产业建设工程

一是持续发展林下经济。推广“林业龙头公司+生产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发挥林业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发动林农参与和发展林下经济,辐射带动周边产业发展。到20xx年,林下经济发展面积达到4.6万公顷,涉及林农人数50人。同时鼓励农民合作组织、国有林场、农(林)业企业、专业大户、家庭农(林)场等申报自治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推进贵港市林下经济规模化、产业化建设。到20xx年建设2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二是产业品牌化建设。引导分散的小型生产、加工企业,通过联合、重组等方式组成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强化质量管理。充分利用广西林下经济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加强宣传推介,打造名牌产品,带动平南县林下经济快速发展。(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5.花卉产业建设工程

持续推进全县花卉产业基地和特色花卉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重点培育和发展以兰花、茉莉花、罗汉松、金花茶、茶花、特色盆景等大类的特色花木产品,扶持市场需求量大的园林绿化花卉苗木生产基地和林苗一体化示范基地建设,推广先进实用生产栽培技术,培育差异化的花卉精品,打造以国有林场和现代特色农业林业(核心)示范区为主要载体的花卉产业基地集群,促进花卉生产种植规模化、集约化。至20xx年,完善花卉基地95公顷。(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大鹏镇人民政府、上渡街道)

(三)森林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1.生态文化载体建设工程

(1)生态标识系统建设。不断加强各风景区、公园、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科普解说标识、动植物科普标识、多媒体互动解说设施等建设;以各类公园和绿道等生态服务设施为节点,设计制作具有指示标志功能,方便公众亲近自然、接受自然教育的森林城市生态导向标识系统。(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

(2)义务植树基地建设

持续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完成上级每年下达的全民义务植树指标任务,保持全县义务植树尽责率90%以上;逐步推进“互联网+义务植树”试点工作,建设“互联网+义务植树”基地;丰富义务植树的尽责形式,营造浓厚的义务植树活动氛围,鼓励更多的人加入义务植树行列中来。(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2.生态文化保护工程

(1)古树名木保护。继续加大对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力度,完善现有古树名木档案资料,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市民对古树名木保护的意识,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到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中,并结合古树的分布特点和实地条件,建设以古树为特色的主题公园,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市民对古树名木的了解和保护意识。至20xx年,古树名木保护率保持100%,建设平南县中学古榕树公园。(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平南县中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森林支撑体系建设

1.林业科技研究与推广

一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以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为目标,培训林业科技人员,吸收和引进森林培育保护管理和林产工业科技创新人才。

二是林业实用技术研究与推广。以林业技术推广站等科技单位,开展油茶、高脂马尾松、铁皮石斛等引种试验工作,做好新品种引种试验研究跟踪调查,建立健全档案资料,为新品种大面积推广应用奠定基础;以龙头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密切结合,开展林产品加工、精细木工和高档家具生产等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重点推广实施一批经济效益好、科技含量高的林产品加工业科技成果示范项目,充分发挥其示范、推广和辐射作用,推动全县林业科技创新再上新台阶;继续实施科技下乡等活动,为广大林农传授实用技术。(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林政资源管理

(1)加强林地保护管理水平。加强林地保护,将森林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落实到位,加强清理和排查力度,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林地管理措施,特别是对防护林、生态公益林实行重点保护,长期跟踪监督和管理。将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等约束性指标列入政府年度政绩考核重要内容,建立破坏林地问责制度,健全林地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国有林场、水源保护地范围的林地保护管理好。(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加大林政执法力度。强化规范执法理念,积极开展“绿盾”等各种专项活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和违法破坏林地的行为以及乱砍滥伐、乱采滥挖、乱捕滥猎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重点加强自然保护地的监督检查。加强林业依法行政培训力度,定期开展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确保林业执法工作规范化顺利推进。(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加强林木采伐管理。严格执行森林林木采伐限额、凭证采伐制度,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建立健全林木采伐审批管理制度,提高林木采伐审批效率,坚持实行林木采伐伐前设计、伐中监督、伐后验收,实现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林长制建设

以平南县林长制试点示范带动,统筹推进贵港市林长制建设。试点单位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林长制实施方案,健全林长制制度体系,完善林长制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林业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推动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改革发展迈上新台阶。(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森林资源监测建设

(1)完善林地“一张图”。开展林地和森林资源年度变

更调查工作,进一步完善森林资源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拓展林地“一张图”的内容和应用范围,切实发挥林地“一张图”和森林资源数据库在林地和森林资源管理与经营中的积极作用,全面提高森林资源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进一步加强森林覆盖率年度监测,为科学评估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成果提供基础数据。依据相关资源调查设计,建立以森林资源统计表、消长变化统计表、档案卡片和经营规划图等为主要内容的森林资源档案管理体系。实行专人负责、分级管理、及时修订、逐年统计汇总上报的管理制度,保证贵港市森林资源档案的科学性和连续性,及时反映资源消长情况,逐步提高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水平。(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建立森林经营成效监测评价体系,加强对森林经营

活动的管理监督。通过森林生态效益监测台站建设,逐步构建全县森林生态效益监测评价与研究体系,转变森林生态系统管理模式,及时掌握和评价森林生态状况及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成效。(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森林防火能力建设

一是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工作考核和督查机制。

二是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设备建设,进一步提升森林防火能力。

三是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充分利用贵港电视台、贵港日报等平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通过印发林业工作宣传册、森林防火宣传图册、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推动森林防火群防群治。严格野外用火控制和管理,在春节、清明节、“三月三”、“国庆节”、“重阳节”等防火重点时期,需进一步加强防火宣传力度和火源管控措施,严禁或减少火源进山。(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1)完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设施。制定常年监测与定期普查方案,加强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城市园林绿地等重点区域的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区,每年飞防一次,提升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能力。(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加强有害生物来源监控。与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单位密切配合,对外来物种的引进、木材调运、种苗调拨运输进行严格的检疫,防止外来有害物种进入平南县。(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宣传。通过举办培训班、编印预防手册、宣传单等形式,积极开展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及防治宣传活动,使公众了解松材线虫病等病虫害的危害性,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平南县创城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措施。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对创建工作负总责。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创森办公室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陈剑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周运同志兼任,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具体负责制订创森实施方案、落实贵港市创森办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档案收集建档、进度上报,工作的督查、迎接考核和检查验收等。

(二)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建设成效。县财政部门要将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保障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顺利进行,对年度工作任务要优先安排资金。各牵头单位、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落实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整合相关项目资金,集中投入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程。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奖惩。各成员单位要以月报形式及时向县创森办上报,上报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对资金落实、工程进展情况等进行跟踪督查。对发现问题要进行通报、限期整改,问题突出且整改不力的要给予黄牌警告。县创森办要加大对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目标责任落实的检查督办力度,对于无合理理由不完成建设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四)加强管理,规范档案记录。各有关单位要规范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资料收集管理,建立和健全完善工作台帐机制,积累反映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过程、实际效果、经验体会及日常管理的文字、音像资料等有关材料,形成系统、全面、完整的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档案材料,为迎接20xx 年国家级专家组复核提供详实的材料支撑。

(五)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电、报纸、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电话彩铃、大型广告、宣传牌、横幅标语,以及开展现场观摩、专题讲座、互动节目、科普活动等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大力倡导“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理念,营造“大地植绿,心中播绿,全民享绿”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群众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率。

庭院经济实施方案 篇7

根据《晋中市村庄绿化实施方案》、《晋中市村庄绿化技术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近两年村庄绿化中的经验和问题,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绿化原则

2、分类指导,因村而宜的原则。依据我县区位、经济状况,我县村庄绿化分为三大类,即(一)园林型:指经济状况较好,处于城市周边或交通干线上,要达到村内有园,村外有林,村在林中,人在景中的绿化效果;(二)林果型:指经济状况一般,适应种植林果的村庄,要体现街道大树成行,庭院花果飘香,村周林果满山的效果;(三)生态型:指经济状况较差,地理偏辟的山区、丘陵区,以营造生态林、防护林为重点,体现村内随处有绿,村周林木遍地的效果。

3、统筹考虑,重点突出的原则。村庄绿化内容包含五方面,即村道绿化、街巷绿化、村周绿化、公共场地绿化、农家庭院绿化。设计施工要兼顾五个方面,但重点是村内外街道和村周绿化,按工程量划分是:村内外道路占工程量的50%,村周绿化占工程量的30%,庭院和公共场地占工程量的20%。设计施工中要做好两个衔接,一是紧邻村之间通道绿化衔接,公共绿地共享;二是村庄绿化中原有林木与新栽树木之间的衔接,要较好地体现整体性。

4、主体明确,专业施工的原则。村庄绿化的实施主体是有绿化任务的村民委员会,它是村庄绿化的组织者、享有者、管护者。因此各乡村必须积极组织协调,聘请有关工队进行设计。绿化施工依设计进行。要尽可能采取专业化施工的方式,栽植抚育一年后由上级林业部门验收,兑现补助资金。所栽树木、绿地由实施村做好长期的管护工作。

二、目标要求

总体要求是:村庄主要进出村道路全部绿化,村内主要街巷绿化框架基本形成,公共绿地及休闲活动场所初具规模,村民院落绿荫覆盖,村委、学校等公共场所整体实现绿化,努力达到以下目标要求。

1、庭院绿化,尽量选择长寿高大的乔木树种和经济林树种。

2、进出村道路两侧必须配置一行以上高大乔木,常青树种可营造小景点,或在乔木内侧点缀栽植。

3、村中街巷绿化要在两侧或者单侧栽植行道树,树种主要以长寿高大乔木为主,并适当配置花灌木。

4、村内学校、村委、街心等公共场所绿化可以栽植长寿高大乔木片林,也可以配置以花灌木为主的小景点或绿化小品,提高绿化档次。

5、环村林带绿化原则上沿路渠、河滩地、边缘地、空隙地营造林带或片林。平川区限定在200米范围内,山区、丘陵区为第一层山脊线内。

6、村外村内所有空闲地,必须全部绿化,面积较大的营造片林,面积较小的可岛状栽植高大乔木,也可营造小景点。

7、平川区村庄绿化率和新村林木绿化率要求达到30%以上,山区、丘陵区和旧村林木绿化率要求达到25%以上。

三、技术指标

1、苗木指标:进出村路、村街道绿化苗木不小于2.5厘米,针叶乔木要求树高1.0米、冠幅0.4米以上并带好母土,核桃、枣、杏树等经济树苗木为两年生的嫁接苗,灌木树种为两年生,株高0.5米以上或头数为五头左右。树冠完整、匀称,根系完好,无损伤。

2、整地栽植标准:乔木树坑规格为0.7米0.7米0.7米,灌木树坑规格为0.5米0.5米0.5米,村内街道、进出村路、单位绿化乔木换土要求为1米1米1米,花灌木换土为0.6米0.6米0.6米,草坪换土要求为0.6米厚,并对土壤改良。在保证不窝根的前提下,做到栽植整齐,苗木要扶正踩实。单位绿化要注重树木搭配的艺术效果。

3、管护要求:及时松土、除草、浇水,修理树盘,防治病虫害,促进其快速生长,使其早日成景出效。

四、设计、施工和验收

村庄绿化以省市县资金为基准,按资金标准进行设计。设计项目包含设计施工图,工程量及预算。村庄绿化施工采用专业施工的制度,由林业部门监督,实施村发包招标,招标后严格按设计施工。村庄绿化要严格按设计标准,由市县两级林业部门组织验收,成活保存率大于85%。具体标准执行市林业局的验收方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全力推进。按照"市指导、县负责、乡主抓、村落实"的原则,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搞好协调,把村庄绿化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林业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年度任务搞好规划设计、技术指导、工程督导和组织验收。

(二)完善制度,强化管护。要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集体管护、承包管护、专人管护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管护机制,通过明确职能、细化责任,使管护责任真正落到实处,所实施的村都要制定村规民约,确保村庄绿化成果。

(三)严格检查,限期完成。县政府将把村庄绿化纳入新农村建设年度单项考核内容,对各乡村进行认真严格考核并及时组织督导。对完成任务好的乡村予以表彰,完成任务差的乡村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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