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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防汛应急避险预案

商场防汛应急避险预案(汇集14篇)

发布时间:2020-12-30

商场防汛应急避险预案(汇集14篇)。

商场防汛应急避险预案 (一)



随着气候变化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建设的不断扩张,面临洪涝灾害的风险也在不断增加。商场作为城市重要的商业中心之一,必须制定应急防汛预案方案,以确保消费者和商场工作人员的安全,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本文将详细介绍商场应急防汛预案方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洪水灾害。



一、制定应急防汛预案方案之前



在制定商场应急防汛预案方案之前,商场管理部门需要充分了解商场所在地区的地质和水文情况,包括周边地势、排水系统和降雨量等信息。同时,与相关政府部门和其他商场进行沟通和交流,借鉴他们的经验和做法。商场管理部门还应邀请专业工程师和顾问团队进行灾害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制定,以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二、建立灾害预警和监测系统



商场应急防汛预案方案中的关键步骤之一是建立完善的灾害预警和监测系统。商场管理部门应购买和安装先进的气象监测设备,实时监测天气变化和降雨量。与相关政府部门合作,接收官方灾害预警信息,并及时通知商场工作人员和消费者。此外,商场还应建立与周边商业单位的紧急联系机制,以便在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沟通和合作。



三、制定应急疏散和救援计划



商场应急防汛预案方案必须详细制定应急疏散和救援计划。商场管理部门应制定详细的疏散路线图,并在商场内设立疏散指示标志,以便员工和消费者在灾害发生时迅速安全地疏散。同时,商场应配备足够数量和种类的救生设备,如救生艇、救生衣和救生圈等。商场还应组织员工进行疏散和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



四、维护排水系统和设备



商场应急防汛预案方案还要求商场管理部门确保排水系统和设备的正常运转。商场应定期进行排水系统维护和清理工作,以保证其畅通无阻。商场管理部门还应购买和安装泵站和水泵等设备,以帮助排水,并根据商场的特定情况购买适当的防汛设备,如挡水板和挡水袋等。



五、加强员工培训和意识教育



商场应急防汛预案方案要求商场管理部门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意识教育。商场需要定期组织培训课程,教员工在灾害发生时如何应对和逃生。商场管理部门还应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提醒他们在工作期间要保持警觉,随时关注天气变化和灾害预警信息。



六、与社区和相关机构合作



商场应急防汛预案方案还要求商场管理部门与社区和相关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商场可以与当地居民委员会和社区组织开展合作活动,共同制定灾害响应方案,并互通信息和资源。商场还可以与消防队、民兵和红十字会等机构建立联系,以获取更多的救援和支援。



综上所述,商场应急防汛预案方案是确保商场安全的重要举措。商场管理部门应在制定方案之前充分了解地质和水文情况,并与相关机构进行合作。建立灾害预警和监测系统,制定应急疏散和救援计划,维护排水系统和设备,加强员工培训和意识教育,与社区和相关机构合作,都是有效应对洪水灾害的关键步骤。只有做好这些准备工作,商场才能在灾害发生时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和消费者的安全,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商场防汛应急避险预案 (二)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国家建设部《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国家防总《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以及《浙江省海塘管理条例》,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温州市范围内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水旱灾害包括:台风暴潮灾害、江河洪水、山洪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1.4.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驻温部队、武警部队、预备役团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1.4.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7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市本级设立温州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汛指挥部),市防汛指挥部下设城市防洪防台分指挥部和水上防台分指挥部;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市、区)防汛指挥部〕。

2.1.1市防汛指挥部

市防汛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市水利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温州军分区副司令员、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任副指挥,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安监局、海军91765部队、市武警支队、市监察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温州电业局、市气象局、温州海洋中心站、市国土资源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港航管理局、温州海事局、市农业局、市粮食局、市供销社、市建设局、市市政园林局、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房管局、市广播电视总台、温州日报社、市邮政局、农行温州市分行、电信温州市分公司、人保温州分公司、网通温州市分公司等37个单位负责人和海军、武警支队的首长为指挥部成员。市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汛办),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兼办公室主任。

2.1.2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

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城市建设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市市政园林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分管城市建设工作的副区长任副指挥,市市政园林局、市建设局、市教育局、市房管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温州电业局、市水利局、市城市河道建设管理办公室分管领导为成员。分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市市政园林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2.1.3水上防台分指挥部

水上防台分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交通工作的副秘书长任指挥,温州海事局局长任副指挥,温州海事局、市港航管理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海警支队、温州航标处、东海救助局温州基地、温州港务集团、华电集团拖轮公司、温州海运集团分管领导为成员。分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温州海事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2.1.4县(市、区)防汛指挥部

县(市、区)防汛指挥部由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

2.2工作职责

2.2.1市防汛指挥部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拟订全市防汛抗旱政策性文件、规章制度,以及跨县(市、区)行政区划的调水方案,及时掌握全市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市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2.2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职责

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负责城市防台防洪相关事宜,落实市防汛指挥部防汛工作的部署及下达的任务,制定修编分指挥部防台防洪预案,组织协调分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防汛抗台工作。

2.2.3水上防台分指挥部职责

水上防台分指挥部负责处理水上船只、人员防台抢险救灾工作,落实市防汛指挥部防汛工作的部署及下达的任务,制定修编分指挥部防台防洪预案,组织协调分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防汛抗台工作。

2.2.4成员单位职责

市气象局:负责暴雨、热带气旋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及时提供短期气候预测、中短期天气预报和有关实时气象信息,提供防汛防旱有关气象资料;根据旱情的发展,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温州海洋预报台:负责温州沿海海洋水文要素的监测工作;及时提供热带气旋、风暴潮以及沿海大浪的预警、预报信息。

市国土资源局:承担温州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建立和完善预防预警体系,及时向市防指提供山地灾害易发地区分布情况。

市水利局:承担市防指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防旱的日常工作;负责水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重要江河和水工程的防洪抗旱调度,及时提供雨情、水情、旱情、灾情和水文预报;负责水资源的调配,组织指导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

温州军分区、海军91765部队、武警部队、预备役团:执行抗洪抢险任务。军分区同时负责组织市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抢险救灾;申请支援救灾部队;协调驻温部队参加当地抗洪抢险;在重大汛情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派驻联络员。

市委农办、市发改委:负责本系统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

市经贸委:负责协调企业防汛防旱工作;负责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负责协调防汛抗旱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组织供应。

市委宣传部:负责防汛防旱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市教育局:负责学校防汛防台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市广电总台、《温州日报》社:负责及时向公众发布市防汛指挥部和气象、海洋、水文部门的台情、汛情、旱情信息,做好防汛防旱工作的宣传报道。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防台交通、抗洪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防汛防台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盗窃、抢劫防汛防旱物资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犯罪行为,做好防汛防旱的治安和保卫工作。

温州电业局:负责排涝、抗旱用电的供应,负责所属水电厂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在汛期,督促所属水电厂严格执行控制运行计划,服从市防指调度;及时抢修水毁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

市交通局:负责督促、指导道路、水路运输企业,港口企业,各级公路部门和交通在建工程的防台避风工作;组织、协调公路、水路防汛防旱抢险重点物资运输;组织修复水毁公路和及时协调、疏通航道;及时提供交通系统水旱灾害损失情况。

电信温州市分公司、移动温州分公司、网通温州市分公司、联通温州分公司、铁通温州分公司:确保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的命令及汛情、险情、灾情通讯畅通。

温州海事局:承担海事防台分指挥部日常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提供各地运输、工程等船舶归港避风数量,及其分布情况。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温州沿海内港水域、船舶、设施等的防台工作。

市港航管理局:负责指导督促水上运输企业和港口企业的防台避风工作,保护各企业和码头的安全,必要时协助公安、海事部门实施水上交通管制。

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协助地方政府做好渔船和沿海水产养殖防台避风工作。

市粮食局:负责粮库防汛防台保安工作,做好救济粮的发放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实施救灾防病预案,预防疾病流行。

市民政局:组织、协调全市水旱灾害的救助和救济工作,负责救灾捐赠工作;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提供水旱灾情信息;指导灾区各级政府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农业防汛防旱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负责市级抗灾种子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

市财政局:负责及时筹集和下达防汛防旱专项资金,并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市建设局:负责建筑工地防汛防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市市政园林局:负责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日常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提供市政园林系统在建工程、危房、工棚和户外广告牌等可能危及防汛安全的建筑物和附属设施的分布情况,及其栖居人员数量、分布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负责做好市政园林系统城市防台、防风、防涝及旱期的城市供水工作。

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行政管理中心防汛工作;负责抗洪救灾期间市防汛指挥部的后勤保障工作。

市房管局:负责做好危房居住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督促房屋拆迁人做好拆迁房和腾空房屋、栖居人员的安全转移;指导、监督物业公司做好防汛防台工作。

市规划局:负责本系统防台抗洪抢险工作;加强城乡规划的监督、管理,协调各类专项规划与防洪规划的关系,协助水利、防汛等部门落实基础设施规划中有关防洪功能的规划。

市环保局:负责本系统防汛防台抗洪抢险工作,做好水质污染的监测和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市旅游局:负责旅游度假区防汛防台安全监督管理。

财保温州支公司:及时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个人的理赔工作。

农行温州市分行:负责组织本系统防汛防台抗洪抢险工作,按信贷原则及时发放救灾贷款。

市供销社:负责各县(市、区)防汛物资储备的监督工作。

2.2.5市防汛办职责

负责市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等,当好市委、市政府防汛抗旱工作的参谋。

2.3县(市、区)防汛指挥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指挥部,在市防汛指挥部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县(市、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县(市、区)防汛指挥部由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汛情信息

(1)市级气象、海洋、水文部门应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市防汛指挥部、分指挥部和相关成员单位。

(2)市级气象、海洋、水文部门应当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延长预见期,对重大气象、水文灾害作出评估,及时报市防汛指挥部、分指挥部和相关成员单位。

(3)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和风暴潮灾害时,市防汛指挥部应提早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当江

河发生洪水时,市水文部门应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雨情、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市防指,重要站点的水情应在15分钟内报到市防汛指挥部,为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1.2工程信息

(1)堤防工程信息。

a、当瓯江、飞云江、鳌江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潮位时,各堤防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工程管理部门和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发生洪水地区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立即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工程出险情况和防守情况。

b、当沿海堤塘和涵闸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县政府、市水利局和温汛指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利加强指导或作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

(2)水库工程信息。

a、在大中型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对大坝、溢洪道、输水管等关键部位加密监测,并按照省、市防汛指挥部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省市水利部门和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大型和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1小时内上报省市防汛指挥部。

b、当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市、县防汛指挥部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

c、当大中型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水库管理部门应立即向省、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报告,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提早向水库下游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3.1.3洪涝灾害信息

(1)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工矿企业、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及市民政、教育、市政园林、交通、电力、农业、海事、海洋与渔业等部门应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对人员伤亡等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应立即将初步情况报到市防汛指挥部,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市防汛指挥部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省防汛指挥部报告。

(3)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3.1.4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和城乡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受旱情况。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和地质灾害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预案和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并开展预案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预案编制的效果,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储备充足的抢险物资。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和防汛专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信息及指挥调度指令畅通。

(7)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3.2.2江河洪水预警

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及有关单位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并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为预警提供依据。

3.2.3地质灾害预警

(1)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地质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市气象、国土资源、水文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2)有地质灾害的地方,由国土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编制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3)地质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每个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并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县(市、区)防汛指挥部,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4台风暴潮灾害预警

(1)根据市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含热带风暴、热带低压等,下同)信息,及时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并报告市防汛指挥部、分指挥部及各有关单位。对可能造成灾害的台风,市防汛指挥部和市气象部门应及早将信息传达给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和气象部门。

(2)可能遭遇台风袭击的地方,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分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应加强值班,密切注视台风动向。

(3)水利部门应根据台风影响的范围,及时通知有关水库、水闸和沿海海塘管理单位和在建水利工程,做好防范工程。各工程管理单位和在建水利工程应组织人员分析水情和台风带来的影响,加强工程检查,必要时实施预泄预排措施。

(4)预报将受台风影响的地区,当各级防汛指挥部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防台风工作。

(5)加强对城镇危房、在建工地、仓库、交通道路、电信电缆、电力电线、户外广告牌等公用设施的检查和采取加固措施,组织船只回港避风和沿海养殖人员撤离工作。

(6)低洼地带的水闸、海塘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运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县(市、区)水利局和防汛指挥部。

3.2.5干旱灾害预警

(1)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2)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将加强抗旱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以防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洪水、干旱风险图

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绘制市、县(市、区)的洪水风险图、地质灾害风险图和干旱风险图。

3.3.2防御洪水方案

水库管理部门编制和修订防御水库洪水方案,按分级管理的原则,报省、市、县(市、区)水利部门审批。

3.3.3抗旱预案

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编制抗旱预案,以主动应对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颁布实施。

4防汛应急响应

4.1汛情分级

4.1.1一般汛情:

(1)发布台风(包括热带风暴,下同)消息阶段;

(2)日降雨量:50-100毫米(特殊情况作较大汛情处理);

(3)三江潮位:鳌江站3.94-4.32米(黄海85高程,下同),飞云江瑞安站3.84-4.26米,瓯江温州站4.00-4.41米;

(4)沿海最大风力:8级;

凡符合上述4条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一般汛情。

4.1.2较大汛情:

(1)发布台风警报阶段;

(2)日降雨量:100-200毫米,过程降雨量:200-300毫米(特殊情况作重大汛情处理);

(3)三江潮位:鳌江站4.33-4.60米,飞云江瑞安站4.27-4.55米,瓯江温州站4.42-4.71米;

(4)沿海最大风力:9-10级;

凡符合上述4条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较大汛情。

4.1.3重大汛情:

(1)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阶段;

(2)日降雨量:200毫米以上,过程降雨量:300毫米以上;

(3)三江潮位:鳌江站高于4.60米,飞云江瑞安站高于4.55米,瓯江温州站高于4.71米;

(4)沿海最大风力:11级以上;

凡符合上述4条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重大汛情。

4.2防范措施

根据预报或实际出现汛情等级,确定防范措施。

4.2.1一般汛情:

(1)市防汛办向市防汛指挥部负责日常工作的副指挥报告汛情;

(2)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处室负责人进岗到位,防汛办主任、气象台台长、市水文站站长进岗到位;

(3)市防汛办向县(市、区)防汛办通报汛情。

4.2.2较大汛情:

(1)市防汛办向市防汛指挥部负责日常工作的副指挥报告汛情,副指挥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特殊情况下向主要领导)报告汛情;

(2)市防汛指挥部指挥及分指挥部指挥进岗到位,召开汛情分析会,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进岗到位;

(3)市防汛指挥部部署防御工作,下发防御通知;

(4)市防汛指挥部组织指挥全市防洪抢险救灾工作。

4.2.3重大汛情:

(1)市防汛指挥部指挥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汛情;

(2)市委、市政府领导进岗到位,部署防御对策;

(3)市委办、市政府办下达防御紧急通知;

(4)市委、市政府成立抗洪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按有关规程分组实施。

4.3工作内容

4.3.1组织指挥:

1、市防汛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机构指导下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行使全市防汛指挥权。

2、市防汛指挥部及海事防台分指挥部、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汛期均实行24小时值班。海事防台分指挥部和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要编制各自防台预案,报市防汛指挥部批准后实施。3、在台风、洪涝时发生地质灾害,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应按照《温州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试行)》做好防地质灾害和抢险救灾工作,并将地质灾害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原因和造成的损失及时向市防指报告。

4.3.2灾害救助:在防台期间出现重特大灾情,由市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根据《温州市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统一指挥和组织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4.3.3信息发布:

1、市防汛指挥部负责发布汛情公报、防汛紧急警报、灾情(重大灾情由市委宣传部发布);

2、市气象局负责发布台风消息、警报、紧急警报、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信息;

3其他部门发布有关汛情、灾情等信息需报市防汛指挥部指挥同意。

4.3.4预测预报:

1、市气象局预报暴雨的时间、强度、量级和范围;台风的移动方向、速度、强度、登陆地点;

2、温州海洋中心站预报沿海和瓯江、飞云江、鳌江风暴潮最高潮水位及出现时间;

3、市水文站预报主要江河洪(潮)水位;4、市国土资源局预报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点、强度和时间。

一般汛情12小时预报一次,较大汛情3小时预报一次,重大汛情1小时预报一次,

遇特殊情况增加预报次数。预测预报结果按规定表格填写,经领导签字后上报市防汛指挥部;预测预报信息未经市防汛指挥部同意不得外传。

4.3.5水利工程调度:

1、中型以上水库由市防汛指挥部调度,其余水库由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或主管部门负责调度;

2、温瑞塘河、永强塘河由温瑞塘河水系管理处负责调度,瑞平塘河由瑞平水系管理处负责调度,其余河流由所属县(市、区)主管部门调度;

3、市防汛指挥部对全市水利工程有权优先调度。

4.3.6物资车辆调用:

1、发生重大汛情时,市防汛指挥部有权在全市范围内调用防汛物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大局,主动配合;

2、市级物资车辆调用由市防汛指挥部统一安排;

3、各地要求调用市级物资的,由当地防汛指挥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市防汛指挥部决定后下达调运任务;

4、抢险物资款原则上实行谁需要谁负责。

4.3.7人员物资撤离:

1、各地、各部门要按防洪预案组织转移受灾地段人员和物资;

2、对重要物品、有毒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处理。

4.3.8新闻采访:

1、报道汛情、灾情必须真实,不得随意夸张;天气预报、洪(潮)水预报、汛情公告必须按市防汛指挥部、气象、海洋和水文部门提供的材料公布,不得随意修改;

2、综合性报道、向上级新闻单位和对外的报道,需经宣传报道组审查后才能发布;

3、电视台在台风登陆24小时内编辑洪灾录像专辑,上报市防汛指挥部。

4.4领导分工

4.4.1市委书记、市长领导负责指挥全市防汛工作;

4.4.2分管防汛的市委副书记负责指导协调全市防汛工作;

4.4.3分管防汛的副市长具体负责全市防汛工作;

4.4.4赴各县(市、区)指导抗台的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副市长由市防汛指挥部会同市委办、市政府办负责落实。

4.5组织分工

重大汛情时,市委、市政府成立抗洪抢险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决策指挥组、专家调度组、纪检督查组、抗洪抢险组、综合统计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各组按职责分工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各组组成人员、主要职责和责任人如下:

4.5.1决策指挥组:由市委、市政府、军分区主要领导和市防汛指挥部指挥组成。牵头单位为市委办、市府办,责任人为市委秘书长、市政府秘书长。

主要职责:

1、发布抗洪救灾紧急动员令;

2、决定重大险情的抢险方案;

3、决定调用抢险队伍;

4、负责请示省政府、省军区调派物资、部队支援抢险;

5、决定抗洪抢险的其他重要事项。

4.5.2专家调度组:由市水利局、市防汛办、市气象局、市国土资源局、温州海洋预报台、市地震台、市水文站的领导和有关专家组成。牵头单位为市水利局,责任人为市水利局局长。

主要职责:

1、负责汛情、灾情、工情的汇总;

2、负责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和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

3、负责水利工程防洪调度;

4、根据灾情、险情提出防御对策措施。

4.5.3纪检督查组:由市委办、市纪委、市监察局的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牵头单位为市委办,责任人为市委分管纪检副秘书长。主要职责:

1、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指挥部抗洪救灾命令和决定,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及时到岗,全力做好抗洪抢险等工作;

2、监督检查抗洪救灾资金、物资调拨到位情况;

3、查处抗洪抢险救灾中渎职行为和违纪案件。

4.5.4抗洪抢险组:由市府办、军分区、武警部队、海军91765部队、市公安局、温州电业局、市交通局、电信温州分公司、市邮政局、市卫生局、市水利局、市市政园林局、温州海事局、温州港航管理局、市环保局等职能部门的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牵头单位为市府办,责任人为市府分管农业副秘书长。主要职责:

1、负责各类险工险段的抢险救灾;

2、负责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调集;

3、负责抢险设备、物资的调用;

4、负责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指挥部和重要防汛部门的供电、通讯保障;

5、负责抢险、遇险伤病人员的救治;

6、负责易燃易爆和有毒等化学物品的处理;

7、及时组织修复水毁工程。

4.5.5综合统计组:由市府办、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防汛办的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牵头单位为市府办,责任人为市府分管信息副秘书长。主要职责:

1、掌握抗洪救灾动态,综合汇总情况,编写抗洪救灾简报;

2、负责向省委、省政府、省防汛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汇报汛情、灾情、抢险救灾工作;

3、负责各地灾情的收集、核查、汇总。

4.5.6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总台、温州日报社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人为宣传部副部长。主要职责:

1、及时落实市委、市政府抗洪救灾命令、决定及台风信息、汛情公报等的播报任务;

2、及时报道各级党委、政府、防汛指挥部组织抗洪抢险活动情况和广大军民在抗洪抢险救灾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

3、准确报道灾害情况;

4、编辑洪灾和抗洪录像专辑。

4.5.7后勤保障组:由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责任人为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主要职责:

1、负责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指挥部值班领导和工作人员的生活安排;

2、负责来温慰问的上级领导和兄弟市领导的生活安排;

3、负责上级派遣来温支援抗洪抢险部队的生活安排;

4、抢险救灾车辆具体安排。

5抗旱应急响应

5.1旱情等级划分

5.1.1轻度干旱:

(1)中型水库平均充水度50%以上―60%以下;

(2)7-10月份连续干旱天数达到30天;

(3)新增饮水困难人口10万以上30万以下。

凡符合上述3条中2条或2条以上的定为轻度干旱。

5.1.2中度干旱:

(1)中型水库平均充水度40%以上―50%以下;

(2)7-10月份连续干旱天数达到50天;

(3)新增饮水困难人口30万以上100万以下。

凡符合上述3条中2条或2条以上的定为中度干旱。

5.1.3严重干旱:

(1)中型水库平均充水度40%以下;

(2)7-10月份连续干旱天数达到70天;

(3)新增饮水困难人口100万以上。

凡符合上述3条中2条或2条以上的定为严重干旱。

5.2防范措施

5.2.1预案启用标准:

当旱情等级达到轻度干旱,本预案开始启用。

5.2.2水量调度原则:

抗御旱灾的落脚点是充分利用水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水资源的作用,为此,确定抗旱用水调度基本原则如下:

(1)按防大旱、抗长旱的原则制订用水方案;

(2)在水资源利用上,先用地表水后用地下水,先用活水后用库水,即先用江河水后用水库山塘水;

(3)在供水调度上,先保证生活用水,后保证重要工业用水,再考虑农业及生态用水;

(4)在供水对象上,实行确保重点原则,在生活供水方面先确保城镇生活用水;在生产供水上先保重点工业生产用水;在农业用水上先保重要作物和经济作物生长关键需水时段为重点。

5.2.3调度权限:

(1)重要供水水库在抗旱库容以下调度权归市防汛指挥部,在市防汛指挥部授权范围内,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可以对辖区内重要水工程进行调度;

(2)其余水工程由所属县(市、区)水利局负责调度;

(3)市防汛指挥部对全市水利工程有优先调度权。

5.2.4具体负责人:

(1)重要水工程日常调度由市防汛办常务副主任负责;

(2)增加或减少重要水利工程用水量的调度由市防汛指挥部副指挥负责;

(3)增加或减少珊溪水库用水量的调度,跨县(市、区)用水调度,动用中型水库死库容的审批,由市水利局负责。珊溪水库动用死库容,由珊溪水库建设总指挥部报市水利局审查后,上报省水利厅审批。

5.2.5工作程序:

(1)轻度干旱

a、市防汛办发出抗旱工作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做好抗旱准备工作;

b、市气象、水文部门掌握气象、水雨情变化情况,做好监测、预报工作,并及时通报市防汛办;

c、市水利部门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工作,检修抗旱设备,制定具体抗旱对策和要求;

(2)中度干旱

a、市防汛指挥部发出抗旱工作通知;

b、市防汛指挥部召开会议,部署抗旱工作;

c、市防汛指挥部每半个月组织一次气象、水利、水文、电力部门召开抗旱会商会,提出下阶段抗旱措施;

d、市防汛办每半个月编报一次抗旱简报;

e、市气象、水文部门密切注意气象、水雨情变化情况,加强监测、预报工作,每10天向市防汛办提供气象、水文实时信息和预测预报;

f、市水利部门加强抗旱水源的管理和对水利工程实施调度;

g、市委农办牵头组织水利、农业等部门深入抗旱第一线,帮助解决抗旱中的实际困难,收集资料,统计灾情;

h、市气象部门部署人工增雨准备工作;

i、市财政部门及时下拨抗旱经费;

j、市新闻部门做好节约用水宣传。

k、县(市、区)防汛部门每10天向市防汛办上报旱情、灾情和抗旱工作情况和下步打算。

(3)严重干旱

a、市政府发布抗旱救灾通知,紧急动员抗旱,必要时召开会议,进一步部署抗旱工作;

b、市政府组织农业、水利、电力、卫生、民政、财政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分赴各地督促检查指导抗旱工作,帮助群众解决抗旱中的实际困难;

c、市防汛指挥部每周召开一次会商会;

d、市防汛办每周编报一期抗旱简报;

e、市气象部门密切关注气象变化情况,加强监测、预报工作,每5天向市防汛办提供天气形势、降雨趋势等预测预报信息;

f、市水利部门做好水库的水资源统一调度工作,首先保证城镇和农村居民的生活用水,加强水政执法工作,深入重灾地区,及时调处水事纠纷,办理水事案件;

g、市新闻部门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加强灾情报道和抗旱救灾的宣传工作;

h、市防汛、财政、民政部门加强灾情统计,及时向上级报告灾情,积极争取省级的支持,争取国家特大抗旱补助经费;

i、市政府牵头组成人工增雨领导小组,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实施人工增雨;

j、市环保部门对污染水源企业实施监控;

k、市水文站每10天对大中型水库、主要江河水量、水质实时监测,必要时要加密监测。

l、驻温部队和市港航管理、市政、消防等部门要全力支持饮水困难地区运水和送水工作;

m、市防汛指挥部报请市政府同意后,要求有关部门采取用水限制措施。

n、县(市、区)防汛部门每5天向市防汛办上报旱情、灾情和抗旱工作情况和下步打算。

5.3抗旱库容

划定重要供水水库的抗旱库容,合理分配水量,以便遭遇干旱时尽可能保证正常供水。

5.3.1珊溪水库抗旱库容72400万方。

5.3.2苍南桥墩水库抗旱库容2100万方。低于抗旱库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20万方;低于165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15万方;低于120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10万方;低于75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5万方。

5.3.3苍南吴家园水库抗旱库容800万方。低于抗旱库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8万方;低于65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6万方;低于50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5万方。

5.3.4乐清钟前水库抗旱库容1000万方。低于抗旱库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10万方;低于80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8万方;低于60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6万方;低于45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4万方。

5.3.5乐清淡溪水库抗旱库容1000万方。低于抗旱库容时,每日供水

量不得大于10万方;低于73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8万方;低于64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7万方;低于46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5万方。

5.3.6文成百丈水库抗旱库容620万方。低于抗旱库容时,每日供水量3万方;低于53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2万方;低于44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1万方。

中型水库参照以上要求执行,珊溪水库指挥部根据划定的抗旱库容,制订相应的抗旱应急调度运行方案,报我部批准后实施。

5.4工作内容

5.4.1组织指挥:市防汛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行使全市抗旱指挥权;发生严重旱情时,市防汛指挥部有权在全市征用抗旱物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大局,主动配合。

5.4.2信息发布:市防汛指挥部负责发布旱情和灾情信息,任何其他部门或个人未经市防汛指挥部同意,不得发布有关旱情和灾情信息。

5.4.3旱情测报:

a、市气象局负责预报天气情况和有关气象信息,特别是中长期天气预测;

b、市水文站负责测报降水量、蒸发量和主要江河、水库水位;

c、县(市、区)防汛部门负责上报旱情、灾情和抗旱工作情况。

测报(上报)的信息必须客观、真实,并按规定格式填写,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后上报市防汛指挥部;测报(上报)的信息未经市防汛指挥部同意不得外传。

5.4.4新闻采访:报道旱情、灾情必须真实,不得随意夸张;天气预报、旱情公告必须按市防汛指挥部或市委宣传部提供的材料公布,不得随意修改;电视台在灾后应抓紧编辑抗旱录像专辑,上报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市、县(市、区)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畅通的责任。

6.1.2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海塘、水闸及水库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6.1.3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协调当地通信管理部门,按照防汛抗旱的实际需要,将有关要求纳入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抗旱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6.1.4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温州历史上的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2)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

6.2.2应急队伍保障

(1)防汛队伍。

a.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

b.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地方组织建设的防汛机动抢险队和解放军组建的抗洪抢险专业应急部队)。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c.调动部队参加抢险程序: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的抢险救灾需要军队参加的,应通过市防汛指挥部向军分区(人武部)提出申请,由军分区(人武部)按照军队有关规定办理,紧急情况下,部队可边行动边报告,市(县)人民政府应及时补办申请手续。

d.申请调动部队参加抢险救灾的文件内容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受灾地域和程度、采取的救灾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装备等。

e、凡进入危险地点、接触有毒物体、易爆物体抢险的,事先必须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险情和详细的抢险措施,在征得同意后方可进入;明知抢险无明显效果又非常危险的地点,一般不派抢险队伍进入抢险,但需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灾害扩大。

(2)抗旱队伍。

a.在抗旱期间,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挥部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b.抗旱服务组织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干旱时期应直接为受旱地区农民提供生活用水、流动灌溉,维修保养抗旱机具,租赁、销售抗旱物资,提供抗旱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6.2.3供电保障

温州电业局主要负责抗洪抢险、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2.4交通运输保障

市交通局主要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旱救灾物资运输;低洼地区受洪水威胁时,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地方车辆、船舶的调配;负责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负责用于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及时调配。

6.2.5医疗保障

市、县(市、区)卫生局及防疫站主要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6.2.6治安保障

市、县(市、区)公安局、派出所主要负责做好水旱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6.2.7物资保障

(1)物资储备。

a.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重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

b.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根据规范储备的防汛物资品种和数量,结合本地抗洪抢险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确定。

c.抗旱物资储备。干旱频繁发生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贮备一定数量的抗旱物资,由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负责调用。

d.抗旱水源储备。严重缺水的洞头县等地应建立应急供水机制,建设应急供水备用水源方案。

(2)物资调拨。

a.市、县级防汛物资调拨原则:先调用县(市、区)级防汛储备物资,在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可调用市级的防汛储备物资。先调用抢险地点附近的防汛物资,后调用抢险地点较远的防汛储备物资。当有多处申请调用防汛物资时,应优先保证重点地区的防汛抢险物资急需。

b.市、县防汛物资调拨程序:市级防汛物资的调用,由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向市防指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由市防指办公室向代储单位下达调令。

c.当储备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抗洪抢险和抗旱需要时,应及时联系有资质的厂家紧急调运、生产所需物资,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

6.2.8资金保障

县(市、区)人民政府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严重水旱灾害的工程修复补助。

6.2.9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抗旱的责任。

(2)汛期或旱季,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水旱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抗旱。

(3)市、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组成部门,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抗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4)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在防汛抗旱的关键时刻,各级防汛抗旱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6.3技术保障

6.3.1建设温州市防汛抗旱指挥系统

(1)形成覆盖全市防汛部门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

(2)改进水情信息采集系统,使全市报汛站的水情信息在30分钟内传到市防汛指挥部。

(3)建立和完善大、中型水库、小(一)型水库的洪水预报系统,提高预报精度,延长有效预见期。

(4)建立工程数据库及大、中型水库的地理和社会经济数据库,实现这些地区重要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经信息的快速查询。

(5)建立瓯江下游段、飞云江、鳌江及主要平原河网防洪调度系统,实现实时制订和优化洪水调度方案,为防洪调度决策提供支持。

(6)建立市防指与省、县(市、区)防汛指挥部之间的防汛异地会商系统。

(7)建立防汛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各级防汛抢险救灾信息的共享。

(8)建立全市旱情监测和宏观分析系统,建设旱情信息采集系统,为宏观分析全市抗旱形势和作出抗旱决策提供支持。

6.3.2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建立专家库,当发生水旱灾害时,由防汛指挥部机构统一调度,派出专家组,指导防汛抗旱工作。

6.4宣传、培训和演习

6.4.1公众信息系统

(1)汛情、旱情、工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由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负责同志审批后,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2)当瓯江下游段、飞云江、鳌江及沿海主要平原河网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涨趋势;山区发生暴雨山洪,造成较为严重影响;出现大范围的严重旱情,并呈发展趋势时,按分管权限,由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统一发布汛情、旱情通报,以引起社会公众关注,参与防汛抗旱救灾工作。

6.4.2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统一组织培训。省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市、县防汛指挥部机构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骨干和防汛机动抢险队负责人的培训;市县防汛指挥部负责乡镇防汛指挥部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人员和防汛机动抢险队骨干的培训。

(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6.4.3演习

(1)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7善后工作

发生水旱灾害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7.1救灾

7.1.1发生重大灾情时,灾区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派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7.1.2市、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作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7.1.3市、县(市、区)卫生局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7.1.4乡(镇、街道)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7.2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市、县(

市、区)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7.3水毁工程修复

7.3.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7.3.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7.4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7.5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每年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针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8附则

8.1名词术语定义

8.1.1洪水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洪水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洪水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洪水后可能淹没的范围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量级洪水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8.1.2干旱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水资源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水资源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干旱后可能影响的范围,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干旱等级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8.1.3防御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对特大洪水)、山洪灾害(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台风暴潮灾害等方案的统称。防御洪水方案经批准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必须执行。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抗洪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根据防御洪水方案做好防汛抗洪准备工作。

8.1.4抗旱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和抗旱能力下,针对不同等级、程度的干旱,而预先制定的对策和措施,是各级防汛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的依据。

8.1.5抗旱服务组织:是由水利部门组建的事业性服务实体,以抗旱减灾为宗旨,围绕群众饮水安全、粮食用水安全、经济发展用水安全和生态环境用水安全开展抗旱服务工作。其业务工作受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上一级抗旱服务组织的指导。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种形式的抗旱社会化服务组织。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防汛办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每5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由市防汛办召集有关部门、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专家评审,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报市政府批准。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工程施工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关重点工程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8.3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表彰并向省政府、国务院推荐表彰;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公务员管理条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4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温州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8.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商场防汛应急避险预案 (三)

一、《预案范围》

本《预案》是我联校应对可能发生的汛期自然灾害的行动方案。

二、《预案》指挥机构

1、应急预案领导组

组长:姬雪明

副组长:马锁兴张鹏波

成员:张全宏卫海波苏立新

郑乐社于怀东宋小廷

2、应急防灾办公室电话及联系人

信息联络员:宋小廷

电话:xxx

3、各校应成立完备的组织体系,保证24小时值班通讯畅通。

三、应急工作要求:

1、各学校、幼儿园要密切关注校舍及周边环境可能对学校造成灾害的动态,严格采取各种防范措施。

2、各学校要对以往督查中指出并未能彻底整治的隐患建立观察和专人记录工作,采取一切有利措施,尽早、尽快整治完毕。

3、各学校如发现有可能发生灾害的险情或已造成灾害的险情,应及时上报联校,保证让联校在第一时间内掌握较全面的信息,以便采取强有力的救治措施。

4、各学校应确定一名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信息联络员及时准确上报信息。

四、应急工作:

1、加强领导、重点防范、对防汛防地质灾害工作不能有丝毫麻痹、不能顾此失彼、要全面落实,认真排查。

2、各学校在汛期到来之前要对校舍、学校周边的情况组织人员进行一次排查并记录清楚,谁检查、谁签字,做到心中有数,措施得力。

3、加强值班和夜间巡查(特别是暴雨来临时)对检查人员要进行亲自安排,领导必须带头深入,保证有灾无害,将灾害损伤障碍最低程度。

4、各学校要建立严密的组织网络,做到六有:有信息联络组、有组织疏散组、有事故检查组、有伤员运送组、有灾情回报组、有值勤巡查组。

5、各学校应针对本校情况,制定相应的预案,将职责分工到组、到人,请他们要有明确职责,才能在灾难来临时临危不乱,有效应对。

6、汛期到来,各校应重申学生上下学的接送制度,特别是下雨时,生活教师应坚守岗位,把每位学生交到接送人员手中,杜绝擅离职守部分责任的行为。

7、尽管暑假将至,但在放假期间也要有专人值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8、若学校发现磁生灾害,应紧急启动预案,按以下工作轮流操作。学校信息员——值班教师(学生)——发现滋生自然灾害——通知班主任——学校校长——组织学校抢险队帮组学生转移——上报联校——上报乡里教育局——通知医院组织抢救。

9、制定好防范措施,放假时的家长通知书和责任书要做好续签工作,不留空档不漏签一人,把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为教育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

五、具体要求

1、大力宣传

各校要利用一切手段,向学生、家长宣传防洪抢险工作的重要性书写防汛宣传标语,张贴传单,形成自觉保护生存环境的氛围。

2、落实责任

我乡四所完小,校长为学校防汛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根据本校实际,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具体落实。要把本校防汛减灾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头,各负其责,层层把关。

3、汛前检查

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立即行动,于放假之前排查学校存在的隐患。做好防固、清障清淤工作,对校产、校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4、严格值班

四所完小要建立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保持防灾工作的通讯畅通。学校领导要亲自带班,坐镇指挥,树立防汛无小事、责任大于天的忧患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增强防汛抢险的紧迫感、责任感。党员、先进青年要冲在前面,扎扎实实做好各项防汛工作。

5、各校要根据本校实际,制定具体的防汛应急预案,提前做好人力、物力充分准备,建立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防汛抢险队伍,做到临阵有条不紊、忙而不乱。

商场防汛应急避险预案 (四)

为做好县民政局防汛和救灾工作,提高洪涝灾害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灾害应急救助,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促进灾后恢复重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防汛应急指挥机构组成及职责任务

(一)局防汛救灾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周广新

副指挥长:王守典、陈康、胡云、李世明。

成员: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局防汛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贾尚卫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局防汛救灾指挥部职责

1、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和组织全局的防汛救灾工作;负责根据市防汛指挥部发布的汛情预警信息作出应急响应决策;负责灾情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并根据具体灾情研究制定防汛救灾工作措施;负责救灾(捐赠)款物的筹集、接收、发放和管理;负责处理省厅、市局和县应急管理局临时交办事项。

2、局防汛救灾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宣传报导、善后处理、救灾捐赠、灾后救助、后勤保障6个专门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如下:

(1)综合协调组:组长:陈康。成员:李世明、贾尚卫、王世勇。职责:负责及时掌握灾情动态,提出工作建议,制订具体措施;协助指挥部处理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与县相关部门进行救灾工作协调。由局办公室负责。

(2)宣传报导组:组长:王守典。成员:陈军。职责:负责新闻宣传报导,必要时设立新闻发言人,及时向社会提供灾情和灾民救助情况及其它公众须知的信息,由局办公室和局文明创建办公室负责。

(3)转移安置组:组长:王守典。成员:李世明、李长玉、朱兴伟、叶天、刘为周、贾尚严。职责:负责指导做好灾民转移安置工作,确定疏散转移的范围、路线,指定安置场所;指导县福利中心、县救助站做好服务对象的转移安置、生活保障、安全管理工作。由县福利中心、县救助站负责。

(4)善后处理组:组长:王守典。成员:周亚军、秦永香、常先明。职责:负责按规定程序对遇难者进行统一火化安葬;安排伤病人员到就近医院实施救治和医疗救助。由局殡管所和县殡仪馆负责。

(5)救灾捐赠组:组长:胡云。成员:李世明、王世勇、贾尚卫、李菲菲、顾洪波。职责:负责全县救灾捐赠工作;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设立捐助热线电话,解答接受救灾捐赠方面的有关问题;接受县内外捐赠,举办各种形式的捐赠仪式;按审定的方案公告救灾捐赠款物接收及使用情况。负责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和管理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接收情况。由局办公室、慈善协会负责。

(6)后勤保障组:组长:陈康。成员:李世明、胡云、周路艳、张良志、庄雪婷。负责调配车辆及办公场所,供应办公设备及用品;协调落实夜班饮食保障及其他后勤保障事务。由局办公室和社会救助局负责。

二、预案启动及应急响应机制

(一)预案启动

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灾情预警后,在县政府和县应急管理局的统一指挥下,迅速按规程启动本预案。

(二)应急响应机制

1、一般性防汛突发事件(Ⅳ级)的响应

县应急管理局发布蓝色汛情预警后:

局指挥部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重点防汛部位抢险人员做好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灾情稳定前,坚持做好24小时灾情零报告制度。

2、较大防汛突发事件(Ⅲ级)的响应

县应急管理局发布黄色汛情预警后:

在蓝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重点防汛部位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置、及时报告。同时,加强对全县灾情信息收集、汇总,为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3、重大防汛突发事件(Ⅱ级)的响应

县应急管理局发布橙色汛情预警后:

在黄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局防汛救灾指挥部指挥人员和工作组成员全部到岗,抢险人员全部在一线待命;保持各类有线、无线通信设备处于开通状态;加强与县应急管理局、县政府联系,及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

4、特大防汛突发事件(Ⅰ级)的响应

县应急管理局发布红色汛情预警后:

在橙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局指挥部组织全局力量投入防汛救灾工作;指导局属单位及各乡镇按划定疏散路线,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场地集中安置、征用设施安置或对口转移安置);动员社会各界为灾民群众提供资金和物资捐助;组织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发放;加强与县应急管理局、县政府的联系,定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完成县政府临时交办各项工作。

三、应急响应结束

一般和较大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结束后,由局指挥部办公室确定应急响应结束。

重大和特别重大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结束后,由局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四、善后处置

在局防汛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由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单位组织实施善后处置工作。

对在防汛救灾应急工作中表现突出或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或因工作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延误防汛救灾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人力资源准备

在局防汛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定期组织各工作小组进行防汛救灾工作演练、培训,确保当灾害发生时,救灾应急体系能运转协调。

(二)社会动员准备

经县政府同意后,县慈善协会组织开展突发性自然灾害社会募捐,鼓励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和个人为灾民救助工作提供资金和物品援助,完善捐赠物资管理使用制度,完善社会捐助表彰制度,为开展社会捐助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防灾减灾准备

积极配合县减救委开展“5·12防灾减灾日”活动,有组织有计划地实施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培训,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

六、预案管理

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县民政局负责制定,局防汛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2、预案审查

本预案由局防汛救灾指挥部组织审查。

3、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新出现的问题,可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4、预案实施

本预案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有关人员因工作岗位变动,其职责对应变动,预案内容不变。

七、其他突发事件

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需由乡镇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开展生活救助的,参照本预案响应等级指标实行应急响。

商场防汛应急避险预案 (五)

从搜集资料到预案的制订、实施、完善,从而形成一个完整有效的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需要经历一个多步骤的工作过程,整个过程包括编制准备、预案编制、审定与实施、预案的演练、预案的修订与完善5大步骤。

1.编制准备成立编写组织机构。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工作,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安全、工程技术、组织管理、医疗急救等各方面的知识,其编制人员要由各方面的专业人才或专家组成。因此,需要成立一个由各专业人员组成的编写组织机构。

制定编制计划。一个完整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文件体系要由总预案、程序、作业指导书、行动记录4级文件体系构成。内容十分丰富,涉及面很广,既涉及到本矿的应急能力和资源,也涉及到主管上级、区域,以及相邻的应急要求。因此,需要制定一个详细的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工作目标、控制进程、人员安排、时间安排等,并应突出工作重点。

搜集整理信息。就是要搜集和分析现有的影响事故预防、事故控制的一些信息资料,对所涉及的区域进行全面调查。

初始评估。就是对煤矿现有的救援系统进行评估,找出差距,为建立新的救援体系奠定基础。初始评估一般包括明确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审查现有的救援活动和程序,对以往的重大事故进行调查分析等。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危险分析的目的是明确煤矿应急的对象,存在哪些可能的重大事故、性质及影响范围、后果严重程度等,为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减灾措施提供决策和指导依据。危险分析包括危险辨识、脆弱性分析、风险评价。危险分析应按照国家法规要求,结合煤矿的具体情况进行。

能力与资源评估。通过分析已有能力的不足,为应急资源的规划和配备、与相应签订互助协议和预案编制提供指导。

2.预案编制这是编制预案的重点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和系统性很强的工作。预案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实施的效果,即事故控制和降低事故损失的程度。编写时应按照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文件体系、应急响应程序、预案的内容,以及预案的级别(6级)和层次(综合、专项、现场)要求进行编写。

3.审定与实施完成预案编写以后,要进行科学评价和审核、审定。编制的预案是否合理,能否达到预期效果,救援过程中是否产生新的危害等都需要经过有关机构和专家进行评定。而且,通过审核、批准、实施,这也是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4.预案的演练为全面提高应急能力和对应急人员进行教育,应急训练和演习是一项必不可少的工作步骤。应急演练包括基础培训与训练、专业训练、战术训练及其他训练等。通过演练、评审,为预案的完善创造条件。

5.预案的修订与完善这是实现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持续改进的重要步骤。应急预案是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文件,同时又具有法规的权威性,通过定期或在应急演习、应急救援后对之进行评审,针对煤矿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以及预案中暴露出的缺陷,不断地更新、完善和改进应急预案文件体系。

商场防汛应急避险预案 (六)

一、正常值班:

状态:(一)预报降大到暴雨的范围小于5个区(市)县,实际降雨达到30毫米以上的区(市)县少于5个;(二)江河水上涨缓慢,且未达到警戒水位。

处置:(一)各中心城区房管局、局属单位保持正常值班;(二)各中心城区房管局和局属单位将发生的情况向市局防汛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三)一般情况由各中心城房管区局、直属单位办公室负责人处置,特殊情况向带班领导报告。

二、预警值班:

状态:(一)预报降大到暴雨的范围超过5个区(市)县,实际降雨达到30毫米以上的区(市)县多于5个;(二)江河水位快速上涨;(三)局部地区出现积水,个别地区有小洪涝。

处置:(一)各中心城区房管局、局属单位进入预警状态,带班领导上岗值班;(二)各中心城区房管局在向市局防汛指挥中心报告情况的同时,要将相关情况向当地政府和分管领导报告;(三)抢险救灾工作按防汛预案组织。

三、警戒状况a:

状态:(一)预报降暴雨或特大暴雨的范围超过10个区(市)县,实际降雨达到50毫米以上的区(市)县多于10个;(二)江河水位持续上涨,部分接近或部分江河、水库、桥梁等重要目标出现险情。

处置:(一)各中心城区房管局、局属单位进入警戒状态,抢险队伍集结待命,主管领导和带班领导进入临战状态;(二)启动防汛预案,市局防汛指挥中心办公室进入紧急状态,指挥中心领导到办公室指挥;(三)各中心城区房管局、局属单位的领导除了带班指挥外,还要带队深入防洪重点部位检查防汛工作,消除防洪隐患;(四)出现险情灾情的地区要提前进入紧急状态,动员一切力量抗洪抢险,并将情况向市局防汛指挥中心报告。

四、警戒状况b:

状态:(一)预报中心城区及上游地区将降暴雨或特大暴雨,中心城区实际降雨量超过80毫米;(二)中心城区主干道出现部分积水,低洼地区出现部分内涝;(三)重要设施,如供水、供电、交通、通讯等出现险情等灾情。

处置:(一)各中心城区房管局和局属单位进入临战状态,市局防汛指挥中心各成员到一线值班指挥,副指挥长到市局防汛办公室指挥;(二)各中心城区房管局和局属单位抢险队集结待命,各中心城区房管局和局属单位按职责分工到重点部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三)出现灾情、险情的区局提前进入紧急状态,抢险救灾工作按属地原则,接受出现灾情、险情地区的.组织指挥。

五、紧急状态:

状态:(一)全市普降暴雨;(二)江河水位普遍上涨,主要江河的水位超警戒水位且还在上涨;(三)中心城区多处出现严重灾情或防洪隐患;(四)其他各区(市)县出现成片洪涝。

处置:(一)全局进入紧急状态,市局领导进入防汛指挥中心指挥防洪抢险;分管局长按职责负责相应行业的防洪工作;副指挥长及成员按分工进入一线指挥。(二)全面启动市局防汛应急方案;(三)没有出现灾情、险情的地区和单位也要进入警戒状态,全力检查,排除防洪隐患,确保安全;(四)全市房管系统抢险工作接受市防汛指挥中心统一指挥。

六、灾后处置:

状态:(一)降雨过程基本停止;(二)江河水位开始下降;(三)灾情、险情得到控制。

处置:(一)由各中心城区房管局、局属各单位负责进行灾情统计工作,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市局防汛指挥中心办公室和属地防汛办公室。

商场防汛应急避险预案 (七)

一、目的

为了妥善处置重大水事纠纷应急情况,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县建设“平安”的要求,制订本预案。

二、工作目标

维护正常水事秩序,推进“平安”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减少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三、处置原则

1、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2、采取协商处理和临时处置相结合的措施。

3、在水事纠纷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改变用水现状。

4、涉及饮用水安全的水事纠纷,在纠纷得到解决前,要确保当地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根据重大水事纠纷会直接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性,设县重大水事纠纷应急处置机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水利水电局局长任副组长。应急处置机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水电局,办公室主任由水利水电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县水利水电局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联络员制度。县水利水电局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确定一名联络员。

应急处置机构主要职责:根据水事纠纷冲突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重大水事纠纷的调处工作;执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县政府下达的其他关于水事纠纷调处的任务。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在接到有关重大水事纠纷报告的半小时内向应急处置机构报告,并分别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根据水事纠纷冲突严重程度,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根据应急处置机构的各项指令、命令,负责实施、协调并督促、检查、落实各项应急工作;负责有关信息、联络、接待等日常工作。

联络员工作职责:

联络人员一旦接到各类水事纠纷事件,在10分钟内向应急处置机构办公室主任报告情况,内容要求:水事纠纷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事态、原因,谁在现场处理、工作措施、进展情况等,以便组长决策和调度。

应急处置机构下设若干应急工作组,各工作组构成及主要职责:

1、治安保卫组

由纠纷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牵头,由当地公安派出所、乡镇水利站、村委会等有关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维持纠纷发生地现场秩序,防止矛盾和冲突进一步激化,确保社会稳定。

2、纠纷调处组

由县水利水电局牵头,纠纷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做好水事纠纷双方的协调工作,确保重要水工程安全,在充分协调和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

3、医疗卫生组

由县卫生局牵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向纠纷所在地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检查纠纷所在地的饮用水等,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安全。

4、应急资金保障组

由县财政局牵头,县水利水电局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解决重大水事纠纷相关水利工程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专项资金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五、启动应急预案和解除

(一)应急预案启动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按本地预案负责处理水事纠纷应急情况;当发生下列严重情况时,由县重大水事纠纷应急处置机构启动本预案。

1、在省、市级河道管理范围内发生的跨乡镇冲突;

2、因水事纠纷发生危及重要水工程安全的情况;

3、因水事纠纷发生10人以上的群体性械斗事件;

4、跨乡镇(街道)行政区域水事纠纷;

5、严重危及到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的水事纠纷;

6、跨县(市)级行政区域水事纠纷;

7、发生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

8、其他情况需要启动本预案的。

(二)应急预案的解除

重大水事纠纷群体性械斗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停止械斗,参与者经教育后自行解散,基本上化解矛盾纠纷,并经应急处置机构批准可解除应急预案。

六、应急预案的处置程序

1、县水利水电局接到重大处置水事纠纷报告后,应当迅速组织应急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核实纠纷情况,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并向县重大水事纠纷应急处置机构提出是否启动重大水事纠纷应急预案建议。

2、县重大水事纠纷应急处置机构接到启动重大水事纠纷应急预案的建议后应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调处重大水事纠纷各项工作,根据情况启动本应急预案,提出紧急处置意见,并将紧急处置意见下达到纠纷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由当地乡镇(办事处)负责贯彻实施。

3、县重大水事纠纷应急处置机构应当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督促指导紧急处置意见的落实工作。同时应及时将处置的进展情况或处理结果报告重大水事纠纷应急处置机构、县政府及有关领导。涉及县际的水事纠纷,应当向市水利局报告处置的.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

七、应急预案的保障措施

1、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处置机构以及各应急小组,根据应急处置机构的指令和职责分工,指导协助乡镇(街道办事处)有效、有序地处理重大水事纠纷的应急工作。

2、重大水事纠纷发生后,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当迅速组织水利、公安等有关人员赶赴现场,维护秩序,防止事态扩大。情况严重的根据需要动用公安、卫生防疫等部门参与水事纠纷处理。

发生在本乡镇(街道)范围内的重大水事纠纷,应由所在地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处理;发生在不同乡镇(街道)的重大水事纠纷,在纠纷得到解决前,纠纷所在地的双方(办事处)应当各自做好人民群众的稳定工作,由县或会同其它部门负责协调;跨县(市)行政区域间的重大水事纠纷,在纠纷得到解决前,纠纷所在地的双方应当各自做好人民群众的.稳定工作,防止事态扩大,报市水利局协调处理。

3、应急保障。县交通、公安(交警)、卫生防疫、民政等部门会同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交通运输的安全畅通,伤员的抢救、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饮用水源的检测和人民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为解决水事纠纷后勤保障工作提供方便。

4、善后处理。在重大水事纠纷突发事件得到平息后,县水利水电局应当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实地调查、分析、评估,提出最终解决水事纠纷的方案。

5、宣传报道。重大水事纠纷的新闻报道材料需经县审查后作报道。对县与其他县(市)间有重大影响的水事纠纷的发生和处理等消息,按有关规定由县或水利水电局指定发言人发布。

八、责任追究

对瞒报、漏报、迟报水事纠纷信息和不执行水事纠纷应急处置意见造成水事纠纷事态扩大的责任人,依照水法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商场防汛应急避险预案 (八)

为了有效防御和减轻洪水灾害,维护全体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学校秩序的稳定发展,根据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以防为主,常备不懈

防汛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积极制定并实施防洪规划,加强汛情的预测,强化预警预报,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管理,分工负责

防汛工作坚持校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各教师要在学校防汛领导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工作。

(三)科学调度,全力抢险

发生洪水险情后,学校要组织力量迅速到位,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组织抢险,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社会影响,全力保护全体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市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曾令方

成员:杨珂、郭胜、王正发、曾友山

(二)各处室按各自职责承担相应工作:

1、校长室:负责协调处理全校防汛工作。

2、少先队大队部:负责防汛宣传工作,引导全体师生注意汛期安全。

3、总务处:负责落实防汛抢险资金和调配防汛抢险物资,负责学校范围内排水畅通和道路积水的紧急处置。负责组织、领导抢险人员和医疗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置,实施卫生防疫。

4、治安组:负责维护抢险秩序、师生疏散、和抢险人员、车辆、师生等紧急通行疏导工作。

5、教导处:负责汛期学校停课学生在家自习的一切学习工作安排。

三、防汛重点

(一)五板桥。汛期可能出现大面积的积水,道路淹没难行。

(二)元帅公宫。汛期排水不畅,常出现桥梁淹没的现象。本段路汛期可能出现大面积的积水,道路淹没难行。

(三)前汛期积水严重,应禁止通行。

四、应急处置

(一)汛情监测与预警

密切关注气象台及上级汛情警报,不能麻痹大意。

(二)汛情灾情报告

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汛情灾情报告制度和记录制度,当发生汛情或灾情时,立即上报同级防汛指挥部领导和上级防汛指挥部。并在上报的同时采取有力的处置措施。

(三)汛情处置

学校应当全面停课,并做好师生的疏散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做好校内外的排水工作,确保排水畅通无阻。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发生险情后,或根据洪水预报可能发生较大洪水险情时,同级防汛指挥部要立即投入紧急运转,涉及到的各职能部门在指挥部的统一调度下开展工作。

(二)技术保障

建立汛期通讯网络,保证汛期通讯及时,开展业务技术培训,提高防汛指挥调度的科学性和抗洪抢险应急处理的技术能力。

商场防汛应急避险预案 (九)

防汛防台防暑工作应由各级领导负责认真做好“五个”落实,突出“四个”严查,对施工现场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组织抢险抢救确保人身与财产安全。

现场突发事故领导小组:

总指挥:

副总指挥:

警戒指挥: 疏散指挥:

施救指挥:

一、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

1、目的

为了作好施工现场“防台防汛”工作,加强现场组织管理,认真落实抢险准备工作,以对付突发性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灾害预警

凡气象台发布特大暴雨、风暴或台风等紧急警报,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全体人员进入紧急应急状态。小组成员应指挥各施工班组做好“防台防汛”准备,如准备好沙袋、加固临时建筑的窗门及各类机械设备的入库措施。同时小组领导应向公司领导报告“防台防汛”情况,听从统一调度指挥。

3、灾害防治

一旦发生台风或水汛的苗头,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奔赴现场,组织抢险工作。要求施工人员切断一切电源,同时有序疏散人员和物资到安全区域。若发现人员伤亡应及时组织抢救,并向上级领导及时汇报。

4、灾害性措施

1) 、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必须以身作则,把具体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工作人员中

2) 保证安全生产的计划、落实生产责任,确保防止灾害性天气的多项具体措施。。

3) 定期于季节性检查相结合,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对事故隐患和苗子,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和落实改进方案。

4) 落实天气预报上墙公布制度。设有专人负责每天将上海中心气象台的预报内容填写好,遇台风暴雨应用由警示提字。

5) 所有机械设备、电气箱做好用电安全检查工作,做好防汛防台的多项设备保护工作。

6) 架空电缆,过路电缆需认真检查,确保抗风抗暴雨能力,乙方损害人身安全和危及财产。

7) 做好宿舍、仓库、办公室的抗灾能力,对存在隐患的住房及时做好修理和预防措施。对存在安全苗子的危房需马上做好转移与安置工作。

8) 对已完工的箱涵接头井盖需采取必要防范设施,对施工中的箱涵基坑应备足水泵,作好暴雨排水准备。

5、救护和疏散

救护电话:120

根据“救人重于救灾”的原则和公司防灾演练操作规程,首先是拨打救护电话和抢救被围困灾害的工作人员,与此同时有序疏散人员和物资至安全区域。

二、 防暑降温应急预案

1、目的

在防暑降温的高温季节中,应加强现场的组织管理,认真落实公司下达的多项责任与规章制度,以防止由于高温对施工人员和工程带来的伤害,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 高温预警

当气象台发出高温警示报告时,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应及时关心职工的工作与生活状况,调整作息时间,严禁加班加点的超负荷施工。

3、 温防治措施

1) 积极主动热心关怀施工人员的身体,做好 夏季工作期间的作息制度,是工人有足够的休息时间。

2) 发放防暑降温用品和落实急救措施,以防万一。

3) 积极改善企业工人的劳动条件,住宿的通风降温设施,做好工人劳动保护与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4、 救护

救护电话:120

对在高温季节中中暑的人员,首先以救人为主,将中暑人员安置在通风降温的室内,并及时送医院进行治疗。

商场防汛应急避险预案 (十)

为切实做好我委防汛抗洪救灾工作,根据市防指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委实际,经委党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的思想,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思路,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以最实作风最严纪律,努力把灾害损失和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全力以赴打赢防汛抗灾攻坚战。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市发改委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防汛抢险、灾后重建、应急保障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长:

副组长:

责任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农经科,各相关科室和二级机构工作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负责办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及时掌握汛情信息,安排汛期人员值班;统筹协调经开区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汛期值班检查和巡查;其他临时性应急工作。

(二)成立3个防汛工作组和1个防汛抢险应急分队,负责防汛抢险工作的具体落实,具体成员和职责如下:

1、汛情监测组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

联络员:

成员:

负责联系市防汛办、经开区,及时掌握汛情信息、汛情信号,承担应急值班等工作。

2、后勤保障组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

联络员:

成员:

负责汛期期间的后勤保障(购置防汛急需物品、防汛车辆调度、工作用餐等)和应急值班等工作。

3、灾后重建组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投资科、农经科、价调办、基础科

联络员:

成员:

负责配合经开区开展灾后重建工作,协助指导经开区制定灾后重建方案;协调争取各级各部门救灾资金和项目支持;负责应急值班等工作。

4、防汛抢险应急分队

为提高汛期防汛抢险处置能力,应对可能出现的重大洪涝灾情,成立市发改委“防汛抢险应急分队”,配合市防指和经开区处置突发险情和灾情,完成应急任务。

队长:

成员:

三、工作要求

委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对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各工作组,督促各项工作抓落实。各责任科室和二级机构要高度重视防汛工作,忠诚履职、服从大局、严守纪律,根据汛期值班工作安排,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落实好责任和措施,确保防汛抢险工作万无一失。

商场防汛应急避险预案 (十一)

为进一步加强数据中心用电管理工作,提升数据中心应对突发市电失电事件的应急反应速度和处置能力,快速、高效处理停电事件,最大限度减少市电停电对数据中心运营带来的影响,确保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安全、有效运营,特制订此预案。

应急处置预案启动条件:

全部市电停电且停电时间超过15分钟仍未恢复,全部市电停电,是指数据中心所属市电全部供电电源进线未事先声明的、非检修、突发性事故或遭人为破坏等原因导致停电。

应急方案执行原则如下:

1、沉着、冷静,紧密配合,团结协作。

2、当启动应急预案时,需及时通知进驻各业务单位做好启用网元应急方案的准备。

3、先联系确认停电原因与时间,再确定应采取的进一步方法与步骤。

4、先确认设备当前状态,再进行下一步操作。

5、在进行相关应急保障操作时,先进行操作,后接打问询电话进行解释、说明。

应急处理流程如下:

1、确认单路或全部市电停电。直流操作电源告警声响、一般照明灯熄灭、事故照明灯处于电池放电照明状态,或动环监控值班人员电话通知时,应立即检查各高压输入柜的电压表电压指示,确认是否处于单路或全部市电停电状态。

2、通讯联系。确认单路或全部市电停电后,值班人员应协同配合,按照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应急处置完毕后,应及时与本地区供电公司电话联系,通话时应问清停电的路由、原因、范围、预计停电时长,以及对方的姓名,以备日后记录和查询。及时通知应急保障小组成员及总协调人进行故障上报,通知数据中心入驻单位做好采取进一步措施的`准备。

3、应急物资

(1)应急照明设备

(2)高低压配电系统结构图

(3)设备维护手册

(4)各种柜门钥匙

4、应急处置流程(以双路市电停电,高压油机单边送电,低压联络自投自复为例)

(1)确认双路停电,市电进线断路器跳闸。

(2)检查油机自启后并机是否成功。

(3)如并机不成功需排除故障,完成手动并机。

(4)油机并机成功,将单边高压油机进线断路器摇到合闸位,合高压油机进线断路器。

(5)将市电进线断路器摇出。

(6)高压操作结束,检查油机运行状态,记录相应数据,同时电话询问供电公司停电原因及时长。

(7)检查低压配电设备联动是否正常,设备是否运行正常。

(8)检查空调系统冷水机组、水泵及末端空调是否工作正常。

(9)检查油库油位,是否需要通知供油单位及时补充燃料。

商场防汛应急避险预案 (十二)

为及时有效地做好非煤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降低事故危害后果,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并在《永宁县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的框架下,制定本预案。

一、事故灾难辨识

露天违规掏采,山体滑坡、坍塌,运矿车辆违章载人、严重超载都有引发重特大事故的潜在危险。

二、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应急救援范围为:发生在本县境内,一次死伤亡3人及以上,虽无人员伤亡但其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及以上;其他性质严重、危险及影响重大的各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三、应急处理原则

非煤矿山事故应急处理遵循的原则有:预防为主、区域防范、分级管理、紧急处置原则;政府统一领导指挥,部门各自分工负责,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紧急抢救、安全抢救、以及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四、非煤矿山基本情况

我县境内现有非煤矿山企业4家,分布在贺兰山东麓,以露天开采砂石料为主。

五、应急反应及预案启动程序

(一)报告程序

事故单位在发生事故的的第一时间,向就近医院、120急救中心、县应急指挥中心和主管部门报告情况。报告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事故类型(坍塌、车祸、物体打击等)等。

县政府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察明情况、实施救援,并向县指挥中心报告情况。

(二)救援程序

1、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向应急救援总指挥报告。总指挥、副总指挥研究决定启动《预案》,并指派应急救援现场总指挥,调集车辆和救援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2、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3、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性质,作出明确判断,提出处置实施办法和防范措施,布置救援任务。

4、各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应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按各自的分工开展处置和救援工作。

6、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 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7、卫生部门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及时抢救伤员,保障救护所需药品和器材的供应。

8、物资供应组应当保证抢险救灾物资供应、运输和提供特种装备。

9、事故得到控制后,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决定应妥善保护的区域,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开展事故调查和救援工作。

六、组织机构及职责

县政府成立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名单附后),指挥中心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设办公室,县安监局局长路旭东任办公室主任,电话:8021879,8011879。

指挥中心职责: 负责落实应急救援领导及组织系统;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指定现场救援总指挥;指挥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开展抢险救援工作;督促重大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的落实。 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 制定、修订全县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预案,对非煤矿山企业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检查配备的安全设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应急救援总指挥职责: 指挥协调应急救援的组织和人员按预案规定的职责、任务和方案展开工作。

应急救援成员单位职责

(一)公安部门: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交通管制、受伤人员营救、危险控制、现场及周围地区治安秩序维护。

(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组织制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组织事故后现场的保护;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三)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勘察、地质灾害及非煤矿山事故救援工作,提供相应技术、设备、资料支持。

(四)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和药品,抢救受伤人员。

(五)交通部门:负责组织运输车辆,运送撤离人员和救援设备、器材及物资。

(六)发改部门:负责组织抢险物资供应,组织恢复生产。

(七)民政部门:负责伤亡人员的抚恤、救济发放。

(八) 县检察院:按照规定和上级安排参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对相关人员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县监察局:参与配合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通报责任事故处理情况。

(十)县总工会:参与配合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十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工伤事故认定及伤残等级鉴定,监督检查工伤事故处理、社会保险情况。

(十二)财政部门:负责应急救援经费保障。

七、其它事项

(一)本预案是非煤矿山事故发生后,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救援工作,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每两年修订一次。

(二)本预案的启用和救援工作的结束,由指挥中心决定。

(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非煤矿山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县武警中队是非煤矿山安全事故抢险和保卫的重要力量。

(四)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成员单位领导应按时限、地点及时赶赴现场,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参与救援。

(五)应急救援人员必须忠于职守,高度负责,对救援组织不力,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的,按有关规定追究。

商场防汛应急避险预案 (十三)

一、房汛防洪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度分析:

建筑工地在雨季施工中存在雨水安全隐患,一旦做不好防洪准备,会影响到工程的质量和工程进度。为了提高防洪的应急能力,全力、及时、迅速、高效地控制雨水给工程带来的危害,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和事故造成的负面影响,保障工程的质量和人员的安全,针对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施工现场防汛防洪事故应急预案。

二、处置基本原则:

为确保我公司项目的正常生产,施工现场人员及设备、材料在遇到洪汛灾害紧急情况时,能正确的实施应急与响应时间措施,及时有效的补救和处置洪灾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安全保证机构及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2、项目应急领导小组,下设通信组,警戒组,疏散组,应急器材供应组,抢险组。

(1)通信组

组长:xxx

成员:xxx

主要任务:发生事故第一时间通知项目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召集小组成员,对外联络,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等。

(2)警戒组

组长:xxx

成员:xxx

主要任务:负责保护事故现场,避免闲杂人员围观、监视事故发展情况等。

(3)疏散组

组长:xxx

成员:xxx

主要任务:组织人员撤离、安排疏散路径、方向,引导救护车、消防车等进入现场等。

(4)应急器材供应组

组长:xxx

成员:xxx

主要任务:负责应急器材的发放、管理及维护工作。

(5)抢险组

组长:xxx

成员:xxx

主要任务;指挥人员抢救伤员或物资等,急救员对伤员进行必要处理,电工负责现场照明、安全用电管理。

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研究部署抗洪工作。

2、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培训各职能部门、作业班组等所有人员的防台、抗洪意识。

3、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施工班组的防台抗洪机构、管理、培训等各项技能。

4、所有人员都有保护国家和投资者财产安全、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的义务。

商场防汛应急避险预案 (十四)

一、基本情况

xx镇位于xx县东北部,金溪下游,总面积252.2平方公里,镇政府驻地xx村距县城20公里。全镇辖12个村委会、75个村民小组,总户数有3189户,总人口11208人,镇党员总数495人,其中女党员78人。全镇有耕地面积1.70万亩,其中水田1.68万亩;旱地面积221亩,林地面积23.7万亩,水果8635亩。现有各类企业27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6家。

二、指导思想

本预案是当汛期出现暴雨天气和洪涝灾害时,有关部门和人员所采取的不同于正常情况下的应急工作方案,以确保紧急状态时迅速安全转移受威胁地区的群众。力争做到“不死人,少损失”。

三、主要易发灾害点

小松水库下游低洼处主要有小松街尾、李园屯中、定高黄塘、湖头埂头、埂尾、湖头、上元外碓七处易发点,易滑坡等地质灾害点主要有18处,具体住户、人数、财物、联络电话、险情分析及应急转移方案具体见各村的防洪工作预案。

四、健全组织

指挥机构和抢险救灾队伍,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全镇防汛抗灾调度,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指挥:黄朝阳;常务副指挥:林其明

副指挥:吴宗贤、魏智、肖和;成员:詹作全、宋发成、杨瑞忠、吴彬祥、余泉华、严和荣、沈灼泉、林敏、雷建斌、吴火生、叶礼旺、肖福生、方淑勇、张扬薇、李陈枝、林茂、宋起燚、杨瑞旺、李祖华、吴建萍、正辉廖弼满、下设六个专业组:

1、综合组任务是: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通知各单位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事项,及时为指挥部提供有关依据,协调各机构的工作关系;及时了解水情、灾情,向指挥部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及时将雨水情、灾情、救灾办法和指挥部指令等通知各村及各有关单位;严密监视洪水动向,直到河道主要控制站的洪水位退到警戒水位以下;做好抗洪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

组长:林其明;副组长:詹作全、宋发成;成员:杨瑞忠、余泉华、吴彬祥、严和荣、沈灼泉、林敏、叶植茂

2、工程抢险组任务是:分析掌握雨水情、工情,提出洪水调度方案,组织实施工程抢险应急和防护;加强供水、电力、通讯、交通设施的维护与抢修工作,尽快恢复水、电供应和通讯、道路畅通。及时组织灾后农业生产自救,指导农村调整种植结构,向灾区调种子种苗,做好恢复农业生产工作。指导灾区应急处理生活生产供水和农田灌溉,帮助灾区修复水毁工程和除险加固。

组长:吴宗贤副组长:魏智、王仲海

成员:肖福生、李祖华、吴建萍、杨瑞旺、雷建斌、吴火生、肖大雄、管立新,镇应急分队其余人员

3、转移安置组任务是:帮助做好受灾人员和财产的转移;组织进行落水或受困人员的抢救转移;及时掌握各地安置灾民动态,指挥灾区重建家园,确保受灾群众的日常生活所需,解决衣、食、住等问题;组织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及时了解各村地质灾情情况,组织专家提出处理意见,组织人员安全转移,加强监控,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

组长:肖和副组长:余培胜、魏智成员:叶礼旺、汤志荣、余泉华、肖大雄、朱荣光、林敏、吴彬祥、管立新,镇应急分队其余人员

4、卫生救护组任务是:到灾区抢救伤病员,组织协调医疗器械和药品的采购和调运,指导医疗卫生防疫工作;加强灾区疫情监测,防止疫情蔓延;做好救灾防病宣传,做到灾后无大疫。

组长:余光洪副组长:张扬薇成员:镇卫生院医疗人员6人,乡村医生37人

5、学校安全组任务是:及时将有关雨情、水情通报给教师和学生,加强各项防范措施,必要时及时组织转移,保障师生安全;组织做好学校救灾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组长:平静副组长:林茂、宋起燚成员:龚锡龙、张兴明、余长春,各村完小校长6、治安保卫组任务是:做好治安保卫工作,确保防汛抢险正常秩序;在必要时,根据抗洪抢险指挥部的指令对有关地段实行交通管制,协助抢险和强制群众撤离。

组长:叶礼旺成员:小松公安派出所干警4人,各村治保主任16人。

五、值班制度

1、汛情分级根据xx降雨量或xx洪水位2个指标将汛情划分为一般、中等、较大、重大、特大五个级别。

一般汛期:xx有超50mm降水过程的天气或主要河流有超警戒水位的小洪水;中等汛情:xx有超100mm降水过程的天气或主要河流有超危险水位至10年一遇的中小洪水;较大汛情:xx有超150mm降水过程的天气或主要可流有10~20年一遇的中等洪水;重大汛情:xx有超200mm降水过程的天气或主要河流有20~50年一遇的大洪水;特大汛情:xx有超250mm降水过程的天气或主要河流有50年一遇以上的特大洪水。

2、值班时限: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时限为4月1日至10月15日,非汛期若遇有重要天气xx,视情况安排值班。值班地点设在镇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3573136。

3、值班规定做好接收电话记录。清楚记录来电、来文时间、单位、内容等信息,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报告。需要处理或请示的事情办理完毕后,要记录办理情况。

主动跟踪了解并及时掌握以下有关重要信息:暴雨及洪水警报、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小松水库超汛限水位情况、险情、灾情等,并做好有关记录,进行相应的处理和汇报。

若接到重要险情、灾情等信息,迅速向镇党委书记、镇长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汇报,并及时跟踪整理信息。

4、值班纪律。遵守值班制度,履行值班职责。按照交接班,确保值班的连续性,做到不漏岗、不断人。

5、防汛通信。采用广播、电话、短信、报警器、锣鼓号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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