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职场网

导航栏 ×

场镇环卫费收取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23-04-07

场镇环卫费收取工作意见(系列3篇)。

你有固定的搜集范文的渠道吗?大部分的时候都会去找一些范文进行借鉴。多读范文能够提升我们的写作水平,栏目小编特别编辑了“场镇环卫费收取工作意见”,请收藏好,以便下次再读!

场镇环卫费收取工作意见 篇1

美丽整洁的社区环境需要不断呵护,然而,卫生费收缴工作一直以来制约着社区环境卫生的发展,困扰着不少收费工作人员。如何解决卫生费收缴难题,提高卫生费收缴效率,是环卫处领导班子多年来一直探索的问题。

扎市市区共有24个社区,3万多户居民,为了创建良好的社区环境、提高社区品位,环卫处领导班子制定了长效管理机制,积极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首先,增加收费员的工作紧迫感、责任感,组织收费员定期学习相关的收费知识、法规等,以提高自身素养。同时进一步抓好社区保洁队伍,每个社区配备2名保洁人员和一台垃圾清运车辆,对自己所负责的区域进行全天保洁,做到垃圾不隔日、卫生无死角。其次,加大城市卫生宣传工作,利用宣传栏、新闻媒体和收费员讲解的方式,向居民住户宣传爱国卫生知识,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再次,创新收费形式,利用错时收费,每天三段时间对居民进行阶段式收费,利用约时收费,对多次走访仍敲不开门的住户张贴收费通知单,约定时间上门取,现如今,社区卫生费收缴工作的居民配合度大大提高,大多数居民都主动缴纳卫生费,但仍有少数个别居民不配合,环卫处将再接再厉,努力打造自觉缴纳卫生费,做文明公民的宣传工作,推动社区收费工作迈向一个新的台阶。

20xx年度的卫生费收缴工作已全面开展,目前,我市对城市居民卫生费收缴的标准是每户每月3元(即每日一毛钱)请广大市民积极缴费。

场镇环卫费收取工作意见 篇2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场镇环卫秩序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场镇居民及各行各业经营者的卫生意识,让场镇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现就场镇环卫费的收取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收取环卫费的对象和及范围

场镇范围内的居民户(常住户、暂住户)和各行各业的个体户、建筑业主以及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二、环卫费收费标准

(一)居民户按每年60元的标准收取(常住户、暂住户相同)。

(二)行政及企、事业单位分类收取,镇政府每年收取1000元,信用社、卫生院、幼儿园、中心校、加油站五个单位均按每年600元的标准收取,广电网络公司、农电站、兽防站、电信、邮政所、供销社、天然气公司、自来水公司、幼儿园均按每年500元的标准收取。

(三)个体经商户收费标准

1.地摊散贩每场根据摊位大小酌情收取1-5元。

2.店商按照每间门面每年100元的标准收取。

3.粉、面、稀饭、包子等小吃店以及茶馆均按每年200元的标准收取。

4.餐厅、酒店按照每年500元的标准收取。

5.废旧收购店按照每年500元的标准收取。

(四)建筑开发商按每个场地每年1000元的标准收取。

三、收费方式

(一)环卫费由彭城镇村镇环卫管理办公室负责收取,收费时由收费单位向缴费单位和个人出具盖有彭城镇农业服务中心公章的收据。

(二)根据不同行业采取一次性收取或分次收取的办法收取。地摊散贩在当场天收取,其他各行各业经营业主、行政、企事业单位以及居民户的环卫费实行一次性收取全年的费用。

四、环卫费的用途及管理

所收取的环卫费实行专款专用,全额用于场镇环卫工作(包括支付环卫工人的工资,购置和维修环卫车辆等),彭城镇村镇环卫管理办公室负责经费的管理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场镇环卫费收取工作意见 篇3

20xx年2月28日上午,市城管局环卫服务中心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推进会在市环卫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市城管局环卫服务中心主任黄宝锋、副书记应勇以及各区环卫部门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环卫服务中心主任黄宝锋介绍了当前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情况,对《漯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 (试行)》(漯政 〔20xx〕39号)文件中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的变化进行了解读,今后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要依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并分析了目前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一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城市管理制度,费用全部用于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的运行和管理。

最后,黄宝锋主任督促各区环卫部门一是要加强垃圾处理费征收的宣传力度,二是要做好收费人员的业务培训,三是要依法进行规范收费,开具专用发票,四是要确保完成年度收费任务。

20xx年,市城管局环卫服务中心将不断完善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水平和能力,确保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为实现城市品质提档升级、建设文明美丽漯河、不断提高群众幸福指数而不懈努力!